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个“外籍华人”新闻,惹起大家的注意。一个是独立冒头的香港,据报道“北京将首次向传统泛民批发回乡证,营造政治和谐气氛。据悉,北京最快于11月30日宣布,除了主张港独人士外,其他泛民现任或前任立法会议员若申请回乡证将会获批,变相将这道拦阻在北京与泛民之间的鸿沟移除,打破回归后双方交往止于深圳罗湖桥的政治闷局。” 又有朋友圈疯传“公安部警告:400万美籍华人,入籍35年仍属中国公民!的文章,称中国驻外领事馆通过将中国护照剪角的方式,作为退籍方式,无法得到中国法律承认:包括中国公安部和中国各级法院和法庭均不承认。”两个问题看起来互不相干,其实暴露出来一个共同点,即中国居民根本没有公民权。换句话说,辛亥革命百年以来,民权是完全倒退的,甚至连大清王朝都不如。 中华民国继承了大清的传统,中华儿女的祖国生存权利不能被剥夺,这几乎完全是中国文化传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血缘关系确定的中国人身份,一直不受海外谋生的影响。上世纪由于输出“革命”,东南亚的华人遭受了祖国的抛弃。这几十年来,大量华人移民海外,而中国的国籍问题,再次成为华人的中心议题。现行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也有取消中国国籍的条文,可没人遵守。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国人获得外国国籍后,在没有任何具体法律程序可依循情况下,中国国籍(户口)会被强迫注销,护照被剪毁。因此剥夺中国国籍,成了儿戏的行为,不严肃而且混乱,官民各说各话。中国人的国籍问题为何这么随意?因为国民没有公民权。可惜有人还是不明白,忙着不停上书,追着“人大代表”,反复不厌地听着各地官员的“解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真是“大国梦”的绝妙讽刺。
本人同许多海外华人一样, 关心这样的诉求。回乡证问题反转,无疑给那些中国护照的苦苦哀求者们一记响亮的耳光。在英治时期,许多难民从海外定居香港。港英政府继承了大清律,凡能提供中国血统和曾居港的证据,都能从南越或印尼等地逃到香港,受到庇护。回归后有人强调,中国和香港都“不承认” 双重国籍,因为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但这个障眼法不会告诉你,中国和香港都“不承认”的是外国司法管辖权,而不是护照本身!香港和美国等许多国家一样,均承认其它国家护照的合法性,中国也当然承认。但有几个国家会承认外国的司法管辖权?所谓香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说法,是偷梁换柱的概念。香港法律承认中国籍居民有权持有外国护照,并在海外合法使用。又如香港朋友说,有美国国籍的香港人欲取消中国国籍并非易事,不但需申请,要交钱,还要经过司法复核,确定其外国人的身份。而不想多事的外籍香港人,如不去申报,其“永久居民”身份永远不能被剥夺。继承了大清律,同大陆正好相反,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可依循,来取消自己的香港“户口”。简言之,香港和大陆居民存在着完全不同的国籍法地位。特区护照不能回中国,说明此护照不代表公民权。回乡证本质是签证,其成为控制香港居民回乡的手段,而牺牲的却是法制和公民权。当然也是造成港独出现,不可回避的法理依据。闹了几十年,港独的冒进才解决了回乡证的问题。 海外的“爱国华人”从回乡证复得的过程中,看到问题的本质了吗?在某些人眼中,港人和海外华人是在一条船上。可还有些人一方面哀求被剥夺的国籍,另一方面又嘲笑香港的公民社会意识,实属幼稚和愚昧。那么海外华人是否真的没有中国国籍呢?回答是否定的,此事完全取决于中国居民何时能拥有完整的公民权。当一个公民的权益,不能被随意剥夺的时候,那才是真正“中国梦”开始浮现的征兆。 保存好所有的中国国籍证据,历史终究会做出正确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