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說,卸任“總統”陳水扁昨天被一位台灣老大爺踢了屁股。說他因誹謗罪被起訴,成了被告,進法院大門時,所言的老大爺正在近旁,因對其任期內所為素來不滿,一時怒發,飛起一記無影腳,正中肥臀。媒體一時大嘩,這下又有新聞炒了。
新聞炒作是媒體的職業,且由它去了。但這件事卻引出了幾個有趣的問題,頗值得思考。
首先要問的:是不是一位老百姓得以踢到屁股的總統才算是“民主的總統”?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很自然,你看,老百姓的民主權利多大啊,不但敢踢,而且還有機會踢到他的屁股上!
比較一下正在竭力向外推銷民主的美國,想踢克林頓屁股的人一定有,最起碼萊溫斯基的男友必是其中的一個。真敢踢的,可就說不好了。而有機會起腳的估計一個也沒有。為什麼,還是應該說廣大的美國群眾思想覺悟高,懂得:務必維護好自己總統的尊嚴,因為他的尊嚴其實就是自己國家的尊嚴。想想看,一個品行低下到人皆欲踢其臀而後快的人在哪個國家能當上總統?若十分不幸,讓這樣的人當了總統,那個國家的尊嚴何存?
有趣的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咱們台灣偏就選出了一位被百姓踢屁股的地方“總統”。於是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民主直選的制度是否能選出好總統?如不能,要這民主直選何用?如能,那陳水扁就該是個好的,既然好,為什麼還要踢他屁股?
不妨這樣設問:如果依總統候選人的言行來判斷其德才的優劣,在一位大學教授和一位菜農之間,誰的判斷會更正確一些?也許大學教授要考察的是候選人強國富民的整體綜合能力,而菜農關心的卻是這小子當選後是否真會提高菜價。再假設這個國家只有十位教授和一萬菜農,每人只有一票的權利,那什麼樣的人會當選總統呢?
如果您說,民主直選的美國總統個個都不傻,在下自然也無話可說了,只是好奇,美國是否有比總統們更聰明一些的人卻沒被選上?
這一記飛踢引出的其它問題還很多,打字太累,就再選一個問題來做結尾吧:這一踢是好還是壞?在下以為好壞參半。
好就好在平等,在政治的淺層面上,體現了百姓與當官兒的平等。就算你是總統,你小子幹得不好,老子有機會也給你一腳。痛快!但在政治的深層,這種平等也還是不能防止暴君。對陳水扁老婆的貪腐,台灣法律迄今束手無策,就是明證。
而壞就壞在“國家”大事成了兒戲,一個小孩子過家家兒般的兒戲。就像一群菜農選出一個菜園子頭兒,菜賣出好價兒了,大家輪流給頭兒把盞;賣賠了,頭兒就成了破鼓爛人搥,被一腳踹出菜園子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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