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妄議奧運(一),我們的立足點是現有規模,如何在現有規模節約開支,使舉辦奧運隊有吸引力。這兒我們來討論這規模本身是否合理。 先看一組數字,數字統一來源於維基百科。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共43個項目。到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第一次奧運會,共226個項目。本世紀的第一次奧運會,悉尼奧運會,共300個項目。最近的法國巴黎,329個項目。其中乒乓球是1988年開始的。羽毛球是1972年引進的。 這屆巴黎奧運會,有兩項混合接力是第一次見到,或許並不是第一次,4X100 游泳混合接力以及4X400跑步混合接力。比較有趣的是,前者次序為男男女女,後者為男女男女。想了半天也不明白是什麼道理。這兩項運動並沒有增加新的運動員,對奧運村的尺寸沒有額外要求。運動場館也是現成的。所以這兩項對縮減規模並沒有影響。 這兩個新項目的“意義”(中國人喜歡說的偉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似乎很難想出來。牽強一點,這兩個項目男女都有,新項目促使一些國家男女發展均衡一些,或許對穆斯林國家是一種促進,但也可以認為男女混合項目對穆斯林國家都不公平。 街舞進入奧運會我總覺得有點怪怪的。2028年洛杉磯奧運會就決定不辦。電視台在討論這個話題時出現了西洋棋棋盤,原來他們也想進奧運。看來中華大地的鬥地主也可以申請。曾經有一陣子橋牌也想申請,最後牌手們反對聲浪頗高。原來喝咖啡也會對驗尿有影響,那些打牌的十之八九都喝咖啡。他們想豁免,理由是磕了藥還怎麼動腦筋,所以不可能。但是國際奧委會執法如山,堅決不通融,最後不了了之。 比較有意思的是3X3的半場籃球賽。我和太太都覺得是新的,後來查了一下,從東京奧運會開始的。既然有了五人的籃球賽,為什麼還要來個三人的。後來我想了個理由得到太太認可。在大城市的許多社區,或廠區內部,寸地寸金,不可能建一個標準籃球場,有個半場的就不錯了。在一些偏僻農村,場地倒是沒有問題,但每次湊滿10個人就有點難度。為了讓那些運動員有個盼頭,奧委會就直接告訴他們,好好打,有機會來奧運會拿個獎牌。今年去杭州靈隱寺看到那兒有一個半邊的籃球場,希望以後可以在某次運動會見到靈隱寺代表隊。 這兒有兩個問題。第一,從技術上說,三人和五人的籃球,技術上有本質區別嗎?我想不出。這樣一來,如果美國隊的三張王牌,Curry, LeBron, Durant 三人組成一隊,這個運動的其他隊還有活路嗎?或許要有個規定,不能兩項都參加。 在項目膨脹這個問題上,國際奧委會耳根子真是不能軟。大家都說自己重要,但是大家重要就是都不重要。就像一個班裡都是好學生,這好學生就沒有任何意義。 
靈隱寺籃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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