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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过后,奥威尔在《1984》书中的预言並未变成现实,有的人就以为人类已经幸免于难了,却忘了还有赫胥黎《美丽新世界》里另一个预言呢。对于中国来说,悬于头顶的仍是奥威尔所担心的“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这一预言,对于西方来说,则是赫胥黎所担心的“我们热爱的东西将毁掉我们”这一预言
◆高伐林
老高注:最近默多克的新闻王国因“窃听风暴”而柱折墙坍,高管们像多米诺骨牌一般连续倒下,灾难不知伊于胡底,在过去数十年中似乎坚不可摧的巨无霸集团,甚至面临灭顶之灾,真是让人悚然心惊啊! 西方世界对“窃听丑闻”反应之剧烈,会让华人觉得小题大作吗? 记得当年伟大领袖毛泽东,对尼克松总统陷入“水门窃听丑闻”而黯然下台,就颇觉得不以为然,认定他不过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而已。中国人比较难于理解,对“窃听丑闻”零容忍,是源于它冲破了西方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这个潘多拉盒子一打开,不知什么样的灾难就会连翩而来,垮台的何止是一个默多克、一个新闻集团?! 这也给我们——给正在追求在中国大陆实现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人,敲了一记警钟:新闻自由是要争取的,新闻媒体应该起到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者(所谓“第四权力”)的作用,但其本身,也并没有天生免疫力、没有隔绝腐败的“金钟罩”“铁布衫”,同样也需要受到监督,否则也就会像默多克的新闻王国一样,成为“豆腐渣工程”,从内里烂起,毁于一旦。 多年前我来到美国后,对西方言论自由的空间深感陶醉,对以“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为标志的对新闻自由的保障津津乐道,希望在我的祖国也早日实现这一天。但在这里,我也时有隐忧。曾读到美国不少有识之士,对传媒鞭辟入里的批判——例如2003年去世的尼尔·伯斯特曼(Neil Postman)写过一本很有启发性的著作《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有人将其中译为《娱乐至死》)。其中有段话讲得很深刻:1984年过去后,奥威尔在《1984》一书中的预言並未变成现实,有的人就以为人类已经幸免於难了,却忘了,还有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里的另一个预言呢。作者说:更可能成为现实的,并不是奥威尔所担心的“我们痛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这一预言,而是赫胥黎所担心的“我们热爱的东西将毁掉我们”这一预言! 针对美国与传媒界有关的怪现状,我写过一组故事,曾在国内和海外媒体刊出,这里的《少女费雪杀人案引起的连锁风波》是其中一篇。现在看来,这些文章,都失之肤浅。十多年来,我抨击的一些现象,时起时伏,远未根除。但愿这次的默多克新闻王国的“窃听风暴”能够警醒更多的人,采取更有力措施,铲除新闻腐败、监督媒体权力。
A.电视屏幕上史无前例的“三胞胎”
1993年元旦前后,美国互相较劲的三大电视网——国家广播公司(N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美国广播公司(ABC)——出现了一件从未有过的事:在圣诞、新年假期晚上黄金时段,各自推出了一部以同一真实人物为主人公、以同一真实案件为情节的电视剧,总共三部,形成了“三胞胎”! NBC:《艾米·费雪:我的故事》,12月28日播映; CBS:《爱的伤害》,元月3日播映; ABC:《失去控制:艾米·费雪的故事》,元月3日播映。 在此之前,三大电视网已经各造声势,卖尽噱头作广告:“你绝不能错过这部片子!”CBS请到知名度极高的红星艾利萨·米兰出演费雪;ABC不甘示弱,请到演技毫不逊色的曾在《外星人》一片中饰演小姐姐的卓·巴利摩尔,为弥补知名度稍低的不足,给她来个密集曝光,连日在电视、报刊上露面,“地毯式轰炸”。 三部片子,把长达半年的费雪事件推向了高潮:仅NBC的《我的故事》,当晚全美共有1800万家庭在收看,而纽约更高达42%的收视率。考虑到美国人通常有数十、上百个频道可供选择,这么高的收视率不能不令人吃惊了。 艾米·费雪,何许人也?
B.高中女生·杀人凶犯·畸恋情人
1992年5月19日,纽约长岛。 这是以风景幽雅、治安良好闻名全美的中产阶级住宅区,一栋栋小洋房散布在草坪环绕、林木掩映的深处。早上,一位不速之客开着车来到海滨一座银白小楼前按响了门铃。女主人玛丽·乔·布塔福科太太开了门。眼前是一位陌生的少女,穿着宽松服,戴着棒球帽。 她自称“安·玛瑞”,要告诉她一件要紧事:“你的丈夫,约瑟夫,和我16岁的妹妹有暧昧关系。” 布塔福科太太愣住了。她不相信。 “安·玛瑞”抖开一件印着“全套汽车修理店”字样的T恤衫,约瑟夫·布塔福科正是这家店的老板:你丈夫把它掉在我妹妹的卧室里了!” 布塔福科太太还是不信,她不想再谈下去,回身打开纱门准备回屋。 说时迟那时快,少女突然拔出一枝手枪,对准布塔福科太太抠动了扳机。布塔福科太太猛然感到头部爆裂,倒在血泊之中——一颗子弹射入脑袋,击碎颚骨,停留在颅骨底部。 少女继续开了三枪,随后跳上车迅速逃逸。 布塔福科太太却大难不死,被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虽然不能开口说话,听力受损,右眼失明,半边脸部麻痹,思维和手却还正常。警方给她纸笔,她写下了凶手的长相特征。当她丈夫得悉凶手拿着一件他店里的T恤衫,脱口而出:“是艾米·费雪!只有她拿了我们店里的T恤衫!” 警方要约瑟夫打他与费雪约定的传呼机号码“007”约她见面,几小时后,费雪落网。 艾米·费雪只有17岁,再有那么几天,就将参加高中毕业典礼。父母开着一爿家具店,她是独生女儿,家境相当优裕。她爱读书,打算升大学专攻英美文学。由于她聪颖,骄傲任性,在家是宝贝,在校是公主,她被宠坏了,开着车横冲直撞。一年多,父母为她掏了一万四千多美元修车。正是不断进出全套修车行,她爱上了比她大二十岁的店老板约瑟夫。爱得又如痴如狂,在约瑟夫要求结束这种畸恋之时,她竟然妒火攻心,萌生杀机,要取其妻而代之。稍后,她又吐露,男方不反对她的杀人预谋,而且加以鼓励。 约瑟夫则一概否认:没有恋情,没有合谋,甚至没有什么不正当交往——除了请费雪吃过意大利馅饼。至于他为什么独家掌握费雪的传呼机号码,他的律师解释:那是费雪给他,方便他通知她来取她修好了的车的。 “少女枪杀情人之妻!”电视、报刊一披露,顿时轰动美国。
C.哪一个是真正的费雪?
费雪一时间成了全国最有名气的人物。开始观众是同情她的,认为她过于痴情,陷于畸恋无法自拔才干出了蠢事。但是随着一个个媒体竞相顺藤摸瓜,翻箱倒柜,到处搜罗一个比一个耸人听闻的新内幕公之于众,观众也就一会儿惊愕,一会儿迷惘,一会儿愤懑和鄙夷。 费雪,原来不仅早在16岁时就与约瑟夫上了床,而且居然早就当了一名“应召女郎”,“导游社”一用传呼机通知她,她就浓妆艳抹应声前往。一名嫖客以100美元向她买淫,并把经过偷偷录像,然后把录像带以7500美元的高价卖给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出的录像中,费雪对嫖客说:“我很野,我一切都不在乎。”——她的开销如此之大,原来不完全是父母供给和男友馈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她自食其“色”挣的! 费雪,在前一年夏天就计划要刺杀布塔福科太太。她以金钱与肉体,雇佣一个男青年当刺客去射杀“情敌”,男青年答允了。两人一起上阵,费雪假装是上门卖糖的女学生,诱使女主人出门,然后她作手势要这个男青年上前开枪。然而,这个家伙只想与费雪作爱,并不想卷进命案,他临阵脱逃,跑回汽车,费雪只好也气急败坏地追上汽车,对他吼叫:“你这个胆小鬼!” 后来费雪又用同样的手法想雇另一个19岁的男青年当杀手,被他拒绝,于是费雪自己花了800美元,买了枝0.25口径的手枪,亲自出马了。 在法庭受审时,费雪坚持说她并非预谋想杀害布塔福科太太,只是用枪敲打后者,“意外”触发,“走火”了。谁信?她曾雇过两人,还有一次杀人未遂,更何况她这次是连续开了四枪! 次日一家电视台播出费雪去看开健身房的男友的录像带——费雪现在走到哪里都有好事又好钱者偷偷拍照、摄像,这一次是她这个男友自己的杰作。费雪要求男友跟她结婚,因为美国有些监狱允许探监时夫妻可以一起过夜。在录像带中,她还不无得意地说:她知道她会因这案子很出名,能赚很多钱,她打算买一辆名贵的法拉利跑车。 出名,或许正是她梦寐以求的,也果真天遂人愿。这桩杀人案,已经成为三部电视剧、两本书、一出讽刺性歌舞剧、两本漫画和数十个电视专题、专访节目的题材,又是枪,又是性,又是钱,集新闻业刺激性话题之大成,媒体们欲罢不能,一个劲地穷追猛炒,公众被弄得晕头转向,《纽约新闻日报》的主笔在社论中问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费雪? D.凶手与受害人的商业竞争
法官认定艾米·费雪是一位高危险度的凶嫌犯,判决在审理期间的保释金为200万美元,纵使费雪的父母有钱,也一下拿不出这么大的数目。但天下事难不倒讼棍:费雪的律师一边向州高级法院上诉要求减少,一边着手向几位“很有名气”的影视制片人联系,洽商以200万美元的价格卖出费雪故事的独家专有权,而买卖一旦谈成,这笔钱就用来付保释金。 这个消息一披露,布塔福科太太气炸了!怎么,凶手杀了人,还要借杀人发一笔横财?!你卖我也卖,看谁卖得快!她和她丈夫马上也着手联系销路。 双方较量的战场由法庭内转到了法庭外的影视市场;较量的方式由律师的唇枪舌剑扩大到了商业交易上的明争暗斗、杀价拆台——血腥气息一变而为金钱铜臭! 确实,这个事件不啻一座金矿,诱引了不少影视制片商,布朗斯坦,31岁电视制片人,从报上一读到艾米·费雪案件的报导就怦然心动。它具有当下电视剧所需要的一切时髦要素:女性为主,真人真事,爱极而恨……几乎同时,大胡子的电视制片商波金斯也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把老婆叫到电视机屏幕前:“瞧,真正的剧本故事!”而集作家、导演和制片人于一身的赫兹弗尔,刚从荷兰出差归来,接到电影公司挖掘这一题材的委托,起初他提不起劲,待到他与纽约警方的朋友通过电话之后,兴趣大增,深信在布塔福科夫妇身上能别开蹊径。 布朗斯坦的构思被NBC全盘照收,波金斯与ABC欣然携手,赫兹弗尔则与CBS拍板成交。电视剧竞争序幕就此拉开,三家各施奇招,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时而冠冕堂皇地台前放风,时而密而不宣地幕后砍价,众多掮客忙了个不亦乐乎! 买家与卖家都在抢生意,费雪一方抢先把版权卖给一家名为KLM的传播公司,这家公司播出六万美元把费雪保出来听她讲真相——当然是她这一面之辞的真相;随后KLM又将版权转售NBC,价码多少则是秘而不宣。 布塔福科一方也找到了索尼公司的分支公司“三星制作”,同意出任由他们拍摄的CBS版本的电视剧的“顾问”,据报导约瑟夫开价30万美元; ABC取材多采自《纽约邮报》,到底花了多少,不得而知……
E.法庭的判决与媒体的判决
法庭没有审下去。检查官与费雪的律师达成协议:只要求费雪承认“鲁莽攻击罪”就行。她被判了5至15年的徒刑,可能坐三年牢后就可获得假释。 没有追究费雪是否犯有谋杀罪,原因之一是受害者一方不愿往深里查——追究下去,很可能会扯出约瑟夫,费雪一直坚持她的行动是约瑟夫煽动的;再则,如果费雪被判“谋杀”,布塔福科太太就会有一笔保险金领不到手。 法官判决时疾言厉色地指责费雪“侮辱了自己”、“侮辱了家庭”、“侮辱了社会”,但正如费雪所预料的,她吸引了媒体与公众的注意,他们对她的评价则截然对立。 不妨以三部电视剧为例。 三部电视剧的制作者对故事各有自己的一套诠释,塑造的费雪形象也判若三人。NBC直接取材于费雪的自述,以第一人称铺叙:画面上苦恼而纯情的费雪,身陷囹圄,来回踱步,对着录音机回忆堕入情网的由来和发展。编导者对费雪满怀同情和宽容,认定她是约瑟夫玩弄与利用的对象,只是由于太富于活力又年轻无知才走岔了路。 ABC则标榜“客观”、“中立”。作者以费雪一连串的梦幻作为情节骨架,风格跳跃而诡异,剧中的费雪呈现出善的目的与恶的手段的两极对立,她不惜铤而走险,是因为她“追求一种正常而稳定的生活”。 CBS屏幕上的费雪,则完全是个阴险、冷酷的魔鬼。该剧极力描写布塔福科夫妇的沧桑浮沉,四年前的约瑟夫戒毒成功,给一度蒙上阴影的家庭带来新生的欢悦;而费雪像幽灵似地降临,引诱丈夫,枪杀妻子,使这个家庭遭受第二场风暴。 法庭的判决只有一个,电视剧的判决迄今已有三个,公众的判决已经有而且还将有无数个,哪一个判决最公正、最准确? 只有费雪自己心中明白了。
F.谁之罪?
美国的公众是幸运的,因为媒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他们才有可能从各个侧面各个层次去探讨这一案件的内涵底蕴;美国的公众又是不幸的,他们不得不在媒体的狂轰滥炸下,处于少女畸恋、卖淫、最后杀人这一案件的病态舆论氛围之中。 光阴似箭,案发已经过去不短的日子了,说也奇怪,仿佛冥冥之中真有什么力量存心要让此案的当事人被社会聚光灯不断照耀着,隔三岔五,总要在他们身上爆出些新闻:一会儿是有人向布塔福科办公室开枪;一会儿又是布塔福科持枪追捕两名窃车贼;后来,布塔福科太太又跟费雪展开一场“小说恶斗”。出版公司出版了一本费雪与作家雷拉·韦勒联合署名的小说,印行25万册,每本22美元,如果全卖出去,出版公司将赚进数百万美元。针对费雪可能有的进帐,布塔福科太太通过律师援引纽约州的一项新法令称:刑事罪犯若因罪行而获利,90%应归受害人。费雪的律师则根本否认她会有什么收益,“即使有,她将捐给防癌协会等慈善机构”。 没多久,双方的诉讼又爆出轰动新闻:约瑟夫被控出庭。去年费雪曾指控约瑟夫强奸她,按照美国法律,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就要追究治罪,当时约瑟夫坚决否认,法庭因证据不足而未立案审理,这次据说证据搜集到了,向他起诉19项罪名,包括6项三级强奸罪、11项三级鸡奸罪、一项强奸幼女罪和一项危害儿童福祉罪。法庭上又是一番好戏,电视报刊又忙乎一阵,大捞一笔了…… 而我们作冷眼旁观,不能不有更广的视角: 1991年11月,洛杉矶三名少女(分别是16岁、15岁和12岁)乱刀刺死62岁的邻居老太太,一位与世无争的图书馆员; 1992年1月,印地安那州四名女孩,先虐待一名12岁的同伴,再予以杀害; 1992年6月,弗吉尼亚州一名少女与两名男友合作,杀死自己的父亲和妹妹; …… 少女们都怎么了?在世人眼里,不是都像百合花一样纯洁、像小鸟一样轻盈、是水作的骨肉、是温柔与美的代名词么,怎么竟成了冷面杀手? 这是一轮恶性循环:少女犯罪—→媒体如获至宝,在利润驱使下大肆渲染—→更可怕的少女犯罪…… 费雪已被定了罪,约瑟夫也被定了罪,那些媒体的老板、制片人、记者,固然不会被起诉,但从良心上、道德上说,他们敢拍着胸脯自称“对于少女犯罪的社会问题,我无罪”么?而又是谁,驱使他们去兴风作浪、推波助澜,滥用自由? (写于199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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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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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夜寻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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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7-26 2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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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件说明了人性的复杂,善与恶的交织,是人性当中不绝的话题。据说《金瓶梅》就是只写了人性的恶而不受欢迎,《红楼梦》是善恶互现,所以才深受爱戴。美国社会的弊病,一直以来被人不满,但如何解决这些弊病,谁都没有一个可行的方法。 美国以法治国,法律的尊严与严格,不得受到侮辱。人们依赖法庭上的战斗而求取钱财,也变成了一个道德上不端,但实际上可行的现实实践。这样的空白,我想如果是在中国这样以道德为约束的儒教国家,早被封死了。可是在西方,这样的立法,必然也是左右的攻防互殴。以人权的自由角度,还是把这类道德,交给了老百姓自己,交给了宗教信仰等的约束。这是我们东方道德观下的人,无法理解的。 法律与道德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囚徒的困境之两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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