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中國的左右爭論正酣之際,我曾經在文章中說,在中共那位“一尊”眼裡,沒有什麼左派右派,只有“乖派”和“不乖派”。輪到美國的左右爭論正酣了,我的觀點就是:不管什麼左派右派,只分真話和謊言。兩派都有不實之辭,擁川派的辨別力更差,傳播勁頭更足
老高按:美國大選臨近,網上網下很熱鬧。我轉發了幾篇文章,有的我在按語中說了我的看法,都引發一些網友的熱心辯駁,十分正常。 其中也有些令我哭笑不得的發言:有位朋友編造了“老高宣稱”“老高辯稱”如何如何;我答覆他:捏造我的言論,再來批駁,這種伎倆不夠光明磊落吧?我什麼時候這麼“宣稱”“辯稱”了?他說“沒有捏造你的言論,而是你沒有理解自己說了什麼”。 另一位朋友過去對我提過很多很好的批評意見,但2020年大選前後,轉變為英文造謠網站的中文分銷商,試看他2021年博客上的部分標題:《希拉里被判絞刑》《美國軍方處決了湯姆·漢克斯》《美國軍方為川普的回歸占領白宮》《軍事法庭判小布什有罪》《前副總統切尼逃亡新西蘭》……此公在我最近這幾篇博客文章後面列出一條又一條所謂“大選舞弊造假”的報道,振振有辭地問我:這是不是事實?“老高是夠固執的了。那麼多的證據不相信”!
周圍的朋友中,自己拿定主意了要投誰的,一般都沒明說,免得引起好友之間的口舌之爭;而表示誰也不投的,最近又有了兩位,一位是我的大學同窗,住在最關鍵的搖擺州——賓州;一位是我認識了54個春秋的老友,在弗吉尼亞州定居,她說:“大概率會棄權。但我的態度是,無論是哪位當選,我都欣然接受,並表示祝賀,我認可民意選擇的總統。” 記得幾年前中國的左派右派爭論正酣之際,我曾經在文章中提出,在中共那位“一尊”眼裡,沒有什麼左派右派,只有“乖派”和“不乖派”。輪到美國的左派右派爭論正酣了,我從2016年以來的觀點就是:不管什麼左派右派,只分真話和謊言。我交往的朋友中,支持川普的人數量上超過反對川普的,每天收到潮水般“擁川”“反川”的信息,其中雙方都有不實之辭。但數量上,似乎擁川派勁頭更高。 聊舉一例:哈里斯和川普那場電視辯論,極右翼富豪比爾·阿克曼在X平台(即前推特)發布一個“舉報者”的宣誓書,指控ABC電視台作弊,事先給哈里斯看過辯論主持人的提問清單。這個假信息獲得過千萬瀏覽量,擁川者都卯足勁推送,華人當中某些朋友尤其賣力。最終,X平台承認推送的是一封假宣誓書。 又如川普所說“2000萬非法移民”、“42萬非移罪犯逍遙法外”、“拜登放進來1萬殺人犯”……在川普嘴裡,數字大變戲法。電視訪談時川普被問:你一會兒說增加50%關稅,一會兒又說增加100%甚至200%,到底是多少?川普答:有什麼關係?那就是一個數字而已。 諸如此事多了,要我信他和擁川人士也難。誰願信他就信吧。 今天轉發一篇談加州“零元購”的文章,有人可能奇怪:這不是批左派的嗎?你老高立場老變啊?沒有變,我就是看到空穴來風、吠影吠聲的傳言,就忍耐不住,要用比較靠譜的文字來加以澄清。是否能澄清?我也不知道,說的不實、不對的,請各位幫忙糾正!
美國“零元購”事件的來龍去脈
作者:青花大瓷盤,原發“青花大瓷盤”公眾號 2024年07月27日
前兩天寫了篇文章《從美國新總統候選人哈里斯說到民主黨的大選政策》,文章中提到美國的零元購,然後有人就開始受不了我說美國不好,就指責說950美元標準的零元購是謠言。



我忽然發現我屬於兩頭都不討好的類型,說國內一些問題時粉紅罵我,說美國或海外的問題時一幫美粉又罵我,里外不是人。 如果摳法律字眼,所謂“950美元是零元購門檻”的說法確實不嚴謹,準確地說,那是重罪與輕罪的門檻,按理說,即使是輕罪,也是嫌犯被定罪後,有不超過一年的刑期或繳納1000美金的罰款。 但零元購的根源問題不在涉案金額門檻本身,而在於法律是否被忠實地執行了。偷盜950美元以下是輕罪不假,但是實際執行中,有多少偷竊950美元以下的案犯被警察拘捕,又有多少被地檢署起訴送進了監獄?就像人們常說的,不要看怎麼說而要看怎麼做!不被執行的法律和沒有沒什麼區別。從這個角度說,時任加州總檢察長的賀錦麗難辭其咎——作為當時加州執法機關的最高長官正是從她開始推動47號法案的通過並對輕罪的犯罪行為放任不管的。 那我就詳細地說一下零元購的來龍去脈吧。
零元購最初的法律依據來源於2014年加州通過的“47號法案”(Proposition 47),正式名稱是“刑事判決輕罪處罰倡議規約”,就是將價值不超過950美元的非暴力財產犯罪定為輕罪。 任何法案的出台,其理由都是光明正大充滿正能量的。這個法案的出台,原本是理由也是為了減輕加州監獄的擁擠問題,節省司法開支,以及幫助弱勢群體改過自新。 當年加州以執法嚴格著稱,特別是對於慣犯的處罰特別嚴格,有過只偷一件夾克但因為是慣犯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案例。這就導致監獄裡犯人越來越多,州監獄和獄警都明顯不夠用了。而且美國監獄裡犯人不像國內可以通過勞動來改過自新創造價值,這樣每多關一個人,政府就得為這個人多掏一份錢。再加上許多監獄屬於私人投資,也要掙錢,於是收費項目五花八門,有餐飲費、監具費、維護費、醫療費、服裝費、衛生費、看管費、電費、空調費、學習費、放風運動費等等,當時加州政府每年要為每個犯人支付的看管成本達7.5萬美元左右,成為政府的一個巨大負擔。以至有州議員抱怨道:“關一天要花近300美元還不如放他出去偷,他也不見得保證能每天偷到300美元!”

當然方法總比困難多,這時就有人想到了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法——從法律層面人為降低犯罪的門檻,不就解決了罪犯太多的問題了嗎! 方法一經提出立刻得到了大多數人(59.6%支持率)的認可,於是打着“幫扶弱勢群體,減少社會犯罪,確保監獄開支集中在暴力和嚴重犯罪上”的旗號,加州政府的“47號法案”正式出台了。 其主要內容是——將商店行竊、盜竊和其他財產犯罪作為重罪起訴的門檻從盜竊價值400美元提高到了950美元,並允許對那些已經在更嚴厲刑罰下服刑的人重新判刑,而且無論犯罪者已犯了多少次盜竊。
47號法案的鏈接:https://www.courts.ca.gov/documents/Prop-47-Information.pdf

應該說法案頒布後效果顯著,案件發生率很快有了大幅降低,監獄裡的囚犯也明顯減少了,根據加州政府提供的數據,“47號法案”生效後有近100萬加州罪犯有資格改變過去的重罪記錄。而且加州的許多犯罪分子也嚴格遵守了法案,一次只拿950美元以下的東西,因為沒有累犯的說法,所以大不了多拿幾次唄。

因為減輕刑事司法系統負擔上效果顯著,其它民主黨控制的州也紛紛效仿,例如紐約州還把標準放寬到1000美元。但共和黨控制的各州跟風的不多,例如佛羅里達州依然把重罪門檻控制在300美元。不過共和黨控制的得克薩斯州2015年把行竊門檻提高到2500美金以上,但德州對這一類犯罪非常強硬,只要達到2500美金時處罰非常嚴重,反而使其成為對行竊最嚴厲的州。

不過前幾年零元購併不嚴重,直到2020年5月份的弗洛伊德事件發生。民主黨出於打擊共和黨爭取黑人選票的目的,又是道歉又是下跪的,讓美國黑人們越來越覺得這個社會欠他們的,於是開始出現了大規模的打砸搶行為。

而民主黨接下來的做法,更是助長了零元購的行為。 2020年11月華盛頓州西雅圖市議員麗莎·赫爾博爾德聯合當地的公共防衛局局長安妮塔·坎德爾瓦爾提了一個新提案,即”如果搶劫的犯罪嫌疑人是為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而犯罪,那麼他們會被赦免。提案中強調,執法部門在對搶劫嫌犯定罪的時候,只要嫌疑人出示證據,證明自己搶劫來的錢是用來購買食品、交房租或者是支付孩子的奶粉錢、各種生活資料的花銷,那麼就能免罪。即使嫌疑人在犯罪過程中動用了暴力並造成一些傷害,只要不屬於致命性傷害,也可以被免於定罪。 在同一時期,加州參議員Nancy Skinner也提出了“47號法案”的升級版——“SB-82法案”,該法案規定:即使使用武力或者恐嚇手段從他人手中搶奪財物,只要金額不超過$950,在未對他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情況下,也可視為輕罪。即把“47號法案”中限定的行竊、盜竊行為擴大到了搶劫行為。 2021年10月,加州政府又通過代表着“良知和正義”的非裔賠償法案——“African American reparation bill”,這個法案“非常良心“認定,美國政府在成立初期對非裔人種進行了反人道的奴役、長期的迫害和歧視,因而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解決方案就是要賠償全體非洲裔美國人總計14兆美金,約合每個人200萬美元,但是怎麼賠這筆錢,賠償資金來源是什麼,這個法案並沒說,從法律上講就是一個純粹政治正確的扯談。 但在美國特別是加州的非裔美國人覺得既然法案都說了折合一人賠200萬,但又沒說什麼時候兌現,可我們又急着用錢,那我們自己上街拿吧,反正你們說了是政府欠我們的。 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來看,反正這些人在外面零元購禍害的,大多數都是一些沒啥背景的超市賣場、連鎖店、商鋪以及路人,屬於底層人民資源再分配罷了,也不會動搖國本,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 再加上美國的華裔群體不喜歡持槍,更容易成為犯罪者的搶劫目標。因此華人開的商店較容易成為搶劫者的目標,成了該法案的主要受害者之一。 於是美國24個主要城市2023年的入店行竊事件比2019年上半年高出16%,其中最為突出的是民主黨大本營紐約市。在2021年,因為零元購等這些入室搶劫、偷竊等案件,美國零售商共計損失了近1000億美元。讓這些商家不得不對商品進行玻璃、鎖扣等雙重保護,以防止零元購的發生。保險公司也順勢提供了零元購一類的保險,商家投保後如果有損失也會拿到賠償。還有商家故意把一些產品標價為950美元以上,如果有真正的客戶購買,再給予大的折扣。 好在民主社會的特點就是雖然反應遲緩但具有自我糾偏的能力,隨着這兩年零元購在美國的流行,普通老百姓對“47號法案”的反感也越來越強烈,開始出現了廢除“47號法案”運動。

2024年6月11日,加州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宣布倡議修改“47號法案”部分內容的提案已經獲得近60萬人的簽名,符合參加11月5日投票修改的資格,並獲得加州地區檢察官協會支持,將修改2014年通過的“47號法案”。

聖地亞哥縣地方檢察官薩默爾·斯蒂芬表示:“我們正在全縣甚至全州範圍內努力工作,以便在11月的選舉中將一項倡議列入選票。這項倡議的目的是為了修正第47號法案所帶來的問題,特別是在零售盜竊方面。” 不過因為47號法案屬於民主黨的主要政績標誌,加州州長Gavin Newsom表示反對修改該法案,但同時紐森州長又簽署了一個行政命令,說偷竊950美元以下的案犯,如果情節嚴重,也可以以重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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