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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文革死刑犯如何看待“文革”? |
| 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正是文革,使我们毫无意义的人生有了那么一点意义,让我们真正做了一回人。虽然过程那样令人心酸,时间那样短暂,付出的代价又是那样沉重,但这是我们人生中唯一的亮点,也是我们至今不悔的原因。现如今掌握话语权的人全面否定文革,连我们人生中仅有的一点意义也要剥夺 老高按:我的武汉市一中的校友钟逸,数年来帮助一位“文革”死刑犯整理其回忆录,今年6月,终于完工,由香港的中华文化传播出版社出版。钟逸给我发来了书稿《雪地足迹:一个文革死刑犯的人生记忆》,作者:徐正全。 这里我就贴上徐正全为这本书所写的自序。 徐正全出生于1946年,算下来,今年已经六十有六,奔古稀而去。1966年,20岁的他以一个普通的产业青工投身“文革”,成了一个基层造反派组织的头头,从此他的命运就和“文革”纠缠在一起。尽管他投身“文革”不过一生岁月的30分之一,到22岁时,就进了监狱,此后有21年是在监狱之中;出狱以来的20多年,也不可避免地笼罩在这铁窗21年生涯的阴影之中——那也就是仍然与“文革”拧在一起。 这本书,正如该书序作者曹承义所说:“这本书的侧重面不是文革的运动轨迹、重大事件,而是他在文革中、文革后的所为所思以及因文革而改变的人生,也就是说写的是个人命运。” 徐正全和曹承义,都是拥有两万多职工的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简称“一冶”)的职工。“文革”前,曹承义在这个公司担任施工技术员。“文革”中,响应毛泽东的号令起来造反,当上了造反组织“新一冶革命代表大会”(简称“新一冶”)的一号头头。徐正全是一冶总公司下属县团级工业安装公司“新一冶”组织的一号头头。 作者徐正全自己在全书的最后一节《写在后面》中说, 说句心里话,我一个初中生(技校都是提前毕业的),文不能“等因奉此”,武不能“向右看齐”,又终生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但“文革”中的朋友们却非常希望我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说一是“文革”经历各有不同,二是我曾经在人世间另一个世界生活了二十多年,而这个世界是许多人所不知道的,应该让人们了解这些人的生存状况和内心世界。犹豫再三,还是附庸风雅一次,把回忆来录它一次吧。 我经历过“文革”,对许多“文革”亲历者有所熟悉,最近十年来也看过若干前造反派成员如鲁礼安、李乾、吴焱金、曹承义等人的自传、回忆录,虽然见多了,然而读到徐正全这本书,仍感到五味俱全,浮想连翩。前几天我曾经发出过一篇《文革“造反派”不像你想的那么可恨》,介绍陈益南所写的“拨乱反正”文章。当时我的用意,就是为了让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人士对“造反派”有个概括的了解,也为了让像我这样“文革”的过来人重温旧事,更好地理解我从本篇开始,今后将陆续贴出的“造反派”回忆录。这里,我也恭请各位读者前往一读,相信各位当会多少摆脱一些官方在“文革”结束36年来持续灌输的妖魔化“造反派”的印象。 徐正全的这本书,叙事为主,但也有很多是议论,涉及对“文革”政治社会起因的思忖,对毛泽东发动“文革”动机的分析,也涉及对“造反派”悲剧命运根源的探寻,自然更有忏悔和反省。或许不少读者对他阐述的见解,不以为然。这都正常。我之所以推荐他的书,不是因为它“句句是真理”,而是因为它能启发、刺激我们去寻找真理。 作者徐正全说:我反思这一生,可以说是毫无意义,一事无成,然而“文革”让我懂得了过去许多不懂、不关心的事,学会了睁开眼睛看世界,“懂得了人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生存环境,有三样东西不能失去,一是生命,二是自尊,三是独立思考”。我们生活在民主法治制度健全的美国,生命,无疑是有保障的;自尊,也是有保障的——除非自己愿意匿名或化名在网上詈骂和捣乱,歪曲捏造论敌的观点,自己不要自尊,这些人另当别论;但是,第三,是否会失去独立思考?却并沒有谁来保障,完全靠自己——当以这位文革死刑犯的肺腑之言自警! 《雪地足迹:一个文革死刑犯的人生记忆》自序 徐正全 天悠悠,地悠悠,文革纷争终难休。是非曲直凭谁定,夕阳西下水东流。 文革发生至今已四十六年,和古今中外一切重大的社会历史事件一样,当事人和后来者往往会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各执一端,而且都能摆出并非虚构的事实来支持自己的结论。这不足为怪,因为双方都是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来采集论据。双方都只注重文革中具体过程的对错,常常忽视了对文革历史必然性的探讨,即毛泽东为什么要发动文革,亿万群众为什么会舍生忘死、以命相搏地投身文革,为什么至今还有那么多黄土埋到脖子的文革亲历者九死而不悔。 人世间一切事情的发生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墙上没个钉钉,就挂不住个瓶瓶”,何况这种牵涉到亿万人身家性命的大事。文革的发生,必然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原因。毛泽东不是心血来潮,投身文革的几亿人也不是疯子,什么权力之争、个人恩怨、群众愚昧狂热,不是扯淡,起码也是浅薄。文革发生自有它的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所谓必然,就是一定会发生,人民改善和变革现存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是一定要表现出来的,不以文革这种形式表现,就会以“武革”或其他什么革的形式表现。文革是以毛泽东的错误发动造成的吗?不对。毛泽东只是使文革发生的时间提前了,毛泽东看到了发生文革的必然性,与其让它自行爆发而导致无序,不如主动发动而将其纳入有序。这正是毛泽东的英明和雄才大略。 文革一开始,就大张旗鼓地宣传这场运动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试问建国以来,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运动一场接着一场,哪一场不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呢?可是,又有哪一次出现过亿万人舍生忘死地自觉参与?没有,一次也没有,除少数运动积极分子外,广大群众用现在的话说,是“被参与”。发动发动,他发还要我肯动啊。文革则不同,各行业、各阶层群众,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投入,包括保守派。运动初期,“十六条”规定工厂的文革按原来四清的部署进行,各地工人造反派为争得参加文革的权利,冒着被当权派打成反革命的危险,或冲击各级党政机关,或静坐,或切断铁路,或上京告状,殊不知当时离开工作岗位将被扣掉赖以养家糊口的微薄工资,他们也置之不顾。工人造反派要求和学生一样参加文革,是因为他们有话要说,有自己的诉求,尽管是很朦胧的。我可以肯定地说,文革就是人民的文革,就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不然那些造反的工人真不会拼死拼活非要参加。 建国十七年来,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翻了身,做了国家的主人,但这在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生活水平提高,那也是宣传超出实际。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的学说和实践,被各级当权派歪曲成为欺压人民、巩固和扩大自身既得利益的有力工具,在阶级斗争旗号下开展的所有运动,几乎都会被当权派变着法地把矛头指向群众,伤及一批又一批的人。任何一个当权派都可以以“党”、“组织”自居,把人不当人,一个小当权派不经意间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甚至一批人一生的命运。经济生活上高积累、低消费,广大群众长期清贫。这一切使得官民矛盾越积越深,几乎没有缓和的可能。根本原因在哪里?那个时代,我们国家的各级管理者就单个人而言,绝大多数不是恶人,而是有良知的人,看来还是制度设计出了问题。 全面评价文革前的国家体制,我没有那个能力,我只能说一说自己的切身体会,比如说当时每一个中国人都离不开的“组织”。中国人民高度的组织化,中国政府堪称世界一流的社会动员能力,或许是中国这样的国家走向现代化所必需的。但这个组织实在是太强势了,你离开组织就是自己找死,农民遇灾外出讨饭都要到公社、大队开证明,否则做叫花子的资格都没有。各级各类组织的当权派一旦放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形成了人民对他们的人身依附。这样就很好理解,为什么广大干部对其上级抱定“宁犯政治错误,也绝不犯组织错误”的宗旨,为什么保守派群众死心塌地跟着当权派跑。 保守派群众对组织的依赖程度比造反派深,对组织的无边法力有着比造反派更深切的体会,紧跟领导几乎是他们的本能。一月风暴来临,造反派没怎么冲击,保守组织一个个土崩瓦解,这是因为那时当权派或自顾不暇,或躺倒不干,不能再以组织名义操控他们,他们就成了无头苍蝇。同样是这批人,二月逆流一起,有军人做后台,他们就极其迅速地重新集结起来,而且强悍无比,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无论是打倒刘少奇、打倒林彪,还是打倒四人帮,举国上下一律热烈欢呼。有人说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只知向权力献媚。这固然不错,但绝不是中国人生得贱,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组织行为,一旦与组织对抗或离开组织,生存都成问题,你可以什么都不要,但不能不要命不要生存。 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孕育出一个官僚资产阶级是必然的。毛泽东洞察其致命弊端,给全党定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治国归纳为治吏,这就是说,国家对人民是服务、效劳,对官员是治理、整治。老人家希望用这个宗旨来奠定执政党和人民的公仆和主人翁关系,确立这个政权的性质。遗憾的是,老人家至死也没拿出落实这个宗旨的制度,其实老人家就是制定了这个制度,人一走也会成为一张废纸。文革的努力分毫没有触动现存制度的弊端,文革结束后官僚资产阶级疯狂地反弹报复,反倒使这个制度的官僚性空前强化,人民性消失殆尽。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现行制度的弊端不改变,它就是孕育下一次文革的温床。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人民对政府天然合理的要求,更是政府合法性存在的基础。政府一旦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应该垮台了。造反派为什么造反,不是毛主席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设计的弊端造成的。造反从古至今可都是提着脑袋玩命的勾当,兔子不被逼急了不会咬人,说穿了文革就是官逼民反。当下老百姓对“组织”的依附减弱了,当局如果在制度设计中真正把“以民为本”作为核心,那倒是在向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回归,起码可以延缓他们梦里也怕的文革再次发生。不过我对这种回归不是很有信心。 我出身贫寒,初中都未毕业,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像我这样的中国老百姓,人生平淡无奇,本无任何意义可言。正是文革,使我们毫无意义的人生有了那么一点意义,让我们真正做了一回人,当了一次自己的家。虽然过程是那样令人心酸,时间又是那样短暂,我们付出的代价又是那样沉重,但这是我们人生中唯一的亮点。我们参加文革,一不为当官,二不为发财,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虽败犹荣,赤诚之心,天地可鉴。这就是文革对我、还有与我类似的人的意义,这也是我们至今不悔的原因。现如今掌握话语权的人全面否定文革,连我们人生中仅有的一点意义也要剥夺。当然这也无关紧要,这个意义在我们心里,与别人的话语权无关。 我的人生中有一个关键点,就是1967年七二○事件后我们新一冶工安公司分部的几个人殴打王荣炎师傅致死。这一血案是我永远回避不了的,因为它决定了我21岁至今的人生足迹,更是因为这个同事宝贵的生命就此毁灭,使其亲朋心底的苦痛永远挥之不去。对此,我这个新一冶工安公司分部一号头头罪责难逃。 我曾经找出很多理由为我和我那些动手的兄弟们辩解:百万雄师以围攻造反派据点、抓人打人杀人为全部行动内容,在其两个多月生存期内血债累累,我本人就被他们抓过打过;王荣炎参加过百万雄师武斗队的行动,叫喊过对新一冶九八纵队的人见一个杀一个;七二○后武汉三镇造反派报复百万雄師成员成为风气,我的那些兄弟不过是想教训王荣炎一下,并不想打死他…… 这些理由成立吗?有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足以推倒这些理由:大多数身受百万雄师之害的造反派在七二○后并没有实施报复。 另外,武汉公安机关军管会的判决不顾事实、别有用心、显失公正。我没有指使此事,也没动手,虽然制止不力但也制止过,最终被判死缓;张治能虽在现场但没动手,被判八年徒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军管当局和一冶当权派要在工安公司否定文革、整垮造反派,一定要找个理由把“跳得最高”的徐正全、张治能整下去。我确实有罪,一是部下犯了罪,头头就有责任;二是我就在现场,制止得再坚决一些是完全可以制止的。但这个判决按当时的法律也是极不公正的。 判决不公,是一个法律问题;走资派横行无忌,是一个政治问题。他们的问题能抹掉我自己的问题吗?我在此案中的罪责也涉及法律和政治,但我在法律和政治上的问题是根本问题吗? 王师傅被打死,为什么?谁之罪?一些人会不假思索地归罪于文革,这就是胡扯了。古今中外,民间私刑一直存在,去看一看2010年网络上广泛流传的组图“全球街头上演的争议‘私刑’”吧,看一看美国吧,马克·吐温曾经斥责美国为“美利坚私刑合众国”,现今击毙误入私人领地者仍然不负法律责任。在新中国,无论是文革前,还是现今“太平盛世”,民间私刑草菅人命的事一样发生。说文革时期特殊,哪一个时期不特殊?不特殊怎么会单独划为一个时期?把文革期间的民间私刑主要归罪于社会环境,什么领导责任,什么社会氛围,什么主流舆论,还可以找出一千一万条理由为施私刑者开脱,但忽视了最重要的一条:施私刑者不尊重生命。 我们在自己的生命并没有受到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剥夺王师傅的生命,这就逾越了人类万世不变的道德底线,演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公法问题。在那一刻,我们丧失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品质——善良,有同情心,爱自己的生命也爱别人的生命。中国人骂人有一句很重的话——“禽兽不如”,就很有道理。我们知道很多禽兽爱护他者生命的事实,也知道禽兽的残暴,但禽兽的残暴并没有超出生存所需的范围。而人的残暴程度、范围却能够无限扩大,这一点上人真不如禽兽。 王师傅在“新一冶”的手里失去生命,给他的家人造成了永久的伤害。一想起这事,我就觉得抬不起头来,完全能够体会、理解王师傅的亲人、朋友,一冶的一些职工对我们的仇恨,我们应该向他们忏悔。希望我们毕生的真诚的悔恨能够一点一点地减轻他们的痛苦和仇恨。 尽管这一事件事出有因,但并不能成为暴打王师傅致死的理由,也不能减轻我们的罪责。王师傅当时没有可能对我们构成任何威胁,也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同时没有任何人要求我们这样做,也没有任何人胁迫我们必须这样做,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在我们的拳脚下消失了。在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大打出手的时候,社会和父母从小就教给我们的“人命关天”,文革以来中央一再强调的“要文斗不要武斗”,毛主席说过的“人是最可宝贵的”,统统忘到九霄云外。铸成如此大错,谁也怨不得,怨自己。 上面拉拉杂杂说的这些,是我在写这本书时想得最多的问题,一是我对文革发生历史必然性的认识,二是我对王荣炎师傅之死的基本态度,就以此作为开场白。 近期文章: 在不能多喝酒的年岁,怀念痛饮一醉 对号入座:你,是否属于专政对象? 无数微博集合成当今巨幅“清明上河图” 进入红八月,重提打死卞仲耘校长的罪责 市场化全球化了,怎么看“爱国”“卖国” 奥运能够脱离政治、脱离商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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