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狄公案》这部破案小说,颇让咱们中国人气短,因为这部情节扑朔迷离引人入胜的章回小说竟然是个外国人写出来的。不过细想想呢,虽说书是外国人写的,但那书的主角儿,欧洲人眼里的东方福尔摩斯,却是咱们大唐宰相狄仁杰。大唐的辉煌,大唐宰相的智慧竟然吸引了这个外国人用其终生笔墨来描写,中华古人的余辉总算也让咱们这些现代中国人又稍微气壮了一点儿吧。
究竟那个外国人是谁?笔者先卖个关子,一会儿再说。倒是得先说说这位大唐宰相狄仁杰何许人也,竟令那外国人如此崇拜?
话说这大唐宰相狄仁杰(607-700),字怀英,乃山西太原狄家村人。考中进士后因才能过人一路升迁,到了武则天执政的第一年,更成了宰相。
笔者以为,武则天能做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根本在于她确实敢重用有才之人。她很爱才,比如为起兵征讨她的徐敬业起草《讨武瞾檄》的骆宾王,曾在檄文里百般辱骂她,连说她靠出卖色相起家这类话头都写了出来,可武则天最后不但没有追杀他,还在众大臣面前欣赏他写的檄文。在读到檄文结尾“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两句时,她在不禁拍案称好之余,竟然还可惜起骆宾王这样的人才竟然误投庸主来。武则天后来为避免埋没人才而创立的科考取士制度也许正是受骆宾王事件的启发吧。
骆宾王不过是个文人,而狄仁杰呢,乃治国之才,武则天焉能不用?不过,虽想重用狄仁杰,又怕他权大了变得不听使唤,于是就用心计,先给他来了个下马威:故意让酷吏来俊臣把他诬陷入狱,再一路贬下去,直到把他贬成了个小小的彭泽令,“彭泽”乃唐代边远的一个小去处,“令”就是个县官而已。尔后又相机把他升迁了回来。狄仁杰脑子多灵光啊,焉能不知武则天女人心性最为“难养”?自然更加小心她的“近之则不恭,远之则怨”了,就整日把与武则天之间的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这下好了,复了宰相的官职不算,最后还出任河北道行军副元帅、河北道安抚大使等职,率军震慑突厥等西域诸国,声势之煊赫竟达人臣之极。
时至今日,狄仁杰的“丰功伟绩”没几个人还记得,倒是他的断案本领还依然脍炙人口:据史书记载,在他任大理寺丞时,一年断案高达17000人,竟没一个冤案!自古老百姓判断一个官儿的好坏只能看他判案是否公正,而不是他曾给中央政治局出过什么深谋大略,这些大事草根百姓们哪里能知道?所以狄仁杰就成了百姓眼里的清官神探!他善于判案的名声之高甚至在过了1000多年后,还能让一个喜爱东方文化的外国人惊叹。
现在该说说这个外国人了:此人姓高,名罗佩,有网友插嘴了:说了半天原来是个海外华人哪?非也。他是个纯种的荷兰人,原名为:Robert H.Van Gulik。把 Gulik 这个字翻译成“高罗佩”估计不是当年按广东话就是按四川话(高罗佩曾在抗日期间的重庆任荷兰使馆外交官)的发音鼓捣出来的,现代人则常按普通话发音翻译成“范·古立克”。
高罗佩于1910生于荷兰的聚特芬(Zutphen),1967年死于海牙(Hague)。做为一位具有语言天才的职业外交家,他通晓15种外国语言,而其中大约一半竟是东方语言!他对汉学很着迷,常自称自己身兼三业:外交官是糊口职业,写小说是家庭副业,而汉学则是终身事业。他对中国的琴棋书画也颇下了功夫:从20岁起开始练中国书法(不过恕笔者直言,他汉字写得很烂。呵呵);师从古琴大师叶诗梦学古琴;还常写中国古典诗词(但只有郭沫若、徐悲鸿等二流诗人才跟他唱和)。
1943年,高罗佩(时任荷兰驻重庆使馆一秘)与同在使馆工作的水世芳女士结为伉丽。水女士乃清朝洋务大臣张之洞之外孙女是也。
高罗佩的名字能跟《狄公案》连在一起其实很偶然,是由一本清代人写的破案小说引起的。这部小说叫《武则天四大奇案》,作者何人已不可考了,而小说里的“大侦探”正是大唐宰相狄仁杰。不像同代其它清官破案小说那样神神怪怪地故弄玄虚,这部小说别开生面地运用了现实中推理分析的手法来演绎整个破案过程。读完之后,高罗佩大吃一惊,也着实为当时的中国读者惋惜,原来中国古代就有自己的福尔摩斯他们不但视而不见,反倒崇拜起英国的后起之秀来。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相比较,他觉得狄仁杰其实更高明,于是竟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翻译这部小说,要让西方人知道中国早就有他们自己的福尔摩斯。
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先走了,高罗佩也被荷兰政府转派到日本。他也终于有时间来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这本书了。此书共64回,他只翻译了前30回。因为在他看来,前30回才是原作者写的,无论在描述唐代社会还是在塑造人物上,都非常逼真。而后34回一定是另一个人续写的,其情节和人物都有了清朝的影子不说,内容也从推理破案转向宫廷阴谋,还颇多色情描述。于是他最终决定舍弃了后34回。译作是英文,在欧洲出版后轰动一时,人皆欲先睹续集为快,但中国关于狄仁杰破案的小说仅此一部,高罗佩也没办法。可广大欧洲群众就是不信哪,纷纷谴责高罗佩懒惰。为了不负众望,为了汉学,高罗佩最终决定自己动笔来写狄仁杰,于是一个让欧洲人对古老的东方破案智慧刮目相看的时代来临了!呵呵
高罗佩写的第一部小说是《铜钟案》,自1948年动笔,至1951年定稿,但直到1958年才由一家英国出版社出版。而最早出版问世的反是他的第二部小说《迷宫案》。需要说明的是:高罗佩的原作都是英文,在他1952年任荷兰驻印度使馆参赞时,开始把《迷宫案》译成汉语,并在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印刷社出版,书名《狄仁杰奇案》,这也是《狄公案》系列中第一部中文版且唯一由高罗佩本人译为中文的小说。高罗佩《迷宫案》的汉语翻译,竟然模仿了中国宋元时代的句式和对话习惯,可见他的汉语功力不凡。
高罗佩最终共写了多少部狄仁杰破案小说?共24部小说,最后合编成《大唐狄公案》出版。咱们中国人一提到所谓的《狄公案》指的就是高罗佩这个合编,而清代的《武则天四大奇案》本来知道的人就不多,从此更被人遗忘了。
《大唐狄公案》目录如下:
《大唐狄公案:上卷》
作者自序
《大唐狄公案》及荷兰作者高罗佩
前言(一)
前言(二)
狄公年表
黄金案
五朵祥云
红丝黑箭
雨师秘踪
四漆屏
湖宾案
断指记
朝云观
莲池蛙声
铜钟案
黑狐狸
御珠案
《大唐狄公案:下卷》
跛腿乞丐
真假宝剑
玉珠串
红阁子
迷宫案
紫光寺
太子棺柩
除夕疑案
铁钉案
飞虎团
柳园图
广州案
作者后记
其中,除了《铜钟案》之外,其它案件都是由咱们中国翻译家译成汉语的。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留意比较一下高罗佩亲自翻译的《铜钟案》与其它案件的汉语翻译,哪个文笔更高明些?
国内拍摄的高罗佩《狄公案》系列连续剧,只有老版的笔者比较喜欢,虽情节推进较慢,但基本上忠于原作,不失古色古香之韵;而后来拍摄的,尤其是最近拍摄的两部,剧情也是新编的,推理初看缜密,其实漏洞很多,颇令人失望。知道导演尽力了,只可惜他们对唐史了解太少,情节和人物都过于苍白,说那连续剧演的是明朝或清朝的故事也有人信。不说了,最后胡诌几行诗句,感谢一下高罗佩,并结束这篇小文:
鬓边插一支荷兰,
头上戴着高冠,
清风扬起罗袍,
阳光擦亮佩玉。
白云睁开了天眼,
退浪扶出海牙,
一络壮魂飞起,
翅膀挥向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