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国,正赶上五集《红色通缉》热播,就看了一遍。抓捕这些逃犯难度很大,大部分国家没有引渡条约,有一些国家甚至没有外交关系。十八大以后,中央成立了追逃办,战果相当辉煌。人们, 包括我,很自然要问,这些人(或者说大部分)是否2012年以后才外逃的?答案显然不是。 那么,十八大以前为什么就让他们逍遥法外呢,是否那时条件不具备,难度更大?答案显然也不是。没有引渡条约的,到成功抓捕时,还是没有引渡条约。没有外交关系的,还是没有外交关系。JZM两个儿子腐败的传闻,时有所闻,但是说他是那几百或几千外逃人员的保护伞,恐怕是过分了。HJT对于女儿与茅道临婚事的干涉,更显示了其廉洁的一面(不像是假新闻)。但自身廉洁的他,对这众多外逃人员,和JZM一样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DXP搞改革开放,应该说有很大的风险。但JZM和HJT对众多外逃人员采取了不作为的态度,绝不是风险或困难能解释的。从五集影片的第二集得知,只有一个人,是通过脸谱识别的(现代化)技术抓捕到案的,你可以说十八大以前没有这个条件。 中国1984年就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是其成员可以利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对大部分逃犯,红色通缉令是十八大以前发布的。然而发布以后,就近乎不闻不问了,简直就像一种“完成任务”的解脱。将100名红通人员的材料公诸与众,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但十八大以前就没有人想到,这恐怕不是智商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公诸与众之后,这100名外逃人员的日常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非天天躲在地下室或颠覆性的整容,否则马上会有人举报中国使领馆。举报是否导致被遣返还不一定,但“潇洒”的逃亡生活已绝无可能。这一点,对尚在国内的计划外逃人员无疑有巨大威慑作用。 用全新的思维和举措抓捕这些罪大恶极的外逃人员,绝不是一些人怀疑的“选择性反腐”所能解释的。我喜欢就事论事,用现在的时髦且官方的语言(央视新闻亦采用),“赞”一个。 这次回国,还知道了一些其他令人震撼的消息。一是公家用车已经基本得到遏制,在某些城市,公车必须在车上明白标注,你如果用公车去娱乐场所或吃饭,马上被人发现,十有八九会被举报。另外,现在公款吃喝的难度非常大,甚至私人企业“公款”吃喝要摊入成本的难度也很大。这两点,我不清楚是在上海还是全国。 这两点,验证了人们广泛接受的一种说法,中国政府真要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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