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再次枪击案奥巴马如此说 一早醒来听新闻,满耳都是康州小学枪击报道。美国再次枪击案,奥巴马如此说(凭记忆):We must do something, no matter what the politics are。 类似这话好像听过N次了。老几怀疑这一次的结果仍然是:we must do something and we can do nothing!道义的力量终究抵不过枪贩子的票子。 无辜孩子们的生命无谓地被剥夺,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安抚几十个家庭数不清破碎的心。生命和自由是人类的最高道德,有个别人的行为,表现得对生命的漠然,违背了这一最高道德原则。 都是为人父为人母,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害,想想会怎么样。将自己的娱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此类行为受到普遍谴责,是理所应当的。 老几有一些问题不敢肯定,希望得到指教。比如是否因此就可以否定这些人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样做算不算对道德的另一重侵犯?以不道德对不道德和以暴制暴有无区别?这样做是否符合理性的原则? 愿上苍保佑无辜被害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