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在人生的漂泊中,還真得跟主擦過幾次肩。回憶起來,第一次的記憶最煩惱。那年在紐約,往南,離開哥倫比亞大學不遠,有一所較大的教堂,裡面是什麼樣兒的現在已經記不清了。這天怎麼稀里糊塗地跑那兒去了呢?是因為一個誤會。
女同學某,長得高高的,皮膚挺白晰,眼睛有點兒綠,好像頭髮太干似的,辮子像麻繩子那麼結實。聽課常跟俺坐一起,她常藉助俺的理解能力,俺也藉機考驗自己的英語。她很熱情,常告訴俺些諸如 rice 沒複數,不能加 s 等常識。慢慢地俺覺得她對俺可能有那麼點兒意思。
一個周末,她跟俺說:“星期日去教堂看看吧!會很熱鬧的,記住:七點以前!”所以俺就來了,以為這是個 date,她在等俺呢。結果,左找右找,就是找不着人。七點了,教堂里響起了樂聲,接着是唱歌聲。可俺着急啊,哪裡有心思進去聽那玩意兒?
後來才知道,美國女孩都很熱情,常令中國男孩兒誤解。當然也弄明白了,date 是要明說的,她們不懂中國女孩兒的那種含蓄。又過了些日子才知道真正的原因,不過已經晚了:她的雙胞胎妹妹那天在那兒唱聖歌,她跟她說起過我,她感興趣,竟然異想天開地想這樣開始。她最後這麼一說,俺明白了。不過,她已經離開紐約了。如果您不知道誰是她,可別賴俺了,剛才不是說過了嗎,她和她是雙胞胎。哈哈
這就是俺第一次過主的房門而不入的後果。打那兒之後,俺對他就有了成見,而且 god 這個英文字也成了俺的調侃用詞。有位熟人剛成了主的子民就跟俺提起了他的光榮,俺就說:“光正面看不行,等他轉過身去再看就不一樣了。”熟人聽不懂,於是,俺只好解釋:“先把 god 這個字寫出來,再讓它轉個身,然後再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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