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还良心债?
余不洁
学者冯胜平先生写给《新史記》杂志的专稿《毛泽东还良心债:两万大洋来龙去脉》,此文随后由共识网、明镜新闻网刊载,万维的网友高伐林先生又将其转载于博客,这篇文章想必读者不少。然而,此文似乎有一个明显的纰漏,却未见到有人指出,等了这许久,在下不揣浅陋,冒昧地指出来,以此求教于冯胜平先生和各位专家。
冯胜平先生的这篇文章谈的是毛泽东两万大洋的来龙去脉,不过,独创性的内容实际上落在了“去脉”部分。关于这笔钱的来源,多年前北京女学者陈小雅已经做出了详细而且值得信服的推论,冯胜平先生基本上是重复了陈小雅的观点,不过侧重点在分析为什么毛泽东和其他当事人没有直接说出金主的身份。而这两万大洋的去脉,此前,中国学者钱文军也以大量而详实的史料为依据作了分析,基本上推翻了毛泽东将这笔巨款用于革命事业的说法。但是,究竟用在何处,因为缺乏坚实的史料,钱文军并没有得出结论。这一个空白被冯胜平先生看到了,并且找到了一些相关资料做出了论断。此外还通过其他的历史事件,对毛泽东的性格特别是对于金钱的态度作了一番解说,也为自己的论断作了铺垫。 冯胜平先生的结论如下: “1921年春节,毛泽东回到韶山,以特有的方式,结束了父亲毛顺生生前开办的“毛义顺堂”的钱庄生意。……按毛泽东的吩咐,毛泽民向持有“毛义顺堂”股票的人们发出通知,限定时间以现金全部赎回。至此,“毛义顺堂”股票退出了历史舞台,毛泽东的两万大洋也尽数散光。”
那么,冯胜平先生依据的史料是什么呢,根据冯胜平先生给出的说明,他作出结论的依据是胡蓉发表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史海回眸栏目下的一篇短文《毛泽东父亲毛顺生经商融资曾经发行股票》,在这篇短文中,作者简单地介绍了毛泽东父亲毛顺生经商融资曾经发行股票以及毛泽东兄弟处理家产的“史实”。其实,“发行股票”这个说法并不恰当。在民国时期,乡下一些小财东自行印刷“钞票”的事情极为常见,一说谁谁家“印了票”了,在百姓中间它多少表示一种财力的象征。此前曾听老人讲过,还有乡间的理发馆都印了自己的票子。这类“票”实际上是一种代金卷,流通范围极窄,绝对是在本乡本土,彼此知根知底,想开空头支票是不可能的事情。毛顺生发行的所谓“股票”应该就是这类“代金卷”。而股票是合资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按股分红。如果毛顺生发行的真是股票,那关闭生意的事情恐怕就不是毛家兄弟自己说了算的了。 过去的商号包括粮商、肉铺都有自己的名字,也就类似毛家的“义顺堂”等等。一些商号如果有余钱也可能少量放债收息,也可能像林家铺子一样接受熟人的存款、付点利息,但这和钱庄、银号完全是两回事。一般资料记载,毛泽东的父亲仅仅是贩卖稻米和猪鬃等农副产品而已,而且经营规模并不大,不知道冯胜平先生依据什么把毛家的小生意“义顺堂”断定为“钱庄”的? 根据官方的一些资料看,毛顺生在当地应该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财东,那二十多亩地和几头牛,还有一座中等人家的宅院,总价值估计在一千元大洋上下。土地和宅院无疑属于“硬通货”,是百姓人家都认可的财产,也是此财东在民间经济往来的“信誉”的保障。 史料记载,毛泽东在1921年春节返回故乡,对家庭财产和债务作了一次性的了断。关于毛家的债务,冯胜平先生引用的《毛泽东父亲毛顺生经商融资曾经发行股票》一文中,实际上只有一句话和此话题相关,连同上下文摘录如下: (1921年春节,一家人围坐在火炉边,毛泽东耐心地启发和开导毛泽民舍家为国,投身革命。毛泽东说:“家里的房子可以给人家住,田地可以给人家种。我们欠人家的钱一次还清,人家欠我们的就算了。”) 毛泽民提到了家里发行的股票,说:“我们欠人家的就是‘毛义顺堂’的几张票子。” (按哥哥的吩咐,毛泽民向持有“毛义顺堂”股票的人们发出通知,限定时间以现金全部赎回。至此,毛泽东家发行的“毛义顺堂”股票退出了历史舞台,毛泽东也完成了“舍小家为大家”,率领全家外出干革命的壮举。) 从上述摘录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毛家的债务显然是一笔很小的数目,用毛泽民的话说,“几张票子”而已。充其量,把毛家的房地产都赔光,也不过一千元大洋上下。而上述这篇文章明确指出,“毛家的产业仍由毛泽民千方百计维持着,只是其产出多半转移到了革命事业上。1921年到1927年之间,毛泽民多次回韶山过问这份产业。”显然,那些债务对毛家是微不足道的。换句话说,根据当时的情况,毛家也只能抵押或者借到到这些钱。因为,不会有人把巨额财物白白送到毛家,而不考虑毛家的偿还能力。那些乡下的普通百姓并不具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事先能预料到毛家会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儿子,能突然拿回家两万现大洋。当时,一亩好的水田也不过十块钱左右,两万大洋对于百姓而言那可是天文数字。从现有的资料看,毛家的生意规模并不大,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兼营农副产品的小财东。而且,民间账目一般来说都是一年一清,不会让人欠下出人预料的债务,毛泽东的父亲会欠下两万大洋的外债实在令人无法想象。
再说句题外的话,就算毛泽东打算把两万大洋散给家乡百姓、造福一方,他如何把两万大洋运回韶山冲在当时恐怕都是一个大问题。一块大洋重量为库枰7钱2,这两万现洋大约重900斤,加上箱笼,至少要上千斤。如果雇佣挑夫得需要十来个人。即便是雇马车,恐怕一辆都不够。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尤其得考虑安全问题,再加上保镖,那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真有将两万大洋运回家乡这样的盛事,那一定会为韶山一带百姓世代牢记。 冯胜平先生仅仅凭《毛泽东父亲毛顺生经商融资曾经发行股票》这样一篇文章,或者说仅仅“我们欠人家的就是‘毛义顺堂’的几张票子”这样一句话,而得出毛泽东将两万大洋散尽的结论,无论如何是不能服人的。如果这个论据不确,那此后的煌煌大论显然也就意义不大了。 此外,从毛泽东于中共胜利前夕再次见到时年69岁的章士钊,到开始还钱的1963年,其间又是十四、五年,若非章老先生格外长寿,这笔帐其实早就烂掉了。章老先生幸亏养得一个才貌出众的好女儿,才让毛泽东想起了这笔陈年旧帐,老先生于风烛残年也得以多花了几千块钱。人民网上有一篇文章,记录当年毛岸英回乡给其生母扫墓时,被一乡亲追讨其父拖欠了几十年的一笔100块大洋的债务。可以想象,敢向当今万岁讨账,一定有相当的底气和苦衷。农家筹措这一百块钱,其艰难程度要远甚于地方领袖的两万块钱,只怕毛泽东从来就没有记在心上。毛泽东当政之日,他家乡的百姓也同样过着含辛茹苦的日子,甚至比他父亲在世时的年景都不如,也没有听说毛泽东散给他的乡亲们多少钱。认为毛泽东对此两万元旧帐良心上有负担,倒像是看低了毛泽东的段位。 以冯胜平先生的年龄和博学多闻一定不会忘记李庆霖当年给毛泽东的“陈情表”,其凄婉悲凉的辞章甚至让毛泽东置于案头反复观看数月之久。然而,毛泽东只是“寄上三百元,聊补无米之炊”,这和中国历史上最“节俭”的道光皇帝可有一比,而与毛泽东赠予友邦时千金一掷的豪气可谓是天差地别。 说起来,中国农民为毛泽东坐江山付出了无数的生命和财产,毛泽东最应该还的是这笔良心债。然而,为了他的面子,宁可饿死数千万农民,也不吃所谓的“嗟来之食”。如果说历代君王大多是薄情寡恩之人,而毛泽东无疑为此类人中之最。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冯胜平先生的这篇《毛泽东还良心债:两万大洋来龙去脉》的文章,直接证据太少,而论断过于绝对,着实令人失望和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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