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欢的观点,但一定会进入挑战性的视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许家屯披露:我为什么被迫秘密出走 2011-04-19 14:30:09
  按照中央规定,对我这一级干部组织专案组调查,需要经过政治局常委、总书记的批准,才能立案。接替我职务的周南一到任马上就组织专案组,这表明,是北京有人要动我的手。我曾经对下属开玩笑说,假如再来一次“文革”,我比“文革”更惨。我想,我走了,对莫须有的“罪状”至少还有个辩白的机会


现在可以说了

许家屯回忆在香港工作的若干重大事件(4)
  
◆高伐林


  (续前)许家屯继续说:接替我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的周南,立即到香港赴任。在香港,开了个千人左右的欢迎大会,我在会上特别介绍了我的这位继任者,说他可以胜任;而周南的发言,对我这个前任一字不提,在会场上就引起很多人议论,不仅相互交谈,而且有人当面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回答?一笑置之。

周南奉命来整我的专案

  我接到通知,到北京开最后一次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最后通过香港基本法草案,我也算是交代工作了吧。会议期间,我留在香港的秘书清理我的文件、书籍,向我反映:公家的文件都交出去了,但周南派人将我私人文件扣留了一批,说“有些不是私人文件”。
  这很奇特:怎么能这么不信任我和秘书,认为我们会把公家文件带走呢?我带走公家文件干什么?这也罢了,我向宋平提出来,希望在退休之后住在深圳,对港澳情况作些研究 ——我感到“一国两制”是个新问题,我们对香港情况研究不够,我在香港工作,深有感触,想继续作些研究。周南向北京反映,他不同意。宋平跟我谈,说中央常委的意见,你还是回到北京来。我说,我也不回北京,还是回江苏吧,请中央考虑。宋平开始说,要中央常委讨论;后来也表示同意了。
  当中宋平问:你知道不知道,什么人提出来“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我曾写了一篇文章《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刊登在《求是》创刊号上。至于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我知道,是任仲夷提的,我听任讲过,知道当时中央对这个问题很注意,北京有人组织了专门班子准备写文章批评我在《求是》上那篇文章。所以我就对宋平答非所问:我知道北京有人要批判我这篇文章。他说,没有这回事,我不知道。我对宋平很尊重,他很正派,他说他不知道,我想他很可能确实是不知道。
  会议结束后,我先到南京走了一趟,再回到深圳准备搬家回南京。4月22日到深圳,第一天就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周南派人到深圳传达他的决定,要将我的房车收回;第二件,我的老伴告诉我,周南停发了我三、四个月工资。按照组织原则,干部调动,介绍信还没有到接收一方,工资就还是由原单位发,我还没有离开,介绍信都还没有拿到手呢。周南是11月到香港,那时是4月,停发我的工资,是何原因?——我不想用“居心”这个词。


  周南退休后口述回忆录《遥想当年羽扇纶巾》,对许多人物与事件有自己的说法。(资料图片)

  让我吃惊的是第二天,23日,新华社香港分社有人告诉我,周南一到任,就组织了一个“许家屯专案组”,他自任组长,郑华(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后于2000年逃亡美国,最终导致蔡小洪间谍网的曝光。——高注)担任副组长,调查我在香港工作期间的人、财、物。
  按照中央的规定,对我这一级干部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需要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的批准,才能立案。周南一到任马上就组织专案组,这表明,不是他周南要动我的手,而是北京有人要动我的手。难怪他在欢迎会上对“许家屯”一字不提——我找到了根源!他是奉命有意来整人的嘛。
  更骇人听闻的是,就在这几个月当中,他调查已经完毕,写了一个报告送到中央,我恍然大悟:原来周南不是为我退休而来,是为整我而来!我想到“六四”前后和退休的情况,那么大阵仗,开了一个特别会议来宣布一个干部退休,这是少见的;还联想到一个特殊情况致使我心情更加急迫:杨尚昆是国家主席,是邓小平派在中央常委的特别代表,那段时间出国访问,所以有些人要趁这个机会快刀斩乱麻!杨尚昆回国之后还打个电话给我,要我不要再谈退休的事,说明他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决定我退休了。这是我担心的,有人要对我下手了!所以我就下决心出走。

以前回忆录里有个情况没有讲

  儒家有话:“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这是儒家传统,为什么“大杖” 打来要走呢?因为如果打死了,家长都还要负打死子弟的罪名。“小杖”我已经受了很多次了,这次要“大杖”,我估计假如不走,被整的话,要清算我在香港六年的工作,我连赵紫阳和梁湘的下场都不如。我曾经对下属开玩笑说,假如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我比“文化大革命”更惨。现在果然来了,我不想再有这样的遭遇。所以我下决心。我想,我走了,对莫须有的“罪状”至少还有个辩白的机会。就下了决心走。
  1990年4月30日,我二儿子的媳妇跟著我,从深圳经罗湖到香港;5月1日,从香港到美国。

  高:对,这段经过很有戏剧性,你以前在回忆录中写过,上一次回答我的问题时也说过,这次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许:我以前的回忆录里有个情况没有讲:4月23日,我让二儿子去找金尧如(曾任香港《文汇报》总编辑,前中共地下党员,分管《文汇报》《大公报》《新晚报》等。于“六四”后退党,移民美国,2004年去世),帮我搞美国的签证。金到香港的美国总领事馆办签证,总领事不相信,要向美国国内请示,所以到了4月29日才通知我。


香港回归前,金尧如曾统管中共在港媒体,“六四”后退出中共。(资料图片)

  我30日到香港后就住在金家,给邓小平、杨尚昆和中共中央写了封信。我说:中常委的两个人(当时我没有点名)对我有“不同意见”,他们可能不能接受有我存在,我不得已出国,我对外就这么讲。我向他们保证:到美国之后,不会要求政治庇护,不会见记者,不会发表文章,不会泄漏国家机密——只要中央他们几位不对我和我的家属进行打击报复,我将遵守这几点诺言,否则我会进行反击,要自卫。我对他们两位老人表示敬仰和感谢。
  我在回忆录上没有提金尧如,他当时提出希望我保密,现在他去世了,我要公开这件事,向他表示感谢。
  第二天,我到香港机场,看到英国人为我出走做了特殊安排。
  到美国后,中国驻美大使和驻洛杉矶总领事都来见了面,动员我回去,还说,保证不会有计较。我向他们简单解释了我为什么出来,说:这种情况不变化,我不想回去。他们表示担心说“外面情况复杂”,我请他们放心,说我自信还可以应付。
  后来国内传出消息:杨尚昆要到南美进行国事访问,动员我与他一起回国。果然他到南美访问的时候,委托我的一个老朋友给我打电话,要我与他一起回国。还告诉我,我出来以后,邓小平批评我出来是“糊涂”,杨尚昆动员我一起回去,“免得尴尬”。还说,回去以后,对我会做比较好的安排。
  我告诉他,他们已经搞了我的专案组,杨说没有,还说不可能——他不会了解这些情况,我谢绝了跟杨尚昆一起回国。后来的事实证明:(1992年在中共十四大上)杨尚昆连自己也不能保!
  最后这一阶段,说明中央内部的严重不同意见,对“一国两制”的摩擦,反映到我身上,我成了一个牺牲品。我辗转听人讲,我退休周南接任,可能是李先念支持或授意的,周南只是一个工具而已,说得难听一点,是个打手。
  这就是我今天流落异国十七八年、风残晚年,孤独的九二老人对回忆录的补充。

我在美国如何谋生?

  高:那么你来到美国之后,生活过得如何?
  许:生活不错啊,我出来时只带了一万港币,刚来时在西来寺,主要靠星云大师;后来有朋友帮助我过了一段时候;再后来我就写文章,第一篇文章,是《试论和平演进》,在香港《信报》发表,《信报》给我多少?两万美金。我的回忆录(指1993年在台湾出版的《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高注),得到几十万美金版税,一点也不假,我这个房子就是这么来的。我在《信报》和《苹果日报》写文章,稿费都是经得起查的。出来后有朋友雪中送炭,这能叫“贪污”吗?我讲过了,有朝一日,大家都没有顾虑了,必要的时候我可以公布,哪一个朋友资助了我多少。


许家屯出走后出版的第二本书。由明镜出版社出版。


  我出来的时候,向邓小平、杨尚昆写了一封信,我向他们做了四条保证,但是也说了,假如他们中央常委对我或者对我家属继续迫害,我就被迫不遵守这些承诺。结果他们确实不放手,开除了我的党籍,说我“背离人民”——我怎么“背离人民”?所以我发表了第一篇文章《试论和平演进》,当时是苏联垮台了,我到了美国之后,初步研究了美国的情况,认识到罗斯福的新政也是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和平改革,“两制”可以和平演进。我当时批评了撒切尔夫人,她宣布,共产主义已经灭亡。我说,言之过早。后来出了回忆录,写了些文章。所谓泄漏“国家机密”,不外乎就是这些,这些东西迟早都会公开的吧。其实,我保留了很多,我掌握了分寸。现在,除了要将回忆录的线索勾清楚,其它的我继续保留。我为什么这么做?就是从大局考虑。
  我为什么写回忆录?就是两条:第一是“为稻粱谋”——出来要吃饭啊。谁说我贪污了什么东西,那我还用“为稻粱谋”吗?第二,我讲了,写下资料,供大家参考。我写这些资料,不仅有保留,而且继续宣传“一国两制”、“港人治港”。
  另外,我到现在,仍然是没有要求美国政治庇护。许多人要来见我,我都谢绝——特别是大陆不喜欢见到的人。
  (
写于2007年年底,未完待续)


  相关文章:

  许家屯回忆(1):北京争取香港人心的策略

  许家屯回忆(2):“百亿美元租借香港”真相

  许家屯回忆(3):受赵紫阳委托,找杨尚昆去劝老邓

  许家屯回忆(5):对过去和当今香港都要实事求是


  
专访许家屯(上):出走美国多年在想什么?

  专访许家屯(下):有些事我到死都不能讲

  许家屯出走20年首次受中国报刊赞扬




浏览(35028) (0) 评论(17)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04-21 11:27:59
蓝天三世小同志批评我:“凡是共产党说的是这样,那必定是那样,凡是共产党说的是那样,那就必定是这样。老鄙同志能反共反到这个程度我也真是服了你了。”

过去批林彪四人帮,就如过去斗彭德怀刘少奇一样,把他们都说成是狗屎。要知道,这些人都是共产党内奋斗了几十年的高干啊。党内的一派为了打倒另一派,批他们是狗屎,我们小百姓除非笨得跟你一样,否则应该看得很清楚:不管是整人的还是被整的,至少有一方是狗屎,总之党就是狗屎,错不了。

我原来以为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内那种整人的斗争彻底结束了。看了老高对老许的采访才知道,党在本质上还一样,为了整人(像老许这样的为党效力几十年的老干部),可以造谣欺骗,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回复 | 1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04-21 11:08:56
蓝天三世小同志看老高的文章不够仔细。请你再读一遍,就在前一篇“百亿美元租借香港”真相的开头:

“许家屯说,包玉刚的女婿给我一份建议书,上面有十多位香港社会精英、名人巨贾签名,以一百亿港币,向中国政府租借香港,由他们自治十年。这完全出乎我的意外!我揣测,包不便出面,所以由他的女婿出面。我对他讲:这个建议,我会向北京报告转达,但我估计北京不会同意,我建议他,到此为止,不要再扩散”。你看看,老许说港人提出港人治港,但老许估计北京不会同意,让对方“到此为止,不要再扩散”。

这和周南的说法有很大的出入,周南说是“英国人策动一些人找许家屯提了一个荒唐的建议,说香港不要急着收回,还是让英国继续管治”,而且说“许家屯居然在内部讲这是个‘大政策’,并反映给北京,中央很恼火。”你看,这本质上是让英国人继续治港,而且说老许本人赞同。

连你都认为:“就如我这种你眼里的屁民都知道这怎么可能”,那么你说老许有可能同意港人治港吗?更别说让英国人继续租借了。所以啊,傻瓜也能看出来至少在这一点上周南在说谎,偏偏你这个聪明人连傻瓜都不如。
回复 | 0
作者:blueskycnau 留言时间:2011-04-20 20:51:32
凡是共产党说的是这样,那必定是那样,凡是共产党说的是那样,那就必定是这样。老鄙同志能反共反到这个程度我也真是服了你了。

前一篇博主都写了是许家屯自己处理那个多少亿租借香港的问题(跟这篇周南说的一样),这种观点他老人家居然还不驳斥还认为有道理,就如我这种你眼里的屁民都知道这怎么可能。找抽不是?

我估计老鄙看了我说的,也一定是:凡是我说的这样,老鄙视必定会认为应该是那样。凡是我说的那样,老鄙同志必定认为是这样。 对不对呢,老鄙?
回复 | 0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04-20 15:30:49
周南和许老,两者的回忆最多只可能有一个是真的。不管谁说的是真相,都有损共党的形象。

如果许老说的是真话,那么代表官方的周南就是在说谎,这个完全可能。看看共党过去如何抹黑彭德怀、刘少奇、邓小平(不平反我们怎么知道是抹黑呢?说不定平反也是在颠倒黑白,反正都是共党说谎),还有现在如何抹黑刘晓波、艾未未,这就是个一贯爱说谎欺骗人民的党。

如果周南说的是真话,许老贪污公款,这个也完全可能,党的干部嘛,不奇怪。只要不透明,啥事都有可能。

二者相比,我个人更相信许老。期待着老高的后续文章,谢谢。
回复 | 1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4-20 11:40:55
谢谢Jean2009提供来自各种不同角度的资料,帮助大家更全面了解关于许家屯的各个方面。但是有些香港媒体大炒特炒过的传闻,甚至是出于家庭内部恩怨的不实之词,早经澄清。

有些问题,我后面贴出的文章将有所涉及,敬请关注。
回复 | 0
作者:Jean2009 留言时间:2011-04-20 09:36:53
新华社北京91年3月3日电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许家屯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

  中顾委常委会、中纪委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指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许家屯,无视党的纪律,于1990年4月30日晚私自出走国外。党组织曾多次对他进行耐心的教育和挽救工作,但他执迷不悟,至今不归,且与反共势力混在一起。许家屯身为党的高级干部,他的行为背离了党和人民,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为了纯洁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中共中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许家屯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提请下一次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
回复 | 0
作者:Jean2009 留言时间:2011-04-20 09:34:51
我希望许老先生解释一下(如果许老能看到这个留言的话):

你出走为什么不带老婆,而带二儿媳妇。
回复 | 0
作者:Jean2009 留言时间:2011-04-20 09:32:10
下面是周南回忆录摘要(有关许的分)



  一亿美金组公司后破产

  许家屯贪图物质享受,到了香港这花天酒地的地方,很快就投降了。他向赵紫阳要一亿美金,说是要按香港方式办企业,取得经验。他组织了一个公司,把自己的亲属都塞进去了,结果公司破产,亏了公家,肥了自己。

  后来,各方面对他反馈的意见到上面,大概是一九八七年,反映给姬鹏飞,就让他回来,开过一个小会,港澳办的人给他提意见,我也参加了。每次会议还出简报,他很紧张,以为要撤他。后来又发生了几件事情,一个是大亚湾核电站。那时候有的国家的核电站出了点事故,但是总体上是安全的。香港的一些人就趁机鼓噪,说大亚湾离香港太近,出了事故会殃及港人,搞签名运动,说签名人达到了多少万了,向我们施加压力。

  这个时候,许家屯害怕了,他给中央发电报建议迁址,说否则的话还要闹得更大,签名要到达五十万人了。小平同志很不高兴说:他们那么一闹,你就迁址,如果将来再搞个签名运动反对香港回归你怎么办?你也让?把他给驳回去了。我记得那时候是夏天,赵紫阳在北戴河传达小平的指示,我当时在场,许家屯也参加了。赵紫阳讲到,小平说不能让步,其实签名的人多一点少一点都是一回事,没有甚么了不起的。结果顶住了,也没事了,闹了一阵子就过去了。

  建议让英年缴十亿租港

  第二个是“八九政治风波”之后。英国人策动一些人找许家屯提了一个荒唐的建议,说香港不要急着收回,还是让英国继续管治,香港方面没法继续钱,给中央一年十几个亿,或者更多一些献纳,搞变相的租借。这不是等于中英《联合声明》作废了吗?但许家屯居然在内部讲这是个“大政策”,并反映给北京,中央很恼火。许家屯在“八九政治风波”的过程中又搞了一次政治投机,搞得香港的我方人员思想很混乱。在他的影响下,我们报刊言论的激烈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反华报刊。当时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有一位副主任李后,在他的《回归的历程》书中有一段写到许家屯,“他个人专断,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擅自对外发表意见和采取行动,在组织上怀有浓厚的宗派情绪,培植和安排亲信,排斥和打击持不同意见的干部。结果弄得民怨四起,便有香港工作的干部,纷纷向北京反映对他的意见。”这时中央考虑许家屯已七十三岁,年龄过线了,就决定调他回来。

  中央本来让我在一九八九年年底就去,可当时许家屯不愿回来,说调他走可能会引起香港股市波动。中央领导人认为他提出的理由非常可笑。我提出是不是过了春节我再去,给他点时间。过了春节,我上任之前,先到深圳。许家屯还有几个副社长,一个一个过来介绍情况。这个期间新华社就公布了任免情况,香港股市一点波动也没有。

  私办不带官衔红皮护照

  结果,许家屯就赖着不想走,他说:不让我在香港,我就在深圳住下来,我还要研究香港的问题。中央没有同意,说南京已经给你搞好房子了,还有车。你愿意到北京住也可以,要回南京也可以。他是南京来的,就不要在深圳了,中央也怕他干扰我们那边的工作,他更不满意了。事先他就把写官衔的红皮护照交了,回来之前又找外交部驻港签证处要了一个不带官衔的红皮护照。后来签证处批给他了。为什么给他?他说当时中央有特殊任务给他,签证处也不知道。

  送走元配与“二奶”飞美国

  我已经上任几个星期了。有一天,他在深圳把夫人骗走了,跟他夫人讲,车票定好了,我今天晚上送你去车站,你先回南京,行李也带去。我还要跟香港两个客人谈话,一两天之后我也回去。

  但是,送走了自己的夫人以后,许家屯当晚就和他的姘头一起逃跑了。连他的孙女都看透了他,后来公开向香港传媒批评揭露了他,并说:“他这个人很不老实。”香港那边有什么人接应许家屯呢?有一个已为西方反华势力收买的人接应他去了美国洛杉矶。据说,到了那里,许家屯又出卖国家机密,中央很快对他开除党籍

  许家屯的出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那时候香港舆论一片哗然,反华势力又利用这一件事对我们施加各种压力。一九九○年,“八九政治风波”一周年的时候,据报道,有几十万人游行,有一部分反华势力在新华社门口,拿个大床单,写着“周南应向许家屯学习”几个大字。我说:向他学习?那我不是成了叛徒?别做梦了!还有人向我们的新楼打了黑枪,幸好没伤人,叫港英政府追查,始终没有下文。所以斗争是很复杂的。

  有一份报纸公开说,香港就是一个“大染缸”,就是要把每一个中共来港工作的干部都“染”上一“染”,意思是要用香港的灯红绿酒,纸醉金迷的物质诱惑把中共干部一个个拖下水,变成大大小小的许家屯。后来弄清楚了,许家屯到香港不久,就拜倒在物质诱惑下。他不但搞政治投机,而且生活糜烂,还有较为严重的经济问题。所以说,他变节出逃并非偶然。
回复 | 0
作者:Jean2009 留言时间:2011-04-20 09:29:40
高老师:
对不起,年代我记错了。(年代久远,我只凭记忆给你了回复。下面也是点滴记忆,可能有不对之处。望你查证。)


当时中央收到的简报是这样的:许到美国入了佛门,削发为僧。经过分析,个别领导认为许还是个好同志,有挽救的必要。因而还采取了一些措施希望他回国。特别是有人对他受贿的指控,查无实据。


后来中央又收到简报指:他出了寺院,接受媒体采访,批评六四镇压。此时中央认为无挽救必要,才开除党籍。是91年开除党籍。


再后来,又接到简报:许家屯被寺院方丈批评了,方丈又把他收回去了。许家屯现在潜心修行,不过问世事。

后来中央就不再过问了。


不过后来我知道,许当时没有回去,是对的。仅凭出走美国这一条,在那时邓小平是要治他死罪的。那些邀请他回去的,并不知道这一点。
回复 | 1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4-20 08:27:45
  Jean2009您好,我了解的情况,与您这里说的,有点差异。下面综合中国大陆有关网站(例如“人物通”、百度百科等)和维基百科有关词条,综合许家屯简历如下:

  许家屯,原名许文元,1916年生。江苏如皋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历任江苏东(海)灌(云)沐(阳)民先队组织部部长,泰兴县委书记,泰兴泰州如皋边区工委书记,如西县委书记,苏中三分区、地委民运部部长,泰州县委书记,苏中三分区政治部主任、地委副书记,苏中分区副政委。1945年后历任苏中三地委书记,华东野战军十一纵队31旅、32旅政治部主任,副政委,29军87师、88师政治部主任,副政委。1949年8月后历任福建省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第一任市长),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工业部副部长。1954年任南京市委书记。1956年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1970年任江苏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1975年任江苏省委书记,第一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任中共香港工委书记、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年2月离休,同年4月底未经批准经香港飞美国“旅游休息”。1991年2月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包括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1993年著有《许家屯香港回忆录》(台湾联经出版公司,在此前后,此书在台湾联合报系各报,包括美国《世界日报》连载,轰动一时),1998年10月出版《许家屯回忆与随想录》(明镜出版社)。
回复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4-20 08:25:03
Uni,您是问许家屯的女儿吗?我不是很清楚,最近听说他有一个女儿来到他身边,照顾95岁的老人。
回复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4-20 08:24:05
谢谢gskhgd、Uni、山人无妙计、blueskycnau、Jean2009诸位的关注并留言!
回复 | 0
作者:Jean2009 留言时间:2011-04-20 05:34:21
首先感谢高老师的辛勤劳作,给出这么翔实的资料。我一口气读完了四部分。

关于许家屯的事略知一二。

首先许是一位正直之人,中央对其信任有加。
后来中央要整肃他,主要是因为他在六四期间在香港或北京的言行不合邓的胃口。

起初只是要求他改变态度而已,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只要表个态就行了。
后来他提出了退休愿望,当时正是用人之际,引起了一些领导人的反感。此时有人举报他可能涉嫌受贿,就是姚依林批的那一亿元投资之事。有人认为他想以退休来避免对他受贿的追究,或者卷款过清闲日子。于是由江泽民下令成立许案小组,周南任组长,调查受贿之事。后来也没有查出来有什么不轨,只好不了了之。

许出走美国后,中央同时也收到了他的来信。邓小平认为来信很中肯,决定不予追究,但批评其头脑不够冷静,最后说由他去吧。

来美的前几年,许一直保持沉默,倒也相安无事,中央对他没有什么动作。后来突然有一段时间,他跳出来接受媒体采访,对中国说三道四。中央才对他决定开除党籍,中国媒体按照江的意思谴责他不信守承诺。再后来,许又隐居保持沉默了。

关于许认为六四没有人下令开枪之事,这是不对的。六四就是邓小平下令镇压的,而且是三令五申。倒是军队保持了最大的克制。
回复 | 1
作者:blueskycnau 留言时间:2011-04-20 00:02:40
我觉得罪恶魁首是江泽民和李鹏这两个人。而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么聪明那么实干的邓小平怎么会提拔江泽民和李鹏这样的人?
回复 | 0
作者:山人无妙计 留言时间:2011-04-19 21:01:31
许还是用中共老套的思维和做法. 他可能至死还是一个坚信马列和共产主义的共产党遗老. 正因为如此, 他背叛但却不敢公然抗争. 实质上是个贪生怕死的官僚而己. 时间和历史会给他下定沦的.
回复 | 0
作者:Uni 留言时间:2011-04-19 20:23:42
what about your daughter? we were in the same class in the high school in Nanjing,
回复 | 0
作者:gskhgd 留言时间:2011-04-19 19:10:49
刘少奇,彭德怀,林彪,都搞死了,不多徐家屯一个,所以他的选择是对的,应该把历史讲出来,到死都不能够讲保护了什么呢? 如果做得对为什么不可以讲?做得不对的,也应该让后人知道,以后不可以再这样做
回复 | 0
我的名片
高伐林
注册日期: 2010-05-22
访问总量: 16,800,966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文章欢迎转载,请注作者出处
最新发布
· 美国的名校为什么左翼思潮占绝对
· 特朗普看到了美国真的病状,但他
· 人工智能:民主追求者的噩梦,独
· 同窗说:民主党输了,我赢了一百
· 为什么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社交媒体
· 俄乌那片地方确实麻烦,川普是不
· 多数美国人愿意再给川普一次机会
友好链接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姜克实:姜克实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怀斯:怀斯的博客
· 云乡客:云乡客的博客
· 吴言:吴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艺萌:艺萌的博客
· 德孤:德孤的小岛
· 虎猫:张石的博客
· 马黑:马黑的博客
· 暗夜寻灯:暗夜寻灯的博客
· 史语:史语的博客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解滨:解滨
· 汪翔:汪 翔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欧阳峰:欧阳峰的blog
分类目录
【诗】
· 她的文字,是可以交到婴儿面前的
· “虽九死其犹未悔”?十死呢,该不
· 一部童话引发图书界难得一见的翻
· 读书要读有趣的书:走这一条捷径
· 《长安三万里》藏着大国由盛转衰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袭
· 推荐三部中国作家描写瘟疫的优秀
· 横跨美国之旅(后记):来,享受
· 母亲节回忆与母亲有关的若干小事
· 中国百姓的诗歌江山被他们这样一
【识】
· 美国的名校为什么左翼思潮占绝对
· 为什么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社交媒体
· 多数美国人愿意再给川普一次机会
· 大选倒计时第三天:美国近一半选
· 美国大选是个机会,让我们提高识
· 中美能避免爆发战争吗?——美国两
· 北师大女附中卞仲耘惨死一案,在
· 《巨变第二天》剖析世界最大难题
· 没有故事的苦难,要比有故事的苦
· 一位美国学者兼智者的40句名言
【史】
· 关于对宋彬彬如何盖棺论定的大争
· 专访高伐林(下):他是好人,但
· 专访高伐林(上):胡锦涛二十大
· 阮铭详细披露中共“洗脑工程”指挥
·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悼念中共党
· 人类的宪政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
· 当革命从非常态变成常态,人类文
· 魔鬼藏在细节里:专制者为何总在
· 一文读懂以色列与哈马斯生死拼杀
· 清明时节雨纷纷,推荐一篇缅怀故
【事】
· 同窗说:民主党输了,我赢了一百
· 大选倒计时最后一天:假信息意在
· 大选倒计时第五天:一位华人计票
· 这垃圾剧本,怎么被拍成了电影史
· 一位中国医生娓娓讲述他职业生涯
· 阎淮新回忆录交待中国和新加坡两
· 要乐观,哪怕带点儿盲目:人类种
· 有中国特色的偶发事件,有中国特
· 美国红州与蓝州的谋杀率:一个颠
· 你以为互联网保存记忆?错!中文
【视】
· 好莱坞科幻题材电影大盘点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续):如何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在“911
· 横跨美国之旅(第16天):见识了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续):地平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续):一所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横跨美国之旅(第13天):在造物
· 横跨美国之旅(第12天):把开胃
【拾】
· 特朗普看到了美国真的病状,但他
· 人工智能:民主追求者的噩梦,独
· 俄乌那片地方确实麻烦,川普是不
· 投票截止日:说一说与大选看似无
· 大选倒计时第二天:美国梦还是美
· 大选倒计时第四天:有点同情特朗
· 大选倒计时第六天:谁当选总统能
· 大选倒计时第七天:全球第三波威
· 大选倒计时第八天:川普现象背后
· 大选倒计时第九天:“零元购”事件
存档目录
2024-12-02 - 2024-12-02
2024-11-01 - 2024-11-25
2024-10-07 - 2024-10-31
2024-09-03 - 2024-09-30
2024-08-05 - 2024-08-29
2024-07-08 - 2024-07-29
2024-06-03 - 2024-06-27
2024-05-06 - 2024-05-30
2024-04-29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