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在《外物》篇中说了这么几句话: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
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这几句话看着有点儿怪是不是?且端杯咖啡来,听在下逐句讲说:
首句,“荃”是一种捕鱼工具,多以竹编,形类竹篓,置水中,鱼游入则不得复出。“荃者”,用荃捕鱼之人也。“荃者所以在鱼”,乃言“荃者”的目的在于得到鱼。“得鱼而忘荃”,鱼得到了,却把“荃”给忘了,“蠢”得好可爱,是吧?
二句之“蹄”乃捕捉野兔之绊索,其形状如何,年代久远,说法不一。此句是说,“蹄者”目的在于捉兔,兔子捉到了,却忘了绊索。
三句虽还是类比,但文意却有了转折:“言语是用来说明意思的,意思已经“心有灵犀一点通”了,就忘却了言语。” 你刚刚兔啊鱼的看得挺轻松,哲学的概念却突然在这儿摆在你面前。庄子的文笔,“可怕”啊。白居易说过:“此时无声似有声”,陶潜也说过:“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好像都受了庄子的感染。
尾句才是庄子真正要对我们说的:“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译成现代网络汉语:“偶咋才能找到个忘记言语的人来跟他聊聊呢?” 你可能会说,怎么这个庄子说话这么不逻辑啊?
再喝口儿咖啡,待在下继续说下去:
庄子认为,世人常把手段和目的之关系本末倒置,表现为:沉迷于手段本身,却迷失了目的。如:
物质财富本来是人生快乐的手段,世人却只知道终日钻营其中而不知罢手,于是就失去了人生的快乐。言辞只是表达“意思”的手段,而文人们却多迷恋于追求所谓的言辞华丽典雅而让读者不知所云。
凡此种种,不得不让庄子感慨而大呼曰:“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大道无形,大音稀声。” 而只有“忘言之人” 才算真正地进入了“大音稀声”之境。
怎么?咖啡喝完了?好,下次碰见再接着聊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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