发起起草<零八宪章>的刘晓波在被关押一年后终于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11年。据有关专家介绍,这是该法律条款生效以来获罪的第一人。最高可判15年,属于较重量刑,而且选择在圣诞节宣判,有挑战西方的含义。 海外舆论迅速作了报道。美国国务院当然极为不满,连香港中立派报纸“明报”都包含批评意味。 一年前“08宪章”由国内青年作家,基督徒余杰以“余杰:我们唯有勇气与谦卑”的网文发布于海外中文各网站,并且呼吁海内外知识份子给予支持。山哥也当即写下了“唯有“勇气”最无必要 - 与余杰商榷”(http://blog.creaders.net/SGDB/user_blog_diary.php?did=30101),表达了对“宪章”不支持的态度。对余杰参与签名持批评态度,对他解释签名立场的文字持保留意见。 我对“08宪章”的评价是:它是一个严重先天缺乏的早产胎。它可能只相当于孕育了顶多5个月的胎儿,携带无神论的严重遗传缺陷,以及后现代快餐文化的严重营养不良。它的催产婆们想乘中国政府忙于经济危机而乱中催产问世,注定了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可悲命运。虽然诚如余杰所言,“08宪章”比法轮功的“九评共产党”要高明得多,但由于“宪章”的时机和指导思想有误,它不可能如“独立宣言”和“77宪章”那样站立得住。 但是我对起草人刘晓波这次获重刑11年还是深感意外。同时对这件事情的演变感到忧虑。 诚然这次审判中,辩护律师敢于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刘的妻子和妹妹敢于公开为其获罪亲人鸣冤叫屈,比起文革年代一旦被定为“反革命”便株连九族,以至众叛亲离的情形要宽松一点。在毛时代,刘晓波这样的“首犯”难逃一死,签名者也肯定要被严加审问和处罚,那容得茅于拭老头竟敢漫骂当局审判刘是“吃饱了撑的”? 刘晓波到底有不有罪?当局判他11年徒刑是否“吃饱了撑的”? 第一个问题:按中国法律制度,刘挑战中国根本制度肯定是重罪。现在不是“死罪”了,就算是“开明”了。但对于世界多数国家,尤其是西方而言,刘的行为当然不是什么罪行。 第二个问题:中国现在并非毛时代一人一言定人罪,也不像老邓那会喜欢发中央文件点人名。刘晓波案件,很可能是中国党,政,法精英们一年来反复研究定的案,肯定认为判刑很有必要。 如果山哥猜测不错,证明当局确实感觉很有必要“判一儆百”。如果当局表现软弱,就可能重韬胡赵20年前覆辄。 为了维持政局稳定,当局不惜牺牲与西方的关系,也必然落下刘晓波因言获罪的话柄。刘晓波这位著名的中国民运人士,也又一次成为中西政治斗争的一张牌。 写到这里,山哥心情极为沉重。 中国的真正崛起,尤其是软实力的提升,至少还需要一两代人的时间。 愿上帝保佑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