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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股市阻擊戰的報導,大吃一驚,總公司居然可以隨意買賣下屬公司的股票。這一次,當然是為了反擊“境外空方勢力”,但其它時候呢。這一次,以林左鳴先生為首的中航領導集團或許都是優秀的共產黨員,堅定的愛國者。但是不那麼優秀的共產黨員,不那麼堅定的愛國者,是不是也可以這麼幹。“優秀”和“堅定”的法律定義又在哪兒?否則,憑什麼你能幹,我卻不能。
類似的問題還可以問出許多。
假定某醫藥集團的某一下屬公司有一新藥已通過所有測試,包括規定的臨床試驗,現在只等藥管局批准(即鄭小魚曾任局長的那個機構),也趁這一大好機會,湊集了“幾十億準備血拼”,中國的散戶還有活路嗎。
實際上,或許有人已經這麼幹過了。以後有了經驗,就根本不用等什麼“境外空方勢力”了。浩瀚股市,哪天沒有幾支大漲大跌的股票。我想買了,就找幾支大跌的股票,一口咬定是”境外空方勢力”。哪天想賣了,就找幾支大漲的股票為理由來“愛國”一下。以後輕車熟路了,連理由都不用,就象陳水扁老婆那樣。
我們當然不必一切以美國或歐洲為準,但還是有些全世界通用的準則的。比如文革中紅衛兵對“紅燈停,綠燈開”大為惱火,紅色應該勇往直前嗎。直到撞了不少車,死了不少人,鬧劇才算收場。
美國的上市公司要回購股票,是要報備證管局的,而且不是今天報備,明天就可以“愛國”的。你必須給出一個時間段(Window),回購只能在這一區段執行。有兩點我不清楚。(1)時間段是公司自己定還是有明文規定;(2)能否賴賬。由於“境外多方勢力”,股票大漲,老子不買了。第二點的例子我從未聽說過。公司能否賣股票,我不知道。如果有,我敢肯定也是有嚴格規定的。
這次“股市反擊戰”,林左鳴先生以身作則,以個人資金,買了2000股。個人買賣股票永遠是可以的,但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不同層級的員工,多少還有一定限制。對於一般老百姓,許多公司規定只要不買賣所謂“Derivative”即可,即不能買空賣空,以及買賣Option。對於一般的中層管理人員,一般是公布盈利前30天不許買賣。高層管理人員的限制會更多,但我不清楚。如有特殊情況,如新藥上市前,規定會更嚴格。
實際上對於大股東,買賣股票都有很多限制。一般來說,只要擁有5%以上的股權,你買賣股票就必須報備。
現在看這次中航的“股市反擊戰”,或許是成功阻擊了“境外空方勢力”,但其直接和間接的後果,恐怕不是“愛國者”們希望看到的。
第一次波斯灣戰爭前,大家都在猜測開打的時間。事後,國防部旁邊一家Pizza店老闆說,他隔天晚上就知道了。平時晚餐時間,他只賣大約20個Pizza,那天晚上,他賣了大約60個。好在那時股市已關門,否則他湊集“幾十億準備血拼”,把軍火公司的股票買斷,就不用賣Pizza了。美國人顯然也吸取了教訓,第二次波斯灣戰爭,就沒聽到這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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