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某中文報上見到這樣一個據說是真實的故事,假的也無所謂。 一猶太青年,到了上大學的年紀,可是學費還沒着落。或許他是孤兒,或許家裡貧窮,這些與這故事都沒有關係。一個猶太教會找到他,說他們可以提供他大學和研究生的學費和生活費,但是他工作以後,必須把年收入的10%捐獻給教會,直至退休。他同意了。以後他成了醫生,忠實地履行了諾言。 這個方法的執行,可以很容易,也可能十分困難,關鍵就是一個誠信,教會怎麼能相信你,或者你如何能使教會相信,這筆錢不是肉包子打狗。教會不是FBI,你一旦逃之夭夭,他們很難找到你。 現在假定你有兩個渠道籌措大學和研究生的費用。一個是如上所說從教會得到資助,另一個是從商業銀行得到貸款,利率假定很合理。現在進一步假定你給教會奉獻30年,商業銀行貸款也是30年期限,兩者金額一致。簡單起見,醫生的所得稅稅率(聯邦+州)假定為40%,每月還貸或奉獻均為600元。從教會拿錢每月可少繳稅240元。 該同志以後的捐獻遠遠超出當時索取的,但也有可能他以後在超級市場當收銀員,教會對此應該也是有精神準備的。 劉以棟先生的文章,介紹了一些合法“逃稅”的渠道。用這個渠道省稅,應該是最簡單不過了,而且也是政府樂於見到的。我不知道華人社會是否有這樣的故事,我沒有聽說過。但簡單不等於容易執行。第一個這麼做的華人機構顯然是吃螃蟹者,好幾次在網上見到中國學校為追繳學生貸款如何焦頭爛額,最後只好用不發畢業證書作為手段,一手交錢,一手交證。於是就形成了惡性循環的怪圈,沒有畢業證書就找不到好工作,沒有好工作就無法還貸款,最後兩敗俱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