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我參加第一次硅谷人權會議,“沒有遇到別的講中文的出席者”,“我因為第二天有別的事務,無法久留”,“讓我們祝願它在世界各地開花、並早日在中國舉行。”這一次,會議在巴西、印尼巡迴召開後又回到舊金山舉行,我很早交費註冊,並提交論文How to Effectively
Improve Corporate Human Rights Policy,配合會議發布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CPRI企業社會責任指數CSRI第2.1版。
3月3日我9點之前就到達會場,其實正式會議要下午1點才開始呢!這次開場沒有第一次隆重,但使我感到更自在,加上有了上次的經驗,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參與其中。我與鄰座年輕的女士交流,她很像一個美國的大學生,卻是駐紮在土耳其報道阿塞拜疆人權狀況的意大利記者。
我全程參加“推動企業尊重人權”的分會,認出其中的面熟的發言人是微軟的企業公民性部門高級主管Bross,算是老相識了。一個巴基斯坦的婦女介紹巴基斯坦政府用中國的防火牆軟件審閱互聯網,他們致函給思科、華為等通訊公司,沒有回覆。思科去年斷絕了與我的對話,我今年已經向思科再次提交了股東提案。加拿大的Citizens Lab的代表介紹他們的工作是大學研究中心,只提供客觀事實供公眾利用。當然,研究必須得到政府和公司的財務援助,即使是客觀數據,有一些也可以被利用壓制言論自由。我很想建議他們也發布一套企業社會責任指數,讓公眾有更多的比較。有兩個倫敦來的律師,一人講貿易控制,如意大利向以色列出口軍火;另一個黑人律師發言批判金融業的罪責,我後來與他交流,介紹我去年在高盛集團股東大會的人權提案,他立即反應:“我知道你的名字”。我還以為我的工作無人理會/理解,但相關的人士自然會關注的。
第二天,我上午去應用材料公司代理宣讀股東提案,下午提前趕到會場,準備我的發言。我們分會有5、6個課題,來了30-40聽眾。第一個是Human Rights Data Analysis Group的研究主管Price博士,介紹她們如何為聯合國提供敘利亞內戰的數據分析,達到9萬3千名死者的結論。我一下子就知道她們工作的意義在於科學、客觀而不是價值推廣,因為這本來是我的“本行”。我一直希望,如果有條件的話,應該組織對南京大屠殺等事件的科學數據分析,大致確定死傷者的範圍。第二次發言的是兩個亞特蘭大大學的研究生(其中一人來自尼泊爾),用電腦分析人權報道/文獻中出現的英語詞句分類。
接下來,我發言介紹CPRI企業社會責任指數CSRI的方法和結果。計時的女大學生好意地多給我幾分鐘時間,使我可以從容地具體介紹如何達到谷歌(A)、英特爾(A-)、雅虎(F)等公司的等級,讓聽眾充分理解我的要點。後來,大赦國際的西海岸負責人Butkus來與我交談,提到我在谷歌、雅虎、雪佛龍公司的股東大會上見到的大赦國際的Tony
Cruz。Butkus抱歉地解釋說,他們都是義務工作,且專注於在學生中推行人權教育,沒法參與大量的人權幫助工作。我完全理解他們,也沒有對他們抱多少期待。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也有人與會,在他們的2014年2月號專文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上有對雅虎的虛偽吹捧聲明,把它作為一份廣告,就沒有必要較真了。倒是會議的主持者Access
Now提倡的Mutual Legal Assistance Procedures(相互法律援助程序)比較務實誠懇。科羅拉多的非營利組織Nomogaia的主管Wielga是個人權律師,介紹說他們也想通過股東提案推動公司的人權政策。我拿出上午剛獲得54%股東支持的應用材料公司的提案,他馬上心領神會,說他們也有證券律師,可以合作。
我的發言之後,一個荷蘭人介紹他們如何用people’s
intelligence(人的情報)報告和確認人權事件。最後發言的是一個泰國的留學生,介紹東南亞的新興手機市場的應用軟件正在被中國(微信有3億用戶)、日本(Line)、韓國取代,已經擺脫了英文世界的統治,但那裡的人權意識具有“亞洲價值”特色。下一場會議要在東南亞召開,會有更深入的討論。
信息通訊產業的人權責任分科會是我熟悉的領域(GNI等),我怕自己批評太認真激烈,就退出會場,進入伊朗小組的會場。伊朗發生的許多事情好像是幾年前我們熟悉的在中國發生的事件的重演,所以他們對我的經驗很感興趣。如果他們真能有效地組織起來,用一點基金購入股份,就可以與公司直接交涉起來。我也答應盡力為他們建立與相關公司溝通的渠道。
“建立網上異議政策聯盟”的分科會以“建國之父”麥迪遜關於信息公開的語錄和占領運動的圖片開場,但三個發言人的討論卻進入狹隘科技的悲觀胡同,不得要領。我用安那祺主義的直接行動等傳統,說明被科技發展(大公司)控制的天真異議青年應該從歷史上學習經驗和教訓,因為人性不象科技那樣變幻無常。
最後一天上午,我先在討論專利的小組旁聽,然後去拉丁美洲小組,沒有發言。微軟的Bross找到我,我先表達了對上周媒體關於微軟“必應”搜索軟件檢閱在中國以外的網站的報道的關注,他表示回到公司後會了解情況,再回復我。他問我如何幫助微軟有效地、系統地與公民社會互動,我介紹與好的和惡劣的公司交涉的經歷,同意以後寫一份正式的建議給微軟。接着,在如何就自由表達和隱私領域為公司評級的分科會上,我進一步用自己發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過程中遇到的惡劣公司代理威脅的例子,呼籲我們這些人權活動人士要互相保護,共同與憑藉金錢和權力的罪惡勢力作鬥爭。
下午,我在“全球互聯網治理”的分科討論上,感覺到某些大公司(如谷歌)和專業技術人員在迴避政府管制的同時也抵制大眾的參與民主。其實,各國政府已經搞出WTO、APEC等國際經濟組織/機制,為什麼不充分利用它們以節省資源呢?例如,把中美經濟戰略對話和中美人權對話聯合起來,不就可以討論許多互聯網的人權、貿易、甚至網絡戰的問題嗎?可惜時間不足,主持人把已經給我的話筒收走了。
我在關於控制軟件輸出的英、法立法的討論會上,提出軟件流通的雙向性,也要考慮控制輸入軟件/信息的特性/難度。另外一個分科會的一個發言人提醒我們,仍然還有許多印度婦女沒有條件上網。在討論人權侵害的賠償問題小組,我聯繫到LinkedIn最近接受政府的審閱條件進入中國的報道,介紹自己幾年來思考的“社會正當性”概念(相對於政府法規的“合法性”),讓一個公司在進入商務的同時準備好賠償的政策。最後,有一個中國活動人士主持的“科技公司與中國人權”的分科會,我聽完發言人的自我介紹,因為要趕上回家接應的班車,就離開了會場,結束了這一場富有意義的參與型人權會議。
[趙京,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