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狄公案》這部破案小說,頗讓咱們中國人氣短,因為這部情節撲朔迷離引人入勝的章回小說竟然是個外國人寫出來的。不過細想想呢,雖說書是外國人寫的,但那書的主角兒,歐洲人眼裡的東方福爾摩斯,卻是咱們大唐宰相狄仁傑。大唐的輝煌,大唐宰相的智慧竟然吸引了這個外國人用其終生筆墨來描寫,中華古人的餘輝總算也讓咱們這些現代中國人又稍微氣壯了一點兒吧。
究竟那個外國人是誰?筆者先賣個關子,一會兒再說。倒是得先說說這位大唐宰相狄仁傑何許人也,竟令那外國人如此崇拜?
話說這大唐宰相狄仁傑(607-700),字懷英,乃山西太原狄家村人。考中進士後因才能過人一路升遷,到了武則天執政的第一年,更成了宰相。
筆者以為,武則天能做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根本在於她確實敢重用有才之人。她很愛才,比如為起兵征討她的徐敬業起草《討武瞾檄》的駱賓王,曾在檄文里百般辱罵她,連說她靠出賣色相起家這類話頭都寫了出來,可武則天最後不但沒有追殺他,還在眾大臣面前欣賞他寫的檄文。在讀到檄文結尾“請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這兩句時,她在不禁拍案稱好之餘,竟然還可惜起駱賓王這樣的人才竟然誤投庸主來。武則天后來為避免埋沒人才而創立的科考取士制度也許正是受駱賓王事件的啟發吧。
駱賓王不過是個文人,而狄仁傑呢,乃治國之才,武則天焉能不用?不過,雖想重用狄仁傑,又怕他權大了變得不聽使喚,於是就用心計,先給他來了個下馬威:故意讓酷吏來俊臣把他誣陷入獄,再一路貶下去,直到把他貶成了個小小的彭澤令,“彭澤”乃唐代邊遠的一個小去處,“令”就是個縣官而已。爾後又相機把他升遷了回來。狄仁傑腦子多靈光啊,焉能不知武則天女人心性最為“難養”?自然更加小心她的“近之則不恭,遠之則怨”了,就整日把與武則天之間的分寸把握得恰到好處。這下好了,復了宰相的官職不算,最後還出任河北道行軍副元帥、河北道安撫大使等職,率軍震懾突厥等西域諸國,聲勢之煊赫竟達人臣之極。
時至今日,狄仁傑的“豐功偉績”沒幾個人還記得,倒是他的斷案本領還依然膾炙人口:據史書記載,在他任大理寺丞時,一年斷案高達17000人,竟沒一個冤案!自古老百姓判斷一個官兒的好壞只能看他判案是否公正,而不是他曾給中央政治局出過什麼深謀大略,這些大事草根百姓們哪裡能知道?所以狄仁傑就成了百姓眼裡的清官神探!他善於判案的名聲之高甚至在過了1000多年後,還能讓一個喜愛東方文化的外國人驚嘆。
現在該說說這個外國人了:此人姓高,名羅佩,有網友插嘴了:說了半天原來是個海外華人哪?非也。他是個純種的荷蘭人,原名為:Robert H.Van Gulik。把 Gulik 這個字翻譯成“高羅佩”估計不是當年按廣東話就是按四川話(高羅佩曾在抗日期間的重慶任荷蘭使館外交官)的發音鼓搗出來的,現代人則常按普通話發音翻譯成“范·古立克”。
高羅佩於1910生於荷蘭的聚特芬(Zutphen),1967年死於海牙(Hague)。做為一位具有語言天才的職業外交家,他通曉15種外國語言,而其中大約一半竟是東方語言!他對漢學很着迷,常自稱自己身兼三業:外交官是糊口職業,寫小說是家庭副業,而漢學則是終身事業。他對中國的琴棋書畫也頗下了功夫:從20歲起開始練中國書法(不過恕筆者直言,他漢字寫得很爛。呵呵);師從古琴大師葉詩夢學古琴;還常寫中國古典詩詞(但只有郭沫若、徐悲鴻等二流詩人才跟他唱和)。
1943年,高羅佩(時任荷蘭駐重慶使館一秘)與同在使館工作的水世芳女士結為伉麗。水女士乃清朝洋務大臣張之洞之外孫女是也。
高羅佩的名字能跟《狄公案》連在一起其實很偶然,是由一本清代人寫的破案小說引起的。這部小說叫《武則天四大奇案》,作者何人已不可考了,而小說里的“大偵探”正是大唐宰相狄仁傑。不像同代其它清官破案小說那樣神神怪怪地故弄玄虛,這部小說別開生面地運用了現實中推理分析的手法來演繹整個破案過程。讀完之後,高羅佩大吃一驚,也着實為當時的中國讀者惋惜,原來中國古代就有自己的福爾摩斯他們不但視而不見,反倒崇拜起英國的後起之秀來。與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相比較,他覺得狄仁傑其實更高明,於是竟產生了一個“可怕的”念頭:翻譯這部小說,要讓西方人知道中國早就有他們自己的福爾摩斯。
1949年人民共和國成立,美國大使司徒雷登先走了,高羅佩也被荷蘭政府轉派到日本。他也終於有時間來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這本書了。此書共64回,他只翻譯了前30回。因為在他看來,前30回才是原作者寫的,無論在描述唐代社會還是在塑造人物上,都非常逼真。而後34回一定是另一個人續寫的,其情節和人物都有了清朝的影子不說,內容也從推理破案轉向宮廷陰謀,還頗多色情描述。於是他最終決定捨棄了後34回。譯作是英文,在歐洲出版後轟動一時,人皆欲先睹續集為快,但中國關於狄仁傑破案的小說僅此一部,高羅佩也沒辦法。可廣大歐洲群眾就是不信哪,紛紛譴責高羅佩懶惰。為了不負眾望,為了漢學,高羅佩最終決定自己動筆來寫狄仁傑,於是一個讓歐洲人對古老的東方破案智慧刮目相看的時代來臨了!呵呵
高羅佩寫的第一部小說是《銅鐘案》,自1948年動筆,至1951年定稿,但直到1958年才由一家英國出版社出版。而最早出版問世的反是他的第二部小說《迷宮案》。需要說明的是:高羅佩的原作都是英文,在他1952年任荷蘭駐印度使館參贊時,開始把《迷宮案》譯成漢語,並在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印刷社出版,書名《狄仁傑奇案》,這也是《狄公案》系列中第一部中文版且唯一由高羅佩本人譯為中文的小說。高羅佩《迷宮案》的漢語翻譯,竟然模仿了中國宋元時代的句式和對話習慣,可見他的漢語功力不凡。
高羅佩最終共寫了多少部狄仁傑破案小說?共24部小說,最後合編成《大唐狄公案》出版。咱們中國人一提到所謂的《狄公案》指的就是高羅佩這個合編,而清代的《武則天四大奇案》本來知道的人就不多,從此更被人遺忘了。
《大唐狄公案》目錄如下:
《大唐狄公案:上卷》
作者自序
《大唐狄公案》及荷蘭作者高羅佩
前言(一)
前言(二)
狄公年表
黃金案
五朵祥雲
紅絲黑箭
雨師秘蹤
四漆屏
湖賓案
斷指記
朝雲觀
蓮池蛙聲
銅鐘案
黑狐狸
御珠案
《大唐狄公案:下卷》
跛腿乞丐
真假寶劍
玉珠串
紅閣子
迷宮案
紫光寺
太子棺柩
除夕疑案
鐵釘案
飛虎團
柳園圖
廣州案
作者後記
其中,除了《銅鐘案》之外,其它案件都是由咱們中國翻譯家譯成漢語的。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留意比較一下高羅佩親自翻譯的《銅鐘案》與其它案件的漢語翻譯,哪個文筆更高明些?
國內拍攝的高羅佩《狄公案》系列連續劇,只有老版的筆者比較喜歡,雖情節推進較慢,但基本上忠於原作,不失古色古香之韻;而後來拍攝的,尤其是最近拍攝的兩部,劇情也是新編的,推理初看縝密,其實漏洞很多,頗令人失望。知道導演盡力了,只可惜他們對唐史了解太少,情節和人物都過於蒼白,說那連續劇演的是明朝或清朝的故事也有人信。不說了,最後胡謅幾行詩句,感謝一下高羅佩,並結束這篇小文:
鬢邊插一支荷蘭,
頭上戴着高冠,
清風揚起羅袍,
陽光擦亮佩玉。
白雲睜開了天眼,
退浪扶出海牙,
一絡壯魂飛起,
翅膀揮向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