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我参加第一次硅谷人权会议,“没有遇到别的讲中文的出席者”,“我因为第二天有别的事务,无法久留”,“让我们祝愿它在世界各地开花、并早日在中国举行。”这一次,会议在巴西、印尼巡回召开后又回到旧金山举行,我很早交费注册,并提交论文How to Effectively
Improve Corporate Human Rights Policy,配合会议发布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CPRI企业社会责任指数CSRI第2.1版。
3月3日我9点之前就到达会场,其实正式会议要下午1点才开始呢!这次开场没有第一次隆重,但使我感到更自在,加上有了上次的经验,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参与其中。我与邻座年轻的女士交流,她很像一个美国的大学生,却是驻扎在土耳其报道阿塞拜疆人权状况的意大利记者。
我全程参加“推动企业尊重人权”的分会,认出其中的面熟的发言人是微软的企业公民性部门高级主管Bross,算是老相识了。一个巴基斯坦的妇女介绍巴基斯坦政府用中国的防火墙软件审阅互联网,他们致函给思科、华为等通讯公司,没有回复。思科去年断绝了与我的对话,我今年已经向思科再次提交了股东提案。加拿大的Citizens Lab的代表介绍他们的工作是大学研究中心,只提供客观事实供公众利用。当然,研究必须得到政府和公司的财务援助,即使是客观数据,有一些也可以被利用压制言论自由。我很想建议他们也发布一套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让公众有更多的比较。有两个伦敦来的律师,一人讲贸易控制,如意大利向以色列出口军火;另一个黑人律师发言批判金融业的罪责,我后来与他交流,介绍我去年在高盛集团股东大会的人权提案,他立即反应:“我知道你的名字”。我还以为我的工作无人理会/理解,但相关的人士自然会关注的。
第二天,我上午去应用材料公司代理宣读股东提案,下午提前赶到会场,准备我的发言。我们分会有5、6个课题,来了30-40听众。第一个是Human Rights Data Analysis Group的研究主管Price博士,介绍她们如何为联合国提供叙利亚内战的数据分析,达到9万3千名死者的结论。我一下子就知道她们工作的意义在于科学、客观而不是价值推广,因为这本来是我的“本行”。我一直希望,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组织对南京大屠杀等事件的科学数据分析,大致确定死伤者的范围。第二次发言的是两个亚特兰大大学的研究生(其中一人来自尼泊尔),用电脑分析人权报道/文献中出现的英语词句分类。
接下来,我发言介绍CPRI企业社会责任指数CSRI的方法和结果。计时的女大学生好意地多给我几分钟时间,使我可以从容地具体介绍如何达到谷歌(A)、英特尔(A-)、雅虎(F)等公司的等级,让听众充分理解我的要点。后来,大赦国际的西海岸负责人Butkus来与我交谈,提到我在谷歌、雅虎、雪佛龙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见到的大赦国际的Tony
Cruz。Butkus抱歉地解释说,他们都是义务工作,且专注于在学生中推行人权教育,没法参与大量的人权帮助工作。我完全理解他们,也没有对他们抱多少期待。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也有人与会,在他们的2014年2月号专文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上有对雅虎的虚伪吹捧声明,把它作为一份广告,就没有必要较真了。倒是会议的主持者Access
Now提倡的Mutual Legal Assistance Procedures(相互法律援助程序)比较务实诚恳。科罗拉多的非营利组织Nomogaia的主管Wielga是个人权律师,介绍说他们也想通过股东提案推动公司的人权政策。我拿出上午刚获得54%股东支持的应用材料公司的提案,他马上心领神会,说他们也有证券律师,可以合作。
我的发言之后,一个荷兰人介绍他们如何用people’s
intelligence(人的情报)报告和确认人权事件。最后发言的是一个泰国的留学生,介绍东南亚的新兴手机市场的应用软件正在被中国(微信有3亿用户)、日本(Line)、韩国取代,已经摆脱了英文世界的统治,但那里的人权意识具有“亚洲价值”特色。下一场会议要在东南亚召开,会有更深入的讨论。
信息通讯产业的人权责任分科会是我熟悉的领域(GNI等),我怕自己批评太认真激烈,就退出会场,进入伊朗小组的会场。伊朗发生的许多事情好像是几年前我们熟悉的在中国发生的事件的重演,所以他们对我的经验很感兴趣。如果他们真能有效地组织起来,用一点基金购入股份,就可以与公司直接交涉起来。我也答应尽力为他们建立与相关公司沟通的渠道。
“建立网上异议政策联盟”的分科会以“建国之父”麦迪逊关于信息公开的语录和占领运动的图片开场,但三个发言人的讨论却进入狭隘科技的悲观胡同,不得要领。我用安那祺主义的直接行动等传统,说明被科技发展(大公司)控制的天真异议青年应该从历史上学习经验和教训,因为人性不象科技那样变幻无常。
最后一天上午,我先在讨论专利的小组旁听,然后去拉丁美洲小组,没有发言。微软的Bross找到我,我先表达了对上周媒体关于微软“必应”搜索软件检阅在中国以外的网站的报道的关注,他表示回到公司后会了解情况,再回复我。他问我如何帮助微软有效地、系统地与公民社会互动,我介绍与好的和恶劣的公司交涉的经历,同意以后写一份正式的建议给微软。接着,在如何就自由表达和隐私领域为公司评级的分科会上,我进一步用自己发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遇到的恶劣公司代理威胁的例子,呼吁我们这些人权活动人士要互相保护,共同与凭借金钱和权力的罪恶势力作斗争。
下午,我在“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分科讨论上,感觉到某些大公司(如谷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回避政府管制的同时也抵制大众的参与民主。其实,各国政府已经搞出WTO、APEC等国际经济组织/机制,为什么不充分利用它们以节省资源呢?例如,把中美经济战略对话和中美人权对话联合起来,不就可以讨论许多互联网的人权、贸易、甚至网络战的问题吗?可惜时间不足,主持人把已经给我的话筒收走了。
我在关于控制软件输出的英、法立法的讨论会上,提出软件流通的双向性,也要考虑控制输入软件/信息的特性/难度。另外一个分科会的一个发言人提醒我们,仍然还有许多印度妇女没有条件上网。在讨论人权侵害的赔偿问题小组,我联系到LinkedIn最近接受政府的审阅条件进入中国的报道,介绍自己几年来思考的“社会正当性”概念(相对于政府法规的“合法性”),让一个公司在进入商务的同时准备好赔偿的政策。最后,有一个中国活动人士主持的“科技公司与中国人权”的分科会,我听完发言人的自我介绍,因为要赶上回家接应的班车,就离开了会场,结束了这一场富有意义的参与型人权会议。
[赵京,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