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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战争为人民吗? 2011-08-25 19:24:20

在高伐林先生关于“人民战争”的博文后面,看到了这么一段评论(小字)。

我们不能一边违反战争的规则,一边要求敌人遵守战争的规则。

你要是侵略了他国,就是最先犯了最大的规则,你连这个最大的是非也分不清,就来弘扬你的强盗逻辑了?

你如不希望让你的士兵让你看不到,分不出的敌人打冷枪,踏上地雷的话,你就不要把你的士兵派到人家国家里去打仗。

如果你犯了这个最大的规则(罪行),还把杀人的责任推到合法合理的抵抗侵略的受害者身上,你就是个畜生

这段文字确实铿锵有力,没人能批驳,也没人想批驳。我只是说,现实世界并不是这段文字作者(作者)所描述的那样简单,非黑即白。

侵略者发动战争,自然是违反了规则,但不一定是战争规则,他们是违反了道德准则。相当多的侵略者同时违反了道德准则和战争准则,但并非所有侵略者都如此,违反了战争规则的侵略者,也不一定是每次具体的战争都违反。这样想吧,如果战争规则和道德准则是一回事,那日内瓦公约还要来干什么,对侵略者往死里打就是了。当然,侵略者也并非善类,再层层加码,这世界还会是现在这样子吗?

珍珠港偷袭是违反了战争规则的,是不宣而战。但日本人原计划是要宣战的,把宣战书在开火前半小时还是多少分钟(记不清了)送至美国国务院。只是由于日本驻美国大使馆的技术延误才迟到的。不是说提前送到这袭击就对了,人家美国哪儿惹你了。另外,只给人家几分钟反应时间也是很卑鄙的,但如果宣战了,至少不至于落个“不宣而战”的罪名。美国后来扔原子弹,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我是赞成的,原因就是日本人多次违反战争规则及日内瓦战俘公约。但我引用这个例子,就是要说明即使在违反了人类道德准则的对华和对美战争中,凶残的日本人也不是每次战争都违反战争规则的。

抗日名将孙立人在缅甸作战时,有一次俘获一批日军,大约一千多人。当他知道这支部队在中国制造了某次惨案,下令全部杀死,以后日军听到孙立人就闻风丧胆。我想,记者们或作者们没说,日军以后再搞大屠杀时,会不会把这点考虑进去。孙将军既有爱国热血,又有政策水平,对于没有违反战争规则的对手,即使是侵略军,他也是执行日内瓦公约的。

长篇小说《烈火金钢》是说抗日战争的,和我年纪相仿或年长者大都看过。书里面有这样一个细节,日本人拼刺刀前是要把子弹退掉的。什么原因书中未解释,大家自己分析,书中的英雄人物丁尚武由此捡了一条命。这是共产党的书,不可能替侵略者涂脂抹粉。现在设想一下,我们抓住日军这一“弱点”,打到一半“勇猛”地和敌人拼刺刀,拼了没几下一人一枪把对手撂倒,以后这仗会怎么打,大家自己猜。如果中国部队被日军俘虏,你会奢想比孙立人的战俘更好的命运吗?

列出这几个例子,就是说我基本赞成高先生的论点的,打仗还是要遵守规则的。战场和球场不一样,许多时候规则这玩艺不是很清楚的,但底线还是有的。美国打伊拉克(叫侵略也可以),开始老百姓伤亡很小,转折点是一个女的冒充孕妇,其实一肚子炸药,在检查站一拉导火线,美军死了好多。两天后,一车平民,大小7人,全部被击毙。谁都没有谴责,只有记者会上有人问了一下,发言人说,士兵必须在零点几秒的时间内做出反应,他们到底是真正的平民还是两天前的假孕妇。这样的“人民战争”到底是不是人民的福音?

浏览(1207) (0) 评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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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7 22:01:13
这倒是,

你的博文狗屁不通,各位来客已经在上面给你一一指出了。

但是因为你的博文仅仅只是狗屁不通,没有谩骂,所以你还是照样贴出来现世。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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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1 留言时间:2011-08-27 19:39:36
只要不是谩骂,即使狗屁不通,本人从不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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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加一中 留言时间:2011-08-26 19:05:53
“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只会用哈哈哈壮胆的没听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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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6 18:52:11
星辰老兄,

知道你不喜欢听这话,不过呢,二战时日军把中国人当成动物无疑是毫无疑问的。否则,日军就不会把中国人叫为支那猪,也不会大规模折磨,强奸,杀害,活埋,斩首,刺刀挑,细菌试验无数的中国军民了。

日本在朝鲜半岛的所作所为也是差不多令人发指,日本人在二战时期,对朝鲜和中国的态度,就同所有殖民者对土著民的当成动物毫无二致。

至于日本人对美国人倒还是有点自卑加崇敬之心,这和当今的民主人士有的一比。

西岸说得完全正确,日本尚且不向他心怀崇敬的美国人投降,当然更不会投降他当成动物的支那人了,这有什么你不懂的? 难道你弱智?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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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6 17:54:34
0+1 老兄,

发动战争这一头等反人类罪行不是“违反道德准则”, 而是甲级头等战犯。是要处以绞刑的。

是你,在为恶意大规模屠杀说成是“违反道德准则”般涂脂抹粉。

你为何要这样做? 你还是人吗?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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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8-26 14:12:05
西岸同学又在造谣了,说什么“日军视华人与动物无疑,不会投降。美军硫磺岛表面战斗结束后,也不过就是一位数的日军俘虏,没过十,还都是重伤。”

第一,日军什么时候把华人或者中国人当成动物无疑了?要知道中日两国数千年的交往史,日本人在大多数时间对中国怀着无比的崇敬的。看你说了这句不着调的话很多次了,就是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证明“日军视华人与动物无疑”。倒是我看到报道,日军对于英勇抵抗的中国军人是很尊重的,因为遇到了可以勇敢的敌人才是可尊重的敌人,这是武士道精神的体现。

第二,日军没有向美军投降是不是也是因为日军也视美军为动物?如果是,你的证据在哪里?如果不是,那么不向中国军队投降是因为他们认为华人是动物,不向美军投降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你西岸满嘴跑火车,说话没有证据和逻辑惯了,整天信口开河,貌似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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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加一中 留言时间:2011-08-26 06:21:22
发动战争违反的道德准则和包二奶自然不在一个档次,否则我们为什么要分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老穆先生不至于把一个恶意杀人犯和超级市场顺手牵羊一包薯条混为一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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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6 05:57:48
通常二战时日军拼刺刀是为了己方大部分士兵没有了弹药的下策,有哪个神经病会有枪不开去拼刺刀的?

日本人弹药不济时退了剩下的几颗子弹,寻敌拼刺刀是常事,以期能最大程度上杀敌。这和公平体育比赛无关,他要有弹药是不会玩这套的。

日本兵在太平洋战役中对付美国兵也是这个样。你道美国大兵是怎么对付这个情况的? 他们看见日本兵退了子弹发出拼刺刀邀请时,就叼根香烟,端起.30口径机关枪一阵猛扫。

所以啊,0+1 老兄,我建议你去海牙国际法庭提出指控,指控中美军队在二战时候不曾遵守“战争规则”,开枪干掉了要求拼刺刀的日军。你看怎样?

整一篇屁文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句话:

“...以后这仗会怎么打,大家自己猜”?

没事的,你让日本人把你一刺刀捅了,你也就再不用担心“以后这仗会怎么打”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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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6 03:59:59
无知透顶,居然拿出什么“长篇小说”来做佐证。

好啊,就套用你的原话, 用的,也不是小说情节,而是真实的历史:

“有这样一个细节,二次大战初期,波兰人冲锋是骑着马用马刀砍的。马刀在拼刺刀前是不用把子弹退掉的,什么原因书中未解释,大家自己分析 (我猜想是因为马刀里没子弹的关系哈,不过0+1老兄可能还知道些别的规则理由)。

历史上的不少德国英雄人物由此捡了一条命。因为德国人是开坦克车的,坦克车里通常不备马刀。这是西方历史书,不可能替侵略者涂脂抹粉。现在设想一下,德国人们抓住波兰军这一“弱点”,打到一半“勇猛”地和敌人骑兵搏斗,拼了没几下一炮把对手撂倒一大批,以后这仗会怎么打,大家自己猜。”

我觉得德国人也像中国人一样不讲战争规则,日内挖协议规定只要一方用马刀砍人,另一方就必须从坦克车里爬出来跟他对砍。拼刺刀时,只要一方自觉自愿推出子弹,另一方也必须同样照办,否则就是违反了国际公认的“战争规则”。

0+1 老兄,以后你要讨论历史,还是最好不要拿什么长篇小说和万维短篇来做你的消息来源,这样做的话,只会充分暴露出你的常识缺乏。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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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8-26 00:22:06
远征军十万,损失了六万。最大的战役是策应英军性质的团级战斗,基本不是当时的战役主力。这是两个远征军后代最近的重走远征军路采访后的结论。
上面有帖子说过,俘虏日军千人是绝对不可信的,当时日军视华人与动物无疑,不会投降。
美军硫磺岛表面战斗结束后,也不过就是一位数的日军俘虏,没过十,还都是重伤。
二战与过去的殖民战争不同,不是那种头领之间的控制资源的战争(与小民关系有限,不过就是换个人头交税就是了)。当时战败国的首领,无论戴高乐在北非,还是荷兰王室在英国,都是号召民众抗战。荷兰民众在几乎一夜之间捣毁了几乎所有路标,迟滞德军的进军速度(至今有些地方也没有恢复,旅游可以体会)。荷兰地下军的能量在当时是非常强大的。而德军也是采取了联保的方式,任何一个德军士兵的死亡都要用街上随便抓来的十个荷兰人当场枪毙抵命,非常残酷的镇压。
但从来没有能阻止地下军的活动,和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对地下军的支持。必须指出的是地下军是松散的年轻人的抵抗组织,是年轻人反抗侵略的自发行为,并不是仅仅是因为国王的号召。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就是说不是唯一的达到目的的手段。从战争的发起者来讲,必然认为这是属于成本最小的方式,包括对双方军事实力的比较,而这种比较也是基于什么“规则”,比如军队的数量,武器的水平。。。
但假如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规则的话,那何必要打仗,只需把家伙都摆出来,你若不如我就投降就是了,多公平。老子有坦克,你丫土八路不过就是土地雷,竟然不投降,不是不守规则是什么?
问题是,这种规则是谁定的?
恐怕不是弱势的一方定义的。
那么你能谴责弱势的一方利用自己可能的资源来对抗?
所以这种所谓遵守规则的概念,无非就是你事先知道这个规则下你有优势罢了。
当你没有了优势呢?日本有过“一亿玉碎”的计划,德国有过类似的“焦土抵抗”的命令,都是在自己处于弱势的情况下。
而当年皇军攻陷南京的时候,会有自己人死一亿无所谓的心态?
从高法林开始的这个议题本身就是非常无聊无知,在现实中不会存在的东西,比如如今谁能说清楚或定义“战争的规则”的具体内容?
ends justify means,是西方文化认为可以接受和没有什么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只有结果才是硬指标,其他的不是。means只是涉及效率问题。
除非把战争看作是自己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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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daziyou 留言时间:2011-08-26 00:21:50
老穆凶,很多人的是非不分或者说迂腐,已经让我有点愤怒了。

再问一句,美国往日本扔原子弹,大规模杀伤平民,究竟是人道还是不人道?如果不扔原子弹,让数百万盟国士兵和7000万日本人血拼,死伤上千万人后再迎接和平的到来?!

人类要谴责和惩办的,除了非正义一方的非人道行为,也许还有哪些明显不必要的故意的屠杀行为。

战争规则的意义,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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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5 23:44:56
5daziyou 老兄,

这类人不是傻,而是已经是非不分到丧失人性的地步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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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daziyou 留言时间:2011-08-25 23:36:57
很多瞎扯战争规则的人至今还没有弄明白一个很浅显的道理: 只有非正义的一方,违反了人道规则才被惩办。

例如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甲级战犯是违反和平罪,即战争的正义性问题。乙丙级战犯才是反人道罪,即战争规则问题。如果没有甲级战犯,乙丙级战犯能被谁审判?自己国家吗?

很多人一直回避一个典型的历史事实,即格兰特的亚特兰大屠城,为何不被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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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5 23:36:19
o+1 老兄,

咱们再来看看你的“战争规则”的屁话。

1) 正如一楼说的 “日本没签《日内瓦公约》美国没签《海牙公约》。” 所以你说的日本遵守“战争规则” 已经是放屁了。

2)不清楚孙立人是否当真屠杀过一千日本战俘,但据我所知,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在重大战役后,被美军俘虏的往往只有一两个身负重伤无法自杀的。俘虏一千?

3) 二战中苏联指挥部下令,凡是被俘的德国党卫军格杀勿论。你觉得“记者们或作者们” 有没有说,德国人以后想加入党卫军时,会不会把这点考虑进去。??

4)拼刺刀退子弹? 这是谁定的“战争规则”? 是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按你说,美国警察遇上持刀歹徒,应该退下枪里子弹跟他对砍。否则就是违反了搏斗规则,以后要是歹徒抓到警察,就应该对其屠杀? 这是不是你的逻辑?

5)美国在打仗时,利用夜视器材,对没有夜视的敌人在夜间发动攻击,这算不算是“抓住敌军这一“弱点”,“勇猛”地和敌人“夜战”,趁对手目不见物,一人一枪把对手撂倒”?

还要继续批驳么?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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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5 23:10:40
0+1 老兄,

上面这段话是我老穆说的。的确““铿锵有力,没人能批驳,也没人想批驳” 。

不过,狡辩两句还是可以试试。

“侵略者发动战争,。。。是违反了道德准则。”?

原来发动侵略战争,直接的后果是造成千万平民惨死的大屠杀仅仅是“违反了道德准则”?就是和轧个姘头差不多的“违反了道德准则”。

这样说,不知二战后为何要设立军事法庭?为何还要判发动战争的东条英机之流死刑?他有没有破坏战争规则去杀过人?只不过发动战争而已。按你的话说,只不过是“违反了道德准则”,为何不将他们送上“道德法庭”, 用道德对其加以教育?

当然,你一旦把屠杀千万平民的罪行降低到了“违反了道德准则”的水平,那么剩下的,就是两军相争,“战争规则”这个具体执行上的技术性问题了。

就好比,一旦把谋杀这个罪行降低到了“违反了道德准则”的水平,那么剩下的,就是杀人者和被害者互相殴斗的规则问题了。

你第一句话就是错的,用这句话为基础的接下来的话,也一定是错的。

所以说呢,0+1 老兄说对了,最后想了半天,还是决定用无耻强盗杀人逻辑来批驳两句的,多半不会是人。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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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之舟 留言时间:2011-08-25 21:05:36
嘿嘿, 铁血上N年前有过人写孙立人没杀俘。

刚搜到这个

萨苏:孙立人从未在印缅战场杀过日本俘虏

主持人:这样杀敌的效率最高。网上有一个帖子是关于孙立人将军的,说他在印缅战场处决了一千多个日本战俘,先审问他们是否来过中国,之后就把他们都活埋。有文章说活埋,有文章说枪杀,这个事情我们都不是特别了解,二位老师能不能讲讲?

  萨苏:日本资料中没有“孙立人杀俘”的说法。倒是有一个叫李鸿(后接替孙立人担任38师师长)的将军,日军曾经指责他有杀俘的现象,但肯定不可能杀掉一千两百名战俘。当时的中国远征军对日军俘虏是有统计数字的,没有这么多人。

  章东磐:我也同意萨苏的看法,第一没有这么多俘虏,第二以孙立人将军受的西方军事教育和观念,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我们可能看到这种帖子会觉得比较解气,但实际上我认为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说法。

  萨苏:章老师这点我可能要稍微唱点反调:孙立人将军之所以不杀俘,不是因为在美国上了学校,而是因为孙立人是位非常传统的儒将,完全是我国传统文化教育出来的将军,我国素来是不杀战俘的。

  章东磐:我也没觉得这源于孙立人所受的美国军事教育,而是孙立人本身,无论在美国受过教育也好,还是一个安徽的书香世家子弟也好,他不应该会愿意做这个事。

  萨苏:我在研究抗日战争的时候就有这种感受。中国当时的抗日战争中,哪怕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中国人仍然体现出了非常高贵的人性,比如聂荣臻将军收养日本小姑娘美智子,比如孙立人将军在缅甸的做法,这是中国之所以能战胜日本的最根本的原因,因为我们代表的是人民,代表着是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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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1 留言时间:2011-08-25 20:48:25
骆驼:我是在万维看到的,战役名称,日军番号,惨案名称,有名有姓的。而且当初读者也无人质疑。网络藏龙卧虎,万维就有阿唐这样的高手,假史很难不被一人质问。我拙于网络,如你能帮我查证一下,就不胜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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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之舟 留言时间:2011-08-25 20:01:44
孙立人杀俘这事是野史吧?

前一阵儿看大陆拍的“中国远征军”,里面来了一段史迪威要杀国军杀战俘的士兵。还作了一段演讲。说美国兵如何不杀战俘。举了好几个例子。死活非得要军法处置。结果剧中主人公把缴获的日本军刀给史迪威说那好吧,请将军你亲手执行。结果史迪威让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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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夭夭 留言时间:2011-08-25 19:34:06
日本没签《日内瓦公约》美国没签《海牙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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