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斯密的自由竞争思想在典型化了的无政府主义中体现得最完全,当巴枯宁从西伯利亚的流放地逃亡到西欧后即投入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起义,[1]趁国家权力机构戒备不足时突袭市政厅,以为解散政府(废除警察与税务所)就可以制造出民众自身自由交往、竞争的社会。与共产主义相似,无政府主义也是以政治理想来对待经济生活的,经济制度的不公平一般地被理解为是由政治制度的不平等造成的,而在根本上否定了经济生活的独立社会性格。无政府主义与自由经济的区别在于基本前提——对于主权国家的认识——的不同,任何自由经济论都是在主权国家(或者个人)的框架下展开的,[2]受到主权(国民)国家形态的影响。[3]斯密在《国民财富论》最后一篇论述主权者或国家的收入:“第一、主权者或国家的必要开支是什么、这些开支中哪些是由社会全体负担、哪些是由社会特殊部分(成员)负担;第二、使社会全体作为义务负担的方法是什么、以及这些方法的主要优点与缺欠;第三、几乎所有的近代政府发行的担保部分政府收入的公债的理由及原因、以及公债如何来源于社会真实财富(每年土地与劳动的产品)”。[4]
在斯密的古典自由竞争思想中,至今仍有教育意义的就是近代(国民国家)政府的经济机能的合理性安排。在第五篇“主权者或国家收入”第一章“主权者或国家的开支”中,除了最后半页提及主权者(即英国君主)的威严需要开支外,斯密主要论述了防卫、司法及公共事务/设施的开支。第一、近代文明国家需要常备军来维持主权的统治,但是,“共和主义者们把常备军看成是自由的威胁。只要将军或主要军官们的利益与支持国家的基本构造方面不一致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灭亡罗马共和国的就是恺撒的常备军,克伦威尔的常备军就驱散了长期议会”(第五篇第一章第一部
防卫费),[5]斯密建议由主权者(君主)自己当将军、国内的主要贵族和乡绅当军队的主要军官,“常备军就决不会成为自由的威胁,相反,它在许多场合对于自由是有利的”(第五篇第一章第一部)。对于常备军的立场,新兴独立的北美共和主义者们比斯密更有远见、自信。第二、在论及司法开支时,斯密更直接地点明了自由竞争适合于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制(君主=主权者=国家),即是说,国家是集统治大权于一体的君主那样的统一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或别的类型的国家形态。第三、公共事务/设施的开支分为经济、教育与宗教,其着眼点仍然是主权者的整体和谐,尚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准必须达到何种程度,但斯密以客观、理性的态度来看待神圣领域事业的世俗运营,表明他的经济学视野含括整个近代国民国家的性格。“罗马教会的下层神职人员的勤勉与热情,比任何既存的新教教会都更强烈地依存于利己的动机。……托钵僧教团与(私塾)教师相似、完全依靠自己的勤勉来获得生计,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获得一般民众的奉献,什么样的技能都得利用。马基雅维里说过:圣多明哥与圣弗朗西斯哥两大托钵僧教团的兴起,正是十三、十四世纪不断衰落下去的天主教会的信仰与献身的复活。在天主教诸国中,献身精神完全由修道院和更贫穷的教区的神职人员们保持,而教会的高级职员只要把作为绅士或老于世故者的所有教养(有时甚至是学者的教养)[6]掌握好、注意维持下级人员的必要规律,就很少亲自担当教化民众的艰辛。”(第三部第三项 指导不分老幼的人们的各种设施的开支)正因为如此,斯密倾向于休谟,拒绝神权感情,难容于英国国教。
宗教是道德体系中的最强烈的精神、感情表现,自从罗马帝国从宗教的迫害者转为宗教的保护者以来,宗教的胜利使得它得以成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方便、有效的形式反映自身的利益,带有价值冲突的宗教纷争就是社会矛盾的体现。[7]
再看教育,也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上的先行投资,培养出为主权者创造经济价值的劳动者,而首先是产生出社会人必须享有的“天赋人权”。但教育的具体实践却离不开国家政策,例如,九十年代初期以来中国政府在增长军、警等镇压性机构的开支的同时却几乎删减了一半的教育·科研费,考虑到至今为止的完全依赖于政府拨款的教育政策,教育·科研费的删减有助于面向社会、面向运用、减少政府权力对教育·科研的直接干涉。[8]但另一方面,这种政策的结果打破了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们曾经获得的不同于工人、农民的独自的平等地位,助长知识分子之间的不平等。
斯密看到,在近代文明社会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道德体系,“一种可被称为严格、严肃的体系,另一种是自由的或可被称为放任的体系。前者大致受到一般民众的称赞,后者一般为上流社会的人们所尊重、采用。”(第三部第三项
指导不分老幼的人们的各种设施的开支)。问题在于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包括宗教、教育等)被统治集团以社会全体的名义和开支来宣扬、维持,而被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常常是脆弱、零散、不成体系的。当国家权力者遭到下层的暴力反抗[9]时,整个国家权力机构被动员起来,造成极大的民众负担。其实,个别统治集团成员的受害远远比不上成千上万的民众所遭受的家常式的欺诈牺牲,说穿了,我们反对恐怖主义行为只是因为它的结果(将带来民众更多的苦难)而不是它的动机。[10]
至此为止,我们一方面看到经济生活无所不渗透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另一方面,现实的经济制度无所不在地受制于国家制度的局限,没有脱离于政治(社会)的独立经济学,经济学的本质就是政治经济学。当然,正如工会组织首先得承认雇佣工资劳动的前提才能展开经济斗争一样,我们也可以在现存的国家形态下,讨论好的经济学(即适应于政治现实、发挥出现实政治优势的经济制度)与坏的经济学。
首先,近代国家形态中除了短期的非正常状态(如布朗基在巴黎围困中想到的共产制),任何试图用行政手段直接指挥全部经济(特别是人的消费嗜好)生活的努力都没有成功。不过,这兴许不是“计划经济”的完结,因为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尚没有达到基本民主保障,任何专制体系下的计划经济都不存在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律。例如在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经济,实际上是上层统治集团通过城镇市民对广大农民的无情压迫的农奴制度,但掌握了国家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的政党、城镇阶层没有超越自身利益结构的勇气和知识去考虑这一点,所以,中国农村的变迁才最深刻地体现着中国社会的危机与挑战。抽象地看,即使在政治制度上非常发达的小地域内,由国家的行政权力直接安排经济生活的企图也是不可能的。人没有这么高的智力,人的行为也不会完全按照最会为他带来利益的方式去行动的。我们即使把经济生活归纳为简单的黑·白选择(买或不买,生产或停工等等),想想19×19的围棋盘面的丰富变迁(对于人的智力而言相当于无穷多变幻,不存在最佳解答),如果是立体对局(19×19×19),以人的思维能力甚至根本找不到最基本的“定式”等趋势特征。
其次,政府虽然没有能力干涉全部社会生活,却不得不直接负责起某些领域的产业活动,以体现国民国家的基本特性。总体而言从国家财政可以看出来,“不论文化的差别,几乎所有的国家中,政府支出的增加都高于国民所得或总产值。紧急事态(战争或不景气)时政府的活动扩充,但紧急事态结束后却不见支出回复到过去的水准。”[11]除了就其内容而言直接加剧了国家权力对国民的支配外,政府支出更通过大规模的财政预算政策,形成畸形的军工科研与产业,主导、影响国民经济的构造。在所谓“冷战”时代里,常备军、核武装的主要功能在于威慑,并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少数用武之处也是战争犯罪),但对于占据主流地位的科学家、企业家而言,必然地会把他们掌握的资源用于可以获得高利益的军事开发,形成产业、官僚、学术界的支配构造,所以,一旦冷战结束(是和平而不是战争支解了苏联),如果世界和平更进一步实现,美国的衰落也是确定的。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构造优于苏联,日本的产业构造比美国正常,是因为没有形成支配性的军工产业。中国政府虽然投入与国力不相称的巨资开发核武器等军事技术,部分地带来了民众的贫困但没有形成足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产业构造;日本的经济奇迹在于政府预算从政策上抑制军事开发(一直低于1%)而大量投资于公共性的基础建设。日本的支配构造腐败特征相对地比较容易通过国内的民主主义(法制健全、议会选举等)的发展来制约。
第三、自斯密以来的近代经济学的优势在于它的体系化,其中可以把政府的经济活动比较准确地纳入社会全体的流程中,为代议制机构(在形式上)代表国民支配政府的经济活动本身提供了连贯合理的论理。以政治经济学为支柱的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完成“由空想到科学”的现实转变,原因在于它对于私有化的克服实际上只能被国家官僚集团统治,完全没有实现“社会化”;相反,资本主义社会中股份的广泛分散(如1967年有300多万人持有AT&A的股份,没有一个股东超过全体的1%)引出“人民资本主义”、“所有与经营的分离”等现象助长了经济运营的大众性质。我们略为仔细地观察一下日本国会的活动,它最大的内容不是人事、立法,而主要是每年必须通过审议生效的政府预算。尽管由于日本国会的性格构成,在皇室、自卫队、原子能利用与教科书审定等方面顽固保守,但财政预算基本上正常,适应和调节市场的有机运营。[12]而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其主要的功能都是财政税收和福利管理(包括学校教育)。这样的政府活动服从于自由经济的要求,使得政党政治也不得不围绕着经济活动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偏离国民生活的政治、社会活动。当然,经济上的制度制约也鼓励、促使了一些政治性的集体采取最经济(节税、逃税)的形式展开。如日本的创价学会(宗教法人)的政治、经济行为,在形式上就充分利用了现实的经济制度;一九九五年五月每天都占据新闻媒介头条位置的“AUM真理教”事件,也从制度方面提示出:由于不存在更开放自由的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经济制度的薄弱之处就成了社会(宗教、政治)·“反社会”活动的有效形式了。日本人可能会修改诸如宗教法人的免税制度,但却没法改进自身的社会本身,在涉及价值判断的社会思想方面,日本不存在可以指导民众的精神集团。
至于典型的斯大林·毛泽东式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则不可测知政府(实际上主要是执政党)的经济活动。直到最近,我们才可大致猜测出中国政府财政预算的安排,例如1995年支出预算中“行政管理费”为499.22亿元,仅为总支出9351.4亿元的5.3%,而包括“行政管理费”与“国防费”在内的“国家政权建设支出”为1499.34,占总支出的16.0%,但普通人很难知道各项目的具体内容(统计数字本身的可信度也常常遭到指责),难以对这种安排提出任何建议。不过,从总的趋势来看,一切统治行为的财政公开化是国民经济整体民主化不可缺少的一环,再如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就征税分成的比例之争,与其说是宏观调节(如减小地域差异)与直接还益于民的不同形式,更主要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官僚在权限分配方面的交易,所有这一切纷争现象的共同进步就表现在: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真正的问题被抬到议事日程上来并日益受到更广泛的关注了。
第四、就经济活动民主化的意义而言,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私营经济并不是社会化的自由,而变形为官·商联合集团(实际是财阀操纵政界)与社会对抗的畸形经济,这种典型可以在纳粹德国中找到,希特勒政权本身并没有如斯大林政权那样直接指令市场的生产。一九五七年,西德制订了被称为“经济基本法”的禁止限制竞争的法令,并数次改订强化,体现了西德战后经济政策“社会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在日本,经常见到的暴光丑闻“谈合”一词,就是指大型企业(建筑、道路工事、物资、学校用品等)避开招标竞争、内部协议定下承包者从而垄断价格的行为;它与“争夺顾客”、“共同贩卖”同为“限制交易对方的卡特尔”,此外还有“数量协定卡特尔”、“价格垄断卡特尔”等类型。对于任何非政府运营的经济实体,由于缺乏(相对来说比较发达的)社会监督,如何从法律方面禁止垄断成为维持经济自由运营的基本企业准则。垄断禁止法的实体可以分为制约卡特尔法、反不正交易法和制约资本集中等方面,业务支配的过度集中也成为预防的主要危害,与此相抵触的几乎是旧财阀三井、三菱、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劝业加上新起的丰田、日立、松下、新日铁等为中核的系列集团。这里出现的一个悖论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要求相当多商业领域的大规模的经济生产·贩卖,实际上许多大企业集团的活动都走向跨国形式,只有一个足够大的统一市场(例如人口上亿)才能提供大企业的自由竞争,但人类的政治组织能力没法对上亿人口的国家形态施行有效的民主管理。一方面,所谓自由竞争,即使在最适合自由竞争的领域(如商品生产贩卖)也不可能达到完全程度,竞争只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形式;另一方面,经济活动打破了国境限制,迫使人们改变对国家权力的观念,实际上,一百多年前的关税同盟统一了德国,现代的EC(欧洲共同体)、EU(欧盟)组织,都打破了固有的主权(至上)观念。至于如何在实际上由社会而不是直接由某一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企业的行为(如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在目前中国的社会制度,似乎加强检察院、审计署的经济功能是一种选择,由其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向法院起诉。特别是中国的情况,民众好不容易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一点一滴地赢得了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抗议权利,[13]上层统治集团却抢先转移方式,以经商手法把大量国民财富转移到民众无法触及的“民营公司”帐下![14]
一般地,我们习惯于把行政府的行为认为是政府行为,不少“三权分立”的国度中,立法也被认为是政府行为,[15]而不把司法明确地称为政府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司法活动具有较明显的独立运行程序,这种公众盼望的不同于私人行为的非政府行为,正是社会监督的精神,如“公平交易委员会”这样的组织功能。一方面,因为它的公共性与非营利性,它的经费、人员必须由国家调查(例如由行政府提议获议会批准);另一方面,它的活动本身必须独立自主不受行政府或党派的干扰。比起经济管理以及产生政府政务官员的选举委员会等的社会化需求来,更要求社会性管理的公共事业是教育。中国教育的困境在于:它要么是处于政府、政党的严密控制下,连自然科学的内容也被要求服从于“唯物主义”(实际是维系政权的意识形态工具),比日本政府的不断引起非难的“教科书审查制度”更落后、偏见;要么政府干脆连必要的经费也不愿收集,巴不得学校也变成“自负盈亏”的私有化单位(其实,日美等国家的私立学校也是获得不少政府财政补贴的)。国家如何资助、支持、发展从出生到去世为止的国民教育,是一个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同样重要的社会化制度。政治制度或经济制度通过人的活动行为结果来制约社会,教育制度则通过培养人的内在品性来形成社会,比较起前者来,后者的规律性(独立性)更有待于我们来探索。
[1995年5月7日,静冈县三岛市]
[1]西班牙(及整个拉丁民族)无政府主义的基础使人联想起俄罗斯(及整个斯拉夫民族)社会的国家构造的恺撒+(天主教)教皇特征,在这两区域,它的政治对手主要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法西斯或国家社会主义那样的全权主义。 [2]是货真价实的“鸟笼经济”,只不过此处的“国家”笼子比计划经济的“政府”笼子宽敞而已。 [3]在美国的各次选举中注册的Libertarian Party(自由意志党)属于此类思潮的典型,与无政府主义的经济主张不同。 [4]庆友社1961年改订的竹内谦二译本,“绪言与本书的计划”。苏联的经济改革没有获得中国式的结果反而导致了政权的解体,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因为苏联本身不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民族(主权)国家,不可能如中国那样比较容易地借用(以主权国家为前提的)自由经济的经验。欧洲共同体(EC)与欧洲联盟(EU)正在摸索超越出主权国家制约的新经济体制,将为人类提供新的经验和教训。 [5]斯密:《国民财富论》,水田洋译,《世界大思想》丛书第18册,河出书房新社,1972年版。 [6]非圣职领域内的高级资格对于高级神职是不可缺少的。这实际上是教会向世俗社会发挥影响的一种外在规定,与教义本身没有任何关连。 [7]最近,日本社会正经历着战后以来的价值体系的转换,我们刚看到九五年三月二十日东京地下铁路发生的神经系统化学毒气事件时,首先反应是外国人所为,因为从物质(现实)生活来考虑,只有外国人(且为第三世界国籍)才会受到代表全体日本国民的日本政府的非人道虐待从而铤而走险敌对整个日本社会,日本社会内部的激进暴力分子(无论左、右)都没有把矛头对准社会公众的价值准备。但这样的的事件毕竟由日本人进行了。四月十九日又传来横滨车站也遭到化学毒气危害的消息,这标志着战后以来达成经济奇迹的日本在五十年后所面临的精神体系的危机,如果日本的国民没有从此教训中反省自身社会的扭曲(例如不保障外国人的人权),它很难解脱危机。 [8]如文革期间儿童识字的第一课为“毛主席万岁!”那样的极端愚民教育。 [9]往往是畸形的,如九五年三月三十日日本警察厅长官被枪击事件。 [10]如张振海“劫机”(没有携带任何危险品),为了政治的自由不惜连家小也同冒生命危险。 [11]萨谬尔森:《经济学》第八章“政府的经济功能——支出、统制与财政”,都留重人译,岩波书店,1968年版。这是原文第七版(1967年),1992年萨谬尔森与助手合作又发行了第十一版,但明显缺乏前者的体系性、明了性,这既是分工的不统一,也是当代经济的复杂性带来的。 [12]就其规范意义上而言,比起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导的中国政府和由军事、外务(国务卿)和内外务警察(FBI和CIA)主导的美国联邦政府,以大藏省为中心运营的日本政府无疑是更可取的形式。这使人想起列宁所说的新兴苏维埃政府对于德国政府形式(银行、铁道系统等)学习借鉴的必要。 [13]如前不久通过的《国家赔偿法》就提供了一个可以起诉政府罪过的形式。 [14]一九九五年当某长老的公子从北京旅游局长的公共官职转向私营公司首领时,国家媒介还无知地把它作为“新生事物”捧场呢! [15]日本的内阁本身几乎都由国会议员担任,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国会议员的活动都是围绕着如何当上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