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哥引言:克利弗·S·路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系英国20世纪著名作家,教授、学者,基督教护教人士,被称为知识分子和怀疑论者中的伟大使徒。他作为英国文学教授一直任教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英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他的作品很多,范围也很广,既有文学史、文艺评论,也有散文、诗歌集,特别是他写了不少童话,最有名的代表作当首推七部描写“纳尼亚王国”的系列童话。《四种爱》是他的不朽名作之一。这篇谈论爱国主义的佳作闪耀着来自神的爱与智慧,值得我们同胞深思。
下面我要谈谈对国家的爱。在这一点上,鲁日蒙的那句名言我们无需赘述,这种爱一旦变成上帝,意即沦为魔鬼。已经是众所周知。有些人甚至开始认为,这种爱向来就是魔鬼。但是这样一来,他们就必须将人类一半的伟大诗篇和一半的英雄行为否定掉,甚至连基督为耶路撒冷的哀哭也不能保留,因为他也表现了对自己国家的爱。
我们来限定一下范围,在此我们无须讨论国际道义。爱国之情一旦走火入魔,必然会产生邪恶的行为,但是谙熟国际道义的人可能会说,国家之间的一切行为均无道义可言,我们只讨论爱国情感本身,希望能够将健康的爱国情感和有害的爱国情感区别开来。无论健康还是有害,爱国情感都不足以导致一个国家采取行动,因为严格地说,在国家事务中采取行动的是统治者不是国家。国民(他们是我写作的唯一对象)有害的爱国情感会为统治者作恶提供便利,健康的爱国情感则可能起到阻挡作用。统治者心术不正时,可能会通过舆论宣传煽动我们情感中有害的一面,以便在作恶时能得到我们的默许;统治者心底正直时,则可能鼓励我们情感中健康的一面。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爱国情感健康与否保持警醒,其中一个原因就在这里,这也是我要谈论的内容。
对爱国主义的表达,最为有力的当推吉卜林(Rudy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诗人,小说家)和切斯特顿(G.K.Chesterton,1874-1936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护教学者)。爱国主义的矛盾性也由此可见一斑。爱国主义若只有一种含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作家就不可能同时对它予以赞扬。实际上,爱国主义含有很多成分,可以有多种不同组合。
首先有对家、对我们成长的地方、对曾经是我们的家乡(这个家乡可能有多处)的爱,既而有对其邻近地区、类似地区的爱,对过去的相识、对熟悉的景物、声音和气息的爱。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是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只有外国人和政治家才会说“英国”。吉卜林说“我不爱我帝国的敌人。”真是虚伪可笑!谁会说我的帝国?伴随着这种乡土之爱的,其实是对其生活方式的爱:爱啤酒、茶、篝火、带包厢的火车、不带武装的警察等等一切,爱当地的方言,爱自己的母语(稍次于爱方言)。正如切斯特顿所说,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统治,与不希望自己的房屋被烧毁原因相似,因为要数算他因此会失去的一切, “无法计量”。
对这种感情,我们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去谴责。正如家庭使我们超越了自我之爱,乡土之爱使我们超越了家庭之爱。当然,这不是纯粹的仁爱。它的爱邻人,是指爱本地的邻人,而不是基督所说的邻人。但是,一个人若连自己看到的同乡都不爱,对未曾看到的“人”就更不大可能太爱了。所有自然的情爱(包括乡土之爱),都有可能与灵性之爱为敌,但也可能是对灵性之爱的预备和模仿,(打个比喻说)是在训练灵性肌肉,也许将来上帝要将其派上用场,正如女人小时候照料洋娃娃,长大了照料孩子一样。也许有一天,你需要弃绝这种爱,剜出你的右眼(马太福音18:9)。但要这样做,你首先必须具备眼睛,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感光”点的受造物很难理解这节严厉经文的意义。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没有丝毫的侵略性,它只要求不受干扰,只有在保护爱的对象时才会诉诸武力。任何人只要稍具想象力,这种爱国主义都会激发他对外国人的友好,因为,我若意识不到别人和我一样有权利爱他的家,我怎么有权利爱自己的家?一旦你意识到法国人喜欢吃咖啡甜点,就像我们喜欢吃咸肉炒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吃好了。我们最不愿意的是让处处变得和自己的家一模一样,家若和别处无异,就不成其为家。
爱国主义的第二种成分是一种特定的对待本国历史的态度。我指的历史是大众想象中的历史---祖辈们的丰功伟绩。记住马拉松;记住滑铁卢;“我们操着莎士比亚的语言,不自由,毋宁死。”这种历史,我们觉得既赋予了我们责任,又给予了我们信心:我们绝不能低于先人为我们立下的标准;既然是其子孙,不低于那个标准就大有希望。
这种情感的信誉不及纯粹的爱家,每个国家的真实历史都充满着卑劣、甚至可耻的行径。英雄的故事若被视为历史的代表,会给人一种错觉,其自身也往往经不起严格的历史考证。因此,以辉煌的过去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拆穿家”最佳的攻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长,这种爱国主义要么突然崩溃,转化为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要么靠故意的无视史实来维持。然而,在许多关键时刻,众多的人显然因为它,表现得异常出色。对这种爱国主义,谁能予以谴责呢?
我认为,一个人从历史的形象中获得激励,同时又不至被它欺骗、因之骄傲,是有可能的。历史形象的危险性,与人们将它误当作或以它代替严肃系统的研究的程度成正比。把故事就当作故事来传诵和接受是最好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故事只能作为纯粹的虚构来传诵(毕竟,有些故事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故事本身,放在那些能够激发想象力的画面、能够坚固意志的榜样上。听故事的小学生应该能够隐约感觉到(虽然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是在听英雄传奇。让他为那些“打下帝国江山的英雄事迹”振奋吧(最好是在“课外”)。然而,英雄事迹不同于“历史课”,也不是对帝国政策的严格分析,更不是为帝国政策辩护,我们将其分得越开越好。我小时候有一本书,里面画满了彩色插图,书名叫《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名字很恰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教科书。在我看来,向年轻人一板一眼地灌输明知是虚假或偏颇的历史,是十分有害的。这些所谓的历史,不过是英雄传奇,经过粗劣的伪装后被拿来充当教科书上的史实。以这种方式培育的爱国主义情感,一旦持续下去,便会有害,但不会在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心中维系长久。伴随这种灌输潜入的,还有一种心照不宣的观念,即认为其他国家没有与己媲美的英雄;甚至可能还有一种信念,相信自己可以名副其实地“继承”一种传统(这无疑是十足蹩脚的生物学理论)。这些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第三点,我们有时候也称之为爱国主义。
第三点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坚定、甚至刻板的信念。持这种信念的人认为,自己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明显比其他国家优越,而今日仍然如此,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有一次,我很冒昧地问一位宣扬这种爱国主义的老牧师:“可是先生,您不是说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男性最勇敢,女性最美丽吗?”他十分庄严地回答说(我相信即使在圣坛上诵读《使徒信经》,其庄严神情也不过如此):“是的,但是就英国而言,这是事实。”毫无疑问,这种信念并没有将那位朋友变成恶棍(愿他的灵魂在上帝那里安息),只是将他变成一头极其可爱的老驴子、一个老顽固而已。但是,它却会培养出又踢又咬的驴子,发展到极端的地步,会逐渐演变成普遍的种族主义,而这是基督教和科学同样禁止的。
这就引出了爱国主义的第四种成分。如果我们的国家确实远比其他国家优越,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作为一个优秀者,我们对其他国家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强烈地意识到这种义务---“白人的负担”,所谓土著民是我们监护的对象,我们自封为他们的监护人。这不完全是伪善,我们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好处。但是,我们每每将英国寻求建立帝国的动机(或将任何一个青年人在印度民政部门谋职的动机),标榜为主要是为了他国的利益,这种习惯令全世界作呕。然而,这表现的还是优越感的最佳一面。一些同样具有优越感的国家强调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在他们看来,有些外国人是如此地低劣,乃至他们有权利予以灭绝;另外有一些外国人只适合给自己---上帝的选民---劈柴、挑水,那么最好让他们继续干这些粗活。“猪猡们,识相点!”在此,我决非按时这两种态度属于同一层次。但是,二者都同样致命,同样要求自己的势力范围变得“越来越广”,同样具有这种明显的邪恶特征,即,唯有狰狞恐怖才能避免滑稽可笑。倘若没有与印第安人毁约,没有对塔斯马尼亚人(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原著民)实施灭绝,没有毒气室,没有贝尔集中营,没有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4月13日,英国军队在印度旁遮普省的阿姆利则屠杀大批印度群众。),没有种族隔离,二者的狂妄自大就会是令人捧腹的闹剧。
最后,我们看到,有害的爱国主义无意中否定了自己。切斯特顿援引的吉卜林的两行诗是最好的例证。这对吉卜林颇不公平,对像他那样颠沛流离的人来说,懂得爱家的含义着实不易。但是孤立起来看,这两行诗却是对有害的爱国主义的自我否定的一个总结。这两行诗是:
英格兰若果真如他表面所示,
我们便速速弃之而去,可她不是!
爱从来不以这种口吻说话,这就如同只在孩子“乖巧”、妻子美貌、丈夫功成名就时爱他们一样。有一位希腊人说过,“人爱自己的城邦,不是因为它伟大,乃是因为它属于自己”。真正爱国的人在国家衰亡时仍然爱它---“英格兰,你纵有千般的过失,我仍爱你”。对他而言,国家“虽破,但仍是自己的。”因为爱国,他可能认为自己的国家强大而美好(实际并非如此),这种错误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原谅。吉卜林诗歌中的士兵却相反。他爱国,是因为他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即因她的优点而爱她。她像一个运转良好的企业,身在其中满足了他的自豪感。她若不复如此,情况会怎样?答案清楚明了:“我们便速速弃之而去。”船只下沉时,他会弃船而去。这种爱国主义出发时锣鼓震天、旌旗飘扬,实际却趋向变节和没落。我们在后面会再次看到这种现象。自然之爱一旦失去约束,就不仅会伤害其他的爱,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爱,甚至根本不是爱。
如此看来,爱国主义有多张面孔。那些全盘拒绝它的人似乎没有考虑到,剔除了爱国主义之后,什么定将取而代之(这个取代过程已经开始)。国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也许永远都会面临危险,统治者必须以这种那种的方式的方式鼓励民众保卫国家,或至少为此作准备。在爱国情感已经被摧毁的国家,每次统治者号召民众动用武力,都只能诉诸纯粹的道义。如果民主能够不愿意为“自己的国家”流血流汗,统治者一定要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在为正义、文明或全人类流血流汗。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爱国情感当然必须考虑道义。好士兵需要确信自己国家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但是,他们作战不是因为正义的事业本身,而是因为这是自己国家的事业。我认为这个区别很重要。我可以认为,用武力对付盗贼、保护自己的家事正当的,这用不着虚伪,也不用自以为义。但是,倘若我假称,自己打青他的眼睛纯粹是出于道义,与被盗的是自己的家全然无关,这就未免过于虚伪。同样,声称我们支持英格兰,只是因为英格兰的事业是正义的(像一些中立的堂吉柯德式的人物所说的那样),也是虚伪的。荒谬的言论会导致罪恶:倘若我们的国家的事业是上帝的事业,战争就一定是歼灭性的战争。于是,极其世俗的东西被赋予了虚假的超自然色彩。
昔日的爱国主义的伟大之处在于,一方面,它固然能够激发人们为了国家不遗余力,另一方面,它仍然清楚自己不过是一种情感。战争不伪装成圣战,同样可以打得很英勇,英雄之死与殉道不相混淆。(令人高兴的是)在战场上如此庄严的情感,在和平时期也可以像所有轻松愉快的爱一样,不抬高自己,且能够自嘲。早期的爱国歌曲一唱起来就令人激动得热泪盈眶,近年的歌曲听起来则更像圣诗。我宁愿每天听(带有“拖-拉-拉”音的)“英国掷弹兵”,也不愿听“希望与荣耀之地”。
请注意,我一直在描述的这种爱及其所有的成分,其对象不限于国家,也可能是学校、军团、家族、班级。我以上所作的分析对它们同样适用。这种爱的对象还可能是教会、教会中的某一派、修会等团体,他们要求成员付出超自然的情感。这个可怕的话题需要一本书来单独论述,在此说一点就够了。那就是,属天的团体也是属世的团体,我们对后者的(纯自然的)爱,很容易借用前者超自然的要求,来为自己最卑下的行为辩护。倘若真有人著书论述此话题,那一定是基督教界彻底忏悔,忏悔在人类的凶残、狡诈中,教会应当独自承担的那份罪责。我们若不公开弃绝自己大部分的过去,就不会赢得“世俗界”的大量视听。他们为什么要听?我们高喊基督之名,干的却是摩洛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