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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從土改開始激起刻骨階級仇恨 |
| 餘生也晚,沒有經歷過土改。但我們今天所思所想,今天絕大部分國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追根溯源,正是從土改中發端。當時那些革命道理振振有詞、振聾發聵,一度成為中國社會主流意識形態,而在今天仍然是我們思考和情感的底色
老高按:突然想起了一個名字:葉匡政。 這一段時間,因為參與編輯《酸刺林:山西平朔農民口述史》等事務,也因為學界在醞釀、籌備關於土改七十年的研討、關於大饑荒六十年的反思等等活動,於是我更多地關注中國農民的大半個世紀的命運軌跡和生存狀態,尤其是聚焦於農民在中共執政後苦難的發端時段——土改。前段時間我介紹過加拿大作家謝寶瑜、湖北作家方方關於土改的文學作品,以及已故學者高王凌、前重慶學者譚松與土改有關的調查和研究,等等。今天突然想起來,還有一位作家、詩人、學者葉匡政,早就對土改研究投注過巨大的心力,怎麼竟忽略了! 好幾年沒讀到葉匡政的文字了,記得前十幾年,正逢他的高產期,佳作聯袂而出。當時《南方周末》也正是黃金時代,一篇又一篇地發表包括葉匡政在內的尖銳觸及時政和史頁的文字,其中就有多篇是關於土改的。 從當年意氣風發的《南方周末》回想整個胡溫時期,別的不敢說(例如當年軍方高層腐敗等等),至少在精神文化方面,要比今天寬鬆得多!葉匡政那些文字要放在今天的微信朋友圈,肯定每篇都必遭逢“404”封殺。 這真是一個有趣的話題:“而那過去的,就會變成親切的懷念”(普希金詩句),縱觀整個中共執政七十年,無疑都是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新聞自由的,但是今天想起胡錦濤時期的相對寬鬆,然後想起江澤民時期的相對更寬鬆,然後再想起胡趙時期的相對更更寬鬆(朱厚澤管宣傳提出“三寬”)……是不是一種奇特的反諷?儘管我們在當時都埋怨很不寬鬆! 這讓我不祥地想起一個笑話——好像是王蒙所講的?忘了:一個朋友不肯照相,說:“五十歲了,太老了,照出來難看!看看我四十歲時還顯得那麼年輕呢!”王蒙說:“照吧照吧,你到六十歲時再看這張照片,你會說:看我五十歲時還顯得那麼年輕!” 扯遠了,再說回葉匡政。上網一查,原來今年正是“天命之年”的他,現為香港《鳳凰周刊》主筆。葉匡政在八十年代後期開始寫詩,出過詩集也編過詩選,獲過台灣首屆雙子星國際新詩獎,入選博客中國評選的“影響中國百年百位詩人”。後來轉入文化和時政批評,為《南方周末》、《南都周刊》、《新京報》等報刊寫專欄,在商務印書館、中信出版社出版過多種文集,還主編有“華語新經典文庫”“非主流文學典藏”“獨立文學典藏”“獨立學術典藏”“獨立史料典藏”等多種叢書…… 其中就有《土改學》。上網檢索,查不到《土改學》出版的信息,多說是葉匡政的“一系列文章”。各個網絡媒體上保存的體例不一,有的是長文,所談較為系統,有的則拆零,各自安上標題,好在不管怎樣,文字內容肯定還是他的。我從兩個來源找來下面兩篇,第一篇《土改中是怎樣拉動階級仇恨的?》中包含兩節:“算剝削賬”和“挖浮財”,另有一篇較短的《土改學:訴苦》,我看也能歸到“土改中是怎樣拉動階級仇恨”這個總題目下,形成三部曲。一併放在這裡。 土改,真的值得我們好好研究!
土改中是怎樣拉動階級仇恨的?
葉匡政,網易
一、算剝削賬
1949年後,中國的第一門學問,我們應該給它取個名字,叫土改學。 和老人們談起土改,都說像一場夢。後來這夢醒了,但夢裡的很多事理,我們還是要拿出來琢磨一番的。我們今天所思所想,我們今天的價值觀和世界觀,這裡是一個發端。現今很多潛在的社會心理,追根溯源,這裡都能尋出一些蹤跡。土改即使對於今天的中國,也是革命性的,革命得超出了大多數人的理解,但那時還是發生了。 陽翰笙的《柳城土改日記》,記錄了他當年參加土改的工作。這裡先引一段群眾批鬥地主楊朝達的對話: “你手放下來!我問你,你田從哪裡來的?” “從我老子那裡分來的。” “你老子分這樣多給你嗎?” “沒有這樣多,有些是我買的。” “哪來的錢買的?” “靠剝削來的錢呀!” “你為什麼要剝削人?” “大家還不都一樣麼,那是從前的潮流!” “剝削”是土改的一個關鍵詞,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行動,只有統一到這個詞下,才能讓人理解,才能讓人敢做敢為。剝削究竟是什麼意思?我查了1989版的《辭海》,它的解釋是:憑藉私有財產無償地攫取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相信剝削的要點,是要認同“無償”,也即自己的勞動沒有報酬。 本來租地耕種,收了糧食交一部分做地租,一部分留下當口糧,在農民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幾百年來日子都是這麼過的。突然要把這事說成是壞事,老百姓心裡一開始肯定是犯嘀咕的。就像現在,猛然有人說交房租是剝削,別說房東不理解,就是租房人一時也難接受。 看史料記載,果然有農民疑問:“向地主要地,把別人腿肚子上的肉割在咱身上能行嗎?”也有的猜測:“他們是先甜後苦,現在是先分土地,將來就要多交公糧,多出勞力,要受種種限制”。 當年土改領導者是懂得農民這種心理的,一份冀中區的材料就總結道:“農民翻身是翻天覆地的大事,不是什麼輕而易舉的事,欲翻身必先翻心。只有翻透心才能翻透身,挖窮根吐苦水算總賬是翻心的主要問題。”所以土改的第一步,往往是開“訴苦會”,找到生活困苦的人“挖苦根”,這些人被土改工作隊稱為“根子”。參加過土改的葉君健認為:“至於訴苦,這是提醒農民認清自己長年受苦和被剝削的悲慘命運的一種方式,目的是提高他們的階級覺悟,使他們自覺地起來和地主鬥爭。” 然而,一個人生活真的困苦了,更多的還是埋怨自己,最多埋怨埋怨命運。真要這個人把自己的困苦對別人大張旗鼓地說出來,並把對困苦的怨恨轉嫁給同宗同村的富裕者,培養出對他們的仇恨,應該是有很大難度的。 陽翰笙日記中就記載了這樣的事,他是作為反面教材的: “天福的老婆最不覺悟。有人去串她,問她衣服為什麼這樣爛,她很生氣地說: ‘你的衣服比我還爛,你為什麼不買?’ ‘你家連雞籠都沒有,還問我呢!’ 有人去串她,她常罵豬罵狗,說命不好,羨慕地主生活;說被地主剝削是命里活該。誰要與她多說就罵誰,嚇得誰也不敢去。” 他的日記中,還有農民訴苦道:“我一生一世替人做牛做馬,生一世,做一世,做一世,苦一世,我的命真苦啊!”應該說,這些都是典型而正常的中國人的思維。我相信,今天的很多農民合同工依然這麼想,除非工頭剋扣他的工資,否則你讓他仇恨工頭也是不容易做到的。然而當年的土改工作隊做到了。 他們的絕招就是算“剝削賬”。剝削賬各地的算法不一樣,名目很多,但大致是算經濟賬和政治賬。經濟賬主要有農民代地主交的公糧賬、地租賬、勞工賬、貪污勒索賬等,那時的大多數地主並不富裕,這幾個賬一算下來,不僅他的土地會被算光,甚至算到破產。 另一個就是算政治賬,包括漢奸賬、人命賬等,這個賬更是對地主有絕對的震懾力。農民本來就沒什麼文化,被文化人這麼一算沒有不信服的。陽翰笙就記錄了這樣的事:“特別是楊泰木,當大家幫他算了剝削賬,算出他四十年來,被地主剝削去了十萬斤穀子的時候,他很激憤地跳了起來說:我要去剝地主的皮,抽地主的筋。大家同他談別的問題,他都聽不進去了,他一心就想剝地主的皮,抽地主的筋。假使當時有一個剝削他的地主在他面前,他一定一下就會把他捏死!”一個人的階級仇恨,就是這樣被培養起來的。這種仇恨會讓他模糊了“有償”或“無償”的界限,對困苦的怨恨終於被轉移為對另一些人的仇恨。 所以那時各地都提出了要防止“和平分地”,堅決拒絕地主自動交出土地。當年的執行者就總結了“和平分地”的很多壞處,如“經過清算分地,農民是理直氣壯的,地主不僅交出了土地,而且他處處理虧,不殺他還算便宜……”“不經鬥爭,地主的社會地位不會下降……”“不經清算鬥爭,地主與農民的階級仇恨不會明顯,農民階級覺悟不會提高,而只增加地主的仇恨。”這些策略從鬥爭角度來說,思路是非常清晰的,也確實獲得了它想達到的效果。所有的商業行為,統統被歸到“剝削”這個詞下,變成了犯罪。一部分人貧窮,源於另一部人的富裕,這個邏輯漸漸被大多數人接受了。 “剝削”可以說是當年支配整個社會運轉的一個基本理念,有了這個理念支撐,每個人即使犯罪,也犯得心安理得了。無論是當年的農民,還是地主,沒有人能對剝削說出個所以然來,然而這不會影響他們的行動。碰到繞不過的問題、解不開的疙瘩,誰都可以用這個詞來搪塞一下,一切又都順理成章了。 葉君健在《土改工作半年》中,繪聲繪色地描繪了當年真實的場景: “我犯了罪,”地主用很低的聲音說。“我犯了罪!我對不起你們!” “你犯了什麼罪?”另一個農民又跳上去,向他吼道“說出來!” “還不是剝削你們唄,”地主又瓮聲瓮氣地說,像是要哭的樣子。 “你是怎樣剝削的?”一個婦女也跳上前,指着他的鼻子問。 “剝削就是剝削嘛,”地主說,假裝抽咽了一下,“你們知道得比我清楚,因為你們是受剝削的人。” 葉君健繼續寫道:他這個回答一下子把農民的嘴堵住了,因為農民的腦子沒有他的靈活,反應慢,一時找不出適當的語言來制服他。他們只是本能地舉起拳頭,要上前去捶他那個詭計多端的腦袋……
二、挖浮財
土改時,農民詩人王老九分到了地主的一隻樟木箱子。王老九常對着它發呆,他知道光靠力氣是搬不來這隻箱子的。他在一首詩中,就發問道:箱子箱子你又沒長腿,怎麼會跑到我家裡?這說明王老九是個喜歡想問題的人,詩人梁小斌有一篇隨筆,曾把這個細節寫得獨具意味。 這隻樟木箱子,便是地主的浮財。相對土地、房屋這些不動產,那時把金錢、糧食、首飾、衣服、日用雜物等動產稱為浮財。這個詞在土改中用得多,後來似乎很少用了。土改中,“挖浮財”是一個重要內容。各地叫法不同,有叫“斗財寶”,也有叫“砍大樹、挖財寶”、“起浮財、挖壞根”,都是一個意思。由於土地的產權在那段時間模糊不清,即使分到土地也要耕種後才有收穫,很多貧僱農對土地的熱情倒有些淡漠,反而對分了能即吃即用的浮財興趣更大一些。 土改領導者非常清楚,分了地主的土地,是無法讓地主經濟立刻垮下去的。東北通肯縣的一個地主,被清算了土地後就說:“算就算,你也富不了,我也窮不了,把犁杖掛到房檐上,也吃他幾年。”當年的東北局曾通過文件指示,地主除土地外,尚藏有大量的金銀珠寶、布匹、衣服、糧食,這部分財物,常常比地主全部土地的價值還要大幾倍。如果只分配土地,對地主的經濟基礎並未給予徹底的摧毀。因此要“大膽滿足基本群眾的要求”,挖出地主的一切財物,分給群眾用之生產、買馬、造房、安家立業。 把別人的財物拿回家,在大多數老實本份的農民看來,肯定是不合法的。土改被稱為一場革命,就在於它不但催生了一種迥異於往日的民眾情感,它還改變了人們對非法行為的觀念。這種觀念是通過政策導入民眾的。奪取別人的財物,這在過去是任何社會階層都不能容忍的事情,現在被合法化了。它成了貧農、僱農享有的權利。擁有財物成了一種犯罪,擁有財物的人成了整個社會的對立面。 當時東北松江省委的張秀山指導土改時就說:大膽放手到什麼程度呢?就是徹底摧毀封建勢力,不留絲毫餘地,任何地主的哀求與叫罵,我們都毫不同情。必須認識到他們的哀求與叫罵,是封建地主階級向群眾鬥爭的一種方式。整個鬥爭是尖銳激烈的,但對於廣大農民來說,這個鬥爭是最人道的。要像園丁培育花苗一樣,善於引導和培養群眾情緒走向鬥爭。在鬥爭中,不要受任何條文限制和拘束。有人擔心大膽放手會不會違反政策?張秀山回答道:不會的,放手是根據政策來的,放手本身就是政策,就是政策的主要部分。 山東莒南縣委還規定出具體辦法:“開始採取暴動形式:逮捕、監禁、戒嚴、掃地出門;抓住全區性或數村的封建惡霸展開鬥爭,清算、追究、挖掘出所有財產;打死或槍斃主要封建地主。然後逐漸走向專政狀態;疏散、管制、苦役等。” 既然有了政策,各地農民們也紛紛提出了自己的口號:“沒有馬,沒有牛,斗出財寶就不愁。”“挖大樹根,油水要光,威風要倒,天下是咱們的!”東北安東縣還提出“每人起碼穿上一條棉褲棉襖”的口號,讓婦女兒童們也捲入到鬥爭中。《東北日報》曾報道過當時的盛況:“這樣排山倒海的鬥爭風暴持續了八九天,絕大多數的隊伍日夜不停地掃,很多人七八天沒有好好睡覺。經過了‘大風颳小刀刻’,反覆掃蕩,最少的屯子也有四次之多。封建勢力,一般的說是挖的斗的都差不多了。” 山東大店的一份工作總結描述得很細:“第一天搞三戶,對地下浮財挖得不徹底,組織的力量與分工沒有展開。群眾熱情很高,一點不成器的東西都收拾着。第二天就以每村大動員,全部參加,每村負責搞兩戶……翻箱倒櫃,挖牆掘土。群眾自己說:‘船破三千釘,這個八千還多,血他娘挖干的!’‘這回翻身可徹底啦!’” 這種從天而降的財富,這種在特殊時期的豁免權,很容易被農民當作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繼承下來,使他們一旦陷入貧窮,就幻想着再鬥爭、再分配,把目光轉移到新的富裕農民身上。這種完全不同的價值認同,可以說徹底摧垮了傳統鄉村的社會心理基礎。要在這種觀念上,重新培養有利於社會發展的財富觀與價值觀,倡導農民勞動致富、精耕細作,應該說是有極大難度的。 地主、富農、中農們,如何對待挖浮財呢?果然有地主說:“過去都是暗土匪,現在都是明的。”在當時原始的生產狀況下,除了少數惡霸地主,可以說大多數地主都是靠省吃儉用積攢了一點財富,他們往往把財產看作自己的命根子。他們能如何保護將被剝奪的財產呢?無非有兩個辦法,一是藏起來,二是儘可能地吃光用光。 《東北日報》總結過東北的地主隱藏財寶的方法,有18種之多,比如:“地主將一切有用的東西都埋起來,或放在親戚、小戶、佃戶及狗腿子家裡。埋的地方很多也很妙,如埋在坑洞裡、煙筒、鍋台、雞窩、茅廁、豬圈、祖宗的棺材、花池、菜池、大樹、小廟、圍牆、牆壁、炮台內,甚至在女人的褲子裡藏首飾。”比如“家人分散逃跑,減少目標”,比如“裝窮裝餓裝老實”或“化整為零,徹底分家”等等。 許多中農“懊悔當年太會過”,說“老鼠不吃,給貓攢的”。山東莒南縣一個中農聽說要挨斗,“把一窩小豬、果子餅都賣了,果子種藏起來,把賣的錢給一家大小買了布做了衣服”,說:“八路軍鬥爭,總不能扒衣服吧!”各地還出現了宰殺耕牛、大吃大喝的現象。山東莒南縣邢家水磨子村抗戰時有80頭牛,1948年春有12頭牛,1949年1月只有6頭牛了。莒南縣小坊前村的一個農民賣地4畝,地也不鋤了,連“馱架子”也賣了,到處宣揚:“我賣光了去要飯,看誰還說我是富農。” 浮財挖來了,分配也是有戲劇性的。比如東北的遊民比關內多得多,這些人吃喝嫖賭、不務正業、到處遊蕩,是真正的赤貧階層。但他們的遊蕩經歷,使他們比普通農民更善於應付逢迎、見風使舵。土改工作隊剛下鄉時,往往挑選了這樣的人做骨幹,甚至成了鄉、村幹部。這些人敢作敢為、不怕得罪人,是真正的積極分子,在分浮財上自然也是貪污多占,一夜之間成了鄉村的新貴。 莒南縣分浮財還記錄了這樣的原則:“積極的多分,落後的不分,誰靠前分得多,誰不靠前分得少。”村幹部們往往是“和誰近即分給誰”,甚至認為“人都是俺給得罪了,應當多分點”,自己分得的浮財比別人會多出一大截。蘇南高淳的汪家村分農具和家具時,被群眾一搶而光,力氣大的多得,力氣小的少得,如中農汪繼謨搶到17件,中農汪繼慈搶到10件。至於各地在分浮財中,出現的貪污、偷盜、挪用、浪費情況更是不計其數。 至於那些老實巴交的貧、僱農,對這突然到來的好事倒真有些手足無措。陽翰笙的《柳城土改日記》中就記下了這樣的事:“有些貧苦的家民,卻偏偏選擇不好,譬如韋光英,大家幫他選了不少衣服,他卻仍然不知選什麼東西的好。一個奶姥上場去選衣服的時候,她看到滿眼花花綠綠的東西,不知該拿什麼才好;她站了好久好久,嘴唇抖着,總不敢走進場子裡去;最後還是人家給她選了一件,才笑着走了。” 農民詩人王老九看到農會會員抬來的樟木箱,也是想了好久想不通,他後來蹦出的詩句,也不能說他就找到了答案,他的答案是:“想想這道理,全憑毛主席。”
土改學:訴苦
葉匡政,博客
1950年代前後,與“苦”字相關的政治語彙曾大行其道,像“訴苦”、“憶苦思甜”等都被賦於了特定的政治內涵。當這些詞彙被染上政治色彩後,便開始遠離它原先指稱的那種個體行為,而演變為一種由無數民眾共同參與的政治行為,一場集體性的政治儀式。“訴苦”便是土改運動中一個核心的政治行動,它讓千百萬貧苦的農民參與其中。個人的苦難訴說在這個集體儀式中得以重新塑造,苦難不只屬於個人,它還升華為一個階級的歷史。在1952年出版的《人民學習辭典》中,對“訴苦”的官方解釋是:“訴說自己被階級敵人迫害、剝削的歷史,因而激起別人的階級仇恨,同時也堅定了自己的階級立場,就叫做‘訴苦’。” 可以說,土改運動並不是鄉村社會矛盾激化後的自然結果,而是由於政治力量的介入與廣泛的民眾動員才引發起的一場政治革命。土改領導者發現,他們試圖建立的階級話語體系,與農民的日常思維及鄉村的客觀現實之間存在着巨大的距離,要想發動農民起來鬥地主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只有藉助訴苦、算帳等一些特殊的手段,才有可能實現目標。 由於當時的農民有較強的命運、家族及鄉情觀念,對什麼是苦、苦從何來也有着自己完全不同的解釋。山東莒南大店的土改總結,記錄了當時一位60歲老佃戶的回答。這個佃戶叫王成,家裡6輩子干佃戶,窮得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問他:“你不賭錢,又不喝酒,天天幹活,為什麼還這麼窮?”他想了半天回答:“這些年短工太貴了。”(大佃戶農忙時要雇短工)又問其他原因,回答:“我種的地總是舍苗,少打糧食。”再追問,他嘆口氣說:“咱命苦啊,那有什麼辦法。”換個角度問他:“為什麼地主整年整輩子不幹活,可是吃的好,穿的好,住的好呢?”他的第一個說法是:“人家當大官,當初大店十二頂轎出來進去,還沒錢嗎?”第二個說法是:“人家開大買賣還沒錢嗎?”最後又歸結為:“人家命好呀!祖宗……”當問到“你有什麼辦法沒有呀?”他的回答:“除非我去當土匪!可是我又不會。”工作隊最後只好總結道:“大店群眾久在地主欺騙之下,階級覺悟不是普遍的。”而山東濱海地委的土改總結中則有這樣的記載:“群眾的落後思想:‘窮是命不好,祖上沒積德’;‘家裡人多,吃窮了’;‘分家分窮了’;‘給土匪搶窮了’;‘賭博賭窮了’;‘死人送殯送窮了’;‘嫁閨女嫁窮了’。”農民們往往把自己的“窮根”歸於:“一、命;二、自己;三、鬼子漢奸、土匪。” 可以看到,農民即使在訴苦的過程中,與領導者試圖灌輸的階級觀和鬥爭觀的政治目標也相距甚遠,農民個體之間的想法也大相徑庭。我們知道,土改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土地的再分配,而是要啟發農民認識到自己貧窮的根源在於受剝削,進而達成對地主階級的仇恨心理。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壓迫→反抗→解放”的革命邏輯。只有當這個邏輯主宰了個人的思維與表達時,農民對國家的認同方式才能發生改變,使之不知不覺地進入到黨和國家設定的意識形態中去。 我們從訴苦時的一些口號,就能感知到當年領導者的良苦用心:“是窮人都有苦,是地主都有罪”、“誰苦最多誰光榮”、“苦多就是功勞大”、“有苦就是理,窮人是大爺”“誰不訴苦誰不和毛主席一個心眼兒”、“窮人都有苦,有苦人人訴”、“沒有苦的不是窮人”、“父苦不訴不算孝子”等等。在這些口號中,宣揚的是一種以苦為榮、以窮為善的價值觀,而訴苦與否則成為判斷窮富和善惡的標準。在這一價值觀的引導下,訴苦才能被真正發動起來:只有訴苦才能表明自己的階級身份,只有訴苦才能在分配時獲得更多的好處,只有訴苦才能被工作隊提拔為鄉村中新的政治精英。訴苦本身也許並不能體現權力,但訴苦這一集體政治儀式無疑成為階級權力系統構建的有力支點。 為了使訴苦達到預期效果,各地領導者也總結了大量的實戰經驗用來推廣。比如在選擇“苦主”上,冀南九地委認為:“青年人沒有什麼苦,壯年人有苦也不大,受苦最多而且受地主剝削最厲害的是老年人,因此培養的對象應在這些人身上。”渤海區黨委的經驗是:“各種訴苦會議,老頭兒訴苦最起勁,婦女最容易哭,有了婦女哭才能哭成一團。”河北某地工作隊的辦法是:“典型訴苦人員的選擇,最好是女人,因為女人感情脆弱,容易哀情,記憶力較清,訴起來即哭泣,能以淚引淚。”在場地選擇上,工作隊往往也煞費苦心。冀南三地委總結認為:“訴苦會場的嚴肅沉寂是必須要注意的問題,尤其幹部態度要鄭重其事,啟發動員,便很容易造成越訴越冷靜、越冷靜越苦的空氣。”而另一份文件則對場地做了更細緻的要求:“小組會以在貧苦農民之住暗淡破爛房屋(為好),如晚上不甚明的燈光下更好,大會訴苦也要在偏僻淒涼的地方,無人來往,如戲廣(場)的布置布景就更會(令人)感動了。”在一些工作報告中,甚至規定了要訓練訴苦者的“悲哀表情,說到地主欺壓農民時,要有奮(憤)恨之態度,能成為一個能感動人的演員來感動農民”。在領導者這番精心的策劃下,無怪乎每一個訴苦會都開得群情激憤,如一位農民所說的:“八路軍真怪,他叫窮人家笑窮人就笑,他叫窮人哭窮人就哭!” 只有在訴苦中讓農民強烈地感受到“苦”,這種苦才可能轉化為“怒”。只有真正“怒”了,一旦指明“苦”的根源,農民自然會完成了從訴苦走向復仇、從訴說走向行動的重要心理轉化。面對面的鬥爭是讓農民感到陌生與恐懼的,如何將這些處在邊緣地位的農民發動起來,主動投身到政治鬥爭中去,進而實現對鄉村政治結構的重構,這是訴苦真正要解決的問題。范斯萊克在《劍橋中華民國史》分析道:“每一次行動都使下一次行動更容易,並且斷絕了退路。一個佃戶由於害怕報復或者為了保持社會融洽,可能一時偷偷地付給地主原先未減的租金。但是,一旦他在鬥爭會上大聲訓斥了這個地主之後,他或許再也沒有退路了。” 土改領導者對這一目的的認知也是非常清楚的。在山東臨沂地委的工作布置中就明確要求:“由訴苦到控訴地主的苦,將農民低級的苦提高到階級的苦,少數人的苦成為廣大群眾的苦,群眾才能發動,成為團結內部向封建階級鬥爭的過程,是階級教育的過程,其覺悟則提高,訴苦就成為運動,由低到高的發展,成為自覺的訴苦,地主的罪惡得到揭發,群眾就起來了。”湖南醴陵縣委則把訴苦分為訪苦、問苦、引苦、訴苦、論苦等幾個階段,這個過程的演進,使我們可以清晰地窺見當年訴苦的真實原由、操作手段及想達成的目標。而冀中區委的結論是:“訴苦越訴的苦,鬥爭亦好發動,群眾越能翻心,否則群眾即是翻了身亦不能翻心”。河北唐縣的總結則更直接“越訴越苦,越苦越冤,越冤越恨,越恨越有氣,越有氣越有勁鬥地主。” 訴苦的高潮階段就是“哭”,不哭就沒完成任務。河北渤海區委在介紹樂陵縣訴苦運動時,就寫道:“四區西涼家六十個貧中農訴苦會上哭了五十多個,小趙家四十個中貧農會員全都哭了,東梁家六十個貧中農會員哭了五十多個,九區×村中貧農哭成一團。”“有若干的貧農哭死了,哭病了,把眼哭紅了,哭得不吃飯了,這種現象不勝統計,在各個貧農大會上絕大部分的幹部與群眾哭成一團,有些哭得死過去了。”冀南三地委在總結蒹莊的工作中寫道:“經一天多的時間,百分之百的都訴了苦,其成績效果之大,是在發動群眾的已往歷史上少見的,有的弟兄二人對面抱頭痛哭,口口聲聲要冤冤相報,有的哭不成聲,有的痛哭絕食,有的眼皮哭腫了,有的一人訴苦痛哭,大家為之淚下或傷心的低頭不語,一片哭聲,其淒涼慘酷之景況,使人不禁流下階級同情之眼淚。” 河北渤海區介紹黃驊縣訴苦情形時,還有具體的統計數字:“黃驊縣五個區一個鎮,到會人數7519,刷洗350人,剩下7169人。7169人中6492人訴苦,其中哭的5411人,哭病了的195人,哭死的13人,幹部哭的273人。哭的種類,為餓死哭的397人,賣兒女哭的157人,給土匪打死打傷而哭的153人,全家書(輸)訟而哭的55人,為要飯哭的75人。”針對訴苦中的“哭”,有的地方還提出了“不哭就不是真貧農”、“消滅不哭的貧農”等口號。 經過這場政治儀式的洗禮,農民的個體意識開始被集體馴化了,他們認識到,個人只有通過階級才能發出聲音。農民,這個通常“最為消極、最無精緻目標、最少組織性的階層”,終於因為“訴苦”這一“政治技術”所提煉的苦難,而被聯繫起來,並通過“階級”這個中介物,與更為宏大的國家政治話語發生了關係。訴苦不僅使農民有了“階級覺悟”,也使他們認識到新、舊兩種社會制度的不同。這雖然是以打亂農民的日常生活邏輯為代價的,但突顯了一個全新的、正面的國家形象,在這個革命的邏輯中,國家成為農民感恩的對象。同時,通過打擊傳統社會中的鄉村精英與權威——地主,訴苦也成功地在農民心中摧毀了那個舊的、負面的國家形象。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感恩型國家觀念的塑造,與民主國家的公民所形成的國家觀念是全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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