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晚上, 卡托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道格·班多(Doug Bandow)在《美國觀察家》發文稱,香港,曾經自由,如今壓制一切異議。班多先生指出,黎智英的被定罪揭示了中國統治的本質,並遣責中共的高度專制制度: 正如預期的那樣,北京在香港的執法者以違反中國國家安全法為由,判處前出版商黎智英有罪。他為維護香港的傳統自由而挺身而出,卻被指控煽動叛亂和勾結外國勢力。78歲的黎智英選擇不逃離這個所謂的特別行政區,他可能面臨終身監禁,而現在看來,他很可能將服刑。 黎智英的被定罪進一步證明(儘管這似乎已無需更多證據)了“一國兩制”模式對台灣而言,最終只會意味着一個高度專制的制度。 香港曾經是華人人口占多數的最自由的地區。儘管這個英國殖民地並非民主政體,但它保護公民自由,維護法治,並享有經濟自由。該地區成為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難民的避難所。 1997年,英國將香港歸還給中國,香港大部分地區是英國從衰弱的中華帝國手中強行“租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諾在半個世紀內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獨特地位,並在一段時間內信守了諾言。然而,十年前,隨着要求全面民主化的抗議活動爆發,情況開始發生變化。中國共產黨拒絕放鬆對其名義上自治的領土的控制。 隨之而來的是多年的抗議活動和日益加劇的鎮壓,最終以北京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國家安全法達到頂峰。這項措施被證明是中共的完美工具,它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與外國或境外勢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定為犯罪,並規定了相應的刑罰,在最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判處終身監禁。這實際上禁止了對中共以及當地由北京任命的當局的反對甚至批評。任何形式的抵抗都難逃懲罰。國際特赦組織報告稱,人們“因穿着、言論、寫作內容或一些輕微的抗議行為而成為打擊目標並受到嚴厲懲罰,這加劇了香港本已瀰漫的恐懼氣氛。” 在新冠疫情限制示威活動的助推下,中國政府以殘酷高效的方式摧毀了一場曾有數百萬人參與的抗議運動。活動人士逃離,非政府組織解散,出版物停刊,博物館關閉,大學屈服,企業撤離,政黨解散。任何猶豫不決的人都成了中共的目標,常常因幾個月甚至幾年前的行為而被起訴。 試圖逃離的人被抓捕;逃脫的人則面臨懸賞追捕。據人權觀察組織稱,結果是:“自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中國政府已基本瓦解了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以及自由公正的選舉、公平審判權和司法獨立。政府日益將教育政治化,為警察濫用權力提供庇護,並終結了香港的半民主制度。”自我審查盛行。在黎智英被定罪的前一天,最後一個也是主要的反對黨——民主黨投票解散,徹底終結了任何民主的假象。 即便如此,中國政府仍在不斷增加新的法律禁令。例如,今年6月,香港通過了一項被稱為“第23條”的措施,以支持北京於2020年6月成立的國家安全公署。該措施設立了六項新的罪名:“不遵守國家安全公署的法律文書、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或文件、泄露國家安全公署的措施或調查、偽造國家安全公署文件、抵抗或阻礙國家安全公署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以及冒充國家安全公署工作人員或聲稱能夠影響他們。”在香港,更重要的是在北京看來,在壓制任何一絲異議方面,怎麼謹慎都不為過。 截至2025年12月,已有365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捕。約204人根據《國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被起訴。迄今為止,已有174人和一家公司被定罪。儘管逮捕人數在2021年達到頂峰,但五年多過去了,逮捕行動仍在繼續。上個月,《香港自由新聞》報道稱:“香港國家安全警察逮捕了兩名嫌疑人,他們涉嫌在其煎餅店的社交媒體賬號上發布煽動性帖子。”政府還以煽動罪起訴了一名大學生,因為他在公寓火災造成至少160人死亡後發起了一份要求追究責任的請願書。 定罪率高達95%。濫用職權的情況也同樣嚴重。國際特赦組織報告稱:“(1) 85%的已結案件僅涉及合法表達,這些表達本不應被定罪;(2) 法院在89%的國家安全案件中拒絕保釋;(3) 審前羈押的平均時長為11個月。綜上所述,這些調查結果表明,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和標準,包括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權。” 規模最大的國安法審判涉及47名香港立法會議員、學者、記者、工會領袖和其他活動人士,他們因組織政治初選而受到起訴,而初選在當時是合法的。其中45人被定罪,並被判處四年至十年不等的監禁。為什麼?被告被指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因為他們在官方仍然是自由選舉的框架下,目的是選舉反對特區行政長官和其他北京代理人的候選人。 黎智英是香港失去自由的象徵,他“既象徵着也珍視着那些在短短幾代人時間裡將這座城市從貧困帶向繁榮的自由”。黎智英12歲時從中國大陸逃到香港。他從小就開始工作,後來創辦了一家服裝企業。他支持導致天安門廣場和中國各地發生血腥鎮壓的中國抗議活動。他最終賣掉了自己的企業,創辦了《壹周刊》、《蘋果日報》和壹傳媒集團。他堅定地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 國安法通過後,他選擇留在香港。自2020年8月以來,他三次被捕,被單獨監禁(至今已超過1800天,而且還在繼續!),並自2021年以來接受了七次不同的審判,最終被判處近十年的刑期。他的國安法審判持續了156天,但絕非公正。人權觀察組織詳細指出:“黎智英的起訴過程存在多項嚴重違反公平審判權利的行為,包括由香港政府欽點的法官審理、被剝奪陪審團審判權、遭受長期審前羈押以及被禁止聘請自己選擇的律師。”三名法官發表了一份長達855頁的判決書,聲稱黎智英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陰謀的“主謀”。被指定負責定罪的法官埃斯特·托赫補充說,黎智英“在他成年後的許多年裡一直懷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怨恨和仇恨”。 西方國家對這項判決提出了嚴厲批評。就連通常對被他視為朋友的人權侵犯行為漠不關心的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也提出了批評,他在競選連任前曾宣稱“我百分之百會把他救出來。救他出來很容易。”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國務卿魯比奧表示,釋放黎智英是“當務之急”,並解釋說:“我們已經以各種可能的方式提出了這個問題,他們知道這對我們很重要,我認為其他一些國家也積極參與了提出這個問題。”判決後,川普不太自信地呼籲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釋放黎智英。 北京不太可能表現出寬容。在2017年訪問香港期間,習近平堅稱,“任何挑戰北京中央政府權力的行為”(黎智英經常這樣做)都是一條“絕對不容逾越”的紅線。受中國控制的報紙《文匯報》將黎智英稱為“美國在香港精心培養的頭號政治代理人”。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重拾毛澤東時代的措辭,稱黎智英是外國人的“走狗”和“奴才”,並總結道:“長期以來,黎智英處處與中國作對,勾結外國勢力,對香港和國家犯下了種種罪行。”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2年被北京選中接替步履維艱的林鄭月娥之前,曾是香港特區最高安全官員,他經常受到習近平的讚揚。李家超譴責黎智英:“一些組織,特別是外國媒體組織,故意誤導公眾,故意在所謂的‘媒體大亨’的幌子下粉飾黎智英的犯罪行為”,並試圖“掩蓋黎智英作為外部勢力代理人滲透和洗腦年輕人的無恥行徑和顛覆行為,他通過操縱媒體煽動公眾,背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黎智英被定罪進一步證明(儘管這似乎已無需贅言),“一國兩制”模式對台灣而言最終只會意味着一種高度專制的制度。儘管香港在某些方面仍然與中國大陸有所不同——例如對外國人、外國商業和信息更加開放——但在中共統治的全面性和殘酷性方面,兩者之間並沒有實質性區別。 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應該怎麼做?黎智英的兒子塞巴斯蒂安敦促西方國家政府“將釋放我父親作為與中國建立更密切關係的先決條件”。但這幾乎不可能。最重要的是,北京不太可能在這一根本性的治理原則上做出讓步。壓制是中共統治的基礎。與美國進行關稅和貿易規則方面的談判是可能的,但允許反對派和批評人士支持美國則是不可能的。 此外,鑑於北京的經濟影響力,包括美國在內的少數民主國家不太可能參與這樣的行動。而且,鑑於華盛頓和北京之間存在諸多嚴重分歧,任何一位總統都不可能為了一個香港人的命運而輕易犧牲在安全和技術問題上的對話,無論這個人多麼重要。更重要的是,雖然黎智英的定罪是香港系統性壓制的典型案例,但釋放他並不能解放740萬香港民眾。如果他的入獄值得制裁,那麼其他數百人的起訴和懲罰又該如何處理呢? 最好的希望或許是西方領導人能夠基於黎智英健康狀況的顯著惡化,敦促出於人道主義原因釋放他,川普也強調了這一點。這種努力可以輔以私下警告,指出此舉會損害北京的國際聲譽,同時讓習近平能夠在不顯得屈服於外國壓力的情況下採取行動。這可能對川普來說是一個有效的策略,他可以暗示,釋放黎智英將使習近平訪美時受到更熱烈的歡迎。當然,中國做出讓步的可能性仍然很小,但這種方式比直接施壓更有可能成功。 黎智英是一位真正的英雄,應該與劉曉波等其他勇敢的、有原則的中國人並列,劉曉波在2010年獲得諾貝爾獎曾引發北京的強烈不滿。世界各地所有心懷善意的人都應該支持黎智英和他的家人。但不僅僅是支持他一個人。香港自由遭受的駭人聽聞的破壞絕不能被遺忘。支持中國人民獲得自由的一個重要原因(儘管短期內不太可能實現)也是為了恢復香港人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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