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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大叔“萬稅”(補) 美國人說,共和黨代表富裕階層利益,民主黨則代表中下等收入階層利益,若從總統的稅表看,似真有點道理:布什和切尼這對搭檔,就比克林頓和戈爾掙錢和交稅多得多。不過,兩黨關於稅務的爭論,涉及更深層治國理念的分野
◆高伐林
按:謝天謝地,到今天,4月18日午夜,美國人總算越過“報稅死線”(deadline)了。 平心而論,在美國待了這麼多年,我們現在對這條“報稅死線”沒有當初那麼如臨大敵,折騰得仿佛死裡逃生那麼戲劇性了。一來,是美國國稅局在納稅人多年、多方抱怨抗議之下,畢竟日益改進,採取了方便納稅人的若干技術舉措;二來,也是我們家的報稅主管——我妻子熟能生巧,報稅、交稅經驗日益豐富,能舉重若輕了——雖然她沒有拿到報稅執照那張紙。 當我發完1996年寫、2000年修改的那篇《山姆大叔“萬稅”》稿之後,突然發現,2006年以來,曾經還陸陸續續寫下關於美國報稅、交稅以及稅制改革爭論的補充文字。我都忘了這些文字是否在國內和海外發表過,發表在哪家媒體。雖然也過去幾年了,還是貼在這裡,聊作補充吧。資料或許過時,但文中寫到的爭論,仍在持續。

美國人盯着總統的稅表
民眾——包括公眾人物乃至總統——的報稅交稅,屬於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務機密,外人不得與聞。不過,從上個世紀70年代起,大多數總統自願公開他們的稅表,讓媒體和公眾看個明明白白。現在還專門有個總統報稅網頁:www.taxhistory.org/presidential,刊登了歷屆總統和副總統每年報稅表,連競選總統落敗的克里及其夫人的報稅表也在上面。 布什總統夫婦2005年稅前總收入為73.518萬美元,這包括39.7萬美元總統年薪,以及投資獲利。布什夫婦在2005年向教堂和紅十字會、救世軍和一些慈善基金會捐贈7萬5,560美元,在美國,只要接受捐贈的機構是經由國稅局批准列入免稅名單的,捐贈者可以從其收入中刨去捐款。扣除掉所有抵稅金額後,布什夫婦的應納稅收入為61萬8,694美元,他共納稅18萬7,768美元,納稅比例達到30%。 論掙錢、交稅,布什比不上其副手切尼。別看副總統年薪只有20.5萬美元,他們夫婦是理財高手,2005年稅前總收入高達882萬美元,比前一年度174.78萬美元的總收入漲了好幾倍,約是布什夫婦當年收入的12倍。這主要是因為切尼兌現了部分持有的哈利伯頓石油公司股票期權——他在2000年8月前曾任這家公司首席執行官。“第二夫人”琳恩·切尼這年出版了3本書,版稅也相當可觀。切尼夫人還從智庫“美國企業研究院”領取顧問費,她又曾是《讀者文摘》雜誌董事會成員,從該雜誌獲得退休福利金。 切尼幾年前宣布將股權收益永久性地用於捐贈,因此2005年的收入中近687萬捐給了喬治·華盛頓大學醫學中心、懷俄明大學基金會等,最後的納稅收入減為196.1萬美元,交納了52.9萬聯邦所得稅。 美國人常說,共和黨代表富裕階層的利益,民主黨則代表中等收入階層的利益,若從總統的稅表看,還真有點道理:布什和切尼這對搭檔確實比克林頓和戈爾掙錢多、交稅多。 前面我說過,1995年克林頓兩口子總收入為26萬3,900美元——包括當時總統薪水20萬美元,財產增值3.8萬美元,利息和紅利2.1萬美元;還有一點零碎“外快”,像克林頓上電視啦,第一夫人為哈佛寫文章啦之類。他倆那年給28個慈善團體及教會捐款3萬美元,算下來,夫婦應納稅55,313美元;將這個數字與他平時領工資時已被預扣的稅金相抵,克林頓發現還應該從國稅局收回14,418美元。 副總統戈爾比克林頓也“牛”得多。他前一年出版了暢銷書《地球在存亡邊緣》,版稅收入達到22萬多美元。兩口子1995年收入41萬4,705美元,納稅14萬2,688美元。納稅金額相當於收入的35%。 (順便說一句,克林頓和戈爾卸任後收入都大增了,克林頓的演講出場費、他與夫人各自的傳記收入都扶搖直上;戈爾又出書又拍電影,還與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分享2007年諾貝爾獎。——高注)
遺產稅之爭:“政府懲罰成功者”?
美國稅制改革之所以難,更深層原因在於各種價值理念的對峙——比較集中地體現在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分歧上。 高稅收高福利,和低稅收控制福利,是西方左派與右派的不同經濟理念。一般來講,民主黨傾向於前者,主張通過政府的稅收來發展社會公益、福利事業,調節貧富差距;而共和黨則傾向後者,主張減少稅收,政府不要過多干預個人對其財富的運用。他們認為,西歐主要國家(除英國外)普遍實行高稅收、高福利政策,與它們相比,美國的稅收是比較低的,所以美國經濟才持續發展:年經濟增長率比法國、德國高出近一倍,失業率則一直在5%左右,僅為法國、德國的一半,而歐盟25國平均失業率接近9%。 美國從徵收所得稅之後沒多久,1918年起就不斷轉動稅制這個魔方,隨着兩黨輪替,稅收政策不斷像鐘擺一樣從這一端甩向另一端,彼此的爭論更是一刻也未止息。 2001年布什上台之後,經濟政策全面右轉,其核心就是減稅,他期望通過減稅刺激就業和投資,從而拉動經濟的增長。布什跨進白宮後採取的第一批舉措之一,是於2001年7月7日簽署“經濟增長與緩解稅收法”的一攬子法案,在美國引發很大爭議的,是其中關於取消遺產稅的條款。 美國社會的趨勢是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徵收遺產稅與徵收累進稅率所得稅的功能相同,是將之作為緩解貧富差距、抗衡這一趨勢的槓桿。過去幾十年稅率雖然不斷浮動,但就在政策最右時也沒有取消遺產稅。小布什上台時,遺產稅的起征數是67.5萬美元(對家庭農場和家庭企業放寬,起征數是100萬),稅率從37%開始累進,到300萬美元,稅率達55%,到1000萬以上再加5%。布什提出的法案規定,從生效日起逐步遞減遺產稅,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民主黨議員爭取到一條補充規定:2011年重新回到2001年的徵稅水平。也就是說,取消遺產稅是以10年為期,屆時從頭再議。 布什的理由是:現行遺產稅的設置,對於那些憑自己的努力和才能積累了財富的人不公平。而且同一筆財產在生前已經交過所得稅,死後再征遺產稅,豈非重複徵稅?這是“政府懲罰成功者”。布什在講話中把遺產稅簡稱為“死亡稅(death tax)”,還認為遺產稅對那種世代相傳的中小家庭企業和農場打擊最大,有的下一代因交稅後產業縮水而無法繼續經營,因之使這些企業和農場主在生前就得苦心“安排後事”而不能集中精力於管理、經營。 幾代以來,遺產稅是刺激最富有者進行慈善捐贈的強有力因素,據美國財政部估計,僅1997年來自遺產的慈善捐贈就達143億美元,其中3/4來自每筆500萬以上的遺產,60%來自2000萬以上的遺產。另據統計,1999年遺產稅所帶來的財政收入為280億,相當於聯邦政府全部用於補貼住房和城市發展的支出。 “死亡稅”這個惡名,未免混淆視聽,似乎每個美國人都有份,其實它只涉及占2%的頂級富翁。政府削減、最後廢除遺產稅,取消了富人向公益事業捐獻的一大動力,對許多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打擊是毀滅性的,政府不得不削減社會保險、醫療補助、環保和其他若乾重要的公眾福利項目。這一措施還將產生連鎖效應,不僅聯邦稅收而且州政府稅收都將減少。 出乎人們意料,美國最富有的慈善家站在反對這一法案的最前列。2001年2月,布什的方案剛一提出,蓋茨基金會會長、比爾·蓋茨之父老蓋茨,立即發起向國會請願,要求否決這一方案,得到喬治·索羅斯、洛克菲勒兄弟等120名美國富豪聯名簽署。一直在大手筆捐出自己財產的比爾·蓋茨夫婦沒有簽名,但表示擁護。按說這些人的家族後裔都會受惠於布什取消遺產稅,但他們卻超越他們的私人利益,相信遺產稅對大量集中的財富和權力的約束之功,認為廢除之舉將擴大富人和普通人的鴻溝。老蓋茨還補充說,取消遺產稅會使“美國的山水都留下疤痕”,因為不少土地信託機構,都受益於受遺產稅刺激下的大片空地、農場和曠野的捐贈。 福布斯排行榜上的第二號富豪巴菲特也強烈反對廢除遺產稅,他上綱更高,認為廢除遺產稅破壞了美國賴以建國的基礎,那就是憑個人貢獻而不是憑家世致富,違反美國看重個人奮鬥、白手起家的傳統價值觀。他尖銳譏諷說,以保留遺產來刺激創業,就像“讓冠軍的兒子去參加奧運會”一樣荒唐。 許多人,包括中國官方許多評論家,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在任何人的決策中總能找到利己動機的解釋。但是,迄今為止,他們對美國這麼多富豪反對取消遺產稅,說不出話來。

減稅?給誰減?
遺產稅之爭反映了美國一直存在的兩種思潮之爭,正反兩派在論戰中都奉美國傳統為圭臬,都強調自由、公平和個人奮鬥的原則,但是對自由競爭和社會公平這兩者各有傾斜。兩派的交鋒,集中體現在兩位哈佛教授的對立上。一位是《正義論》作者、代表左派觀點的羅爾斯(John Rawls),強調社會平等和均貧富,認為必要時為了“善”,可以將富人的部分財產分配給窮人和弱者。而代表右派觀點的諾齊克(Robert Nozick)則重視個人自由和選擇權利,他以《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一書反駁羅爾斯,強調人自由做決定的“權利大於善”,反對國家和社會用“好心”剝奪私人財產和自由。 遺產稅的爭論只是前哨戰,爭論範圍更大、影響更為深遠的是布什接連推動的稅制改革法案。
2003年,布什總統提出減稅方案,不僅激起了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對立,而且導致富有者和低收入者的對立。 美國有媒體稱,這一減稅案是美國歷史上第三大減稅案,不能不說是“布什的一次勝利”。根據新的減稅法案,在未來10年內將減稅3300億美元,另外有200億美元用於對各州財政資助。減稅的具體項目讓人眼花繚亂:紅利稅將從38.6%降到15%,最高一檔的資本增值稅則從20%降到15%;降低對公司股息雙重徵稅;增加對有孩子家庭的稅收優惠;大幅減輕“婚姻懲罰稅”(美國目前稅則規定,已婚夫婦的納稅額高於兩個相同收入的單身者的納稅額,人們戲稱這是對婚姻的“懲罰”);對各個稅檔都有削減,最低的兩個稅檔15%和10%擴大了適用範圍;對低收入階層原來2006年才開始執行的減稅措施提前到2003年執行,等等。 這一新法案是布什在“9·11”之後威望如日中天、美國新保守主義思潮盛行一時之際贏得的,他們把該法案作為穩定美國失調經濟的藥方推出。若放在2006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陷入泥沼,布什威望迭創新低、民眾對保守派興趣大減之際,這一法案斷難通過。其實,就在那年布什提出高達7260億美元的減稅案後,社會各階層也並非十分擁護。民主黨議員猛批痛罵固不待言,共和黨內部的溫和派議員也不買布什的賬,對減稅造成急速上升的聯邦赤字憂心忡忡。《華爾街日報》和NBC進行的多次民意測驗顯示,美國公眾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相信“減稅是促進經濟增長和創造就業的最好方法”,而一半到三分之二的人則不以為然。 但布什一改他固執己見的性格,在減稅的具體方案和金額上表現得極其能屈能伸,很有討價還價的“誠意”,從最早要求的7260億,退到不能少於5500億,又降到3800億,最後3300億也能同意了,終於使法案正式出籠。這年5月,副總統切尼作為參院議長,在參院平分秋色的表決中投下關鍵一票,以51對50對新法案開了綠燈(聯邦眾議院此前以231對200票通過)。布什說,“國會為促進經濟增長和創造就業邁出了重大的一步”;民主黨人則稱這一法案“是美國富人和權貴對聯邦國庫的一次可恥的掠奪”,“40%的好處都被1%的最富有的人占去了”。 稅收政策的核心問題在於減誰的稅,減多少。美國許多學者指出,從這些措施看,更着眼於削減高納稅人的稅負,例如,布什把夫婦聯合申報年收入在28萬美元以上的稅率從39.6%降為33%,而把年收入在4萬美元以下的稅率僅從15%降為10%,他的稅收政策確實更有利於富裕階層。 布什認為,大力宣傳他在第一任期推動減稅,是競選連任的“葵花寶典”。2004年大選投票日之前,他趁熱打鐵接連推出新舉措,於10月4日及10月22日簽署了新的稅法改革法案和與之呼應的創造就業崗位法案。布什將減稅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重申刺激美國經濟增長的最好辦法之一就是減稅、減稅、減稅,應該將稅收政策永久化和簡單化。當他連任獲勝後,布什許諾,他將推動使減稅優惠永久化,改革社會安全保險制度和稅率制度。 2005年11月1日,布什任命的九人稅法改革專家小組果然推出了兩份改革稅收系統的新提案,再次引得輿論大嘩。他們向財政部長提出的兩份大刀闊斧的提案,都包含了減少稅率等級,取消所謂的“可替代最低稅”等等內容。 這兩份改革提案,激起的仍然是究竟有利於哪個階層的爭論。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的經濟學家薩維基就認為,提案會讓因為根據新提案,有錢人將受益,他們投資所得的納稅將顯著減少;與此同時,中產和中產偏上階層則將承擔更多的稅務壓力。 不管怎麼說,年復一年報稅“死線”將納稅人逼得雞飛狗跳,全國怨聲一片,呼籲要改革的政客不知凡幾,但誰都知道這是個啃不開的硬核桃。倒是素來被譏為一意孤行的布什猛打硬拼要動真格兒的,可他使出的一招又一招,偏偏又讓明眼人感覺並非“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讓我們這些平頭百姓納稅人無法首肯。 2006年的參議院、眾議院和州長的中期選舉,民主黨全面獲勝,美國新保守主義的聲勢受到遏制,布什的民眾支持率進一步下挫,在這種情況下共和黨自己按照心意要推動通過稅法改革這種事關重大的法案,恐怕很難。 (寫於2006年,改於2007年)
補記:2006年之後,關於稅務的爭論仍然時起時伏、一直沒有平息。2010年聖誕節前,奧巴馬總統在兩黨激烈爭論下,最終總算推動國會兩院通過減稅法案,更像一出峰迴路轉、情節跌宕的電視連續劇。我應北京《中國周刊》的約稿,寫了一篇《美國減稅法案未能“削富濟貧”》的長文。待以後有機會時再貼出來,就教於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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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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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1-04-20 08: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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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西岸和昭君兩位! 我這篇文章是十多年前寫的(後來陸續打了些補丁)。當年因海內外信息不像今天這麼流通,國內編輯似乎覺得人在美國,就是了解美國的內行,而許多真正的行家又還沒有提筆,於是我也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洋洋灑灑來個“瓜菜代”,呵呵呵。
拜讀了昭君的大作!你們二位提到的信息,我多少有所了解,不過沒有專門再來思索,尚不能對此再饒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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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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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1-04-19 16:2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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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這位歷史和文學愛好者,居然也對美國的稅法這麼感興趣,難得!
昨天也寫了一篇關於公司“避稅”的東西,與您分享。並且把您這篇作為相關鏈接放在我那篇後面。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83816
西老大說的都不錯, 但也要看到, 最富有的1%所交的聯邦個人收入稅,在2004 年占全國individual tax 的37%; 相比1979 年的18%, 增加了一倍以上(最近兩年的數據不在手邊, 不知道是什麼走勢)。具體見我以前的文章:美國社會真的變得越來越分化嗎?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68157 所以這個20/80 法則,除了收入和財富這一面以外,還有稅收和負擔這一面。美國有至少45%的population不付任何聯邦收入稅,這在發達國家恐怕也是絕無僅有的吧,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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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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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1-04-19 10: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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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稅收,不僅是政府的經費來源,更是社會維持平穩的基本要求。美國做過的一個調查,不論共和黨(中的91%),還是民主黨(中的93%),都嚮往類似瑞典的社會模式,就是相對均富的模式,但在具體落實到稅收與社會均富之間的關繫上,美國人就弄不清楚。 美國1%的最富的人控制了40%的社會財富,20%的人控制了80%的社會財富,在發達國家裡僅有。IRS的統計證明近30年來1%的最富的人的財富增加了400%,而中產階層財富幾乎沒有增加,原因就在於富人逐漸擁有更大的政治代言,使得稅率更有利於富人,而全球化經濟的現實又使得美國的資金流出美國,造成如今的政府債務,即減稅不可能實現更多的對美國的投資。 如今媒體開始談論class war,這個話題是小羅斯福之前的東西,也就是美國夢這個概念出現之前所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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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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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1-04-19 05: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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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讀到新聞: 美國民主黨籍總統奧巴馬同夫人米歇爾,4月15日報了稅。 昨天(4月18日星期一),白宮公布美國第一家庭2010年的收入情況。奧巴馬夫婦2010年需納稅部分的總收入為1,728,096美元,收入的大部分來自奧巴馬出書賺取的版稅。 第一家庭向聯邦稅務機構交納稅金453,770美元,另外向伊利諾伊州交稅51,000美元。 白宮方面稱,第一家庭還拿出245,075美元用於慈善公益事業。
奧巴馬夫婦的收入和交稅,比同為民主黨籍、在總統任內時的克林頓夫婦可高多了,比共和黨籍總統小布什也高多了,但還遠遠沒有切尼副總統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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