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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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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24 15: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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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http://news.creaders.net/photo/newsViewer.php?nid=520790&id=1164118&aid=14 美國前副總統切尼女兒 與同性伴侶成婚
美國前副總統迪克·切尼的女兒瑪麗·切尼(左)22日與她的長期同性伴侶希瑟·波(右)在首都華盛頓結婚。
切尼與夫人林恩當天發表聲明表示:「瑪麗和希瑟保持相互忠誠的關係已經有許多年,我們樂於看到她們可以利用讓關係得到承認的機會……她們和她們的孩子是我們家庭非常重要、受到喜愛的成員,我們祝她們幸福。」
瑪麗現年43歲,她與波保持同性伴侶關係超過20年,瑪麗通過人工授精方式懷孕,分別於2007年和2009年生下一子一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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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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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8 12: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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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問一下你們這類高人一等的"基督徒"們,
好象你們認為那怕殺人,放火,搶劫,強姦也比同性戀好上百倍,你們對同性戀者那叫一個恨之入骨,百思不得其解. 說句實話,你們和老共很象.
哦,對了,難不成你們很享受殺人? 怪不得你們從不對殺無辜者小布什有一絲一毫的貶語.
感謝上帝! 殺人者已下台,這類高人一等的"基督徒"們也不掌權! 不然,世界又要遭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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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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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8 06: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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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 高人一等的"基督徒"們,
我得"仰視"你們! 你們太了不起了! 我這個"對基督信仰毫無所知的"人,只想請教:
1.信仰伊斯蘭教,佛教的人是不是都得去死? 看來極端伊斯蘭教分子的恐怖活動"應該"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如果用同一標準而不是雙重標準的話. 是不是?
2.既然同性戀者所犯的"罪"和你們所犯的"罪"都是天生的,為什麼你們就啥事也沒有,還能"理直氣壯"地,盛氣凌人地指責辱罵乃至詛咒別人,而同性戀者卻只能被歧視,被辱罵,乃至被逼去自殺? 眼看着一條條年青的生命被愚昧奪走,我們要大吼一聲: 誰之罪???????????????????????
3."我們為真理打仗"就是反同吧? 怎麼沒見你們反瀰漫遍地的婚外情,包二奶.... 遇到這些,就不"我們為真理打仗"了? 柿子撿軟的捏,真"英雄"啊!
4.你們是怎麼看待你們的"主內兄弟"小布什編造謊言,屠殺了60多萬無辜的老百姓? 你們是怎麼看待你們的"主內兄弟"們霸占北美印地安人的土地,屠殺印地安人幾近絕種的"為真理打仗"的行為? 你們是怎麼看待你們的"主內兄弟"李燈輝人前一套,人後一套,陰險毒辣說一套,做一套?
5.想問問高人一等的"基督徒"們,你們的十一奉獻做到了嗎? 不是gross income,是net income啊!
真基督徒用信仰來律己,假基督徒用信仰來訓人! --- 衷心感謝一位基督徒在這網上留下的箴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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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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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21: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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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善,楓苑,宣教士,謝謝三位主內肢體的幫助。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為“同志”作吹鼓手的所謂基督徒們可以被那些對基督信仰毫無所知的人們贊為“真基督徒”。
我們為真理打仗,豈是為了討人的喜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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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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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21: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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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自由友,這個周末太忙,沒有及時致謝,抱歉。
目前一批在海外受過西方教育的所謂學者以社科院李銀河為代表,致力於中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無論是不是基督徒,對破壞中國社會的細胞家庭及其價值觀的異端邪說,我們不能置之不理。某些基督徒背離聖經的基本教義,自以為義,已經陷得很深了。
你如去萬維”彩虹之約“,就可以看到許多精彩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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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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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16: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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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苑夢客,
這你可冤枉我了,我已說過"是我個人的意見",我有權可以有自己的意見吧? 不象你們啊,一口咬定什麼,什麼是罪呀!
我知道sin和crime的區別,問題是你的"主內兄弟"不區分這二者的,所以我就"有機可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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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楓苑夢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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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15: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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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NZFP自以為很懂基督教,居然可以斷定誰是真基督徒誰是假的,這種自信真讓人驚訝!真見識了什麼叫做無知者無畏。
Btw, 基督教所說的“罪”和世俗世界的罪不是一個概念,不需要尊從司法機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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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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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06: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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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邏輯,指鹿為馬,亂扣帽子。 ------------------------------ 說同性戀是"病",是所謂的"罪",才是混淆邏輯,指鹿為馬,亂扣帽子吧.
在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
是不是"病",得尊從科學研究的成果以及世界衛生組織的意見.
是不是所謂的"罪",得尊從司法機關的意見.
如果幻想用宗教來干政,才是真正的混淆邏輯,指鹿為馬,亂扣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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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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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05: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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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善,
不好意思,讓你誤會了,我只代表我自己,我認為天嬰女士是個真基督徒,是我個人的意見.
但我堅持認為,從這網上一位基督徒寫的貼中看到的這二句話是真理:
真基督徒用信仰來律己,假基督徒用信仰來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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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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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7 04: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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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善: NZFP就是標準的“與至上者同等”的典範。撒旦是這樣,他的後裔也這樣。事實上,NZFP有着極其敏銳的反向嗅覺,NZFP聞着香的,那人有禍了,因為至上者憎惡。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路16:15) 。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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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盡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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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23: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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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FP, 你把自己當神了,可以裁定誰是真基督徒,誰是偽基督徒了。自己對基督教義一無所知,竟然大言不慚來評判誰真誰偽。所以是順你者“真”,逆你者“偽”。你的三板斧就是:混淆邏輯,指鹿為馬,亂扣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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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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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4:4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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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嬰女士,
沒想到昨天我安慰你時說,人人心中都有桿秤,你是個真基督徒. 今天就看到一貼也說你是個真基督徒. http://blog.creaders.net/bishi5c/user_blog_diary.php?did=115239 (偽基督徒們總和同性戀過不去)
是真是假,真是眾目睽睽! 真是人人心中都有桿秤,不平而鳴,大有人在! 所以,彆氣餒,上帝會看到的. 不管偽信徒怎麼污衊你,你就是上帝眼中的真基督徒,我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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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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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1: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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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aziyou,
是不是病態,心理醫生的說法比你的說法有說服力吧?
轉貼:斷背山不是斷親山(世界日報)
讀完3月23日民意論壇上由馬州李國基先生所寫的「斷背山?斷親山?」一文,筆者實在難以苟同。
筆者是在雲南昆明出生,在台灣受教育,七○年來美進修,現已從美國聯邦機構退休。筆者有兩兒,大兒在一所名校攻讀生物博士,已通過口試,正在準備博士論文。小兒從小善解人意,獨立,聰明,愛幫助他人,就在他11歲時我在無意中發現他是個同性戀者,筆者在驚嚇、憤怒、恐慌之中帶著小兒去看了一位在紐約頗有名氣的心理學醫生,他的結論是「同性戀是天生的,硬逼或強迫去改造的結果只會造成悲劇,全世界的人口之中約有十分之一是同性戀傾向的」。
此後,筆者遍閱有關於同性戀的書籍和資料,並且參加了同性戀家長的支持團體,從研討會中得知很多尚未成年的同性戀少男少女,一旦為人所知,就會被無知、憤怒的家長趕出家門而被逼走上絕路的悲慘命運。筆者日復一日尋求同性戀的知識,同時也和家人加倍愛護及關心小兒, 19年來他已從名校法律系畢業,並已成為外交官,筆者為一家人互助互愛感到慶幸。
同性戀不是學來的,我希望李崗先生知道這個最基本的知識,李崗的三個兒子如果不是生下來就是同性戀的話,就是看上一百遍「斷背山」也決不會成為同性戀者。
李安是具有獨特眼光的導演,能在白人的天下里贏得奧斯卡最佳導演金像獎,絕對不是目前任何一位導演可比的。筆者在此以一位同性戀者的母親對他深表謝意。筆者亦希望那些自以為是而不願接受同性戀的父母以及親友們,能在看完的「斷背山」後,領會出同性戀和異性戀並沒有什麼不同,一樣的愛情,一樣的牽掛和無法割捨,所有的愛都是美麗和動人心弦的。
筆者期許,所有的人能愛其所愛,更進而使家庭歡樂和諧,「斷背山」決不會是斷親山。紋琳 (紐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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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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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1:1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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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墮落的趨勢,斷背版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出台是遲早的事情,邪惡的人啊,對父母把自己帶到這個世界的方式就是有著強烈的不滿,明白着觸犯聖經十誡中“要孝敬(honor)父母"的那一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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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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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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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aziyou,
我不是! 但我從小就愛打抱不平,至今"惡習"不改,就是見不得不講理的持強凌弱!
異性愛有一層天經地義的功能,就是繁衍後代。同性愛有這種功能嗎? ------------------------------------------------------------- 你要去打殺DINK嗎? 他/她們也不繁衍後代的! 還有神父,和尚,獨身者......
轉貼:斷背山的道德意義 (世界日報)
儘管「斷背山」得到多國獎項肯定,讓無數觀者感動垂淚,也有許多觀眾從道德角度譴責它傷風敗俗。然而道德論述,常會囿於主觀立場。不少基督徒引述《聖經》,譴責同性戀不道德,但筆者以為,這是教會檢驗信徒的尺度,若做為社會訴求,則是對非基督徒欠缺尊重。在憲法保障政教分離的國家,人們有權不依循基督教教義選擇伴侶。何況,亦有基督徒對同性戀具包容心。
有些非基督徒則憂慮「斷」片美化同志情,會使同性戀蔚然成風,走向滅絕後代的不歸路。其實醫學界多年研究顯示,在男女社交公開的社會,人不愛慕異性而戀同性,乃是天性使然,異性戀者絕不可能看了「斷」片就培養出斷袖之癖。同性戀只占人口5%左右,不會影響人類世代延續;再說,那些選擇獨身或不育的人士,是否也該背負「滅絕人類」的罪名?
亦有人批評「斷」片的兩位主角欺瞞配偶,維持20年婚外情,嚴重傷害到家人。事實上,片中對雙方父母、妻子、兒女的痛苦不乏細膩描述,它並未美化婚外情。看到兩位主角在無愛婚姻里承受的巨大煎熬,觀眾應該探討的是,如果六○年代美國中西部的保守社會能夠接受同性戀, 不歧視他們就業,不威脅他們生命,兩人又何必屈從社會規範,與不愛的女人結婚,乃至親手導演出自己的家庭悲劇?
論及「負面」人物與「不道德」題材,希臘悲劇與莎士比亞悲劇無不充斥亂倫、殺戮、奪權等人生陰暗面,比起「斷背山」更加悚目驚心;然而千百年後觀之仍舊動人心弦。因為這些悲劇透過主角的沉淪、受苦、內心煎熬和環境的壓迫,彰顯個人的軟弱與群體的傲慢和偏見,讓觀 者從中學習到自省謙卑與對人的寬容。
「斷背山」的道德意義應是讓占社會多數的異性戀者醒悟到,強勢族群偏見對弱勢群體的戕傷。今天的美國社會,批評不同宗教、少數民族、女性,立刻被視為「政治不正確」而遭鳴鼓攻之,以辭嚴撻伐,而無須道歉的弱勢族群應是同性戀者了。當「黑奴籲天錄」與「辛德勒名單」勾勒的受迫害族群已爭得歷史公義後,最後的弱勢族群───同性戀者,今後將不斷在戲劇里發出他們的呼聲。張純瑛 (馬里蘭州 電腦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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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FP網友也是同志吧?
異性愛有一層天經地義的功能,就是繁衍後代。同性愛有這種功能嗎?從這個意義上說同性愛就是病態。社會可以對同志們持寬容態度,但親屬父母未必能做到這一點,根本的原因還是繁衍後代這個出發點。
如果有一天出來一個新的莎士比亞,給大家演繹一段男羅密歐與男朱麗葉的“愛情故事”,有人可以讀下去,我是讀不下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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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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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0:5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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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神只有愛沒有詛咒和公義。 ------------------------------- 明白了! 原來歐洲的"信徒"強占美洲印地安人土地,把美洲的印地安人殺到幾近絕種,這就是"詛咒和公義"啊!
你的兄弟小步什編造謊言,欺騙全世界,發動侵伊戰爭,屠殺了60多萬無辜老百姓,也是"詛咒和公義"啊!
說你們是"凡是派",看來是恰如其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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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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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0:4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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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本人吧,打從上中學起,對不小心接觸到其他男人的身體,有種天生的噁心。
竊以為同性戀的形成,非遺傳因素或生理本能使然,而是一種非正常的心理行為,或乾脆就說是病態心理造成的。 -------------------------------------------------------------- 你這是自己反駁了自己!
你是個天生的異性戀者,當然"不小心接觸到其他男人的身體,有種天生的噁心". 但是你想到過嗎? 一個天生的同性戀者,就會"不小心接觸到其他女人的身體,有種天生的噁心"了.
請看一位才19歲的為殉情而自殺的無辜者(他男友為抗爭絕食,胃出血而死)的臨終遺言吧:
轉貼: http://hi.baidu.com/%C4%B5%B5%A4%BD%AD%C4%D0%BA%A2%B0%AE%C4%D0%BA%A2/blog/item/6eb2df132ee34523dd5401df.html 一個19歲少年的遺書
擇要: 您知道嗎?如果讓我們和女性接吻,就相當於讓您與同性接吻做愛一樣,其感覺不言而喻,您會噁心至極,我們也一樣。 --------------------------------------------------------------
換位思考一下吧,將心比心一下吧!
本該有精彩人生的一條又一條的年青生命就這樣凋零了! 我們要大吼一聲: 誰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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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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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0: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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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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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10: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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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識盧雲的結果就是讓你認為得救不得救沒有什麼分別,聽不聽神的話沒有什麼分別,因為你的神只有愛沒有詛咒和公義。
好得很啊,這個神就是你手中偶像了,與基督信仰沒有任何關係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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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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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9:5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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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渚客: 倘若你是一個敢於面對事實的人,不妨閱讀一下Robert Knight的這篇文章。 http://www.cwfa.org/images/content/bornorbred.pdf 這篇文章總結了所有支持同性戀的人所講的所謂”科學證據“,其中包括NCI的漢墨的研究結果——其它兩個小組均重複不出來他的結果,而他自己卻是一個同性戀者,他自己本人對他自己的結果根本就不如媒體吹得那麼天花亂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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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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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5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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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嬰,
支持你! 彆氣餒,人人心中都有桿秤,看這貼的,不光是"凡是派". 人在做,天在看!
不必介意別人說什麼,坦坦蕩蕩做人就好,祝你有個好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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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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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3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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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iegammi,
你的問題問得很給力,但恕我直言,對懷有深刻偏見的人士來說這些,是對牛彈琴. 因為他們除了偏見,不接受任何科研成果和事實.
再加上,他們心中可能有條線,凡是嘴上(是的,光是嘴巴)說他是所謂的"信徒",那怕他殺人放火,惡事做絕,心中充滿仇恨,辱罵詛咒別人,也都是他們心目中的"好人"! 他們是"凡是派"!
相反,一個天生的,由於DNA變異出生的無辜者,卻"必須"下地獄! 所以林俊先生的被害,他們不僅毫無憐憫之心,連做人最基本的側隱之心都沒有! 而且還要落井下石!
想問一句多餘的話: 連做一個人都不配,還有臉自稱"愛人如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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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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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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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哥,
我要再說一遍,你不了解盧雲,你更不了解盧雲的生活。
還有,我要糾正你,聖經說:見了婦人動淫念的就是和她犯姦淫了。從來就沒有什麼“罪行”說。
恕我不再參與評論。
願林俊的靈魂安息,願林俊的家人親自得到上帝的安慰。願上帝在仇恨之處賜下平安和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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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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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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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以為同性戀的形成,非遺傳因素或生理本能使然,而是一種非正常的心理行為,或乾脆就說是病態心理造成的。 -------------------------------------------------------------- 你完全可以不接受同性戀,但你說"是一種非正常的心理行為",那就請你拿出根據來,轉貼也行. 我想說的就是,不能以自己的喜好無根據的來給任何一種現象下結論! 這很不妥.
供你參考:
轉貼:http://www.biosino.org/news-2001/200104/01041606.htm 科學家認為存在同性戀基因(附圖) (中國生物信息)
擇要:1993年7月,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的丁·漢默認為,同性戀與基因有關。同性戀者和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在其x性染色體長臂頂端區域有一個叫做Xq28的基因,是這一基因決定了人們在性指向的同性戀。
http://www.aizhi.org/xljk/ccmd-3.htm / 中華精神科學會認為同性戀行為是正常的
擇要:即將於2001年4月中旬的出版的“中華精神科學會”第三版“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CCMD-3)認為,同性戀性行為是正常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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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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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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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2000, "他們也沒有尋求上帝", 是因為你沒有給他傳福音。是因為你不屑和他們成為朋友。 你為林俊們作過什麼?你如何作光作鹽了?林俊的父母現在加拿大,你一個基督徒,為他們作了什麼?你為他們的靈魂禱告過嗎?你為他們求過上帝的安慰嗎?如果什麼也沒有,恕我直言,先回去悔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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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tiegam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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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8:0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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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下博主如果林俊被殺是因為錯在他自己是同性戀,那麼被Russell Williams,Robert Pickton, Paul Bernardo所殺的那些人錯在他們是異性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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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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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5: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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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科研豈能不設control group? 光將先天同性戀者與先天異性戀者設為對照顯然是不夠嚴密的,先天同性戀被上帝轉化為異性戀者作為對照組才可以說明這個科學研究的結果是“嚴謹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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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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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6-16 05: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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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渚客: 從你自己的那段對科學的描述,不難看出你在科學上的膚淺,我寫幾點意見供你思考吧。 1,你說“科學依靠的是可靠的科學實驗數據。科學的結論來自可靠的,嚴密的科學的實驗數據。”聽起來十分動人,但我們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叫做“科學的發展日新月異”,今天在Sciences, Nature, Cell, Nature Genetics上發表的文章,過些日子就被別的科學家“修正”;一篇科學論文的manuscript送去review, author是嚴謹的科學家,reviewer也是頂級嚴謹的科學家,但reviewer會給出許許多多批評,要求補充data。所有這些都說明“科學研究”都只是探索真理而已,頂多只能算是“相對真理”(真理中的一個piece)而已,跟聖經的絕對真理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如果科學研究結論是可靠的,就不應該有“日新月異”的局面,現代科學的東西大多數是experimental的東西,experimental這個詞實際上是貶義詞,而不是褒義詞,就是不成熟,不確定的意思。當我們說一種治療方法是experimental的時候,意思就是這種還不成熟,靠不住。在大多數的時候我們以為新的療法就是好的,但事實正相反,癌症治療領域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近幾十年來研究結果表明,新藥比老藥好的並不多見。John Hopkins一個頂尖的腫瘤分子生物學實驗室的二老板(大老闆是諾貝爾醫學獎的有力競爭者)年輕有為,才華橫溢,對自己所做的science自信滿滿,不幸的是他太太得了白血病,他們迷信骨髓移植療法(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這種high tech療法(因為確有少數治癒的病例),結果他太太在不到3個月時間就走了,而且死得沒個人樣(作骨髓移植的往往被torture得死去活來,死的時候全身浮腫,面部走形)。這位年少得志的科學家禁不住問自己:What I am doing here? 我所獲得的是可靠的科學實驗證據呢?還是Fancy artificial stuff?分子生物學的研究要構建許多artificial的載體,做出來的東西看上去fancy得不得了,越複雜,越fancy,就越能登上頂級雜誌,但距離臨床的期許也就越遠。若不是這位年少得意的科學家親嘗苦果,他是絕不會有那番感悟的。同性戀的苦果若非自己親嘗,大多數人都只是去按照自己肉體的衝動盡情argue罷了。 2,你說“科學結論應該不受政治,宗教,國家,民族,階級的影響”,應該的事情太多了,但事情卻在很多情況朝着不應該的方向走。在美國做science,你若不同時是一個好的politician就十分困難了。“用科學的方法證明同性戀是由於基因改變造成的”這個前設本身就非常political,為什麼沒有人去研究“敬虔的傳道人”基因?因為沒有市場,拿不到funding嗎!研究同性戀基因合乎這個敗壞社會的口味,得到funding的機會要大得多,politically非常 correct,不是嗎? 3,且不說目前還沒有任何solid evidence說明同性戀者在某種基因上就是與異性戀者不一樣,退一億步來講,就算是發現了這個基因又怎麼樣呢?so what? 因為篤信聖經的基督徒壓根就不否認同性戀是先天的,同性戀的罪跟任何一種原罪是一樣的,都是從亞當那裡來的,若不靠着耶穌基督都不可能改變過來。如果“真的”發現了所謂同性戀基因,是否有科學家證明那些在耶穌基督里重生得救的前同性戀者,如今已經與異性結婚,過着美滿的異性婚姻生活的人,他們的所謂“同性戀基因”也作出了相應的改變呢?如果那個“同性戀基因”的表達沒有改變,又如何說明那是“同性戀基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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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們看來對"同志”是深惡痛絕啊。
要談這個問題,必須首先弄清性愛的本來意義是什麼? 造物主造出男女,通過陰陽交合繁育後代,並達致身心的調和,這是性的本來意義。無論有人格的上帝,自然神論還是東方哲學,對同志行為是大大地不感冒,就是認為它與性愛的本來意義相違背,因此是不符合人性的。
比如本人吧,打從上中學起,對不小心接觸到其他男人的身體,有種天生的噁心。
竊以為同性戀的形成,非遺傳因素或生理本能使然,而是一種非正常的心理行為,或乾脆就說是病態心理造成的。許多接觸過同性戀或被同性戀侵害的兒童,長大後也成為同性戀者,就是明證。
社會可以對這種行為持寬容態度,但決不能鼓勵或正面宣傳,或搞什麼前衛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像有人有戀童癖,只要沒侵害別家孩子,大家防着點就可以了。但是誰要宣傳說這是一種正常的人類行為,那就是法律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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