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贾人李甲,贩古檀为利,每出,辄觅于荒村僻镇,恒经年不归。过北京房山县,见农家院,树茂出篱,叩而求饮焉。白发媪应门,入见泥墙竹牖,有巨犬链于柱,见客警然。甲托茶方饮,蓦见犬柱质密如铁,紫色深匀,紫檀也。思亟得,而恐媪疑,遂从容语曰:“此犬体巨,吾所未见,必英物也,不知可以多银见赐否?” 媪笑曰:“此非犬,藏獒也,来多年,今已齿槁,购亦何为?” 近视之,果然。遂佯笑曰:“老则驯,此适符吾愿。” 媪应曰:“此獒前为猎户伤,见人辄吠,奈何?” 甲故坠银囊于地,沉重有声,乃俯拾而语曰:“犬吠毋乃情之常乎?” 媪释然纳银,授链于甲。甲作逡巡状,已而立柱侧而漫言曰:“此柱谅媪今亦无用,不如一并见赐,则无需复觅新柱矣。” 媪大笑,良久乃曰:“君言差矣,不知此柱乃老媪之衣饭尔!” 甲沮丧牵犬出,甫出村,犬疲惫不起,无奈弃之。未已,犬蹒跚向篱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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