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英特爾的Jacobson在回復我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電郵中提及要出席硅谷人權會議Silicon
Valley Human Rights Conference,引起我的關注。我立即聯繫主辦單位Access (www.accessnow.org),請求免費出席(入場券250美元),得到快諾。
10月25日一早,我驅車到舊金山出席會議,見識了與高科技相關的人權界的各路人馬。國務卿克林頓夫人也通過視頻講演,除了讚揚硅谷在阿拉伯之春等運動中的不可替代角色、批判中國政府控制網絡等,還恭維非政府組織NGO,說她長年在NGO侍奉,進入政府後更加明白政府的局限,使我們與會者覺得她在華盛頓很為我們效勞。美國國務院主管“民主、人權和勞工”部門的助理國務卿Michael Posner本人與會演講,也介紹自己出身NGO。我後來與他交換名片,感到他為人隨和。我注意到歐洲會議的“媒體與情報首腦”也沒有架子,倒是巴西政府的年輕官員很象中國、印度尼西亞等後起大國的“海歸”,很有自信。可惜沒有遇到別的講中文的出席者。
會議的特別來賓包括埃及的網上活動家Alaa
Abd El-Fatah,他回去後立即被軍方逮捕,主辦單位發起簽名等壓力活動才使他獲釋。另一名來賓泰國的Chiranuch
Jiew Premchaiporn女士因為在網上發布“冒犯”國王的博克受到迫害。這使會場變成人權實踐的現場。在華盛頓負責遊說的谷歌公共政策主管Bob
Boostin也在主會場講演,說他完全不懂科技。前年為了我的人權提案,他與我聯繫過幾次,一開口就說尊重我的提案,很有專業素養。
我隨即參加“在技術領域實施聯合國關於人權和商務的指導原則”的分科會,這裡的三個發言人都代表世界潮流:哈佛大學“政府與負責任”中心主任(她實際上是原聯合國負責企業社會責任專員、現為哈佛大學教授Ruggie的助手)、全球網絡倡議GNI的主任和微軟公司環境持續性部門的主任。主持人是“社會責任的商務”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研究與創新部門主任,英特爾負責合併McAfee的律師Miller也來會場。後來英特爾和思科都告訴我,它們決定聘請BSR為公司諮詢,我才意識到主持有這些重要公司參加的會議,也是拉生意的好機會,儘管BSR並不太在行人權事務的實質。我以親身經歷,讚許哈佛大學和全球網絡倡議的領導性思想,但也指出在實踐上政府權力和企業錢力(包括全球網絡倡議的三個發起公司之一的雅虎)的阻力干擾。與任何社會變革一樣,沒有犧牲就沒有進步。
下午的“是否要規制互聯網?”主會場雖然有幾個高級政府官員出席,但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craigslist的創辦人Craig Newmark上。矮胖憨厚的Craig堪稱硅谷的“好得不可相信”的奇蹟之一,他的網站為大家提供了完全沒有廣告的高效免費服務(如出租房子),使人們分享互聯網的益處,會後還有很多人圍住他交談。而另一場有雅虎官員出席的“(人權)實踐場”分科會則加重了我的憂慮,我對臉書Facebook官員、推特律師和斯坦福大學“社會數據實驗室”教授的講演內容也沒有多大印象。在晚餐時,一位來自澳大利亞的年輕女士聽說我因為天安門事件逃到美國,與我聊了不少。原來,她是基廷Keating的女兒。基廷1989年作為澳大利亞首相,推動保護中國留學生法案。在事件早期,澳大利亞也接受了逃自日本的中國留學生,值得讚許。
我因為第二天有別的事務,無法久留。Jacobson匆匆告訴我:英特爾認為全球網絡倡議以信息服務商務為主,與英特爾業務不太對口,所以不便加入。我多少也體會英特爾作為老牌領袖,不願被動承諾別人制定的規則。但英特爾接受我們的建議,決定與其他計算、通訊領域的公司,組成類似的全球人權、社會責任協議,同時邀請我和Sklar作為人權專家加入。這使我感到一絲欣慰。
這是硅谷人權會議的第一次召開,最重要的成果是關於互聯網人權的文獻“硅谷標準”。會議得到廣泛報道,類似的會議不久將在巴西舉行,讓我們祝願它在世界各地開花、並早日在中國舉行。
[趙京,2012年2月13日,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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