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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汪伪巨奸”的表白中透视其心路历程
     我们将目光投向70年前聚集南京那批“汪伪巨奸”,再次“旁听”他们在被告席上最后自我辩护。自然不乏避重就轻、推托抵赖之词,但我们不难体会,在“汉奸”的复杂性中,包含历史的复杂、人性的复杂,“贪生怕死”“卖国求荣”的解释是不充分的。审视复杂性,或许能为我们打开进入历史的另一通道


  老高按:关于汪精卫及相关专题的研究,在中国大陆渐渐超出“大批判”的水平。
  记得我2006年回国时,出版界、媒体界好几位朋友介绍了中宣部和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对于“历史已有定论的事件和人物”,出版选题,要报批;写成的书稿,要送审——他们紧接着加了一句:“审批”,意思就是“不审批”。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出版人和编辑们,如果投入了精力,就希望有回报,要么图市场效益,要么要社会效益,谁又愿意徒劳无功地耗在可能没有结果甚至带来麻烦的选题上呢?
  话是这么说,几年来,关于这一类所谓“敏感人物”的选题,还是有人不断在研究,中国的媒体上也有不少成果冒出来——擦边球打去打来,虽然有的触网或出界,但也不断拓宽了疆域。对“敏感人物”,关注的视野在扩展,话题在深化。我给国内报刊写过汪精卫河内被刺、汪精卫之死等等,後来人们对一些更广泛的话题也有探讨的兴趣,例如:汪精卫与蒋介石的互动,汪精卫与中共人物的关系,汪精卫与胡适的往来,汪精卫搞和平运动的思路……对于“历史已有定论的事件和人物”,从言禁更少的网络开始,向平面媒体和出版物延伸。越来越多的人,感到汪精卫这一人物大有可研究的必要,而不是像我们万维这里有些人所说“定了的铁案,没什么可说的了”。
  定了的铁案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马加爵以非常残忍的手段杀害4名同学被判处死刑,其罪无可逭,但他仍然是中国大陆社会学、心理学等等学科诸多专家的研究案例;最近我读到《纽约时报》一篇文章,对在康州桑迪胡克小学杀害了20个小学生、十恶不赦的亚当·兰扎,有相当深入全面和客观的分析,而不是仅仅表达义愤、谴责声讨了事。对相对简单的刑事罪犯尚且如此,对复杂得多的政治人物的政治行为,怎能依据国民政府的定案,就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若真的感到对“定了的铁案没什么可说的”,只说明自己的思想简单贫乏。中外严肃认真的历史研究者,谁会因为研究对象是被“定了的铁案”,便止步罢手?
  今天读到一篇中国大陆媒体在两年多前刊发的文章,对汪精卫和他的同伴的心理动因的剖析,就有新意。尽管这篇文章显然顾忌到中国言论的管制,有些话没有说透;有些概念,说明作者还是被固有的话语体系所束缚,尤其是意识形态的痕迹还很重。但我觉得值得转载,希望能引起更多的讨论、更深入的思考,当然,还有更尖锐的批判。


“汉奸”与汉奸的自我诠释

李志毓,《粤海风》


  1940年3月31日,主持对日“和谈”的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汪精卫任行政院长,代国府主席。在这个以汪精卫为首的汉奸集团中,若论才行风格,其实不乏当代佼佼之士。李宗仁曾经说:“汪兆铭仪表堂堂,满腹诗书,言谈举止,风度翩翩,使人相对,如坐春风之中。”[1]而早年在银锭桥边刺杀摄政王的壮举和狱中几首慷慨决绝的“被逮口占”,更使汪精卫成为无数革命青年心中当之无愧的偶像。不止汪精卫,1928年曾在上海主编《革命评论》,创办大陆大学的陈公博,也算得上一时的风流人物。历史学家何兹全先生在谈及早年受到陈公博的影响时说:“我还是要感谢陈公博的。我当时信仰他,他的话,他的思想,我最能接受。”[2]公博出身于一个卸任的广西提督家庭,自幼喜读各种武侠志怪小说,九岁时家中还专门为他请了拳师教习棍棒拳脚。陈公博曾说自己“好侠仗义,慕朱家郭解为人”。观其在1930年扩大会议失败后,坚决跟随汪精卫“共甘苦”,并写下“险阻艰辛不肯辞,轻生重诺寸心知,拼将肝胆酬朋友,珍重东城判袂时”的诗句,可证其确为一性情中人。待其以“汉奸罪”下狱之后,既不上诉,行刑之时亦能泰然从容,也算差强人意,可见内心仍有所安顿,并非一贪生怕死之徒。
  怎样理解这些在宦海中沉浮的人,是政治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时至今日,我们并未能在各种相互冲突的感情和理论中妥善安置这些有善始而无善终的人。在这里,卖国求荣的解释是不充分的。梁鸿志在狱中有“十方昏暗灯何用,留取心光伴月明”的诗句,周佛海听到陈公博被枪毙的消息时,写下“地下相逢应共笑,成仁毕竟是成功”,可见汉奸们也有道德上的自信。1945年至1947年之间,国民党各级法院先后审理过2.5万个汉奸。今天,当我们试着拨开时间的迷雾,将目光投向六十多年前聚集在南京的那批所谓“汪伪巨奸”,并再次“旁听”他们在审判席上进行最后一番“自我诠释”的时候,一些在特定历史情境中具体而鲜活的意志、情感与性格,渐渐在“汉奸”的符号之下浮现了出来。在这些自我辩护中,自然不乏避重就轻、颠倒黑白、推托抵赖之词,但是,透过这些汉奸的“自我诠释”,我们还是不难体会到一些国民党政治的诡谲复杂和末世畸形政权下的世态人情。在“汉奸”的复杂性中,既包含着历史的复杂,也包含着人性的复杂,对于这个复杂性的审视,或许能够为我们打开另一个进入历史的通道。

  一、“民生”与反共

  陈公博在他的“自白书”中说,当年汪精卫曾对他说,“中国要复兴起码要二十年,不要说我汪精卫看不见,连你陈公博也看不见,目前能够替国家保存一分元气以为将来复兴地步,多一分是一分”。[3]汪精卫反对抗战,主持和谈,打出的是保护民生、保存元气的旗号。对“民生”的重视,也是汪精卫1932—1937年主持行政院期间一个显著的执政特点。他一贯认为,民生的充实,国力的振兴,是解除国难的唯一途径。1933年“热河事变”发生之后,汪精卫与军事领袖蒋介石在扩充军备的问题上就曾发生过争执。他反对蒋介石关于扩充军备的要求,而是提出了一个旨在遏制官吏贪污和严申军事纪律的同时,全力进行农工商业建设的方针。1933年8月21日,汪精卫在国府纪念周上演讲时说:“兄弟最近几次报告,第一句说充实民力,第二句也说充实民力,有人说道,这是迂远之论,其实这是哀痛迫切之呼吁……解除国难,还是充实民力一句老话。”[4]在这种“民生决定论”的前提之下,汪精卫自然看不到抗战胜利的希望。在他离开重庆之前,抗战正进行到最艰苦的阶段,而党国的官僚和奸商们却层层勾结,大发国难财,整个上层颓靡之风充斥,这更加重了汪精卫的悲观。在汪看来,中国不仅国力衰弱,不能对外,而且内部的腐败黑暗,不能立国。这是促使他叛国离渝的重要原因。
  “充实民力、发达国力”虽然反映了汪精卫一贯的立场,但是在对日战争的严重局面下,还透出了汪精卫心中一个更深的“忧患”,这就是对于共产主义的恐惧。汪精卫反对全面抗战,与其反共立场有直接的关系。汪精卫在政治上与中共积怨颇深,然而对中共的认识却并不深入,不能准确地理解共产主义在中国兴起的原因和中共在抗战政治格局中的位置,但是他仍然清楚地意识到了抗战为中共的发展所提供的历史契机。1932 年1月,汪精卫在南京会见法国驻华公使韦礼德(Wilden)时就曾说过,中国一旦对日本以武力抵抗, 中共必然立即乘机行动。1933年5月1日汪精卫在中央党部纪念周报告中说:“日本单独侵略中国,为祸固烈,然若共匪得意,蔓延长江,势必至于各国共管,为祸尤烈。”甚至认为:“现在共匪无异是日本的别动队,若以不祥之例言之,恰如明末之李自成张献忠。……今日主张抗日不必剿共的,恰与当日主张用兵用辽东不必征剿李自成张献忠诸贼的,同一误国。”[5]1935年11月汪精卫致函胡适讨论对日战争问题时,更明白地指出:“如今战争,是经济战争,以现在我国军队,若无经济供给,留驻于沿海沿江吗?必然成为无数的傀儡政府;进入西北内地吗?必然成为无数的土匪。换句话说:绝不能做到比利时(注:指战败而复兴)。……除了化做苏维埃,便是瓜分或共管。”对于汪精卫来说,“化做苏维埃”与瓜分或共管同样是丧失主权的表现,这种恐惧也是促成汪精卫对日求和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对日本国内“理性”势力的过度期待

  汪精卫的投敌,从消极的一面说,是在错误预见中国必败的情况下,为中国复兴“保存元气”;从积极的一面说,也希望借助日本入侵带来的中国各种政治势力的重组,在政治上另有一番作为,是为了政治路线和最高领导权而拼上性命与蒋介石的最后一搏。汪精卫确信他的求和行为是有利于国家的。在决定离开重庆的那一刻,汪精卫以为,他“看透了,并且断定了,中日两国,明明白白,战争则两伤,和平则共存;……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一条路,与共同生存共同发达的又一条路,……两国有志之士,难道怵于一时之祸福誉毁,而徘徊瞻顾,不敢显然有所取舍吗”?[6]
  汪精卫早年借广东省政府派遣留日学生的机会,考取了日本法政速成科官费留学生。在日俄战争的背景下,形成最初的政治理想,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开始了其一生的党政生涯。对于中日两国政治一衣带水的关联和互动形势,汪精卫有着深刻的认识。早在《民报》时期与保皇党的论战中,汪精卫就在一篇《申论革命决不致召瓜分之祸》中指出,日本国内对于清国之方针,亦分“保全”与“侵略”二派,“此二派皆有势力”,而“欲问何派得以实行,则纯视中国之现状如何以为断”。三十年后,汪精卫本着同样的对日本国内“理性”政治势力的妄信,发表“艳电”,响应近卫文麿的诱降声明,在承认“满洲国”、放弃内蒙地区、出让华北资源、承认日本在中国所有经济特权的情况下,以战败议和,谋求一个“战后之休养”的时机。他深信,日本人最终也会明白和则共存,战则两伤的道理,现在他提出的和谈,有助于日本国内“理性”的政治势力占上风,最终达到共同发达,这不但是中国生存独立之要道,同时也是世界与东亚长治久安之要道。
  对日本国内的“理性”势力寄予过度期望,是汪伪汉奸一种普遍的心态。在1940年5月的一次日本招待宴会上,周佛海说:重庆的人自认为是民族英雄,视余等为汉奸,而余等亦自命为民族英雄,“盖是否民族英雄,纯视能否救国为定。余等确信惟和平足以救国,故以民族英雄自命。但究竟以民族英雄而终,抑以汉奸而终,实系于能否救国。如余等以民族英雄而终,则中日之永久和平可定;如以汉奸而终,则中日纠纷永不能解决”。[7]事实上,对于如何才能“救国”,周佛海也没有全盘的计划。起初他与汪精卫一样,幻想着日本人能够有理智冷静的思想,看清战争的后果,“否则中国固亡,日本亦不能独存”。接触后才知道“日本意见分歧,机关复杂,而且气量狭小,至今尚无觉悟,将来前途未可乐观”,而伪组织中人却各谋私利,“鲜有为国家打算者”,国际局势又是千变万化,不可测料,此时周佛海才发现自己已陷入了“和平终不可期,而吾辈又无立足之地”的尴尬境地。[8]

  三、重庆的特务统治与汪精卫的民主诉求

  在汪精卫对中日战争形势的错误判断之下,重庆的特务政治无疑也推动了汉奸政权的产生。曾亲身参与了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的金雄白,流亡到香港之后,写过《一排枪、一滩血、一个政权》等文章,将河内高朗街的枪声血痕,认作汪伪政权最终成立的直接原因。据说,当汪精卫发表艳电之后,除了中枢要人不断有函电劝挽之外,中央也两度派人到河内劝说,希望汪仍回渝供职。但汪表示他在抗战政策上与当局是不相容的,决定携陈璧君、周佛海、陶希圣、曾仲鸣等五人赴法。然而紧接着发生的河内暗杀事件,彻底改变了汪精卫的计划。替汪而死的曾仲鸣,是汪精卫最亲近的部下,他的夫人方君璧、姐姐曾醒,与汪精卫一家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一场显然是精心策划的暗杀行为导致的曾仲鸣惨死,方君璧重伤,带给汪精卫无限的悲愤,激起他对重庆极大的反感。河内暗杀行为所造成的汪精卫的冲动情绪,也被日本人在诱降过程中充分利用。据高宗武回忆说,当日本的犬养健和陆军少将影佐探知汪宅被刺的消息后,不等他们同意就直接从东京来到河内,要求与汪精卫晤面。“这三位日本人见了汪便号啕大哭,汪氏亦流泪。所以这一场见面,除彼此相对而哭,并无任何说话,但日本人的这一场大哭,就把汪氏哭走了。”[9]
  无论事实是否如高宗武所言:河内事件使个性冲动的汪精卫忘记了一切,把救国的动机变做个人复仇的工具。河内刺杀确实加速了汪精卫的投敌活动,并为他批判重庆的独裁和特务统治提供了最好的借口。暗杀事件之后,如惊弓之鸟的汪精卫来到日本占领的上海虹口,提出“实现和平,实施宪政”的口号,说在民主国家的议会里,即使在战争中,依然可以提出反战意见,但是“我呢,在重庆不能哼一声,离开重庆才能哼得一声,立刻便要杀以灭口了。……杀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哼不出声来。一个副总裁,一个外交部长,尚且如此,其它可想。”[10]并借机提出自己的政治目标,“誓当竭其心力,以民主集权之精神团结党内,以实行宪政之约束与全国各党各派无党无派有志之士携手合作……”[11]
  在汪精卫对蒋介石的政治斗争中,诉诸“民主”理念是一个惯用而有效的策略。从武汉时期的提升党权运动到扩大会议时期标举的民主政治,再到抗战时期民主与独裁的论争,汪精卫始终站在“民主”一边。对于叛国投敌的行为,汪精卫也诉诸反对独裁和民主宪政的理念。无论汪精卫对“民主”的理解达到何种程度,事实上民主论在伪政权的建设上并没有发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它的意义只存在于对重庆独裁统治的批判中。不过,与蒋介石统治的独裁性格不能兼容,也是汪精卫集团中人叛国的原因之一。1943年1月,当汪伪政权已经走到日暮穷途之时,周佛海曾在日记中沉痛地写下:“汪先生为汪夫人所支配,宵小所包围,私心自用,渐自失去全体领袖之身份,而变为一派系之领袖,事业、前途,颇为悲观。然退一步想,较之渝方派系之复杂,人事之纠纷,门户之倾轧,以及蒋先生不顾舆论,不纳忠言之独裁,犹觉此胜一筹耳。”[12]

  四、“士为知己者死”的伦理

  如果没有河内暗杀事件,是否就不会有汪伪政权的产生?这一点很难判断。汪并非一个深谋远虑的人,虽然他因公开“主和”而叛离重庆,但对于如何进行他的“和平运动”其实并无主张。汪逃到上海之后,比在河内更加彷徨。在他周围的人则明显分为两派,以周佛海为代表的一派是坚决主张组织政府的,而陈公博一派的何炳贤则力陈“党不可分,国必统一”的原则,坚决反对。最终周佛海的意见占了上风。然而,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报》突然刊出高宗武、陶希圣《致大公报信》和汪精卫与日本人签订的《中日新关系调整要纲》及《附件》,全文揭露了汪日谈判和签订密约的经过及条款内容。此即所谓“高陶事件”。高陶二人本为汪精卫的和平运动所倚靠的核心人物。“高陶事件”无疑给了“和平”运动一个沉重的打击。周佛海当时“愤极之余,彻夜未睡”,曾在日记中写下“高陶两动物,今后誓当杀之”。[13]
  在这样的“危机”时刻,一直对汪精卫投敌行为进行劝阻的陈公博,竟然来到上海,投入到所谓“和平运动”当中。1940年3月21日,陈公博来到上海的这一天,周佛海在日记中写下:“本日公博到沪,相见之下,悲喜交集。渠谓高陶实非人类,吾人因政策不同而离渝,从未对蒋先生有一恶语相加,未宣布其秘密。高、陶如此,实人类所不能作之事也。”[14]1945年11月,狱中的陈公博在他的自白书中写下“我不是不爱国,同时我也爱汪先生”,又说“汪先生既然要跳水,难道我好站在旁边袖手吗?”[15]算作是对自己汉奸之行的最后诠释。不止陈公博,汪精卫之对曾仲鸣,金雄白之为周佛海,都曾表达过这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心情。金雄白在回忆中说,1940年的农历正月初八,他曾向周佛海表明,他“决议不干了”。因为几个月来的事实已经证明了日本人的蛮横狡猾,也证明了许多“和运”中人之利欲熏心,甘为虎伥,他“不甘同归于尽”。周佛海流着泪拉着他的手说,正因为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太少,所以死也要死在一起。当时,“士为知己者死”的话就浮上金的心头,他也紧紧握着周的手,“凄然的点了点头”。[16]事实上,“士为知己者死”是汉奸们的一种典型的自我诠释。然而,在一个国家命运危急的时刻,在历史的方向有可能由政治家的胆识和智慧来决定的关头,对人民、对国家的道德才是最高的道德。这种一死酬知己的行为对于一个政治人物来说,不但是非常无力的,而且是不负责任的。

  五、性格决定命运?

  高陶的走,陈公博的来,政治命运的生死成败,就在这一走一来之间有了判然的分别。事实上,到了《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出台时,任何“和运”中人都已明白“和平”的虚伪和日本“和平”灭亡中国的野心,汪精卫又怎么会不知道呢?据说汪在1939年12月30日签署《纲要》时潸然泪下,说:“他们要我签,我就签罢。中国不是我们几个人卖得了的。”[17]陶希圣说:“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发现是毒药,死了一半,不喝了。汪发现是毒药,索性喝下去。”[18]同样的形势之下,高陶悬崖勒马,汪陈自暴自弃,周佛海将计就计,截然相反的政治选择提醒我们重视个人的伦理和性情在政治选择中的分量。傅斯年曾写过一篇《汪贼与倭寇——一个心理的分解》,用“罪犯心理”分析汪精卫这样一个上有严父、继之有严兄、自幼受“女儿式”教育的大家庭中的庶子。[19]汪精卫的精神结构中是否有傅斯年所说的“卑贱疙瘩”姑且不论,但在其与日本人周旋的整个过程中,我们确实看到,从一开始,汪精卫就缺乏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对复杂时局的判断和控制能力,而时常表现出某种近于妄想的自恋与偏执。1939年12月,当“和平运动”已经进行到讨论中日基本条约草约的阶段时,有一次陈公博曾对影佐祯昭说:“哪里是基本条约,简直日本要控制中国罢了。”影佐答复说:“在目前不能说日本没有这个意思。”陈立刻把此话报告给汪,望其慎重考虑,汪却忿然说道:“我们偏不使日本控制中国。”[20]那个时候的汪精卫,相信事在人为,他说“忧在己不力,岂在忧时穷”,他自信“国殇为鬼无新旧,世运因人有转旋”。但是,一旦投入到凶险阴鹜的对日交涉中,汪就变得毫无谋略,完全无力实现其念兹在兹的和平理想。褚民宜在他的“自白书”中说:“往事如烟,不堪回首。汪先生……既为救民而来,而又不能有强过临时、维新两政府之表现,有时受日人迫胁,竟至闭门痛哭。”[21]
  自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心情是悲苦的,经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将桌上散置的公文抛在地上,或用双手猛抓自己的头发,并对身边的人发火。1941年6月14日是旧友方君瑛的忌辰,汪于舟中“独坐怆然”,又想起为他而死的曾仲鸣弟,写下“孤悬破碎山河影,苦照萧条羁旅人”的诗句。1944年11月10日下午4时,汪精卫在新愁旧痛中,客死东瀛。在生前的最后一首《金缕曲》中他写道:“故人落落心相照,叹而今生离死别,总寻常了。马革裹尸仍未返,空向墓门凭吊。只破碎山河难料。我亦疮痍今满体,忍须臾、一见欃枪扫。逢地下,两含笑。”不知此时在他的心中,是否还深藏着早年绚烂的革命记忆?
  在1934年1月1日出版的《东方杂志》上,汪精卫曾发表过一篇《自述》,其中详述了自己庚戌被逮的情景,说警察从他的夹衣里搜出《革命之趋势》、《革命之决心》等文章,问他为什么将它们藏在身上,他说,“没有别的,不过觉得拿墨来写,是不够的,想拿血来写,所以放在身上,预备死的时候,有些血沾在上面”。长记越台春欲暮,女墙红遍木棉花……革命对于汪精卫,曾经是成就生命意义的媒介,最终却变成权力斗争的手段;政治对于汪精卫,曾经是一个救国的梦想,最终却走向叛国的下场。
  1946年1月21日,国民党七十四军五十一师工兵营在何应钦的命令下,用一百五十公斤TNT烈性炸药,炸开了汪精卫的坟墓,并将其尸体焚化。精卫填海,恨海难填。汪精卫的《百字令·春暮郊行》中有“堪叹古往今来,无穷人事,幻此沧桑局。得似大江流日夜,波浪重重相逐。劫后残灰,战余弃骨,一例青青覆。鹃啼血尽,花开还照空谷”。大自然的生生不息掩盖了人间的血肉横飞,恩恩怨怨,在这种莽莽苍苍的“天道”面前,一切的权力争夺和政治上的成败得失都被相对化了。汪精卫一生在政治的漩涡中沉浮,欲罢不能,然而在这首“百字令”中,我们只看到了他在政治中所感受到的虚妄。

 

  注释:

  [1]李宗仁口述,唐德刚撰写:《李宗仁回忆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0页。
  [2]见何兹全,《爱国一书生——八十五自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9-30页。
  [3]陈公博,“自白书”,《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第6页。
  [4]“经济政策要为全民族利益着想”(1937年8月21日),自林柏生编《汪精卫先生最近言论集》(上编),第101页,中华日报馆,1937年7月1日初版。
  [5]汪兆铭,“抗日与剿共”,林柏生编,《汪精卫先生最近言论集》上编,第51页。
  [6]汪精卫,“举一个例”,《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六编,《傀儡组织》(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印,第83页。
  [7]周佛海著,蔡德金编注《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年版,第294 页。
  [8]相关论述参见周佛海日记1940年5月6日、5月23日、5月29日、5月26日、3月6日、3月8日,《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第290、298、301、300、258、259页。
  [9]高宗武,《日本真相》(选载之一)——“汪精卫出走之后”,《书屋》,2007年7月,第9页。
  [10]“中华民国之新生命”,《汪主席和平建国言论集》,宣传部编辑出版,1940年10月,第108、107页。
  [11]“致海内外诸同志东电”,前揭《汪主席和平建国言论集》,第79页。
  [12]《周佛海日记》(下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第690页。
  [13][14]《周佛海日记》(上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第235、260页。
  [15]《自白书》,《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第4、6页。
  [16]朱子家(金雄白),“登场第一声的六全大会”,《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第一册,香港春秋杂志社,第92页。
  [17]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唐德刚序,第24页。
  [18]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何兹全序,第10页。
  [19]原载1940年2月25日《今日评论》第3卷第8期,见《傅斯年全集》第四卷,第223—228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0]陈公博,《自白书》,《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第12页。 [21]褚民宜,《自白书》,《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第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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