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斯密的自由競爭思想在典型化了的無政府主義中體現得最完全,當巴枯寧從西伯利亞的流放地逃亡到西歐後即投入西班牙的無政府主義起義,[1]趁國家權力機構戒備不足時突襲市政廳,以為解散政府(廢除警察與稅務所)就可以製造出民眾自身自由交往、競爭的社會。與共產主義相似,無政府主義也是以政治理想來對待經濟生活的,經濟制度的不公平一般地被理解為是由政治制度的不平等造成的,而在根本上否定了經濟生活的獨立社會性格。無政府主義與自由經濟的區別在於基本前提——對於主權國家的認識——的不同,任何自由經濟論都是在主權國家(或者個人)的框架下展開的,[2]受到主權(國民)國家形態的影響。[3]斯密在《國民財富論》最後一篇論述主權者或國家的收入:“第一、主權者或國家的必要開支是什麼、這些開支中哪些是由社會全體負擔、哪些是由社會特殊部分(成員)負擔;第二、使社會全體作為義務負擔的方法是什麼、以及這些方法的主要優點與缺欠;第三、幾乎所有的近代政府發行的擔保部分政府收入的公債的理由及原因、以及公債如何來源於社會真實財富(每年土地與勞動的產品)”。[4]
在斯密的古典自由競爭思想中,至今仍有教育意義的就是近代(國民國家)政府的經濟機能的合理性安排。在第五篇“主權者或國家收入”第一章“主權者或國家的開支”中,除了最後半頁提及主權者(即英國君主)的威嚴需要開支外,斯密主要論述了防衛、司法及公共事務/設施的開支。第一、近代文明國家需要常備軍來維持主權的統治,但是,“共和主義者們把常備軍看成是自由的威脅。只要將軍或主要軍官們的利益與支持國家的基本構造方面不一致時,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危險。滅亡羅馬共和國的就是愷撒的常備軍,克倫威爾的常備軍就驅散了長期議會”(第五篇第一章第一部
防衛費),[5]斯密建議由主權者(君主)自己當將軍、國內的主要貴族和鄉紳當軍隊的主要軍官,“常備軍就決不會成為自由的威脅,相反,它在許多場合對於自由是有利的”(第五篇第一章第一部)。對於常備軍的立場,新興獨立的北美共和主義者們比斯密更有遠見、自信。第二、在論及司法開支時,斯密更直接地點明了自由競爭適合於英國那樣的君主立憲制(君主=主權者=國家),即是說,國家是集統治大權於一體的君主那樣的統一體,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社會或別的類型的國家形態。第三、公共事務/設施的開支分為經濟、教育與宗教,其着眼點仍然是主權者的整體和諧,尚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的基本社會保障水準必須達到何種程度,但斯密以客觀、理性的態度來看待神聖領域事業的世俗運營,表明他的經濟學視野含括整個近代國民國家的性格。“羅馬教會的下層神職人員的勤勉與熱情,比任何既存的新教教會都更強烈地依存於利己的動機。……托缽僧教團與(私塾)教師相似、完全依靠自己的勤勉來獲得生計,對於他們來說,只要能獲得一般民眾的奉獻,什麼樣的技能都得利用。馬基雅維里說過:聖多明哥與聖弗朗西斯哥兩大托缽僧教團的興起,正是十三、十四世紀不斷衰落下去的天主教會的信仰與獻身的復活。在天主教諸國中,獻身精神完全由修道院和更貧窮的教區的神職人員們保持,而教會的高級職員只要把作為紳士或老於世故者的所有教養(有時甚至是學者的教養)[6]掌握好、注意維持下級人員的必要規律,就很少親自擔當教化民眾的艱辛。”(第三部第三項 指導不分老幼的人們的各種設施的開支)正因為如此,斯密傾向於休謨,拒絕神權感情,難容於英國國教。
宗教是道德體系中的最強烈的精神、感情表現,自從羅馬帝國從宗教的迫害者轉為宗教的保護者以來,宗教的勝利使得它得以成為人類社會中的一種方便、有效的形式反映自身的利益,帶有價值衝突的宗教紛爭就是社會矛盾的體現。[7]
再看教育,也不僅僅是一種經濟上的先行投資,培養出為主權者創造經濟價值的勞動者,而首先是產生出社會人必須享有的“天賦人權”。但教育的具體實踐卻離不開國家政策,例如,九十年代初期以來中國政府在增長軍、警等鎮壓性機構的開支的同時卻幾乎刪減了一半的教育·科研費,考慮到至今為止的完全依賴於政府撥款的教育政策,教育·科研費的刪減有助於面向社會、面向運用、減少政府權力對教育·科研的直接干涉。[8]但另一方面,這種政策的結果打破了從事這一行業的人員們曾經獲得的不同於工人、農民的獨自的平等地位,助長知識分子之間的不平等。
斯密看到,在近代文明社會中存在着兩種不同的道德體系,“一種可被稱為嚴格、嚴肅的體系,另一種是自由的或可被稱為放任的體系。前者大致受到一般民眾的稱讚,後者一般為上流社會的人們所尊重、採用。”(第三部第三項
指導不分老幼的人們的各種設施的開支)。問題在於統治階層的意識形態(包括宗教、教育等)被統治集團以社會全體的名義和開支來宣揚、維持,而被統治階層的意識形態常常是脆弱、零散、不成體系的。當國家權力者遭到下層的暴力反抗[9]時,整個國家權力機構被動員起來,造成極大的民眾負擔。其實,個別統治集團成員的受害遠遠比不上成千上萬的民眾所遭受的家常式的欺詐犧牲,說穿了,我們反對恐怖主義行為只是因為它的結果(將帶來民眾更多的苦難)而不是它的動機。[10]
至此為止,我們一方面看到經濟生活無所不滲透於社會生活中的各個層面,另一方面,現實的經濟制度無所不在地受制於國家制度的局限,沒有脫離於政治(社會)的獨立經濟學,經濟學的本質就是政治經濟學。當然,正如工會組織首先得承認僱傭工資勞動的前提才能展開經濟鬥爭一樣,我們也可以在現存的國家形態下,討論好的經濟學(即適應於政治現實、發揮出現實政治優勢的經濟制度)與壞的經濟學。
首先,近代國家形態中除了短期的非正常狀態(如布朗基在巴黎圍困中想到的共產制),任何試圖用行政手段直接指揮全部經濟(特別是人的消費嗜好)生活的努力都沒有成功。不過,這興許不是“計劃經濟”的完結,因為在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尚沒有達到基本民主保障,任何專制體系下的計劃經濟都不存在經濟自身的運行規律。例如在毛澤東統治下的中國經濟,實際上是上層統治集團通過城鎮市民對廣大農民的無情壓迫的農奴制度,但掌握了國家權力、意識形態權力的政黨、城鎮階層沒有超越自身利益結構的勇氣和知識去考慮這一點,所以,中國農村的變遷才最深刻地體現着中國社會的危機與挑戰。抽象地看,即使在政治制度上非常發達的小地域內,由國家的行政權力直接安排經濟生活的企圖也是不可能的。人沒有這麼高的智力,人的行為也不會完全按照最會為他帶來利益的方式去行動的。我們即使把經濟生活歸納為簡單的黑·白選擇(買或不買,生產或停工等等),想想19×19的圍棋盤面的豐富變遷(對於人的智力而言相當於無窮多變幻,不存在最佳解答),如果是立體對局(19×19×19),以人的思維能力甚至根本找不到最基本的“定式”等趨勢特徵。
其次,政府雖然沒有能力干涉全部社會生活,卻不得不直接負責起某些領域的產業活動,以體現國民國家的基本特性。總體而言從國家財政可以看出來,“不論文化的差別,幾乎所有的國家中,政府支出的增加都高於國民所得或總產值。緊急事態(戰爭或不景氣)時政府的活動擴充,但緊急事態結束後卻不見支出回復到過去的水準。”[11]除了就其內容而言直接加劇了國家權力對國民的支配外,政府支出更通過大規模的財政預算政策,形成畸形的軍工科研與產業,主導、影響國民經濟的構造。在所謂“冷戰”時代裡,常備軍、核武裝的主要功能在於威懾,並沒有太大的用武之地(少數用武之處也是戰爭犯罪),但對於占據主流地位的科學家、企業家而言,必然地會把他們掌握的資源用於可以獲得高利益的軍事開發,形成產業、官僚、學術界的支配構造,所以,一旦冷戰結束(是和平而不是戰爭支解了蘇聯),如果世界和平更進一步實現,美國的衰落也是確定的。相比之下,中國的社會構造優於蘇聯,日本的產業構造比美國正常,是因為沒有形成支配性的軍工產業。中國政府雖然投入與國力不相稱的巨資開發核武器等軍事技術,部分地帶來了民眾的貧困但沒有形成足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產業構造;日本的經濟奇蹟在於政府預算從政策上抑制軍事開發(一直低於1%)而大量投資於公共性的基礎建設。日本的支配構造腐敗特徵相對地比較容易通過國內的民主主義(法制健全、議會選舉等)的發展來制約。
第三、自斯密以來的近代經濟學的優勢在於它的體系化,其中可以把政府的經濟活動比較準確地納入社會全體的流程中,為代議制機構(在形式上)代表國民支配政府的經濟活動本身提供了連貫合理的論理。以政治經濟學為支柱的馬克思主義並沒有完成“由空想到科學”的現實轉變,原因在於它對於私有化的克服實際上只能被國家官僚集團統治,完全沒有實現“社會化”;相反,資本主義社會中股份的廣泛分散(如1967年有300多萬人持有AT&A的股份,沒有一個股東超過全體的1%)引出“人民資本主義”、“所有與經營的分離”等現象助長了經濟運營的大眾性質。我們略為仔細地觀察一下日本國會的活動,它最大的內容不是人事、立法,而主要是每年必須通過審議生效的政府預算。儘管由於日本國會的性格構成,在皇室、自衛隊、原子能利用與教科書審定等方面頑固保守,但財政預算基本上正常,適應和調節市場的有機運營。[12]而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其主要的功能都是財政稅收和福利管理(包括學校教育)。這樣的政府活動服從於自由經濟的要求,使得政黨政治也不得不圍繞着經濟活動展開,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偏離國民生活的政治、社會活動。當然,經濟上的制度制約也鼓勵、促使了一些政治性的集體採取最經濟(節稅、逃稅)的形式展開。如日本的創價學會(宗教法人)的政治、經濟行為,在形式上就充分利用了現實的經濟制度;一九九五年五月每天都占據新聞媒介頭條位置的“AUM真理教”事件,也從制度方面提示出:由於不存在更開放自由的市民社會的活動空間,經濟制度的薄弱之處就成了社會(宗教、政治)·“反社會”活動的有效形式了。日本人可能會修改諸如宗教法人的免稅制度,但卻沒法改進自身的社會本身,在涉及價值判斷的社會思想方面,日本不存在可以指導民眾的精神集團。
至於典型的斯大林·毛澤東式社會主義經濟體系,則不可測知政府(實際上主要是執政黨)的經濟活動。直到最近,我們才可大致猜測出中國政府財政預算的安排,例如1995年支出預算中“行政管理費”為499.22億元,僅為總支出9351.4億元的5.3%,而包括“行政管理費”與“國防費”在內的“國家政權建設支出”為1499.34,占總支出的16.0%,但普通人很難知道各項目的具體內容(統計數字本身的可信度也常常遭到指責),難以對這種安排提出任何建議。不過,從總的趨勢來看,一切統治行為的財政公開化是國民經濟整體民主化不可缺少的一環,再如中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就徵稅分成的比例之爭,與其說是宏觀調節(如減小地域差異)與直接還益於民的不同形式,更主要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官僚在權限分配方面的交易,所有這一切紛爭現象的共同進步就表現在:經過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真正的問題被抬到議事日程上來並日益受到更廣泛的關注了。
第四、就經濟活動民主化的意義而言,現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私營經濟並不是社會化的自由,而變形為官·商聯合集團(實際是財閥操縱政界)與社會對抗的畸形經濟,這種典型可以在納粹德國中找到,希特勒政權本身並沒有如斯大林政權那樣直接指令市場的生產。一九五七年,西德制訂了被稱為“經濟基本法”的禁止限制競爭的法令,並數次改訂強化,體現了西德戰後經濟政策“社會性市場經濟”的基本理念。在日本,經常見到的暴光醜聞“談合”一詞,就是指大型企業(建築、道路工事、物資、學校用品等)避開招標競爭、內部協議定下承包者從而壟斷價格的行為;它與“爭奪顧客”、“共同販賣”同為“限制交易對方的卡特爾”,此外還有“數量協定卡特爾”、“價格壟斷卡特爾”等類型。對於任何非政府運營的經濟實體,由於缺乏(相對來說比較發達的)社會監督,如何從法律方面禁止壟斷成為維持經濟自由運營的基本企業準則。壟斷禁止法的實體可以分為制約卡特爾法、反不正交易法和制約資本集中等方面,業務支配的過度集中也成為預防的主要危害,與此相牴觸的幾乎是舊財閥三井、三菱、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勸業加上新起的豐田、日立、松下、新日鐵等為中核的系列集團。這裡出現的一個悖論是:科學技術的發展必然要求相當多商業領域的大規模的經濟生產·販賣,實際上許多大企業集團的活動都走向跨國形式,只有一個足夠大的統一市場(例如人口上億)才能提供大企業的自由競爭,但人類的政治組織能力沒法對上億人口的國家形態施行有效的民主管理。一方面,所謂自由競爭,即使在最適合自由競爭的領域(如商品生產販賣)也不可能達到完全程度,競爭只是經濟生活中的一種形式;另一方面,經濟活動打破了國境限制,迫使人們改變對國家權力的觀念,實際上,一百多年前的關稅同盟統一了德國,現代的EC(歐洲共同體)、EU(歐盟)組織,都打破了固有的主權(至上)觀念。至於如何在實際上由社會而不是直接由某一政府部門監督、管理企業的行為(如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在目前中國的社會制度,似乎加強檢察院、審計署的經濟功能是一種選擇,由其對企業的違法行為向法院起訴。特別是中國的情況,民眾好不容易付出了巨大的犧牲,一點一滴地贏得了對政府權力的監督抗議權利,[13]上層統治集團卻搶先轉移方式,以經商手法把大量國民財富轉移到民眾無法觸及的“民營公司”帳下![14]
一般地,我們習慣於把行政府的行為認為是政府行為,不少“三權分立”的國度中,立法也被認為是政府行為,[15]而不把司法明確地稱為政府機構,這主要是因為司法活動具有較明顯的獨立運行程序,這種公眾盼望的不同於私人行為的非政府行為,正是社會監督的精神,如“公平交易委員會”這樣的組織功能。一方面,因為它的公共性與非營利性,它的經費、人員必須由國家調查(例如由行政府提議獲議會批准);另一方面,它的活動本身必須獨立自主不受行政府或黨派的干擾。比起經濟管理以及產生政府政務官員的選舉委員會等的社會化需求來,更要求社會性管理的公共事業是教育。中國教育的困境在於:它要麼是處於政府、政黨的嚴密控制下,連自然科學的內容也被要求服從於“唯物主義”(實際是維繫政權的意識形態工具),比日本政府的不斷引起非難的“教科書審查制度”更落後、偏見;要麼政府乾脆連必要的經費也不願收集,巴不得學校也變成“自負盈虧”的私有化單位(其實,日美等國家的私立學校也是獲得不少政府財政補貼的)。國家如何資助、支持、發展從出生到去世為止的國民教育,是一個與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同樣重要的社會化制度。政治制度或經濟制度通過人的活動行為結果來制約社會,教育制度則通過培養人的內在品性來形成社會,比較起前者來,後者的規律性(獨立性)更有待於我們來探索。
[1995年5月7日,靜岡縣三島市]
[1]西班牙(及整個拉丁民族)無政府主義的基礎使人聯想起俄羅斯(及整個斯拉夫民族)社會的國家構造的愷撒+(天主教)教皇特徵,在這兩區域,它的政治對手主要不是資本主義而是法西斯或國家社會主義那樣的全權主義。 [2]是貨真價實的“鳥籠經濟”,只不過此處的“國家”籠子比計劃經濟的“政府”籠子寬敞而已。 [3]在美國的各次選舉中註冊的Libertarian Party(自由意志黨)屬於此類思潮的典型,與無政府主義的經濟主張不同。 [4]慶友社1961年改訂的竹內謙二譯本,“緒言與本書的計劃”。蘇聯的經濟改革沒有獲得中國式的結果反而導致了政權的解體,其中一個重要因素也是因為蘇聯本身不是一個(自然形成的)民族(主權)國家,不可能如中國那樣比較容易地借用(以主權國家為前提的)自由經濟的經驗。歐洲共同體(EC)與歐洲聯盟(EU)正在摸索超越出主權國家制約的新經濟體制,將為人類提供新的經驗和教訓。 [5]斯密:《國民財富論》,水田洋譯,《世界大思想》叢書第18冊,河出書房新社,1972年版。 [6]非聖職領域內的高級資格對於高級神職是不可缺少的。這實際上是教會向世俗社會發揮影響的一種外在規定,與教義本身沒有任何關連。 [7]最近,日本社會正經歷着戰後以來的價值體系的轉換,我們剛看到九五年三月二十日東京地下鐵路發生的神經系統化學毒氣事件時,首先反應是外國人所為,因為從物質(現實)生活來考慮,只有外國人(且為第三世界國籍)才會受到代表全體日本國民的日本政府的非人道虐待從而鋌而走險敵對整個日本社會,日本社會內部的激進暴力分子(無論左、右)都沒有把矛頭對準社會公眾的價值準備。但這樣的的事件畢竟由日本人進行了。四月十九日又傳來橫濱車站也遭到化學毒氣危害的消息,這標誌着戰後以來達成經濟奇蹟的日本在五十年後所面臨的精神體系的危機,如果日本的國民沒有從此教訓中反省自身社會的扭曲(例如不保障外國人的人權),它很難解脫危機。 [8]如文革期間兒童識字的第一課為“毛主席萬歲!”那樣的極端愚民教育。 [9]往往是畸形的,如九五年三月三十日日本警察廳長官被槍擊事件。 [10]如張振海“劫機”(沒有攜帶任何危險品),為了政治的自由不惜連家小也同冒生命危險。 [11]薩謬爾森:《經濟學》第八章“政府的經濟功能——支出、統制與財政”,都留重人譯,岩波書店,1968年版。這是原文第七版(1967年),1992年薩謬爾森與助手合作又發行了第十一版,但明顯缺乏前者的體系性、明了性,這既是分工的不統一,也是當代經濟的複雜性帶來的。 [12]就其規範意義上而言,比起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導的中國政府和由軍事、外務(國務卿)和內外務警察(FBI和CIA)主導的美國聯邦政府,以大藏省為中心運營的日本政府無疑是更可取的形式。這使人想起列寧所說的新興蘇維埃政府對於德國政府形式(銀行、鐵道系統等)學習借鑑的必要。 [13]如前不久通過的《國家賠償法》就提供了一個可以起訴政府罪過的形式。 [14]一九九五年當某長老的公子從北京旅遊局長的公共官職轉向私營公司首領時,國家媒介還無知地把它作為“新生事物”捧場呢! [15]日本的內閣本身幾乎都由國會議員擔任,給人一種印象,好像國會議員的活動都是圍繞着如何當上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