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进入狂热的法国大革命时代,温情和纯洁的罗伯斯庇尔一下子变得面目狰狞,手段残忍?许多残酷的做法如发生在今天,欧洲人权法院定会追究革命党的“反人类罪”,但讽刺的是,欧洲的人权概念,正是这些革命家所提出的!
老高按:中国大陆的法学教授贺卫方,不仅关注法律专业领域内的问题,而且有深厚广泛的文史兴趣和修养,在其于凤凰网上的专栏中,我常常读到一些很有哲思和文采的读书随笔。最近就读到一篇《罗伯斯庇尔的“致命纯洁”》,提出一个很有意味、也很沉重的课题。 很多人都注意到、都描述过古今中外发生在很多人身上的这一现象:本来心地、性格是非常温和、仁慈、善良甚至软弱的人,在某个关头,竟然变成了铁石心肠,干出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残暴罪行,亲自或者对部下下令将成千上万的无辜者大流放、大关押、大屠杀,或者对亲人、邻人、路人甚至老弱妇孺疯狂滥杀——相反的例子也有,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对于“从天使到恶魔”这些人、这些现象的原因,也有各种解释,客观因素且不说,对主观因素的解释就有很多种,可以归于价值理念的误区、思维方式的偏执、乃至个人心理的黑洞,甚至精神病态、变态……不一而足——“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必要的代价”“以牙还牙”“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菩萨心肠、霹雳手段”“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之类,都是这些人说服自己的理由。 具体到罗伯斯庇尔,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一反初衷,大开杀戒?贺卫方语焉未详,只在文章结尾设问“所有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给读者布置了一道“家庭作业”。 贺卫方文章所提出的这一问题,启发我们更充分地意识到人性的复杂和历史的复杂。从天使到恶魔,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泽东语录),有时看起来“无缘无故”,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对其“缘故”缺乏必要的信息、暂时无法判断而已。微观的个人与宏观的历史,都是摒弃所谓“必然性”的,也往往并不表现出线性的单一因果关系,不能简单地从某人的过去就断定他的当下,或者从某个真实的侧面,就草率断定另外某个侧面必定不真实。而提出某种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观念、原则如“人权”,“革命”,“民主”,“政治正确”等等的人,却走向这些观念、原则的反面,这样的现象,过去有,当下有,未来也还会有,更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罗伯斯庇尔的“致命纯洁”
贺卫方,凤凰读书《贺卫方专栏 乙未闲读漫录》
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
在巴黎,又一次参观了先贤祠。看到伏尔泰、卢梭以及《法国民法典》的起草人特龙歇(F. D. Tronchet)和包塔利斯(J-E-M. Portalis)的棺椁,很是感触。伏尔泰与卢梭生前交恶,死后却还不得不毗邻而居,也是很有趣的事情。过去曾读过普罗夏松的那本《巴黎1900:历史文化散论》(王殿忠译,广西师大2005),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围绕着有关伏尔泰和卢梭的遗骸是否完整有过持续近百年的争论,传说他们原来埋身的墓地都遭到盗掘。事关重大,1897年12月18日,巴黎的150位名流与政府代表共同见证,两人的棺木被打开并鉴定,确认其中遗骸的完整,才算平息了纷纷物议。这种做法连同先贤祠本身又引发了定居巴黎的比利时诗人罗登巴克的不满,他发表文章,称先贤祠成了“一个墓地,冰冷的地方,一个大杂烩”,既是墓地又是展览馆,“变了味的历史古迹,什么都不像。” 如今,又过去一百多年了,进入21世纪以来又有24位死者入祠。我从法国回来不久,看到新闻报道,又有四位参与反抗纳粹的英雄人物的灵柩于5月27日入祠。我惟一担心的只是空间——那固定的空间里,“居民”恐怕是不可能不受限制地入住的。
其实,对于死者,最好的纪念物还是书,包括死者本人的作品,也包括后人研究他们的著述。例如,关于法国大革命的风云人物罗伯斯庇尔,新近出版的一部传记,即斯科尔(Ruth Scurr)的《罗伯斯庇尔与法国大革命》(张雅楠译,商务印书馆2015),就很值得一读。该书英文版出版于2007年,原书名中的“Fatal Purity”(致命的纯洁)中译删去,也许是值得商榷的处理。因为本书的一个重要主题恰好是,一个追求完美社会的法律青年如何成为人类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恐怖角色的;更重要的,一场以自由、平等、博爱等伟大价值相标榜的大革命如何与欧洲史无前例的大屠杀结合在一起的。 对于我个人而言,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同样是律师,为什么在英国的历史上,这个职业总是一种具有保守精神的群体,而在法国,他们——罗伯斯庇尔就是其中的典型——却成为最激进的革命领袖?
是啊,年轻的罗伯斯庇尔是怎样的纯洁和善良。他表达了律师职业的使命: 为受压迫的人辩护,和压迫者对抗,为弱者申诉而打击剥削他们的强者,这就是尚未被自私与腐败侵蚀的心灵应有的责任感……可以去保护同伴实在是一件幸事,因此我实在不解为何有诸多不幸的得不到任何支持的被告。我毕生的任务就是要去保卫那些承受苦难的人们,用我的言语去征讨那些毫无人性地将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人。如果我的微薄之力可以获得成功,我将得到巨大的快乐,即使需要付出代价与牺牲,我的记忆也不能被迫害者的罪行玷污。
他对于死刑持有与意大利启蒙思想家贝卡利亚同样的否定性观点,虽然作为法官,他曾经与同事一起做出过死刑判决。他至少明确地倡导,在死刑的执行方式上,平民与贵族应当平等,而不是只有贵族才享有斩首的特权,而平民只能接受行刑过程痛苦煎熬的绞刑。直到1791年,他居然还旗帜鲜明地主张废除死刑。他反对罪责株连。他极力主张彻底的言论自由,把公民的自由视为爱国主义的前提。他的清廉无私甚至连其政敌都会坦率地承认,是所谓“不可腐蚀者”。 的确,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前夕,罗氏的系列主张可以说是大革命前夕的主流见解。1791年5月,那时大革命已经爆发,国民议会开始讨论制定新的《刑法典》。对于死刑,职业为医生的吉约坦提出了下列洋溢着人道主义和平等精神的条款:(1)无论罪犯属于哪个社会阶层,同罪须同罚;(2)罪犯被判处死刑(无论所犯何罪),行刑方式须同一,即断头刑,且应用机械来执行;(3)罪责归属于个人,对罪犯的无论何种惩罚,均不得牵涉其家庭成员;(4)略;(5)罪犯的财产不可充公;(6)罪犯家属有权获得尸体。任何情况下,尸体须以正常方式埋葬,死亡记录不得提及死因。
但是,谁能想到,进入狂热的时代,那个温情和纯洁的罗伯斯庇尔却一下子变得面目狰狞,手段残忍。他一改从前的主张,明确地表达,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以不择手段。他呼吁查禁那些蛊惑人心的记者作家的作品,宣布“有必要为革命制定专门的法律,即使这种法律是违反新闻自由的”。 在革命的名义下,死刑甚至大规模屠杀都变成正当的事业。他主持的公共安全委员会指令对于里昂这座反叛城市实行残酷的报复,近2000人被处死。1793年9月之后的九个月里,革命法庭正式判处死刑的就达到1.6万人,死于监禁和未经审判就处死的更是不计其数。除了断头台之外,革命党人还创造更具震慑力的死刑执行方式,例如把大批犯人用大炮轰成碎片(金正恩是否从法国得到启发?不得而知),或者一群一群地赶到河中淹死。卡里耶更是别出心裁,发明了一种将躶体男女捆在一起沉到水中淹死的方式,美其名曰共和国的新型“婚姻模式”。斯科尔说此类做法如发生在今天,欧洲人权法院定会追究革命党的反人类罪,但讽刺的是,欧洲人权概念正是这些革命家提出的。 革命法庭的程序也极端简化和混乱。在审判吉伦特派的主要人物时,法庭确立了一种三天迅捷审判法。被告人的辩护权遭到剥夺已经成为常态。所谓的审判完全变成了杀人闹剧。对犯罪的指控无需多么严格的证据,从英国引入的陪审团成为戕害人权的工具。罗伯斯庇尔指令陪审团凭良心作出判决,他的意思是,判决一个人有罪可以不看行为,而是根据其性格与态度。当恐怖弥漫在整个法国的时候,贵族都是罪人。消灭了贵族之后呢?罗伯斯庇尔说:“谁感到恐惧,谁就是罪犯。”因为这种“致命的纯洁”,不仅是王室成员、教士和贵族,他的革命同志也一个又一个地被押上了断头台,布里索、罗兰夫人、丹东……
所有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斯科尔在她的著作里也做了一些解释,但是,更全面和深入的分析还有待其他作品,其中最好的就是泰纳(Hippolyte Taine)的皇皇巨著《现代法国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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