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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過後,奧威爾在《1984》書中的預言並未變成現實,有的人就以為人類已經倖免於難了,卻忘了還有赫胥黎《美麗新世界》裡另一個預言呢。對於中國來說,懸於頭頂的仍是奧威爾所擔心的“我們憎恨的東西會毀掉我們”這一預言,對於西方來說,則是赫胥黎所擔心的“我們熱愛的東西將毀掉我們”這一預言
◆高伐林
老高註:最近默多克的新聞王國因“竊聽風暴”而柱折牆坍,高管們像多米諾骨牌一般連續倒下,災難不知伊於胡底,在過去數十年中似乎堅不可摧的巨無霸集團,甚至面臨滅頂之災,真是讓人悚然心驚啊! 西方世界對“竊聽醜聞”反應之劇烈,會讓華人覺得小題大作嗎? 記得當年偉大領袖毛澤東,對尼克松總統陷入“水門竊聽醜聞”而黯然下台,就頗覺得不以為然,認定他不過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而已。中國人比較難於理解,對“竊聽醜聞”零容忍,是源於它衝破了西方社會公認的道德底線——這個潘多拉盒子一打開,不知什麼樣的災難就會連翩而來,垮台的何止是一個默多克、一個新聞集團?! 這也給我們——給正在追求在中國大陸實現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人,敲了一記警鐘:新聞自由是要爭取的,新聞媒體應該起到政府和社會的監督者(所謂“第四權力”)的作用,但其本身,也並沒有天生免疫力、沒有隔絕腐敗的“金鐘罩”“鐵布衫”,同樣也需要受到監督,否則也就會像默多克的新聞王國一樣,成為“豆腐渣工程”,從內里爛起,毀於一旦。 多年前我來到美國後,對西方言論自由的空間深感陶醉,對以“沙利文訴紐約時報案”為標誌的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津津樂道,希望在我的祖國也早日實現這一天。但在這裡,我也時有隱憂。曾讀到美國不少有識之士,對傳媒鞭辟入裡的批判——例如2003年去世的尼爾·伯斯特曼(Neil Postman)寫過一本很有啟發性的著作《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有人將其中譯為《娛樂至死》)。其中有段話講得很深刻:1984年過去後,奧威爾在《1984》一書中的預言並未變成現實,有的人就以為人類已經倖免於難了,卻忘了,還有赫胥黎在《美麗新世界》裡的另一個預言呢。作者說:更可能成為現實的,並不是奧威爾所擔心的“我們痛恨的東西會毀掉我們”這一預言,而是赫胥黎所擔心的“我們熱愛的東西將毀掉我們”這一預言! 針對美國與傳媒界有關的怪現狀,我寫過一組故事,曾在國內和海外媒體刊出,這裡的《少女費雪殺人案引起的連鎖風波》是其中一篇。現在看來,這些文章,都失之膚淺。十多年來,我抨擊的一些現象,時起時伏,遠未根除。但願這次的默多克新聞王國的“竊聽風暴”能夠警醒更多的人,採取更有力措施,剷除新聞腐敗、監督媒體權力。
A.電視屏幕上史無前例的“三胞胎”
1993年元旦前後,美國互相較勁的三大電視網——國家廣播公司(NBC),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美國廣播公司(ABC)——出現了一件從未有過的事:在聖誕、新年假期晚上黃金時段,各自推出了一部以同一真實人物為主人公、以同一真實案件為情節的電視劇,總共三部,形成了“三胞胎”! NBC:《艾米·費雪:我的故事》,12月28日播映; CBS:《愛的傷害》,元月3日播映; ABC:《失去控制:艾米·費雪的故事》,元月3日播映。 在此之前,三大電視網已經各造聲勢,賣盡噱頭作廣告:“你絕不能錯過這部片子!”CBS請到知名度極高的紅星艾利薩·米蘭出演費雪;ABC不甘示弱,請到演技毫不遜色的曾在《外星人》一片中飾演小姐姐的卓·巴利摩爾,為彌補知名度稍低的不足,給她來個密集曝光,連日在電視、報刊上露面,“地毯式轟炸”。 三部片子,把長達半年的費雪事件推向了高潮:僅NBC的《我的故事》,當晚全美共有1800萬家庭在收看,而紐約更高達42%的收視率。考慮到美國人通常有數十、上百個頻道可供選擇,這麼高的收視率不能不令人吃驚了。 艾米·費雪,何許人也?
B.高中女生·殺人兇犯·畸戀情人
1992年5月19日,紐約長島。 這是以風景幽雅、治安良好聞名全美的中產階級住宅區,一棟棟小洋房散布在草坪環繞、林木掩映的深處。早上,一位不速之客開着車來到海濱一座銀白小樓前按響了門鈴。女主人瑪麗·喬·布塔福科太太開了門。眼前是一位陌生的少女,穿着寬鬆服,戴着棒球帽。 她自稱“安·瑪瑞”,要告訴她一件要緊事:“你的丈夫,約瑟夫,和我16歲的妹妹有曖昧關係。” 布塔福科太太愣住了。她不相信。 “安·瑪瑞”抖開一件印着“全套汽車修理店”字樣的T恤衫,約瑟夫·布塔福科正是這家店的老闆:你丈夫把它掉在我妹妹的臥室里了!” 布塔福科太太還是不信,她不想再談下去,回身打開紗門準備回屋。 說時遲那時快,少女突然拔出一枝手槍,對準布塔福科太太摳動了扳機。布塔福科太太猛然感到頭部爆裂,倒在血泊之中——一顆子彈射入腦袋,擊碎顎骨,停留在顱骨底部。 少女繼續開了三槍,隨後跳上車迅速逃逸。 布塔福科太太卻大難不死,被送到醫院搶救了過來。雖然不能開口說話,聽力受損,右眼失明,半邊臉部麻痹,思維和手卻還正常。警方給她紙筆,她寫下了兇手的長相特徵。當她丈夫得悉兇手拿着一件他店裡的T恤衫,脫口而出:“是艾米·費雪!只有她拿了我們店裡的T恤衫!” 警方要約瑟夫打他與費雪約定的傳呼機號碼“007”約她見面,幾小時後,費雪落網。 艾米·費雪只有17歲,再有那麼幾天,就將參加高中畢業典禮。父母開着一爿家具店,她是獨生女兒,家境相當優裕。她愛讀書,打算升大學專攻英美文學。由於她聰穎,驕傲任性,在家是寶貝,在校是公主,她被寵壞了,開着車橫衝直撞。一年多,父母為她掏了一萬四千多美元修車。正是不斷進出全套修車行,她愛上了比她大二十歲的店老闆約瑟夫。愛得又如痴如狂,在約瑟夫要求結束這種畸戀之時,她竟然妒火攻心,萌生殺機,要取其妻而代之。稍後,她又吐露,男方不反對她的殺人預謀,而且加以鼓勵。 約瑟夫則一概否認:沒有戀情,沒有合謀,甚至沒有什麼不正當交往——除了請費雪吃過意大利餡餅。至於他為什麼獨家掌握費雪的傳呼機號碼,他的律師解釋:那是費雪給他,方便他通知她來取她修好了的車的。 “少女槍殺情人之妻!”電視、報刊一披露,頓時轟動美國。
C.哪一個是真正的費雪?
費雪一時間成了全國最有名氣的人物。開始觀眾是同情她的,認為她過於痴情,陷於畸戀無法自拔才幹出了蠢事。但是隨着一個個媒體競相順藤摸瓜,翻箱倒櫃,到處搜羅一個比一個聳人聽聞的新內幕公之於眾,觀眾也就一會兒驚愕,一會兒迷惘,一會兒憤懣和鄙夷。 費雪,原來不僅早在16歲時就與約瑟夫上了床,而且居然早就當了一名“應召女郎”,“導遊社”一用傳呼機通知她,她就濃妝艷抹應聲前往。一名嫖客以100美元向她買淫,並把經過偷偷錄像,然後把錄像帶以7500美元的高價賣給一個電視節目主持人。在播出的錄像中,費雪對嫖客說:“我很野,我一切都不在乎。”——她的開銷如此之大,原來不完全是父母供給和男友饋贈,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她自食其“色”掙的! 費雪,在前一年夏天就計劃要刺殺布塔福科太太。她以金錢與肉體,僱傭一個男青年當刺客去射殺“情敵”,男青年答允了。兩人一起上陣,費雪假裝是上門賣糖的女學生,誘使女主人出門,然後她作手勢要這個男青年上前開槍。然而,這個傢伙只想與費雪作愛,並不想卷進命案,他臨陣脫逃,跑回汽車,費雪只好也氣急敗壞地追上汽車,對他吼叫:“你這個膽小鬼!” 後來費雪又用同樣的手法想雇另一個19歲的男青年當殺手,被他拒絕,於是費雪自己花了800美元,買了枝0.25口徑的手槍,親自出馬了。 在法庭受審時,費雪堅持說她並非預謀想殺害布塔福科太太,只是用槍敲打後者,“意外”觸發,“走火”了。誰信?她曾雇過兩人,還有一次殺人未遂,更何況她這次是連續開了四槍! 次日一家電視台播出費雪去看開健身房的男友的錄像帶——費雪現在走到哪裡都有好事又好錢者偷偷拍照、攝像,這一次是她這個男友自己的傑作。費雪要求男友跟她結婚,因為美國有些監獄允許探監時夫妻可以一起過夜。在錄像帶中,她還不無得意地說:她知道她會因這案子很出名,能賺很多錢,她打算買一輛名貴的法拉利跑車。 出名,或許正是她夢寐以求的,也果真天遂人願。這樁殺人案,已經成為三部電視劇、兩本書、一出諷刺性歌舞劇、兩本漫畫和數十個電視專題、專訪節目的題材,又是槍,又是性,又是錢,集新聞業刺激性話題之大成,媒體們欲罷不能,一個勁地窮追猛炒,公眾被弄得暈頭轉向,《紐約新聞日報》的主筆在社論中問道: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費雪? D.兇手與受害人的商業競爭
法官認定艾米·費雪是一位高危險度的兇嫌犯,判決在審理期間的保釋金為200萬美元,縱使費雪的父母有錢,也一下拿不出這麼大的數目。但天下事難不倒訟棍:費雪的律師一邊向州高級法院上訴要求減少,一邊着手向幾位“很有名氣”的影視製片人聯繫,洽商以20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費雪故事的獨家專有權,而買賣一旦談成,這筆錢就用來付保釋金。 這個消息一披露,布塔福科太太氣炸了!怎麼,兇手殺了人,還要借殺人發一筆橫財?!你賣我也賣,看誰賣得快!她和她丈夫馬上也着手聯繫銷路。 雙方較量的戰場由法庭內轉到了法庭外的影視市場;較量的方式由律師的唇槍舌劍擴大到了商業交易上的明爭暗鬥、殺價拆台——血腥氣息一變而為金錢銅臭! 確實,這個事件不啻一座金礦,誘引了不少影視製片商,布朗斯坦,31歲電視製片人,從報上一讀到艾米·費雪案件的報導就怦然心動。它具有當下電視劇所需要的一切時髦要素:女性為主,真人真事,愛極而恨……幾乎同時,大鬍子的電視製片商波金斯也從沙發上一躍而起,把老婆叫到電視機屏幕前:“瞧,真正的劇本故事!”而集作家、導演和製片人於一身的赫茲弗爾,剛從荷蘭出差歸來,接到電影公司挖掘這一題材的委託,起初他提不起勁,待到他與紐約警方的朋友通過電話之後,興趣大增,深信在布塔福科夫婦身上能別開蹊徑。 布朗斯坦的構思被NBC全盤照收,波金斯與ABC欣然攜手,赫茲弗爾則與CBS拍板成交。電視劇競爭序幕就此拉開,三家各施奇招,漫天要價,就地還錢,時而冠冕堂皇地台前放風,時而密而不宣地幕後砍價,眾多掮客忙了個不亦樂乎! 買家與賣家都在搶生意,費雪一方搶先把版權賣給一家名為KLM的傳播公司,這家公司播出六萬美元把費雪保出來聽她講真相——當然是她這一面之辭的真相;隨後KLM又將版權轉售NBC,價碼多少則是秘而不宣。 布塔福科一方也找到了索尼公司的分支公司“三星製作”,同意出任由他們拍攝的CBS版本的電視劇的“顧問”,據報導約瑟夫開價30萬美元; ABC取材多采自《紐約郵報》,到底花了多少,不得而知……
E.法庭的判決與媒體的判決
法庭沒有審下去。檢查官與費雪的律師達成協議:只要求費雪承認“魯莽攻擊罪”就行。她被判了5至15年的徒刑,可能坐三年牢後就可獲得假釋。 沒有追究費雪是否犯有謀殺罪,原因之一是受害者一方不願往深里查——追究下去,很可能會扯出約瑟夫,費雪一直堅持她的行動是約瑟夫煽動的;再則,如果費雪被判“謀殺”,布塔福科太太就會有一筆保險金領不到手。 法官判決時疾言厲色地指責費雪“侮辱了自己”、“侮辱了家庭”、“侮辱了社會”,但正如費雪所預料的,她吸引了媒體與公眾的注意,他們對她的評價則截然對立。 不妨以三部電視劇為例。 三部電視劇的製作者對故事各有自己的一套詮釋,塑造的費雪形象也判若三人。NBC直接取材於費雪的自述,以第一人稱鋪敘:畫面上苦惱而純情的費雪,身陷囹圄,來回踱步,對着錄音機回憶墮入情網的由來和發展。編導者對費雪滿懷同情和寬容,認定她是約瑟夫玩弄與利用的對象,只是由於太富於活力又年輕無知才走岔了路。 ABC則標榜“客觀”、“中立”。作者以費雪一連串的夢幻作為情節骨架,風格跳躍而詭異,劇中的費雪呈現出善的目的與惡的手段的兩極對立,她不惜鋌而走險,是因為她“追求一種正常而穩定的生活”。 CBS屏幕上的費雪,則完全是個陰險、冷酷的魔鬼。該劇極力描寫布塔福科夫婦的滄桑浮沉,四年前的約瑟夫戒毒成功,給一度蒙上陰影的家庭帶來新生的歡悅;而費雪像幽靈似地降臨,引誘丈夫,槍殺妻子,使這個家庭遭受第二場風暴。 法庭的判決只有一個,電視劇的判決迄今已有三個,公眾的判決已經有而且還將有無數個,哪一個判決最公正、最準確? 只有費雪自己心中明白了。
F.誰之罪?
美國的公眾是幸運的,因為媒體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他們才有可能從各個側面各個層次去探討這一案件的內涵底蘊;美國的公眾又是不幸的,他們不得不在媒體的狂轟濫炸下,處於少女畸戀、賣淫、最後殺人這一案件的病態輿論氛圍之中。 光陰似箭,案發已經過去不短的日子了,說也奇怪,仿佛冥冥之中真有什麼力量存心要讓此案的當事人被社會聚光燈不斷照耀着,隔三岔五,總要在他們身上爆出些新聞:一會兒是有人向布塔福科辦公室開槍;一會兒又是布塔福科持槍追捕兩名竊車賊;後來,布塔福科太太又跟費雪展開一場“小說惡鬥”。出版公司出版了一本費雪與作家雷拉·韋勒聯合署名的小說,印行25萬冊,每本22美元,如果全賣出去,出版公司將賺進數百萬美元。針對費雪可能有的進帳,布塔福科太太通過律師援引紐約州的一項新法令稱:刑事罪犯若因罪行而獲利,90%應歸受害人。費雪的律師則根本否認她會有什麼收益,“即使有,她將捐給防癌協會等慈善機構”。 沒多久,雙方的訴訟又爆出轟動新聞:約瑟夫被控出庭。去年費雪曾指控約瑟夫強姦她,按照美國法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就要追究治罪,當時約瑟夫堅決否認,法庭因證據不足而未立案審理,這次據說證據搜集到了,向他起訴19項罪名,包括6項三級強姦罪、11項三級雞姦罪、一項強姦幼女罪和一項危害兒童福祉罪。法庭上又是一番好戲,電視報刊又忙乎一陣,大撈一筆了…… 而我們作冷眼旁觀,不能不有更廣的視角: 1991年11月,洛杉磯三名少女(分別是16歲、15歲和12歲)亂刀刺死62歲的鄰居老太太,一位與世無爭的圖書館員; 1992年1月,印地安那州四名女孩,先虐待一名12歲的同伴,再予以殺害; 1992年6月,弗吉尼亞州一名少女與兩名男友合作,殺死自己的父親和妹妹; …… 少女們都怎麼了?在世人眼裡,不是都像百合花一樣純潔、像小鳥一樣輕盈、是水作的骨肉、是溫柔與美的代名詞麼,怎麼竟成了冷面殺手? 這是一輪惡性循環:少女犯罪—→媒體如獲至寶,在利潤驅使下大肆渲染—→更可怕的少女犯罪…… 費雪已被定了罪,約瑟夫也被定了罪,那些媒體的老闆、製片人、記者,固然不會被起訴,但從良心上、道德上說,他們敢拍着胸脯自稱“對於少女犯罪的社會問題,我無罪”麼?而又是誰,驅使他們去興風作浪、推波助瀾,濫用自由? (寫於199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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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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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夜尋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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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1-07-26 2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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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件說明了人性的複雜,善與惡的交織,是人性當中不絕的話題。據說《金瓶梅》就是只寫了人性的惡而不受歡迎,《紅樓夢》是善惡互現,所以才深受愛戴。美國社會的弊病,一直以來被人不滿,但如何解決這些弊病,誰都沒有一個可行的方法。 美國以法治國,法律的尊嚴與嚴格,不得受到侮辱。人們依賴法庭上的戰鬥而求取錢財,也變成了一個道德上不端,但實際上可行的現實實踐。這樣的空白,我想如果是在中國這樣以道德為約束的儒教國家,早被封死了。可是在西方,這樣的立法,必然也是左右的攻防互毆。以人權的自由角度,還是把這類道德,交給了老百姓自己,交給了宗教信仰等的約束。這是我們東方道德觀下的人,無法理解的。 法律與道德的問題,其實也是一個囚徒的困境之兩難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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