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一种狼狗,个大,毛色黑,性格凶猛,颇有狼性。德国警察局多训练这种狗来捕捉凶犯,就是看中了它一旦扑杀撕咬起来那种生死不顾的劲儿。京津两地有句口语,称冷血且又翻脸无情的人为“德国青背儿”,这也正是此狗的中文俗名儿。
狼狗并非狼和狗的简单混合体,是以狗性为主,狼性副之。其实这也是主人对它的期待:既要有狼的凶猛,又要有狗的忠诚。
狼最大的优点是:凶狠和野性。有一则轶闻说,一匹公狼被猎人埋在雪底下的铁夹子夹住了一只前腿儿,他旁边的女友儿,一匹美丽的母狼,虽然眼泪汪汪,可也爱莫能助。只见公狼把女友儿推到一边儿,一口咬住自己的脚脖子,咬啊咬,居然咬断了!然后在他女友儿的搀扶下,三条腿着地,毅然走进了大山,在雪上留下了一溜灿如红莲的血痕。以此观之,狼的作为颇有爷们儿的气概。
狼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其生活心态:一切都我行我素,毫无挂碍。你看他居无定所,夕阳边的松林,寒月下的雪岭,都可为家。对爱情把握也最有分寸,有婚姻般的忠诚,却无婚姻的拘束。他们没有男女间的耳鬓厮磨,朝夕相守,却总会相逢在生死关头。猎人说,抓住一匹母狼后,把她栓在雪地的树下,一定会再抓住那匹公狼。因为那傻帽儿是注定来救的。
狼最大的劣根性是:翻脸无情。没有谁能驯服狼,不管你对他有多好,当你成了他唯一的食物时,他还是会吃了你。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称无情无义的人为“白眼儿狼”的原因。法国作家雨果写的小说《笑面人》里有个流浪卖艺人乌苏斯,给他拉车的是一匹公狼,叫奥莫。雨果的想象力虽然给他的文字生色不少,但这次他想象得也太出格了,居然让狼拉车!估计是想用狼居无定所的习性来衬托小说中主人公的流浪氛围吧。
那么狗呢,狗的最大优点应该是:忠诚,一种无怨无悔的忠诚。这个优点在藏獒身上体现得最充分。没有狗屋,就卧在帐篷外的雪地上,没有狗食,就啃主人吃剩下的骨头,没有主人的爱抚,皮毛脏得像毡一样拖在身上。可它毫无怨言,还是义无反顾地保护着主人和他的领地,无论来了生人,还是野兽,都奋起攻击。藏獒大多都得用铁链子锁住,否则真会扑上去咬,不会只虚张声势地吠叫。有很多故事说,藏獒不能有第二个主人,多有换了主人不吃不喝绝食而死的。
《聊斋志异》里还有一篇《义犬》的故事,一只狗为了报答主人,跟着被投进江的主人在水里飘荡了很久,最终救了主人,后来,又认出了凶寇。前两天在网上看到,这个小故事竟然被加足了水分,敷衍成了一部连续剧。
狗最被人羡慕的是恋家的情怀。人口皆传的有很多狗被遗弃在几百里之外而辗转找到家归来的故事。这类的故事虽常有雷同,但每当说在浪迹天涯的游子口中,更别生一番感慨。
狗也有劣根性,那就是愚忠。一个好人养一只狗看家,也许能躲过坏人的欺辱。而一个恶霸养一只狗助威,则更能为害乡邻。“狗仗人势”这句成语,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情景,而助纣为虐的人会称为“狗腿子”。当笔下写到这类话题的时候,真不知道是该怨狗呢,还是该骂人。
想起写“狼和狗”这个话题,并非无聊笔墨,其实,是因为我以前曾养过一只小狗。虽然就几天,却留下了至今难忘的感怀。
我弟弟年轻时很淘气,当时我在省学因工作关系跟公安局警犬处的头儿认识,算个“熟人”吧。谁知,我这弟弟知晓后,竟在我回老家时跟我提出“正式”请求,要得到一匹真正的警犬!否则大有断绝手足之情的势头。这虽是非常难办的事儿,也只好答应他。为什么难办呢?因为警犬的培养并不容易,细说起来,一只警犬的血统大约是这样的:
它的爷爷是一匹公狼,以遗传狼的凶悍;奶奶是一匹纯种德国狼狗,以遗传驯服的天性。如此这般出生的父亲再跟另一匹纯种德国狼狗成亲,生出来的儿女,才能备警犬之选。过多继承了狼性的,或过多继承了狗性的,都会被淘汰。这个过程中的狼和狗,都得留有户口备查,不能任意取舍。看来要“制造”一匹有狼之凶悍,又兼狗之忠诚的狼狗并非易事!
找到熟人,说愿意帮忙,但只能给一只被淘汰的。我说淘汰的不行,弟弟说了,一定要一匹真正的警犬。某日,熟人又来电话来了,说刚出生了三只小狗。一听这个,放下电话,马上匆匆赶去。只见那三只小狗毛茸茸地,在窝里乱爬。我当时竟有了一大发现:感觉无论什么猛兽,小的时候都很可爱。不过问题来了,熟人说,如果要只淘汰了的,刚好有一只,凭他的面子,马上抱走。如非要这三只中的一匹“真正的警犬” 得做手脚,等上面领导鉴定完了才行。我再次恳求,熟人真是给面子了:其中一只小狗,毛色黑,抢食猛。这哥们儿居然在“初步鉴定”中写了:“性烈,不宜驯服。” 刚好当时他们要选的是稽毒警犬,要的是“温柔”机灵的,这只“性烈”的就被顺利地淘汰下来了。其实,这正是一只纯种的“德国青背儿”。
不过,这只小狗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麻烦。当时省里正打狗,那个年月总有些怪事儿。听见狗叫就来查,查出来就打。那时候车还很少,远不像现在这么方便,回老家并不是说走就能走的,得给狗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先放哪儿呢?就先放办公室吧。还好,办公室那时是我的领地。桌子下面有半箱子酒,把酒瓶儿都拿出来放窗台儿上,纸箱子里再铺上报纸,就成了狗屋了。幸好,这狗吃饱了不叫,晚上回宿舍前。又往箱子里放了几个馒头,外面再绑上绳子,这只小狗性确实烈,一下子就能跳出来。
次日偏有事儿,直到中午才赶到公司,抬眼一看,窗台上的酒瓶儿全没了,再一看桌子底下,箱子也没了。正要急,手下使个眼色说,保卫处的找您。我气喘嘘嘘地奔到六楼,那哥儿几个正陪着派出所来的人喝呢。当年敢吃社会主义的少,都是酒菜买回办公室吃的时候多,而且,是谁的关系,谁就自己掏腰包。保卫处长站起来介绍:“这就是我们主任。” 等坐稳了一看,桌子上摆的正是我那窗台儿上的酒,纸箱子就在远处桌子上呢。忍不住,赶紧跑过去,手伸进去一看,小狗马上来舔手背。派出所所长大笑:“我说主任哪,您是跟我们当差的对着干哪。”
听所长这话头儿,保卫处长给我使眼色,趁着酒酣耳热,我再邀他连干三大杯。于是,成功地说服了他“破例违法”乱纪一回,算给弟弟保住了这匹“真正的警犬”。
小狗又在办公室过了几天,正当它又能叫,又会咬,又贪吃,又乱拉,已经烦到大伙儿都忍无可忍之际,我终于找到了辆“车”,就是派出所所长开的挎斗儿摩托。把小狗送到了老家时,弟弟真得高兴坏了,兴奋得伸手就摸,一下没拦住他,只见小狗儿上来就一口,顿时出血。忘了说了,才养了这几天,这只小狗就只让我一个人碰,别人一近就要扑咬。看来警犬处的熟人鉴定得对啊,这只狗还真是性子烈。
狗很快大了,由于太凶猛,有人时,弟弟只好用铁链子把它栓到离院子老远儿的墙角儿里。为此弟弟常为它愤愤不平,甚至讨厌常到家里串门子的人。有一天收到了弟弟的信,只见他在信里犯愁呢:“村里也要打狗了,哎呀,我可怎么办哪?”
你说说那年月,好好的庄稼不种,可打的哪门子狗啊?无稻不田,无犬何村?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