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小人所禍 老幾 我們的祖先把人分為兩類,一類稱之為君子,即自己管理自己的人,自律之人; 一類稱之為小人,意思是精神不成熟不能夠自己掌管自己的人,是有待長大之人,需要他律的人。有些人年紀不小,肉體長大,但精神不能夠自律,也屬於小人。這類小人不同於小孩之處,在於他們不自律卻要律人。 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小人,一不注意就會受其禍害,不可不慮。 不被小人所禍,有三層意思:一是不被小人所迷惑;二是不被小人所禍害,三是化解小人之禍。 促使小人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受情緒所控,斯賓諾莎稱之為被情緒所奴役。換句話說,小人是情緒的奴隸。 以此說來每個人都有小人的一面,不足為奇。奇的是有些人以丑為美,專門表現小人這一面。比如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痞子,滾刀肉,政治狂,民豬,牛二,雜毛,學術騙子,自以為是的“精英”等等,干擾和危害人類的正常生活。 明白小人的根源是不自律,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找出對付小人的辦法。 儒家對付小人的辦法有三招:自省,禮讓,不讓。
對付小人的第一招:自省。 先把自己當作小人,自我檢討,看看自己有沒有小人的表現,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小人的遺傳因子。 有人會問:小人的表現是什麼?很簡單:無禮。 也就是說,遇事先要看看有沒有自控,自己掌管自己,不要想着去干涉他人。用孔子的話說,是不是“克己”;用康德的話說:有沒有“自律”;用英文說:是不是”self-regulating”。無禮即為小人,以小人的方式對付小人,像幼兒園打架,幼稚可笑。 有人會說,老幾這都是廢話,哪個人不是自己控制自己?非也非也。科學告訴我們,自控系統,只做對自己的目標有利的事情。人也一樣,韓信忍辱胯下,即是自控的例證。常人往往被情緒所奴役,不能夠自控。 西方人格最偉大的哲學家斯賓諾莎說過,被情緒奴役的人,往往做對己不利的事。也就是說,遇事如果不能自省,就不可能“占便宜”。
對付小人的第二招,“禮讓”。 “禮者,理也。”無禮就無理可言。 “讓”者,“弱之用” 也,這是華夏先人獨有的智慧。 “讓”也是自律的前提,否則就難免會干涉他人的自由,形成不了他人的自律。這同時也是給他人一個自省的機會。
對付小人的第三招:“不讓”,或者說“當仁不讓”。 這第三招 “不讓” 非常值得玩味。“不讓” 不外有兩種選擇:“爭”和 “不爭”。 “爭什麼” “不爭什麼”是要仔細考慮的。因為小人無禮,是不可以講理。所以不可以爭理。“不讓”就是不爭論,不放棄。用孔夫子的話說:“道不同,不相與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