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剑指周恩来——潘汉年冤案、胡风冤案新探 (下) 余不洁 《人民日报》发表的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和按语都经毛泽东亲自过手,其中的编者按和许多按语为毛泽东亲笔所写,其篇幅之长在毛泽东抗战结束之后的文章中所少见。在毛泽东亲笔将原稿中的胡风反党小集团改定为反革命集团的时候,胡风的命运实际上便已经决定了,这一天是1954年5月11日。公安部最迟在5月13日就已经开始了对所谓“胡风分子”的秘密逮捕行动,5月16日晚,胡风本人被逮捕;5月18日人大常委会开会取消了胡的人大代表资格。7 那么,这其中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在5月13日之前周恩来对胡风即将被逮捕的“机密”是否知情?第一种可能性,周恩来此前不知情。否则,他去发那个要《人民日报》检讨的指示有什么必要呢?据《周恩来年谱》记载: 1955年5月17日,“凌晨,到毛泽东处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会上谈关于胡风问题。” 1955年5月18日,“晚,到毛泽东处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会议讨论关于胡风问题和接见印度梅农问题。” 1955年5月23日,“晚,到毛泽东处开会。会议讨论有关胡风问题。参加者还有邓小平、彭真、陈毅、罗瑞卿、陆定一、周扬、谭震林。” 由上可知,在短短的七天时间内,高层至少讨论了三次胡风问题,周恩来正式知道胡风作为反革命被捕的时间,可能是在5月17日的第一次会议上。这时候,胡风早已经失去了自由。在此不得不引出另一问题,周扬是否在5月13日之前知道胡风已经成为敌人?面对周恩来的严令,周扬居然置之不理而直达天庭告御状,显然不简单。有文章甚至猜测,正是由此引发了毛泽东的恼怒才导致胡风被捕。根据周扬的表现可以推断他至少知道部分内情,甚至清楚毛泽东对周恩来的态度,否则,以周扬的地位,他不是有什么事情都随时可以直接面圣的。或许在人民日报正式发表前,毛泽东亲笔修改的文稿周扬已经看到,或者已经得到了什么人的耳提面命。 还回到周恩来是否知情的问题,自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历来以机敏著称的周恩来,果真对胡风问题彻底逆转就一无所知?在人民日报已经公开定性胡风为反革命集团后,难道就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定性来自毛泽东?退一步讲,即便周恩来过去不知情,那么在给周扬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应该询问一下人民日报为何如此定性。周恩来从长时间的袖手旁观到突然挺身而出,这个变化是非常值得仔细回味的。后来,在“胡风分子”二号人物阿垄的问题上,周恩来再次提出反证——此人是中共地下情报人员,而不是反共分子。当然,周恩来的努力并没有能够起到任何作用,阿垄还是庾死狱中。从以后的历史情况看,毛泽东一旦给出论点,周恩来都会尽力提供论据和素材。但是这一次,周恩来在胡风已经被当作敌人的情况下,还要求人民日报公开做检查,实在非同寻常。总之,以周恩来所处的位置,他对胡风被定性为反革命集团的情况无论事先知情或者不知情,上述的这些现象都说明高层内部是有问题的。 众所周知,毛泽东一贯重视思想宣传、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立国后不久,毛泽东就先后亲自发动了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以及对胡适思想的批判,但基本上限定在思想斗争的范围内,没有对具体当事人做政治处理,更没有当作罪犯看待。此后,还有过梁漱溟当众让毛泽东难堪的事情,而这个一向否认阶级斗争、货真价实的反革命,也不过仅仅遭到一顿痛骂而已,依然享受着很高的待遇。毛泽东为什么偏偏苛待胡风这样一个把他当作上帝一般尊崇的书生?想想看,日理万机的毛泽东为了这几个不足挂齿的书生耗费了多少心血,针对胡风问题写下的各类文章,仅收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的就有23篇之多。其义理之雄辩、言辞之尖刻,想象之丰富,足以令那些惯于断章取义、穿凿附会的师爷自惭形秽,让那些善于罗织罪名、构陷无辜的狱吏甘拜下风。固然毛泽东从内心里对胡风这类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文人反感,而胡风以文艺理论家的身份独树一帜也可能令毛泽东不快,但是,“空梁落燕泥”的现代演绎显然低估了政治家的雄心。 潘汉年被捕后,周恩来指示有关人员查阅档案、进行调查,李克农随后冒着风险做出报告,提出了五大反证,只是对潘汉年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尽管其中的每一条反证都足以推翻这个明显有悖常识的、所谓“内奸”的荒唐定性。用夏衍先生的话讲,“把潘汉年咬成内奸的人也实在太蠢了。”8同样,对于胡风的反革命集团的定性,在事实和逻辑上更是多有违背常识的地方,难道把胡风咬成反革命集团的人不蠢?无论是毛泽东的同志还是敌人,恐怕还没有人怀疑过毛泽东的洞察力和老谋深算,为什么在潘汉年案件和胡风案件上,精明一世的毛泽东却要如此固执地坚持这样一个明显不能服人的说法? 毛泽东想过拿下周恩来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或许最权威的说法来自前第一夫人王光美。“谈到高饶事件,王说,事前毛主席约少奇谈话,要求反周。少奇不同意,说反周对党不利,周有很大功绩,在国内外有很大威望,绝不能反;并自己承担责任。后来高岗就反周、刘,毛默许。”9至于毛泽东是否也准备像反刘少奇那样反周恩来,就不敢妄加论断了。 最后,让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两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冤案的主要节点:1955年4月3日潘汉年被捕,1963年1月9日最高法院开庭,潘汉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个月后,他被假释出狱,与妻子在农场团圆。 1955年5月16日胡风被捕,196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院开庭,胡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一个月后,他被假释走狱,全家团聚过了一个春节。 两人被捕时间相近,长期关押的经历相似,开始进入司法程序的时间也相近。只是由于胡风的耿介和不合作,正式审判才推迟到了1965年。对比可见,两个案子的处置几乎如出一辙。其实,从毛泽东的那个“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讲话里,人们就应该看到,领袖早就把这两个案子联在一起了。 从江西苏区到延安、再到北京,和周恩来的关系伴随了毛泽东的多半生,也让毛泽东纠结了多半生。高饶事件后,对潘汉年和胡风的抓捕,无疑起到了对周恩来旁敲侧击的效果,甚至可能是反周的外围战。将这两人抓捕后却长期悬而不决,引而不发,更显出权谋高手的境界非同一般。至于多年后对潘汉年和胡风的正式审判,主导的一方究竟是刘少奇,还是毛泽东或者周恩来,其实已经意义不大了。因为七千人大会以后,毛泽东的目标已经改变,胡风、潘汉年这两个人对他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在这一场高层的较量中,说到底,胡风、潘汉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两个牺牲品而已。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282页 2.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 13页 3. 《毛泽东传》307页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4. 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 罗青长 5. 《文艺报》与胡风冤案 康濯 6. 周扬的一封信为何引起周恩来“非常生气”? 杨学武 7.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法官王文正口述》 沈国凡整理 8. 《潘汉年传》 7页 尹骐 9. 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记略《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