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柴玲指控远志明强奸事件 余不洁 初次听到柴玲公开自己信仰历程的时候,对她在64流亡海外后曾经被强奸的经历感到非常震惊,尤其感到意外的是,那个嫌疑人她竟然指向了一个后来成为着名牧者的人物,而这也成为柴玲长时间不能接受基督的一个重要原因。感叹之外,也不能不被她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所震撼。至于被她指控的某牧师,当时已经隐隐约约地猜到可能是远志明牧师,对此心中大为疑惑。后来,随着柴玲《 “我们永远可以找出真相,你愿意吗?”——写给教会关于远志明的信》的发布,事态迅速明朗,焦点聚于远志明牧师身上。在这封信里,柴玲公开了她按照圣经原则和远志明牧师以及双方见证人以及有关教会机构处理这个事件的经过。并提到她通过了职业测谎专家的测试,而且这位专家说∶“我们永远可以找出真相,你愿意吗?” 在柴玲发表公开信的同时,她的丈夫鲍勃马锦随即发表了《对待性强暴的正确态度》一文。该文介绍了他难忘的一段个人经历,一个天使般的女孩被一个每星期都和他一起参加查经班(查阅圣经)的人强奸和谋杀。该文还介绍了卡特前总统关于妇女、性侵犯和暴力的一次演讲,并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在校园里有1/5的妇女遭受性骚扰,1/10的妇女遭强奸。但是鲜有人知的数据是这些侵犯和强暴是被仅仅4%的男人干的。鲍勃马锦说:“值得我们欣慰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妇女,女孩子们勇敢地站出来说真相,通过真相来终止施暴者试图肆虐整整下一代的孩子们。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发现我自己也成为了一个也曾在20多年前在大学里被性强暴的女性的丈夫”,“今天,我的妻子凭着爱、公义和怜悯的原则,再次勇敢地踏入公众的视线。她知道她可能会面对比3年前更大的阻力。” 对于这两位大名鼎鼎的公众人物,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并无缘相识。关于柴玲只是通过对当年历史资料的阅读以及她的自传才有所了解,对远志明的了解则是通过《十字架》、《神州》等片子,感觉远志明在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不过,没有看过他颇为自许的《老子与圣经》,总觉得这样的研究有点类似古人的老子化胡的思路。 看到柴玲的公开信后,心中迫切希望远志明牧师能够迅速澄清和说明一下。令人无法想象的是,直到网络上已经喧闹不堪,各种议论铺天盖地,作为当事人远志明牧师却一直一言不发。倒是在柴玲于去年12月23日发表第一封致教会和远志明的公开信不久,两位早先分别受邀介入的牧师却先后发表了文章、公布相关真相,替远志明牧师申辩。 徐志秋牧师(曾经受远志明牧师邀请作为见证人)在2015年元旦发表了《让真相曝露在阳光下(评柴玲指控远志明强暴事件)徐志秋博士(哥伦比亚国际大学神学院副教授 )》一文。文章开头便先声夺人:“远志明牧师最近遇到一些难处,先是柴玲女士指控遭其性侵,事情发生在二十四年前的普林斯顿,这件事引起很多人的极大兴趣。远志明也被国内某些媒体指认为孙海英、吕丽萍的领路牧师,因而受到牵连与批判。”徐志秋牧师将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放在一起,确实别具怀抱。然通览其整篇文章,感觉爱憎过于分明,不够客观中立,让人无法信服。 周爱玲牧师(曾经受柴玲牧师邀请作为见证人)于2015年1月14日发表了《周爱玲牧师所写的远志明和柴玲见面记录》,该文本并不长,但是,却花了很大篇幅说明柴玲因故迟到大约30分钟的一段缘由,极容易给读者形成柴玲有点“心虚”、“胆怯”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看法。而且在看似客观的备忘录之后,又附加了这样一段话公之于众: *另一位参与调解这事的云牧师(天上人),为了息事宁人,之前也多次和Y说:“你就承认强暴她了吧!事情就可以结束了”。但我们提醒Y:“依照C的个性,若不照着她说的去做,她不会擅罢甘休的!等到她在网上乱写,你的名声,神的名及教会都会大大受损的!”但是Y坚称他可以默默承受误解,但不能公开承认他没有犯过的罪。 这段话的倾向性极为明显,甚至可以说,它实际上公开否定了备忘录中柴玲所提供的相关内容的可靠性。不过,周爱玲牧师在不经意之间实际上也否定了她自己的信用。假若周爱玲不是当事人的牧师而是律师的话,说出当事人这样的话恐怕要惹上大麻烦了,说不定饭碗都要砸掉。柴玲对此随即在2015年1月23日发表了《 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就没有希望!——柴玲写给教会的第三封关于远志明性强暴的信---对徐周的回应》,对两位牧师的做法表示不满和震惊,并对相关事情给出了她的解释。 这两位受邀作为见证人(调停人?这种事情可以调停吗?)的牧师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开私人约谈详细内容已经属于不当(余以为,牧师有替当事人终身保密的义务。此外,人们有权力对牧师———作为传递神的旨意的仆人有超出普通人的要求和期待),而公布的所谓“真相”又充满了见证人的主观色彩和大量诱导、误导读者的内容,特别令人不解的是,徐博士把柴玲指责远志明之事和国内某些媒体对远志明的批判放在一起,道理何在?这是否是在暗示读者,柴玲对远志明牧师的指控涉及政治阴谋或者其他奥秘?在下以为徐博士的表达方式容易让读者犯下过度引申的错误。而两位牧师对柴玲个人的许多论断,在下以为也有背圣经原则。 显然,这两位见证人公开地指责一方而袒护另一方的做法与他们的牧师身份是极不相称的。尤其是徐博士让人感觉他根本不像是牧师(余以为,牧师应当代表公义的神),而是远志明牧师的私人代理律师。由此,令人不能不怀疑其中是否有不可言明的故事。总之,两位牧师见证人的说法不仅没有令在下质疑柴玲,相反,却严重影响了对远志明牧师的信任。 在柴玲的多封公开信发表后,尽管舆论沸腾,但远志明牧师一直以沉默相对,事件几乎处于停滞状态。2015年1月3日13位其他牧师介入,他们呼吁“远志明牧师就应该暂停手中的事工,以严肃、诚恳、公开的态度,来面对这项指控”以及“有责任给关心他的众教会一个清楚的交代”,“支持远牧师接受测谎”。并认为“为了澄清真相,成立一个有公信力的专门调查委员会是必要的。” 2015年2月10日,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表就柴远事件致海内外华人教会及公众信,声明“我们18位牧者(17位牧师和1位资深宣教领袖),虽自知无力无能,但为教会守望的责任却不容推卸。为着主的名不受羞辱,为着主的教会不受亏损,故愿意组成“牧师团”,联署赞同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并推举与邀请资深牧者担任监督委员。调查委员会将本着客观、公正、诚实与负责任的态度,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给相关机构处理该事件提供依据,并对华人教会和公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事件至此终于打破僵局。 2015年2月23日,在调查委员会成立仅仅十三天后,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倘若提早有教会机构迅速介入调查,何至于有这许多的麻烦。这份调查报告涉及了针对远志明在1989年、1990年、2013年5月和9月共四次涉及性侵、强奸、诱奸等行为的调查,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假如说在下对于牧师联合调查机构的权威性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稍有疑虑和保留的话,那么对其内容则感到非常的震惊。如果说柴玲的指控涉及到的还仅仅是一个当时默默无闻的远志明的话,那么,这个调查报告显示的最新指控,已经指向早已是大名鼎鼎、万众瞩目的远志明牧师。 而一个让人不解和失望的事情是,在牧师团调查结果公布后,不是远志明牧师本人或者其代理律师发表声明公开自己的立场,却是神州传播协会的董事会主席在2015年2月28日首先发表了一个神州传播协会“对《“柴远事件”调查报告》的回应”的公告,对调查结果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不置一词,却对相关调查人员进行指责,称其“非法私立罪名,并在公共网络上散布流言蜚语,其作法已远远超出教会范围,破坏教会体统,严重损害神的教会”,如此做法和说法着实令人不解和诧异。毕竟在一个法制社会,是否非法应该由司法机关确定,而不是其他机构;如果流言蜚语构成诽谤,也应该由当事人或者律师出面提告。柴玲指控远志明这原本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相关的牧师和教会受邀介入自是可以理解,当事人的雇主或者机构公开申明对自己雇员的态度也属正常,但神州传播协会出面指责对方或者第三方、并声称“保留”“诉讼权”,这样显然有些越俎代庖。如此行事,除了让人诧异之外,不能不让人怀疑某些人在这一事件中的不恰当表现是否掺杂了经济利益的因素。倘若如此,这不能不是一件令教会和基督徒悲哀的事情。 远志明牧师在2015年3月2日发表《致教会弟兄姐妹的信》,“对于1990年我信主前的婚外性过犯,我再次公开地向神认罪,向当事人道歉。”“承认蒙恩后也有软弱的时候”,“对于针对我的强奸、诱奸未遂和性侵指控,我一概否认。”并宣布“已辞去我的一切侍奉和事工”。不过,涉及四个互不相识的当事人间隔20多年的相似指控,远志明牧师用这样简单的声明回应如此严重的调查报告,恐怕不能打消人们的怀疑。而调查结果一旦被公众接受,事件的性质显然就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这场舆论风波中,曹长青网站发表和转载了几乎所有相关的文章,为各方提供了一个申明个人立场和相互争论的平台。在许多值得关注的作者中,强烈质疑柴玲的作者有加拿大的刘淇昆,该作者先后发表了五、六篇文章,而同情柴玲的重要作者有着名的作家三妹女士,她发表了两篇文章。刘淇昆对柴玲的一些质疑或许有其道理所在,但是,该作者“一般而言,男人强姦妇女只限于强姦陌生人,这样才能逃避罪责”的说法是与在下所知道和所看到的很多事例不相符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或者更早些年,内地曾经大量出现过以谈朋友(拍婆子)为名进行强奸的犯罪(这是事先有逃避法律制裁意识的犯罪),这个事实与作者的说法就恰恰相反。其实,关于这类犯罪,西方好像已经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做“约会强奸”。刘淇昆作者如果事先多查看一些这方面的资料的话,应当不会有此疑问。至于三妹女士《女人,女人心理和社会心理》的文章,无论是学理还是文采,都是不可忽略的精到之篇,胜徐志秋博士的文章远矣,尤其值得一读。 经历过太多的阴谋和欺骗的国人,遇事往往对当事人的动机的好奇远远胜过对事实的关注。网上已经有多个作者对于柴玲公开指控远志明强奸一事的动机做过不同的分析,但是,余以为,以柴玲的知名度还需要在这样的事情上进行炒作在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况且,任何一个在中国生活过的人都应当了解,女人被强奸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绝大多数受害者不仅不能得到真正的同情和理解,反而面临被社会甚至家庭嫌弃、弃绝的危险。大量的受害者因而不得不选择沉默、放过了罪犯,已经暴露出的强奸桉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而已。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以为,无论是柴玲还是远志明,谁都无法代表纯洁无暇的基督。他们二人之间的谁是谁非,都不会也不可能对人们的基督信仰产生影响。对于某个牧师的信誉不再、神的名及教会都会大大受损的担心我以为是多余的。 柴玲在2015年3月8日发出《柴玲写给教会关于远志明的第6封信》:“我按照马太福音18∶15-17的步骤来面对远志明在1990年强奸我的事,从2011年10月到2015年2月已经整整走了40个月。”“为了教会和社会的安全,我决定去警察局对远志明强奸我的事报桉。”至此,事件已经超出了教会的范围。未来的事情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找出真相、给各方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