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赖是个有“原则”的人
余不洁
在中国,是个官都比百姓大三辈,要想成事,要么有个好老子,要么就得当孙子,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可以这么说,在当前环境下,没有一个老板敢不孝敬当地的大小领导,赖昌兴不过是老板当中的翘楚而已。赖昌兴逃走的这十来年,官场上的腐败现象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更严重了,可见,小赖对于中国的官场腐败并无多大影响,并不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千里作官只为财,只不过不同时期发财的途径各有特色罢了,当年关税重,皇亲国戚们走私发财;当今,地皮值钱,有权有势的逼死百姓,抢夺土地,一样是为了发财。正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只要还是一党独裁,贪官污吏就像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断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到如今,无官不贪,无吏不恶,抓谁放谁,还不是取决当权者的好恶。同罪不同刑,同命不同价,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中国式反腐其本质就是党内帮派间权利斗争,这一点小赖看得准确。赖昌兴在国外十几年,能做的应该都做了,能说的应该都说了,不可能再有什么新东西。话又说回来,远华案发至今已十几年,大局早已初定,赖昌兴呆在什么地方都不会有多大分别,就算再说点什么也不会有多大意义。尤其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刻,更不可能有什么大动作。热闹过后,一定会不了了之。整个事件无非是中国得个面子,加拿大得些银子,到头来还是挥洒百姓的血汗而已。
再者,赖的小命不会有危险,因为,如果做人这样有“原则”的小赖不明不白的死了,那所有人的名声就都完了,估计不会有人愿意背这个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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