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一位朋友說太太回國了,能不能到我家過春節。當然歡迎。席間,我們自然聊起太太回去幹什麼。他說,他小舅子參與了一個盜車集團,可能還是頭目,偷了30多輛車。即使在今天,大概也是罪惡滔天了,不要說1996年了。可能要判死刑。
太太要回去救人,他反對。於是兩人把家裡的現金對半分,太太拿了她那一半回去救人了,事後知道判了無期,已是後話。 他問我意見如何。我思考片刻,問他,有沒有死人?他說沒有。我說我無可置評。我繼續說,如果出了人命,那我就堅決反對,不和稀泥。 我的感覺是碰到這樣的棘手問題,又來自一位好友,能像我這樣回答不會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