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代理紐約的Kenneth Steiner前往占領Applied Materials應用材料公司股東大會,宣讀第4號“修改章程讓10%以上股東有權要求召開特別大會”的公司治理提案。提案同時也“順帶”譴責高層報酬貪婪等公司治理上的弊端,得到54%股東的贊同,公司不得不了修改章程。 今天,我再次代理Steiner前往應用材料公司股東大會,宣讀第4號“修改關於股東提名董事資格的章程”的提案。我很早到達會場,特意要求一份公司的章程,快速翻閱,卻沒有找到我需要的股東提案信息。一位亞洲面孔的女士很快為我打印出一份來。我巡視會場,除了十來個董事外,有幾個公司員工,加上十來個股東,總三十人左右。我注意到有兩名亞洲面孔的董事和另外兩三個亞洲面孔的股東。這也很自然,特別是在半導體相關產業,亞洲(中國)人越來越多。 宣布開會的董事會主席Roelandts已經71歲,言語遲鈍,連一個公司官員的名字也發音不清。幾分鐘以後就輪到我宣讀提案,我按照老戰友Chevedden的要求,沒有重複要求修改章程的提案原文,指出兩個股東諮詢機構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和Council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都推薦減少或取消提名董事資格的人數限制。後者管理着3萬億美元資產,指出即使全國最大的20個公共退休基金加起來,通常也無法滿足多數公司的3%股份的提名要求。 正式議程過後,CEO回答股東提問。一個白人問了三次,一個年輕的亞洲人問公司在中國的業務,CEO回答說公司三十年前就在中國開展業務,去年的銷售額增加了一倍。我因為想到自己準備明年的提案,指出公司的股東會議材料沒有寫明如何提交提案,而只是說在章程上有說明。但章程上也沒有關於股東如何提交提案的信息。後來,公司秘書長Larkins和一個印度人面孔的員工來核實我的提問,卻沒有作出肯定的答覆,只是說會以電郵與我聯繫。憑我與各種公司打交道的經驗,我直覺上感到那些迴避與股東交流的公司都有各種問題,更需要改進其公司治理。 整個股東大會,二十來分鐘就結束了。公司秘書長報告4個提案(前3個是董事會選舉等公司提案)的初步投票結果,我們的提案得到約30%的贊同。 今天,我正好收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電郵,駁斥了摩根大通公司雇用的律師行排除我的限制高層報酬的提案的各種理由,我的提案被摩根大通列為第9號將要在今年的股東大會上付諸表決。這也是我明年向應用材料公司提案的內容,明年再見。 [趙京,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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