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哈耶克对自由主义的剽窃、亵渎、歪曲和危害
自从我成为安那祺主义(自由社会主义)者以来,对打着自由主义旗号的各种主张也留心过目,不时被提示到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的名字。有一次,大概是因为介入H-Net(我编辑过其中的H-Japan和H-US-Japan)讨论,被一个美国经济学教授说我不是trained
economist(经过训练的经济学家),只好浏览一下推介Hayek的的网页。知道Hayek在1974年鉴于“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和撒切尔夫人都用Hayek推行自由化计划,美国的总统(老)布什也向Hayek颁授了总统自由勋章,连冷战结束后推行资本主义化的俄罗斯总理盖达尔和捷克总理克劳斯等也把Hayek捧为导师。我2003年在评论日本社会学时,也注意到对Hayek的spontaneous
order的引用。我粗略地判断这是一个Libertarian或Neoliberalism(新自由主义)论客,有时间的话,还不如读读他的美国同类、也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Milton
Friedman。读后颇为失望,这个当过中南海座上客的弗里德曼的经济政策说教很肤浅,远不如Joseph
Stiglitz(也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动听;他的经济学作品已经过时,远不如Paul Krugman(又是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能提供知识。
自然地,有这样政治身价的人物一定会被推销到中国来。其实,这个哈耶克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就作为“内部读物”被介绍到中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哈耶克的论文集等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由邓正来翻译的《自由秩序原理》(即《自由宪章》的中译本)等哈耶克“全集”译本正在进军中国。如果中国存在言论、出版自由,在中国的哈耶克信徒们推销哈耶克,并不值得留意。问题在于:在整个中国文人阶层(包括目前和曾经在西方任教者)堕落成金钱和权贵的附庸而没有自由思考条件和能力的今天,哈耶克只能被利用误导中国通往奴役之路。例如,“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北京开坛宣扬哈耶克的思想,被国际学术界视为我国解放思想的新里程”,“未必条条大路都通向罗马,但一个人只要不懈地探求自由和繁荣的原理,那么他或早或迟,都必定要走过哈耶克这扇大门”(中文网上)。“海耶克的体系性著作《自由宪章》,作为密尔上世纪经典著作《论自由》在二十世纪的姊妹篇,使他成了自己时代自由主义的最强有力的捍卫者,也是最具原创性的自由价值的守护者。”“人们可以在‘先知’这个字眼最精确的意义上说:他是二十世纪的先知。”“而社会主义制度是世上第一个由某些思想家为社会总体设计的一种制度,它不是自发地在一个竞争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它包含的信息量受某个思想家所知信息局限,不可能是亿万人交互作用、将不同的信息综合使用的。”
虽然很不情愿,我被迫不远万里从重庆的书店入手《哈耶克读本》,硬着头皮,基本上翻过了每一页说教(16开本,521页)。这是一本比较全面推销哈耶克式自由主义的中文译本。
我的第一个条件反射是:这样浅薄、凌乱的内容,难道没有西方学者指出来吗?幸好,凯恩斯比我更清楚哈耶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最为混乱不堪的东西,从第45页后,几乎没有一句健全的命题。这是一个最恰当不过的例子,证明了无情的逻辑学家如果从一个错误的命题出发,最后如何会以进疯人院而终结。然而,哈耶克博士看到了一个梦境,尽管当他醒来的时候,他给梦中发生的东西安了一个错误的名字,让他的故事变得十分荒唐,他的忽必烈汗却没有任何魔力,一定能够使读者去思考他脑中那点还在萌芽状态的想法。”哈耶克的文章“依然是胡言乱语的混乱的大杂烩。”“他的理论全是垃圾。”弗里德曼说,“我非常赞赏哈耶克,但不是赞赏他的经济学。我觉得他的《价格与生产》是一本漏洞百出的书。我觉得他的资本理论简直无法卒读。”弗里德曼甚至认为,哈耶克本来就不应该从事经济学研究,从事经济学研究他不会取得什么有价值的成就。哈耶克选择研究经济学就是一个错误。哈耶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出乎所有人包括哈耶克本人的意料,使40多年没有研究经济学的哈耶克一夜之间成为“世界一流经济学家”。不甘寂寞的哈耶克得意了:“人们突然都愿意听我说话了。”他不断在世界各地巡回演讲,他的著作成为畅销书,撒切尔夫人也拜他为师,英国女王授予他爵士称号。还有,当然地,哈耶克的经济变得宽松起来。浅薄的哈耶克的发迹,只能用包括诺贝尔奖在内的西方学术界上层“精英”小集团被权力金钱收买、智识退化的现象来解释。
其次,绕开经济学问题,在哈耶克有所“独树一帜”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中,虽然相对于智识退化的西方学术界“精英”,哈耶克的一些表述有新鲜之处,他的核心概念spontaneous order“自发性秩序”和理论发挥,是从安那祺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剽窃而来的。让我随手举出一些安那祺主义经典例子。普鲁东早就这样讲过:“But
experience testifies and philosophy demonstrates …that any revolution, to be
effective, must be spontaneous and emanate, not from the heads of the
authorities but from the bowels of the people…society…does not show itself
through legislative decree but rather through the spontaneity of its
manifestations”“经验和哲学证实:…任何有效的革命都必须是自发的,来自民众自身而不是权威首脑…社会…并不通过立法条款显示自己,而是由自发的特征显示出来”。巴枯宁又早就那样说过:“Contrary to the
belief of authoritarian communists – which I deem completely wrong – that a
social revolution must be decreed and organized either by a dictatorship or by
a constituent assembly emerging from a political revolution, our friends, the
Paris socialists, believed that revolution could neither he made nor brought to
its full development except by the spontaneous and continued
action of the masses, the groups and the associations of the people.”“与权威共产主义的说教相反,…巴黎的社会主义者们相信只有通过人们自然发生的、持续不断的大众、组织和协会的运动,才能达成或带来革命的完全实现。”从克鲁泡特金的千万言巨著、兰道尔的大量德语著作到Malatesta的小册子中“自然秩序”论,从巴黎公社到芝加哥干草市场就义、从乌克兰马赫诺运动到俄罗斯喀琅施塔得水兵起义、从西班牙内战到美国民权运动、从天安门民主运动到今天的伊斯兰世界民主革命、从墨西哥原住民起义到世界社会论坛等,都是基于包括草根阶层在内的人人参与的直接民主和基于自由联合(federation)的公正、平等社会交换与博爱的民众的自发的社会改进运动。哈耶克亵渎这些人类历史上最神圣的自由主义精神,已经从无知变为无耻了。
在近代社会主义思想产生之前的哲学与科学巨匠莱布尼茨在不同的文章里阐明过:自由包括作决定的自发性,“每一个物体有完全的自发性(这就变成有智力的物体的自由)”,“心灵的最基本概念或本质就暗示着所有表现在它身上的、所有它的理解,都从它自身的性质自发地产生出来”。如果说哈耶克为了“政治上正确”害怕提及安那祺主义/自由社会主义的自发性概念,这倒可以理解,但他为什么连莱布尼茨对自发性自由的阐述也不提呢?这说明哈耶克本来的角色只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推销员,他本人没有像他的老师Ludwig
von Mises那样认真地研究过社会主义和经济问题。
当哈耶克说“许多伟大的自由倡导者都始终不渝地强调者这样一个真理,即如果没有根深蒂固的道德信念,自由绝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而且只有当个人主义通常都能被期望自愿遵奉某些原则时,强制才可能被减至最小限度”时,他勉强举出托克维尔和攻击法国大革命出名的伯克作为他的自由主义先导,却完全不提这是历史上每一个安那祺主义者的基本常识。当哈耶克说“在许多人看来唯有经由刻意决策才能做到的众多事情,实际上可以通过个人之间voluntary and spontaneous
collaboration自愿自发的合作而做得更好。因此,坚定的个人主义者应该是一个热心主张自愿合作的人士,因为无论何时何地,这种自愿的合作都不会蜕变为对其他人的强制或导向对排他性权利的僭取” 时,我们不禁感谢他对安那祺主义的准确描写。但是,他却马上声称:“真个人主义并不是安那祺主义,因为安那祺主义只是唯理主义的伪个人主义的另一个产物,而这恰恰是真个人主义所旨在反对的”。这说明哈耶克毕竟读过一些安那祺主义文章,但他清楚:他所面向兜售的那些权力或“精英”读者不可能理解安那祺主义的常识,所以随便他怎么诬蔑安那祺主义也不会妨碍他谋到一个职位。相反,这样的歪曲安那祺主义,反而帮助他拿到诺贝尔奖呢!实际上,当哈耶克说“国家,作为对刻意组织起来的和有意识指导的力量的体现,应该只是我们所谓的‘社会’这一极为丰富的有机体当中的一个很小部分;此外,国家所应当提供的也只是一种能够使人们自由地(因而不是‘有意识指导’地)进行最大限度之合作的框架而已”、“真自由主义信奉地方自治和自愿结社”时,一个很容易达到的逻辑推论就是:消除至今为止我们所理解的“国家”这样的制度才能达到自由。哈耶克并不缺乏这样简单的逻辑推理能力,但他知道,这样推理,就会吓跑他的权贵读者客户们。里根倒是读懂了哈耶克,当他在竞选时高叫“政府不仅有问题,政府就是问题”时,不懂美国政治的选民们还以为他要解散美国联邦政府的最大问题机构(五角大楼)呢!不,里根发动“星球大战”计划,足以毁掉地球几百遍。这时,谁还顾得上真真假假的自由主义之争!
哈耶克为了彻底清除社会主义的影响,把几乎整个世界普遍认为的国家资本主义-德国纳粹(民族社会党)和意大利法西斯-也塞进“社会主义”的框架供他批判,不足为题。在批判德国“对刻意组织的偏好以及相应地对自发且不受控制的社会力量的蔑视”的民族性格方面,哈耶克其实重复了巴枯宁/斯拉夫式自由主义民族性格对马克思/德意志式国家主义民族性格的批判,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没有关系,可惜哈耶克只盯着大英帝国舰队保护下的自由(实质是资本的自由、贸易的自由,而不是绝大多数没有资本的人的自由),歧视俄罗斯、西班牙等欧洲地缘边界不配谈自由。哈耶克把马克思以来的国家社会主义流派中的政治蜕变(列宁的一党专政,特别是斯大林的个人独裁)歪曲为当代社会主义的唯一形式便于攻击,丝毫不提自巴黎公社以来的自由社会主义传统,无视(介于国家社会主义和自由社会主义之间的)社会民主主义在欧洲的相对成功的实践,违背了起码的逻辑思维。以下可以看出哈耶克偷换概念的例子:在《致命的自负》导论“社会主义是个错误吗?”中,哈耶克先是声明:“本书所要论证的是,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述,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看出他对资本主义这个概念非常用心。但他话题一转,“我的论证的要点是,以赞成竞争性市场造成的人类自发的扩展秩序的人为一方,以要求在集体支配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让一个中央政权任意安排人类交往的人为另一方,…因此,社会主义不可能达到或贯彻它的目标和计划;进而言之,它们甚至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一下子把社会主义这个多彩多样的理论和实践钉死在“在集体支配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让一个中央政权任意安排人类交往”的哈耶克式社会主义定义上,再怎么咒骂也不过分:“市场秩序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争论,不亚于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将会使目前人类中的许多人遭到毁灭,使另外许多人陷入贫困。”“社会主义教给许多人说,不管有没有劳绩,有没有参与,他们都拥有一些权利。根据产生出扩展秩序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者实际上是在教唆人们破坏法律。”(哈耶克《致命的自负》补论D.3.)哈耶克嘲笑社会主义的论据也很幼稚:“在一个大规模社会中,如果甲拥有的比乙多,甲就需要有道德的支撑,就好像这是某种人为结果似的。实际上,我们只需考虑下述两个要点:一是为了防止甲拥有的比乙多,我们必须拥有极为精细且复杂的政府机构;二是这种机构必须拥有权力去指导和操纵所有公民的工作并有权力要求他们工作的所有产品;那么,上述论点的荒谬性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的把对手捆绑起来的拳击比比皆是。其实,并没有要求绝对平均的社会主义,而安那祺主义主要是诉诸个人的素朴理性和良知谴责剧烈的贫富差距、制度性失业等缺欠。哈耶克在他的“体系”中对于他认定的四大文明要素(语言、道德、货币、法律)中的货币和法律方面推行他的“自由主义”踌躇满志,对于操控道德,却力不从心,虚张声势。
如果说哈耶克在谈论抽象的理论时可以用来获得学位,他的“施展抱负”的政策性结论就赤裸裸地资本阶层打气,特别是对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的攻击:“除了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人们以外,我们实在没有理由采取任何其他方法把人们变得平等。…任何人或任何群体都无权决定另一个人所应当具有的地位;此外,个人主义还把这一点视作是个人实现自由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条件,因此我们决不能为了满足我们的正义感或者我们的妒忌心理而把这项重要的条件牺牲掉。”“正义并不是旨在达致一种被认为是正义的特定事态;此外,正义也不关注某一特定行动在事实上所造成的结果。对一项正当行为规则的遵守,常常会产生一些非意图的后果”当然,“平等的方式”、“一个人所应当具有的地位”以及作为正义与法律依据的“正当行为规则”,要由哈耶克这位“20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来为我们定义,而由此产生的“非意图的后果”(其实是完全知道的不平等、不正义、非人道的状况),哈耶克才不管呢。“我完全不相信受到广泛接受的‘社会公正’这一概念,表达了一种可能的状态,我甚至不相信它是个有意义的概念。” 归根结底,“无论大规模社会在哪里产生,实际上都是由这样一种正当行为规则系统促成的,而这个系统则含括了休谟所说的‘三项基本的自然法:财物占有的稳定、根据统一的转让、允诺的践履’”,一言以蔽之:“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财产权是自由的基础”,暴露了哈耶克为之服务的是拥有害怕“被侵犯”财产的阶层。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哈耶克的“法律”概念也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法律。他引用别人的报告:“法律乃是社会无意识的创造物”,又判决:“法律实证主义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等等,哈耶克是否应该先制定一本《哈耶克政治法律字典》给读者呢?
更有甚者,哈耶克直接用“社会正义的返祖性质”为标题,宣称在大规模的现代社会中要消除人类原始社会小群体时代“遗留下来”的社会正义观念,“对正义分配的诉求…乃是一种以原始情绪为基础的返祖现象”,好像要建构新的“哈耶克文明”似的。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基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小群体之间确立起来的道德、情感等,乃是现代社会,特别是全球化社会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制止特别是权力、资本犯罪的原动力。在历史上的许多时刻,当所有道德祈求、法律制裁等手段都失效时,正是在这种朴素的感召驱使下,安那祺主义者个人或小团体(如伯克曼)奋不顾身“替天行道”,让我们知道社会上还有正义存在,多少制约了权力、资本的无限制膨胀(如卡内基、洛克菲勒等不得不考虑到社会压力,收敛一点,“捐出”一些私有资本给公共事业)。哈耶克对于人类社会全体漠不关心,只服务于可能给与他最大报酬的特权资本阶层。他的信徒们在全世界推行“新自由主义”的贸易自由(即资本货物及拥有资本货物的阶层的自由,而不是劳工的自由移动)、穷人富人同率支付的消费税、同一税率等,连最大的金融资本家巴菲特也不得不说:“让我和一个清扫女工交同率税,不公平”。如果没有社会正义,资本阶层会有这种起码的人性吗?如果世界都被哈耶克迷惑了,我们不得不交付同率税,可能还要支付同额税呢!如果哈耶克式自由主义支配世界,人类文明好不容易在部分区域确立的一人一票制度就会变为一元一票、一股份一票的制度,这不是奴役是什么?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但象今天这样以哈耶克式自由之名在国际名声、国家权力和私有资本的诱导下把人类社会引向奴役,铺天盖地而来,令人发指,不寒而栗。在人类经历惨痛的代价击败了国家资本主义、克服了国家社会主义后,在经历了冷战以来蔓延全球的自由资本主义危机之后,人类文明实际上只剩下一种选择:自由社会主义(安那祺主义)。
[2011年2月27日完稿,2014年11月15日略加修改]
阿兰.艾伯斯坦:《哈耶克传》,中文版,秋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转引自赵峰:“谁是胜利者:凯恩斯还是哈耶克?”http://www.jingjixue.info/2009/03/29734.html)
Proudhon, What is Property?
AK Press, 2010. 转引自Iain McKay, “I am an Anarchist.”
Anarcho-Syndicalist Review, Winter 2011, #55. 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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