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1):薄熙来重庆打黑的人权担忧 汪翔 薄熙来领导的重庆打黑,重拳出击,战果显赫,人心大块。似乎是,所有人都在为之叫好。对于贪官的重击,我历来支持,问题是,这种运动式的打黑,还是让我产生了不少的担心和忧虑。 薄熙来最近在各种公开场合,一再强调:“我们历任书记、市长对这项工作都高度重视。重庆直辖以来,张德邻、贺国强、黄镇东、汪洋四位书记,蒲海清、包叙定、王鸿举几位市长,都对打黑除恶态度鲜明,而且力度很大,工作很实。打黑除恶的斗争在继续,这就像跑接力,从德邻、国强、镇东和汪洋同志手中一棒接一棒,现在轮到我们了,决不能中断! 薄熙来要求,要认真向兄弟省市打黑除恶斗争学习。广东省今年开展了‘雷霆·九’打黑除恶的专项行动。湖北省掀起了打黑除恶风暴。重庆要好好向兄弟省市学习。” 言下之意,这次大规模的打黑,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只是历次打黑行动的继续。但是,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作为重庆现任首脑,薄熙来的处境实际上也很尴尬。这可能也是在国内那种政治环境下想做点大事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共同困境。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重拳出击开展打黑运动的,既然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的不得不为,那么,也就是说,“黑帮”已经作恶太久,根基太深,危害太大。而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历任一直在养虎为患。 但是,对于这种事实,他又不能够说出来,不仅不能够说出来,还得高调宣传说,前几任一直在打黑上尽心尽力。这些前任中的每一位,他可能都得罪不得。所以,才有了上面那段向广东和湖北学习打黑经验的“广告词”。这就是政治,也是政治斗争的艺术性,同时还是中国特色的政治环境不得不做的事情。 如果他是一位民选市长,那么,他有必要那么在乎这些依然在国家政治舞台呼风唤雨的大佬吗?民选市长只需要对自己的选民负责,而打黑本身就是对选民的最实在的负责。如此一来,他也就可以省下好多时间和精力来做很多必须做的事情。 而在中国目前这种政治结构下,他的打黑虽然能够给当地人民带来好处,结果是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政治利益,就看人们在必要时是怎么样解读的了。“好”也可以成为“坏”,反正就看不同时候人们的嘴巴是怎么动的。 除此之外,有几点我很难理解:他说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的重拳出击,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够在不需要“没有办法时”就出手呢?为什么当地的人民就得那么被动地,那么长时间忍受黑势力的作恶呢?如果他是一个民选市长,他会等待这么久吗?他是不是能够等待这么久? 如果不能,那么,从这里面,我们又能够看出目前的政治结构的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国家是不是应该做些改革?但是,即使理论上需要改革,那么,真的就有人有积极性去做改革吗?改革带来的对既得利益的影响又会是什么呢?如果不做改革,同样的情形,会不会又一再反复呢?靠搞运动来治国,似乎不应该是,也不能是一个规范的模式。国家应该靠司法系统的持续发挥作用来运作。虽然从表面看“已经是”这样——因为这只是前任一直在重点抓的工作的继续吗。但是,这种明显的表面性的广告词,有能够说明多少问题的实质呢?。 这和开车有点类似:多数情形你得平稳开,才能既让你开得比较远,同时还能让你的车开的时间比较久。如果你只是靠几次“冲锋”来达到一个很远的距离,不等你开到那里,你的车子可能也就已经抛锚了。 作为人民的公仆,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应该是自己的本分工作。如果这样的本分工作还需要像运动式的来搞,那么,日常的管理又是怎么样在进行的呢? 还有一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运动式搞打黑,会不会出现过头的问题?黑势力虽然是值得痛恨,但是,犯人也有犯人的权利,他们的权利是不是得到了尊重?他们的权利又应该怎样得到尊重?谁在为保证他们权利的尊重而工作?这个最基本的人权问题,在这种类型的打黑中,是值得大家好好注意一下的。 由于打黑的需要,很可能新闻媒体都是以支持打黑为主,这样做当然对于进行打黑的政府一方是件好事,但是,同时也可能会误导媒体或者说让媒体因此而误导读者和大众。媒体的责任应该是公正和公平报道事实,在国家越来越强调人权的情况下,媒体的独立性是不是得到尊重,监督作用是不是得到有效的发挥呢? 这些看上去似乎是“很小的”问题,但是,它们却是将中国建设成一个繁荣富强的有人性的大国所必需注意做的事情。都是一些很重要的问题。在国家富裕的过程中,对于这些人文方面的关注,和经济的发展应该是同等重要的才对。 『汪翔(原创),作者保留所有权利,引用请注明出处,2009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