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保守主义在极左和极右两面夹攻下,在美国急速式微了,这就是此次大选中,一个正经人没办法在川哈之间,选任何一个哪怕勉强合格的总统的原因。万斯的崛起,是他聪明、勤奋和遵守规则吗?不,决定要素,是挤进精英圈子,是“跟对人”
老高按:还有四天就是大选投票日。昨天晚上我再次读完了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真是一本好书!几年前我读过,当时还半信半疑美国真有这么穷困、这么令人绝望的地方和群体;后来又看过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电影也很不错;几个月前得知万斯被川普选中当竞选搭档,就找出这本书来重读,很有收获。建议博友网友们,这书,这电影,都很值得一看! 也真巧,今天一打开微信,下面这篇写万斯的文章就跳入我的眼帘。好吧,今天就转载这篇文章。 老高的博客已经开设14年。初期我转载文章时,往往都要说明一下:转载的意图,是遵循“无影灯效应”,找到更多来自不同方向的“光源”,帮助自己消除盲区、打开思路;当然,若能帮助其他读者朋友也开拓视野,激发联想,何乐不为? 我转载什么,当然是认为转载文章值得转载,其中有可以达到我上述意图的含金量;但是,并不意味着我就完全认同所转载文章的看法,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我甚至会转载我完全不同意的文章呢(类似早年在国内时所说的“反面教材”)。这里我重申这一点:今天转载这篇文章,也不例外。
大选在即,我有点同情特朗普的“跟班”万斯
作者:小西cicero,原载“忘川边的但丁”公众号,2024年11月1日
乡下人的悲歌,自由保守主义者的悲歌。
各位好,今天是11月的第一天,本月最受关注的事情,应当是美国大选,距离正式开票还有五天的时间,但此刻宣战已经在美国开始了。共和、民主两党今年似乎都号召选民以邮寄的方式早投票,很多双方的支持者可能此刻已经“买定离手”了。 为了写好相关的评述,我这两天在系统性的看一些双方的资料,尤其是特朗普、哈里斯等几位关键人物,我觉得美国大选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它跟原本由社会整体决定的历史走向,增加了相当的“个人或然性”。比如这次大选,明明在历史的大势和美国的体制影响下,美国下一个四年的内政、外交政策应该都大体不会偏离出一个框架。但你又不得不承认,最终哈里斯还是特朗普胜选,依然决定了一些非常至关重要的事情——大致俄乌战争会走向何方,小致你11月7日是买还是卖股票。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到此刻铁口直断特朗普还是哈里斯“会稳赢”的预测,其实都有点过度带入自己内心期望的扯淡了。 理由之一当然是今年的大选选情非常焦灼,综合分析下来,七个摇摆州最终哪个投谁都有可能。 理由之二,则是前文说到的,两党号召提前投票对民调产生的“测不准”影响。本来大选最迫近前的这段时间的民调是对预测最产生参考意义的,但今年提前投票选民数量的激增,让这些已经“买定离手”的选民意愿可能不会反应(或者更强烈的反应)在民调上了。 于是在选举事实上已经开始的此刻,美国选民的心态已经进入了一个宛如“薛定谔的猫”一般的黑箱当中,在观测者没有打开箱子之前,它是既死又活、既川普又哈里斯的“量子态”的。 所以这个时候,再争论“×××一定稳赢”,其实意义不大。我们不妨反而写一点静态的随笔,比如我在看了一圈资料之后,对特朗普提名的副总统、年仅39岁的万斯(J. D. Vance)这个哥们,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丝“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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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后,当人们再回顾起本届美国大选时,无论特朗普获胜还是失败,他们可能都会认为,特朗普选择万斯作为其竞选搭档,是他胜利(或失败)的一个关键。 今年7月的时候,彼时特朗普刚刚遭遇震惊世界的那次刺杀案。他在出院后的选会上用纱布蒙着耳朵宣布了自己的竞选拍档为万斯。当时美国整个分析圈的反应是比较震惊的,因为副总统候选人这个角色,一般被认为是用以补足总统候选人政治身份的某些补足——总统候选人激进一点,副总统候选人就得中庸一些,总统候选人是精英上层,副总统候选人最好就是乡下红脖子。 类似的案例远的比如小罗斯福总统选杜鲁门当拍档、肯尼迪选林登·约翰逊搭班。近的则看2020年上次美国大选就好了,拜登这个“老白男”挑了哈里斯这个“少印女”,而跳脱的川普则是跟严谨的彭斯搭班。双方都是按照这个套路来的。 但今年川普选万斯却是个例外,因为后者近年来的发言和表现似乎完全是一个特朗普的“跟屁虫”,你要在当今美国参议院共和党议员当中搞一个“最铁川粉”选举比赛,万斯肯定可以进入前三甲,且很可能是冠军。 而这种选择在既往的选举中往往是致命的,因为美国大选所最要争取的是中间选民,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观点一致到这个程度会引起很多中间选民的反感和疑惧。担心未来的政府缺乏政治包容性。 而特朗普作出这样一个选择,我觉得可能性也许有二,一则是7月份那场遇刺和随之而来的支持者狂热让这老哥多少有些飘了,他和他的团队认为这把稳赢,所以就选了一个铁杆。二则是2020年那次大选中,代表共和党建制派的副总统彭斯,对特朗普最后时刻的关键背刺可能让特朗普受伤太深。特朗普这几年一直在暗示,如果不是彭斯大选结束后率先表态承认选举结果并反过来向他施压,他可能还能和民主党争上一争。甭管这个想法是否真的靠谱,老哥显然对此耿耿于怀。所以本次大选的搭档,一定要选个自己人!这是他的执念。 但万斯真的是特朗普的“自己人”么? 我越看材料,越觉得这事儿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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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特朗普提名万斯之后,美国亲民主党媒体照例开动宣传机器,找了一堆黑料攻击这名敌方副总统候选人,已经把这哥们描绘成了一个“比特朗普还蠢”的24K纯傻×。 美国主流媒体比较倾向民主党么,这你没办法。 但恰恰是从这些对手的批评中,你能感觉到其实万斯跟特朗普的政治光谱定位是有区别的。 比如CNN曾爆料,说这万斯竟敢对女权主义者有不敬言论,评价美国女权主义者正试图“把她们的极端和随之而来的灾难带给全体美国公民”。再比如万斯曾经评价工党在英国的执政也“是个灾难”,正在让英国“变成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拥核的伊斯兰国家”。 这非常猛烈有类川皇的嘴炮,(你别说,笑过之后似乎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其实川普本人反而是不会说的。 因为自从上次败选后,特朗普越发从原先的保守和民粹兼顾,转向了专营民粹。他把兴趣点都放在了夸大非法移民危害和“深层政府”阴谋论上。而跨马持枪的直接对杠本国极端女权和英国工党这种左翼,这是美国传统自由保守派曾经很喜欢的议题,川普本人已经很少再干了。 说万斯就如同美国媒体所描绘的,就是个比特朗普更极端的右翼分子吧?似乎也不是。 一个月前的10月1日,万斯和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沃尔兹进行了唯一一次副总统电视辩论。那场辩论当中,双方展现出的态度是比较温和——至少,万斯和沃尔兹在辩论开始前握手致意了。这个曾经在历次大选中最起码的礼节,特朗普和拜登的辩论中从来没有被双方执行。
另外你再听一下这场辩论当中两人的议论焦点,“各为其主”的为总统候选人背书当然必不可少。 但是在无味的背书、吵架之外,万斯和沃尔兹是讨论出了一点真东西的——对于怎么让美国中产阶层致富的问题,万斯在这方面的主张与其说像特朗普,倒不如说更接近里根。另外关于他老板最爱谈的非法移民问题,万斯的背书也不是搞阴谋论,而是拿出数据甚至是Fed的论文,证明非移加重了美国房屋的负担,质问沃尔兹,现在民主党大权在握,为什么不采取行动,为什么要让纳税人掏钱给非法移民房子住。 从现场看,这个问题显然打在了沃尔兹的软肋上,因为万斯把一个无效的民粹主义问题成功转化成了一个有效的经济质问。 甚至在2020年“选举作弊”这个因为特朗普本人一再强调,而变得似乎“没得洗”的阴谋论议题上,本来万斯是一定要在该问题在所有理性选民面前掉粉的。但他聪明的并未直接宣传关于选举被窃的阴谋论,也没有主动谈及民粹粉丝深信、但其他受众觉得很傻的其他话题,他转而追问“这些阴谋论为什么产生?”言外之意,如果不是你们民主党人干的太烂,这话能有人信吗? 还有对川普来说最最难洗的鼓动支持者“冲击国会山”这事儿,万斯没有直接去硬刚什么“我们本来就赢了选举,是你们窃取了总统宝座!”或者“冲击国会山是对的!踢开国会闹革命!”而是巧妙地反问:“川普怎么破坏了民主?政权不是平稳交接了吗?” 我看这个辩论的时候真的好几次笑出声来,这个万斯实在太聪明了,逻辑思辨、反应能力和辩论技巧比对面的沃尔兹高出好几个段位。这哥们在耶鲁念大学时一定打过辩论赛! 当然,毫无疑问,万斯的辩论术再高明,依然只是在试图用他自己的理性去掩护特朗普言论的非理性。换句话说就是“强行带队友上分”,他的大多数为老板主张背书的言论,本质上依然是一种诡辩。纯在那儿“偷袭老同志”,欺负对面那位明尼苏达州长年纪大了,反应不过来。 但套用一位在美国的朋友的话说,万斯和沃尔兹的这场辩论,比哈里斯和特朗普那场,“更像一场正经的总统辩论”。 那么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其实不傻、能看出特朗普的严重缺陷的万斯,为什么要强装自己就是特朗普的脑残粉,强行给他背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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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时候,万斯出版了他的自传《乡下人的悲歌》,这个本书出版时正值总统大选,特朗普和希拉里斗得火热,该书被认为对助推特朗普胜选和解释特朗普为什么能赢的“铁锈带”美国劳苦大众的民心具有巨大的意义,万斯从政之路的开启,也正是从该书在美引发的反响开始的。
但这两天,我细读《乡下人的悲歌》,越读越觉得,这本书的最内核精神,其实恰恰是“反川”的。 万斯是在俄亥俄州的米德尔顿小城出生。俄亥俄州位于五大湖区域,在上个世纪上中叶,这里的工业曾经爆发式增长。万斯的外祖父母就是在当时移民到这里,并过上了中产阶级生活。 但今天回头再看,万斯家族的中产生活其实是标准的工业增长期的“伪中产”,他们的收入完全仰赖于工资,而工资完全维系于工作,工作机会则必须依靠当地工业提供。当全球化开始,资本为了使用更廉价的劳动力从美国迁走,米德尔顿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噩梦般的沦落与穷困。 而贫贱夫妻百事哀,万斯的外祖父母和父母的家庭生活都非常不幸,尤其是他的母亲,因为反复遭遇家暴、离婚,她离婚四次,结婚五次,万斯是在她的第二段婚姻当中被生育的。他从小被迫跟着相对和谐一些的外祖父母长大。 而应该是受宗教的影响,外祖母虽然自己没受过多少教育,但对万斯的教育要求却非常严格。这导致万斯从小成绩非常好,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本来没有资格脱离那个无可逃脱的贫民窟。在美国上大学的费用极其昂贵。无奈的万斯决定先去“参军报国”以争取学费——在2003年去伊拉克服役,那真是个卖命的活儿。 万斯最终用他的卖命钱上了大学——其实本来也不是什么太好的大学,俄亥俄州立,但架不住人家是小镇做题家啊,卷王啊。而且这哥们真的眼光独具,穷小子出身,却肯在大学花两年时间主修政治学和哲学这种“贵族专业”。于是他最终获得了去耶鲁法学院深造的机会。 在美国,你在俄亥俄州立这样的普通大学读书,和上哈佛、耶鲁这样的名校,最大的不同不是你所学的知识,而是你接触的同学圈是不一样的。哈佛、耶鲁这种常青藤私校最初就是美国的那帮隐形贵族搞的一个“共享私塾”,很多对年轻人来说最好的人脉、机会,压根不会被放到社会上去流通,而就在这些名校的草坪和舞会上被内部消化了。 这就是美国,从来如此,但如今在技术的借力下,变得更严重。 万斯的精明和幸运就在于他抓住了这个机会,他在耶鲁结识了亿万富豪彼得·蒂尔。
蒂尔,万斯的金主和伯乐。
后者虽然是硅谷精英(Paypal是他搞的),但在政见上是美国典型的自由保守派。2011年,蒂尔在耶鲁做了一场批评现代社会的演讲,万斯在自传中说,那场演讲是他大学时代“最关键的时刻”,蒂尔的演讲“唤醒了他内心的某些东西,让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想从事法律工作”。 甭管万斯这个立志是否为真,他确实搭上了蒂尔这条线,毕业后短暂从事一段时间律师相关工作后,万斯加入蒂尔创办的风险投资公司成为其合伙人,这个身份最终让他一夜翻身,完成了从穷小子到百万富翁的转型。 但其实直到2016年写作《乡下人的悲歌》时,万斯的思想虽然受蒂尔的影响趋向于自由保守、并赞同共和党,但他对特朗普本人的观感却是非常恶劣的,他曾经数次公开称呼特朗普为“大独裁者”、“希特勒”,并认为特朗普向美国白人穷人兜售的思想其实都是“毒品”,特朗普并不同情穷人,他只是在利用他们,这个人可能会打着为他们好的名义,反而把美国底层白人群体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甚至怀疑万斯写《乡下人的悲歌》最初的目的也是想说清楚这个观点,他想用自己出身底层白人的亲身经历,说明这个阶层遭遇的困境究竟是什么——美国正在变成一个折叠社会,身居铁锈带底层的年轻人们几乎毫无出头的希望,而上层中了子宫彩票的幸运儿们机会来的却实在太容易。前者挤进后者的圈子,已经成为了他们唯一出头的希望。 而想明了这个最深层的矛盾,你再看特朗普,他是个什么人呢?富二代么,虽然确实在很多方面很有天分,但他很难真正懂得穷人。 所以万斯本来是反川的。 但《乡下人的悲歌》没有揭示的后续剧情,却堪称峰回路转。简单的说,万斯的伯乐蒂尔以投资家的敏锐眼光看出,虽然万斯和特朗普此刻不对付,但两者的联盟是有可能产生奇妙化学反应的(这真的只能是顶级投资家才能有的眼光)。于是他出面牵线搭桥,促成了两人的见面与和解。 要说川普这个人,也真的堪称“性格多面体”,你别看他在上一个任期中对幕僚完全是一副顺昌逆亡、赞同我的人提拔、不赞同者滚蛋的态度。但是真见了过去骂他那么狠,如今来拜码头的万斯,居然马上能冰释前嫌。万斯很快在特朗普和蒂尔的推举下,从素人一跃成为2022年中期选举中当选的新任参议员——是的,在今年被提名副总统时,他才刚刚正式从政一年多。 那么把川普的“不拘一格用人才”放在一边不论,万斯个人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猜他依然是没有真正“正心诚意”地皈依“川普教”的,因为他在《乡下人的悲歌》中所展现出来的那种从底层挣扎奋斗上来、却又受其“导师”蒂尔最终形成的那种自由保守观念,是没有办法在一夕之间彻底扭转的。 万斯在从政后确实在观点、甚至言行风格上开始刻意模仿川普,有些时候甚至比懂王自己更懂嘴炮传播学——比如那句“英国将是第一个拥核的穆斯林国家”。 但从国会和副总统竞选辩论这种真正见功力的正经场合看,这个人凭本事考上耶鲁法学院的底子其实是没变的。估计他压根不信甚至看不起川普用夸大其词和阴谋论忽悠底层红脖子那一套。(我们底层白人是穷,但都那么蠢么?)只是为了迎合老板,不得不恰逢其会。 这是一种有效,但艰难的伪装,我们并不知道万斯会伪装到什么时候。 我们甚至也不知道精明的川普是否已经看穿了这一点,只是他自信自己可以用实力让万斯陪着他装到底。 其实这对万斯个人,未尝不也是一种更深刻的悲歌。属于出头无门的美国当代普通青年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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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那次大选当中,我们曾经讨论过,美国大选为什么会推出特朗普和拜登两个快八十岁的老头出来竞选,美国年轻人都死光了么? 尤其是曾经促成美国走向经济繁荣、登顶世界之巅的自由保守主义,如今却沦落到只能伏低做小、选择与民粹的最铁杆川粉组成临时同盟,才能勉强击败一下已经左翼化的民主党,获得一次胜选的机会,为什么自由保守主义的共和党建制派不能自己推出一个有魅力的、年轻一点的总统候选人?美国新生代的自由保守主义者去哪儿了? 可是从万斯的人生经历,以及他从反川到拥川的选择,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人其实不是没有,只是他们再难有独立出头的机会了。 之前的美国之所以自由保守主义兴盛,能获得大量选民支持,得益于当时的美国社会尚存大量的上升通道,比如像万斯母亲的家族,虽然是领死工资的“伪中产”,但工资的丰厚和随之带来的生活的宽裕,以及创业机会的存在,让这样的“伪中产”有更大的可能成为真中产甚至跻身上流阶层。 可是这样的通道,到了万斯出身的时候已经大大缩减了,阶层沦落让伪中产们纷纷破产沦为贫民,甚至是“乡下人”。 自由保守主义最善于讲的那套严守社会与个人边界,鼓励个人依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跃迁的故事,失去了受众。甚至万斯在自传里自己讲一遍,他都没有办法有效发动他的那些乡亲们去相信——毕竟你万斯聪明、你勤奋、你卷王、你幸运,你让更多不如你聪明、幸运的美国“乡下人”咋办?现在这条路他们没法走了。 那美国的“乡下人”更愿意信啥呢?恰恰就是万斯曾经觉得特朗普很“毒品”的那一套。什么“外来移民和某大国抢走了你们的工作机会”啊,什么“深层政府害了你们”啊,等等。 再或者,就是哈里斯们的主张:加税、美式政治正确、政府强力再分配等等等等。 没办法,人活着总是需要有点念想的,如果自由保守主义无法提供成功的希望,那民粹主义和极左思潮提供的失败和仇恨的借口就一定更有市场。 所以自由保守主义在极左和极右的共同夹攻下,在美国急速式微了,这就是在此次美国大选中,一个正经人其实没办法在川哈之间选任何一个哪怕勉强合格的总统的原因。 这里推荐中信今年新翻译的一本新书《精英陷阱》,它正是万斯出身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丹尼尔·马科维茨写的。
在这本书中,马科维茨残酷的说:美国这个国家,自20世纪中叶以来已经发生了巨大而根本的变化,随之而来的一定是阶层的固化和民主的受挫。 而这一切的原因,是自由保守主义所讲述的“优绩主义”在美国的破产。 优绩主义社会所崇尚的理念是:一个人得到的社会与经济回报理应 与其成就而非家世和血统挂钩。这种理念就是美国中产阶层自我形象建构的基础,也是当下所有先进社会公民信仰的基本准则。 但马科维茨说“优绩主义不过是一场骗局”——今天,美国中产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输给富人家庭的孩子,中产阶层的成年人在工作中输给名校毕业生。优绩主义本身正在成为中产阶层努力向上的阻碍。 然后,它又将责任归咎于在收入和地位竞争中落败的一方,说你们的落败是因为你们不够努力,不遵守规则;可即使每个人都遵守规则,并勤奋努力,赢家还是只有富人。 当然,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表面上看似乎可以成为《精英陷阱》的反例。可是我们回顾万斯的崛起之路,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他自己的聪明、勤奋和遵守规则吗? 他固然聪明、固然勤奋、固然遵守规则,但他成功的决定要素不是这些,而是挤进精英圈子,是“跟对人”。 写到这里我想插一句,其实我特别能共情万斯的这种遭遇,因为这个处境跟你在网上以写文章是相似的,至少在微信号上,你的文章写得再好、再用心、再努力、再守(自然法)规则,你敌不过某些大号(甭管是打着“自由”旗帜还是极左旗帜)的胡言乱语几句。因为这个江湖已经固化了,红利期已过,年轻人再想出头已经很难,而掌握话语权的大V可以凭粉丝量随意碾压你。 这个道理就跟自杀同样,农妇喝药是不配被关注和提及的,能去瑞士干这事儿的“小仙女”,则能被某些极端自由派大V肉麻的吹捧为“人的自由意志的伟大展现”。 这公平吗?这不公平。但这就是现实。 优绩主义在这个时代的世界上是讲不下去的,因为不同出身的人做同样的事、付出同样的努力、甚至哪怕是去死,结果也过于天差地别。 而出身底层,你想成功,就得“认同权威”,甚至像万斯那样“阿谀权威”——把自己化妆成川普的忠实信徒,让他帮你带流。 我其实有点看不起万斯的这种行为,但我又有点同情他,他让我想起了《红与黑》里的于连,为了逆袭,为了自己有一天大志得伸,前进、前进、不择手段的前进。 但万斯如果有一天真的如《纸牌屋》里的安德伍德一样,靠这一套“大志得伸”了,他还能够记得“乡下人的悲歌”吗? 我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只要守则、自由并努力,人人有可能成功”的自由保守主义理想能否在美国幽而复明、危而复现一样。 或许有一天,这个曾经带给那个国家光荣与梦想的旗帜,会被从尘土中被重新捡起,在夕阳下烈烈飘扬,重新吸引众人跟从。 或许有一天,普通美国青年还能重拾传统意义上的美国梦。 但它一定不是现在,更一定不是在这次美国大选当中。 这一次,曾经跟从这面旗帜的人们早已离散了,他们或是如万斯一样,作为“幸进之臣”,不得不咬牙继续为说话越来越不着调的川普老师背书。 要么则如更多共和党建制派一样,宁可投票给哈里斯,也铁了心要阻止那个他们曾经寄予厚望的家伙上台。 在极左与极右的夹击下,自由保守主义在美国奄奄一息。 更可悲的是,这场选举的结果和美国的未来走向,其实并不由这些曾经那个国家的中坚力量来决定,它取决于曾经受惠于那些原则,如今却早已忘掉它的沉默的大多数。 耶和华变乱了人们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众土之上,故那城名叫巴别。——《旧约·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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