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之辨
老几
华夏历史上号称礼仪之邦,然而“礼”“仪”是什么,如今能搞清楚的人却不多了。
公元前537年(鲁昭公五年),鲁昭公去晋国朝拜晋平公。春秋时期,国家之间的迎宾仪式从郊劳开始,步步为礼,极其复杂。晋国在郊外举行郊劳,包括馈赠等一连串繁杂的外交仪式,鲁昭公都做得非常到位,居然一点都没做错。晋平公非常欣赏,对大夫女叔齐说:“鲁国国君不是很知礼吗?” 女叔齐却并不认可,他说:“鲁昭公擅长的只是仪式,而不是周礼。礼是用来守卫国家、执行政令、不失去百姓的东西。现在,鲁国国君的大权旁落到了士大夫的手中。鲁国公室被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大政治家族分成了四份。由于大权旁落,老百姓现在都不怎么关注国君的处境。身为国君,祸难就快降临到自己身上了,还不赶紧想办法解决,却还在琐琐屑屑地学习礼仪。这哪里算得上是知礼呢?” 这就是历史上典型的“知仪不知礼”的典故!
礼在西周是一套反映当时道德伦理的形式;这种表现的形式就是“仪”,它反映的内在伦理道德就是“礼”。礼者,理也。孔子寄希望通过“礼”的训练,培养出一种道德习惯,也就是“修”“养”得“仁”。胡适修养到家,颇得孔子之仁,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反映在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所以孔子论学,首倡礼乐。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
在儒说儒。有礼无礼看用心。真君子出善心,当仁不让,无“礼”即是有礼;伪君子存心不善,仪越多越无礼。
道家讲和光同尘,超越善恶,清静无为,又是另一番气象。不提。
论儒用儒法,讲道用道法,此亦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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