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咱们中国人来说,过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这个日子的重要不仅仅因为倒霉的事儿大多都在此时发生,比如要债的准在三十晚上堵你门口;当然也不仅仅因为有红包可拿时都好心情,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实在只是看到了过年的表面现象而未究其实质。那么过年究竟重要在什么地方呢?其实重要的不过是暂时的“终结”而已。
“终结”是什么?是停顿,故为终;是回顾,故为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劳碌和流离,总得有个头儿吧?一年了,人们至少需要停顿一下,变流离为团聚,变劳碌为休息。于是,人无论贫富,地不分南北,匆忙回归的人群都朝着一个方向 - 家。到家了,紧绷着的心终于松弛了下来,人们一时忘记了头顶上的债务,忘记了失恋的恼恨,和人间的一切痛楚,都在同一个时刻获得了心灵上的短暂解脱。一时间,四海之内都欢乐地做着一件相同都事儿:包饺子。百姓们有句俗话:“谁过年还不吃顿饺子?” 如此这般地延续下来,终于有一天,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无论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在过年这天,都得吃饺子。而不吃饺子的人呢,必是异类。
俺对过年的最美好的记忆还是童年,虽然那些年过得很苦。而俺最美好记忆的核心却不是饺子,而是猪肉炖宽粉条和冻豆腐,因为那时,一年当中只有这一天俺们才能吃到肉,而且还能可着劲儿地吃。俺大约能吃两碗肉,不算米饭在内。时至今日,每当俺被腐败时,若请俺点菜,俺总得点个扣肉,这就是小时候养成的没出息的毛病:肉肥,吃着解气。记忆中的其它美好地方呢几乎也都和吃有关,如猪肉白菜包子。按俺们那地方的风俗,自腊月二十八,就开始从早到晚地蒸包子了,名之曰:“二十八,白面发。” 只见大锅上的笼屉一层层地都快接到土房的顶儿了,当地有个歇后语叫:“过年的包子,一屉顶一屉。”, 比喻论资排辈的规律性,颇为贴切。等这包子蒸到大年三十那一天,数量可就很惊人了。这时,便在院子里用几张苇帘围成一个一米多直径,两米多高的囤,把包子冻在里面。等再吃时,就把冻得梆硬的包子进笼屉加热。这要俩三人的小家庭呢,包子就能吃完正月。俺家人多,每年也能吃到十五,才能清囤。
每到了蒸包子的日子,俺常常穿着比熊猫还胖的棉衣棉裤,站到院子外头望着远处无边的收割之后被严冬冻裂的黄土地,闻着厨房里飘出来的蒸包子的香味儿,用点着的香来燃放插在冻土裂缝里的小鞭炮。这时真是俺最开心的时候。
后来,俺长大一些了,离开家去了省学读书。放寒假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往往也是过年,虽然,俺已经不太习惯一下子吃两碗肉了,但一餐吃三四个猪肉白菜包子还很平常。请注意:那不是江南一两十个的小笼包儿,那是一个就快有半斤的北方大包子!不过即使那时,俺也从未想过一辈子还有不能回家过年的可能。
第一次不能回家过年是俺刚刚毕业不久,在大夏天的时候兴冲冲地随分队到了巴基斯坦,以为吾侪志在四方,封侯立业,此其时也,可就忘了每年都要过年这件大事。话不多叙,巴基斯坦也不能老夏天啊,一不留神,按祖国阴历一算,竟然是过年了。那个年过得才叫伤心。一是那位随队的南方厨师,是靠政治过硬选来的,厨艺极差,更不会包饺子!其它队员呢,都是南方同胞,不会包,也不想包。二是俺女朋友,背信弃义,不等俺回国,就抛下俺去了米国。这第二件事严重地打击了俺的自信。俺躲开别人,自己刚偷偷地哭了几下,竟然让领队瞧出来了。俺以为他又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呢,就憋着劲儿要跟他发作。谁知战争过来的人,就是老练。他命令俺坐下,抄起一瓶茅台(那年月祖国的使馆可比现在热情多了,送茅台就是一箱。)倒成两杯,推给俺一杯说:“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来!先干tmd一杯再说!” 结果整个分队,十几号人,杯子大小不一,都一口干了。之后,竟然还有几个掉泪的。也难怪,那时候出个国不易,到了个离国门没几步的巴基斯坦,就像到了天涯一样。
两年后,俺又“去”巴基斯坦过了一次年。不过这次,厨师是西安的,最精面案上的手艺,包饺子自然是小case,其它什么羊肉泡馍啊,拉面啊,还有各式西北风味炒菜,可着劲儿地造了一桌子,酒还是茅台,不过这次使馆还特意派了位领事陪着喝。现在想想,这样的好日子是不容易再碰上喽。
最烦恼的过年还是在纽约的那次。气氛虽不热烈,但宿舍几个人,凑一起包饺子,嘻嘻哈哈地喝个饺子酒儿,也算过个好年了。千不该,万不该,某位老兄说,唐人街今晚放鞭炮,每年鞭炮纸在地上都半尺厚。碰巧俺那天晚上没功课,就一人借酒劲儿跑去了。果然鞭炮震耳,热闹非常。说半尺厚是夸张,地上真得被鞭炮纸盖满了。正看得兴奋,她来了,就是趁俺到巴基斯坦时,断然把俺抛弃的俺那前女友。大高个儿,浓发披肩,不是她是谁?估计是内疚了吧,她坚决约俺初一到她家吃 brunch。俺正想看看她那男的是何方神圣呢,就答应了。
那男子果然一表人才,个头居然跟俺差不到那儿去。那天俺喝醉了,他男人可能醉得更厉害点儿,谁知她都跟他说过什么?说着说着,这小子竟然叫板了。俺从小就力大欺人惯了,早就犯愁怎么出手了,正好,上去就一嘴巴 ... ...
谁知这一嘴巴还真打到茬儿上了:后来知道那小子可能在什么青帮还是洪帮啊,反正那天颇有那么点儿黑社会的劲头儿。你说,纽约咋还有那玩意儿呢?次日电话里他跟俺放话,要做了俺。男人之仇,何者为大?杀父仇,夺女友恨是也,俺岂能低头?于是应战,定于当晚 morning side park 见。此 park 在纽约很出名,里头几乎每天都有凶杀打斗的事儿。鬼佬儿教授曾郑重嘱咐过俺,即使白天,也不要到里面去。这是俺第一次到美国,认识的个把人又都是蜡枪头做的秀才,俺知道这次可能要出状况了。在去的路上碰见扔旧家具的,顺手捡了个小铁桌子腿儿,插在后腰带里用夹克盖住。俺咬牙切齿地在 park 门口等了一个小时,没见人来。慢慢地杂人多了,俺反倒怕起来,心想不如先回宿舍。后来辗转打听出,那小子其实没来,倒不是他怕了,说是她抱着孩子站阳台上,只要那小子来找俺,就往下跳。真的假的俺也没心思核实了,不过想到她当年弃俺而去的决然,她真得会往下跳也说不定呢。
人的乡情总是随着阅历的增加而变得浓重,后来再往外跑,俺都是精心安排,避开春节,直到某年,俺一心想在德国干出点儿什么。算起来,到今天俺在德国已经过了很多次年了。总的感觉是,一年比一年乏味。有时俺甚至根本找不到过年的感觉了。不知道为什么,德国竟没有唐人街这样的所在,汉堡倒是有唐人街的遗迹,在靠近码头的地方,但那早成了历史。而没有唐人街就没有了过年的气氛,这是一。再有俺认识的有限的几位祖国同胞呢,除了埋头讨生活之外,闲暇时就是打麻将。俺哪里还敢在过年的时候去招惹他们?别耽误他们打麻将了。呵呵
唉,还是喝酒吧!酒是中国人发明的,中国人当然要积极地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俺就要到 keller 去拿酒了,呵呵,喝之前,先给各位拜个早年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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