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网上疯传一篇号称是大文人余秋雨的文章,要点如下。 大文人得了新冠,在医院抢救了五天,自费15万,再加上公费部分,估计接近30万。大文人在汶川地震后,“含泪劝灾民不要给党和政府添乱”,但这次去鬼门关前晃了一圈,所以良心发现,颇得一众网友点赞。文中列举了“亲身经历”的一些事。 “我旁边的一个老头,半夜没筹集到钱,一早死了,推了出去。” “一早又一个老太太被推了进来,开出去的单子迟迟没有拿回来,大夫们都在那儿束手无策地等着。没过半小时,大夫发现人已经不行了,被推走了。” “作者”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与本文主题无关,故不引述。文章最后也表扬了文中的院长,同样原因也不引述。 因为网上冒名顶替的假文章太多,我根据48小时原则,查看了一下文章后面的留言,看看“大伙儿”怎么说的。有的认为文风不符,故是冒名顶替,也有的说是老文章,言下之意事情是真的,但与”新冠“无关,属于紧跟形势,移花接木。但是几十条留言看下来,没有人对“老大爷”和“老太太”这些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就是说,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 文中的“作者“被送进了医院,医院开出五万元的账单去买一种进口的特效药,作者有这个能力,儿子马上把钱取来,药到病除,就给救下来了。”老大爷“们和“老太太”们家里拿不出这些钱,很快就不行了,给推出去了。 这使我想起了美国医疗保险中一个通用的概念,“最高自付额”,按照XXX同志的说法, “制度优势”。 以前的公费医疗,除了可以忽略不计的挂号费,其余是什么都不用付的。以后中国和世界接轨,发现还是要付点自付额比较好。于是就有了形形色色的各种保险计划,以及形形色色的“自付额”。青菜萝卜,个人喜欢。但是在美国的各种医疗保险中,总是有一条最高自付额,一般为每人几千元。就是说种种自付额加起来,一旦过了这条线,以后自己就一分钱都不用掏了。一般大公司为员工买的保险,自付额都很低,所以从未听说过这些中产朋友中有谁生病碰到这块天花板。 以后我退休了,但还没到65岁的国家老年医保年龄(Medicare),我才开始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我们必须买一种另类的“国家医保”—“Obamacare”。这种保险除了年度体检及极少几项福利,都要自己掏钱。美国医疗费其贵无比,做一个肠镜大约3500美元。一旦得了“规模以上”的病,不说穷人,好端端一个中产家庭马上就会倾家荡产。还好,病人头上还有一顶“保护伞”—最高自付额。现在以我2016年的那个计划为例进行说明。 我们是三口之家,每月保费600,政府补贴800。每人的最高自付额是6,500,全家的最高自付额是13,000。下面分几种情况说明。 (1) 全家平安无事,每人一年用了1,000,全家3,000,再加上7,200保费,全年医药费开销10,200。 (2) 全家每人都摊到点小事,每人一年用了4,000,全家12,000。因为个人和家庭都没有碰到天花板,所以这12,000全部自己付。再加上7,200保费,全年医药费开销19,200。 (3) 我生了大病,花了10,000(实际上肯定不止,比如肠镜3,500,手术10,000,住院一天300等等),太太和女儿平安无事,一人1,000。于是对我应用个人最高自付额,我付6,500,太太和女儿各付1,000,全家共8500。再加上保费,全年医药费15,700。 (4) 全家每人都生了一场“中病”,每人花了5000。每个人都没有超标,但家庭超标了所以我们付13,000,保险公司付家庭超标的2,000。全年医药费开销20,200。 还可以设计其他许多情况,但无论如何,你全年开销不会超出20,200。现在不考虑刘翔峰之类的问题,假定你没患绝症,这20,200就保证你不会见马克思。 现在回到“文章”中的“老大爷”和“老太太”。“文章”没说这两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也没说两人是否纳入医保系统,现在假定两个问题答案都是“是”。现在城市里的人,像“余秋雨”那样拿出五万元不费吹灰之力,固然是少数,但砸锅卖铁,向七大姑八大姨借个遍,能凑出五万的总也有百分之八九十。但问题是,付了这五万,谁知道明天是不是还会再来个五万,“余秋雨”不是就付了三个五万吗?你砸锅卖铁凑了五万,已经无锅可砸,无亲戚可借。如果就此罢手,人没救活,五万元的债务已经借下。子女们除了寻短见,一了百了,大概真的没有第二条路了。 现在假定“老大爷”和“老太太”也有“公费”,就是保险。如果这两位的保险也有和我一样最高自付额,汇率按1:7,个人45,000,全家90,000。两位的家属很有可能去凑出45,000,保险公司付剩下的5,000。家属们也不用担心今后的账单,45,000以后就是保险公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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