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对毛泽东功过的划分,所谓“三七开”,老学者朱正想起了一个比喻:“蓝英年翻译的莉季娅回忆录,里面引用了苏联作家阿赫玛托娃的一句话说:‘斯大林是一个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我说毛泽东,他诗词还是写得很好的。” 老高按:今天接着贴出2011年10月北京关于中共《历史决议》30周年的座谈发言纪要。纪要的全文,刊发于《新史記》第6期。 这下半部分的重点,在于对“文革”的评价。 中共1981年《历史决议》中关于“文革”的定论,是下面这样一段话: “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这段话后来成了中共的尚方宝剑,无数次祭起这段话。而我也长期以来习焉不察,没有仔细想过这一定论的是非功过。读过这次座谈会上的发言,才明白其中的奥妙。 座谈发言中不少看法,让我咀嚼再三—— ◆我党有一个传统,高级干部特别善于模仿毛泽东,毛泽东有一种实用的“政治智慧”,邓小平对待毛泽东,是模仿毛泽东对待斯大林。毛泽东受了斯大林那么多的气,但最后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时候,毛不但要保,而且要把赫鲁晓夫搞臭。他其实很清楚,他不是保斯大林,而是保他自己,保他和斯大林所共同缔造、维护的那个政治制度。其实在毛的心目中,未尝不希望有人骂斯大林,但他在盘算政治利害得失时还是非常理性的。邓小平在这点上继承了毛的“政治智慧”。——徐友渔 ◆其实在中共党内,谁也不要说谁是“凡是派”,就维护毛维护某些原则而言,大家都是“凡是派”。让华国锋、汪东兴等独享“凡是派”的桂冠不公正。《历史决议》没有浓重的“凡是”特征?“反右”不是只能说“扩大化”?只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此“凡是”不是彼“凡是”罢了。——卢跃刚 ◆仅以他(毛泽东)搞“文革”来说,与赵紫阳的所谓“错误”相比,按照中共思路,他为什么不是“分裂”党?“两个司令部”之论难道是刘、邓搞出来的?“炮轰”都可以干,岂止干“分裂”?“决议”说“林、江”是两个“反革命集团”,可他分明是林、江的首脑与后台,仅仅划为“反革命家属”,用他惯用的句式也来套问一次:“够吗”?《决议》说“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毕竟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我不得不提出问题:在长达20余年的时期里,在一系列极其重大的问题上,犯了那么严重的、无法宽容的错误,怎么还那么“伟大”,而且还是个什么“战略家”?——張思之 ◆一个集团,是在文革大动乱的1967年夏才“初步形成”,而到了1971年9月13日就已经“覆灭”(而文革在此后还持续了整整五年);一个集团,是在1972年9月才“初步形成”(而文革在此前已经开展了整整六年),既然如此,说毛泽东发动的“文革”被他们利用,在逻辑上显然是说不通的。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如果有、如果是的话,那也是在“文革”中产生和形成的,是“文化大革命”的结果和产物……如此说来,是毛泽东利用反革命集团打倒反革命刘少奇,还是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打倒反革命刘少奇?这种逻辑的混乱,“文革定义”的提出者和制定者将怎样做出令人信服的和合理的说明呢?——阎长贵 ◆谈到毛泽东功过的划分,所谓“三七开”,我倒想起一个比喻。我看到蓝英年先生翻译的莉季娅回忆录,里面引用了阿赫玛托娃的一句话说:“斯大林是一个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所以我说毛泽东,他诗词还是写得很好的。…… 毛泽东最后总结他自己的历史是“这一生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情是把蒋介石赶到几个小岛上去了,一件事情就是搞了一个文化大革命”。我觉得他把夺取了全国政权和“文化大革命”相提并论是很有意思的,意思是没有第一件事情,就不可能有第二件事,第一件事情就为“文革”的开始准备了剧场,准备了舞台。因此回过头来看,他取得政权,对中国人民究竟是福祉多还是灾难多,值得考虑。假如他真正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幸福,这是他的一个胜利;假如他取得全国政权以后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这个事情还是不是一个成绩?——朱正 ◆做历史决议与搞历史研究所要遵循的原则不一样,做决议首先考虑的是政治需要,是政治可接受性,比如说“宜粗不宜细”,“恰如其分”。……搞历史研究“宜粗不宜细”怎么研究呀?从科学研究的要求看,应当是越细越好,因为历史的真相往往就隐藏在细节之中。——萧冬连 邓小平强加给全党的1981年《历史决议》(下) 北京学者座谈发言纪要,2011年10月,《新史記》第6期 我党传统:邓小平陈云等高干都善于模仿毛泽东 徐友渔:我也谈点看法,就是大家集中谈论的《决议》的内容。 讨论和形成《决议》的过程,正是争论、提倡思想解放的那段时间,上上下下各种人思想都很活跃。那时候我正在北京读研究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按道理党内上层讨论《决议》,跟一个小研究生根本没有关系,但我们那时候有个特殊的渠道,对于《决议》讨论过程的情况有一定了解。社科院哲学所在当时是非常活跃的,不只是一般的研究学术的机构,更像是与意识形态有关的地方。哲学所所长是个从军队调来的军级干部,叫孙耕夫,据说文革中吃了不少苦头,副所长是在真理标准讨论中介入比较深的邢贲思。他们可能没有参加起草这个决议,但非常深地卷入了对决议讨论的过程,他们又是哲学所带研究生最多的人,是毛泽东思想研究专业的导师,他们听了情况马上就回来给自己的学生讲。我当时和这个专业的七八个同学住在一起,还有同寝室的,所以对党内那种气氛有一定了解和体会。我当初的感觉是这样的(加上事后的判断),当时党内意见是尖锐对立的,一方面是保守的势力非常强,左的观念根深蒂固;但另外一方面,由于“文革”刚结束,那种想彻底否定毛泽东的声音也常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判断,如果邓小平尊重党内大多数人的意见,往否定毛泽东那边走,完全有可能得到党内的支持,是走得通的。比如我们的所长孙耕夫,他参加讨论,每次他回来都讲:“毛泽东差点把国家搞垮,做了那么多坏事,整死那么多人,现在他死了,难道大家嘴一撇就过去了?”我从他的言论中看,他绝不是民主派,也不是自由派,也不是最左的人,他代表很大一部分一般人,他们就是这么想的。最后决议定稿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就是给了他们当头一棒,那种急转弯他们实际上是很难接受的。他们不想改变这个制度,也不想改变共产党的领导,但很多人被毛整得很惨,“文革”中受的苦,一肚子话想说出来。最后演变成《决议》、四项基本原则、务虚会气氛和方向的逆转,对他们来说我们能感觉到他们心理上接受不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我当初感觉到的那种气氛。 徐友渔 为什么在“文革”刚结束,人们对左倾路线的痛苦还有强烈感受,党内大多数人、党内主流意见是要把毛泽东的错误说清楚、批判彻底的情况下,邓小平、陈云等人决定要维护毛泽东?我做了一个分析,我觉得我党有一个传统,高级干部特别善于模仿毛泽东,毛泽东有一种实用的“政治智慧”,邓小平对待毛泽东,是模仿毛泽东对待斯大林。毛泽东受了斯大林那么多的气,但最后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时候,毛不但要保,而且要把赫鲁晓夫搞臭。他其实很清楚,他不是保斯大林,而是保他自己,保他和斯大林所共同缔造、维护的那个政治制度。其实在毛的心目中,未尝不希望有人骂斯大林,但他在盘算政治利害得失时还是非常理性的。邓小平在这点上继承了毛的“政治智慧”,他被毛泽东多次打倒,他未尝没有想有人出来骂毛的想法。但同时他有这种“政治智慧”,毛说斯大林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把“刀子”,邓看到了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搞专政的一把“刀子”。 30年前中共做《历史决议》,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可以借著对于“文革”的批判和清算,拨乱反正,把源远流长的左的错误比较深刻地批判一下,把自1949年以来,甚至更长时间以来的各种经验教训好好总结一下,对于造成错误、损失的原因有一种比较正确、深刻的认识,避免以后再重复错误,再走弯路。可以借此比较正确地摆正党和国家、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党内领袖和下级、组织和个人的关系,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中共就会得到人们的拥护,国家也会在法治的轨道上长治久安,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啊!但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为邓小平等人继承。他们的眼界和胸怀不足,他们只关心这个党要永远掌握权力,所以最后弄出来的决议虽然不得不讲一点“文革”的错误,但还是在拼命维护毛泽东,使得正确评价毛泽东这个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及时解决,没有在一个难得的、也可以说是最好的时机得到解决。 1981年的《历史决议》有浓重“凡是”特征 卢跃刚:1981年的《历史决议》对毛泽东三七开评价,采用的策略是:早年肯定,晚年否定;革命肯定,建设否定;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宏观肯定,微观否定;政治肯定,经济否定。成绩七分,说得大实际小;错误三分,说得小实际大。实际上是把毛泽东“大卸八块”,为我所用。 当年的“非毛化”至少有三个标志,一是逮捕“四人帮”并且作为“反革命集团”审判,二是解放邓小平及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毛迫害的老干部,三是真理标准讨论。长期以来,真理标准讨论的定评是思想解放运动。这个评价是概念化的。那么真理标准讨论的本意是什么?首先要看当时中共面临的是什么问题。打倒“四人帮”以后,中共首先面临的是“拨乱反正”,彻底解放邓小平等被毛泽东打倒的老干部,平反包括被折磨致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国防部长彭德怀、副总理贺龙在内的几十年的冤假错案,实现中共的工作重心转移。如果不摆脱毛的束缚,所有问题都无法解决。所以,政治问题一解决,真理标准讨论就结束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真理标准讨论针对的是“两个凡是”,为什么真理标准讨论具有明显的机会主义特征,仅仅是一次在既定政治框架中的有限度的党内开明派的思想松绑运动。1979年理论务虚会戛然而止并且转向就是明证,1981年《历史决议》中共高层四千人大讨论定的调子也是明证。 卢跃刚 其实在中共党内,谁也不要说谁是“凡是派”,就维护毛维护某些原则而言,大家都是“凡是派”。让华国锋、汪东兴等独享“凡是派”的桂冠不公正。《历史决议》没有浓重的“凡是”特征?“反右”不是只能说“扩大化”?只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此“凡是”不是彼“凡是”罢了。毛泽东尸骨未寒,接班人华国锋就主持逮捕毛夫人江青为首的“四人帮”,毛决定邓下台不到一年就恢复邓小平的工作,不是对毛最大的不恭不敬? 邓小平多次谈话,为《决议》定调子,认为《决议》核心是评价毛,毛的调子定的好坏,关系到《决议》的好坏。本质讲,是个策略。道理很简单,不非毛化,没法搞经济体制改革。 邓小平他一方面是举毛旗,一方面又非毛化;否经济,不否政治和意识形态。但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纯经济问题吗?中国的经济主张也好,经济理论也好,经济政策也好,是纯的吗?是政治经济。只要改革,就是非毛化。只是不好或不敢这么说罢了。 这就带来了一个后果。就是邓在政治上树毛(当然很多时候也只是个说法),经济上非毛,言行不一,使中华民族精神分裂,社会断裂。这就带来了问题:今天我们在处理复杂的问题的时候,很难找一个统一的价值标准,都带著策略的、技术的特点,这样看待历史,看待具体的问题,使很多问题就混淆了,就是名实、言行完全割裂。共产党的理论很清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互相作用,政治经济是为一体。反自由化为什么最后不在思想领域上反,一定要反到经济领域、科学领域去?从清污到1986年底的反自由化最后都要干下去,实际是它的内在逻辑,就是要反对“干自由化”的。“干自由化”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非毛化,是邓小平确定的经改和政改目标。83年耀邦、赵紫阳、方毅、万里阻击清污,87年阻击反自由化,胡乔木和邓力群看得很清楚,最大的威胁不是那帮思想异端的秀才,而是经济领域“干资本主义的”。 萧克将军:《历史决议》并不完全符合史实 卢弘:对于中共中央的两个《历史决议》,不少人认为:都有“历史局限”。早在20年前,即1991年,我就听到这一说法。说这话的是萧克将军。 萧克当时是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的执行会长,实际指导著研究会的工作。研究会副刊《炎黄春秋》杂志,由我担任首任主编。有一次,我当面向萧克报告办刊方针和编辑思想时说:对于国内党内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我们都以党的两个《历史决议》为准,按照它来定稿件的取舍是非。这时1981年《历史决议》作出不到十年,正被人们奉为必须遵行的文件。萧老听到后却明确指出:不必这样。这两个《历史决议》都有著历史局限,都只反映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需要,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你们可以尊重它,但不必以它为准,更不能被它所限。你们记住一条,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以事实为准,按照事实说话,只要符合事实,言之有据,就应该如实说。 按照萧老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连续编发了一些重要文章,其中一篇是徐向前元帅对党史研究者的谈话,讲了些党内军内有争议的问题。此文发表后我们受到指责,不应将内部谈话公开发表,我们为此将作检讨。萧老得知后向有关部门说,此文是他让发表的,由他承担责任,保护了编辑人员。这样的事还有很多,表明他不唯上,不唯书,也不唯文件,只唯事实的有胆有识精神。《炎黄春秋》正是遵循这一精神,才越办越好,备受瞩目。 搞“文革”难道不是“分裂”党? 张思之:听了几位的背景介绍和情况分析,结合《邓小平年谱》看这份《决议》,有几点突出印象: 一、这是在邓的直接指挥、具体操持下搞出的一个编年体的资料汇集,基本上没有着力于陈述、分析、总结“历史问题”。 二、“历史”《决议》,掺杂上眼前的事件与问题,例如批华国锋,明白无误地是在为邓的政治需要服务,这是干什么? 三、历史上一系列的重大问题,或叙述片面,或予以歪曲,或公然回避。其中极为重要的如:关于抗日战争那段历史的说法根本有违事实。抗美援朝,只字未讲。不说“三面红旗”这个“纲”,按“目”分述,又略去了发动“大跃进”,强建“人民公社”的动机及其危害后果,饿死四千万人的惨痛历史竟敢勾销!刘少奇不是说“人相食,要上书的”吗?再如思想领域里的反胡风,反胡适,特别是反右派连同反右倾,法制领域的重大史实诸如镇压反革命中的乱杀等等,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无不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作用,但在“决议”《决议》中不是走了样,就是回避了事! 因此,它是一个只讲了一些“历史”,但回避了、歪曲了重大“问题”的邓记《决议》! 特别令人不安的是,《决议》对毛的评价从根本上是不正确的。仅以他搞“文革”来说,与赵紫阳的所谓“错误”相比,按照中共思路,他为什么不是“分裂”党?“两个司令部”之论难道是刘、邓搞出来的?“炮轰”都可以干,岂止干“分裂”?“决议”说“林、江”是两个“反革命集团”,可他分明是林、江的首脑与后台,仅仅划为“反革命家属”,用他惯用的句式也来套问一次:“够吗”?《决议》说“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毕竟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我不得不提出问题:在长达20余年的时期里,在一系列极其重大的问题上,犯了那么严重的、无法宽容的错误,怎么还那么“伟大”,而且还是个什么“战略家”?历史上还有比这更为荒唐的《决议》么? 我参观过希特勒国家社会主义党屠杀犹太人、吉普赛人的纪念墓碑、园地,感悟历史不仅应反思,而且要彻底。我们有一个反思后的提法,即“两头真”,似已得到很多赞同。不过我以为“真”的提法有点模糊。是否还应再进一步,反思是否达到了“两头‘对’”。如果虽不“假”但并不那么正确,也还是立不起来。 写出实事求是的“历史决议”,难度大。关键在于有没有正气与勇气。据说中共有“一支笔”,是下笔有神的才子,这并不够,因为犹缺“董狐笔”!千古以来,谁不赞佩、景仰他那笔里的浩然正气,真个是“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 我从不怀疑,这一大段的历史,会有当世“齐太史”重写。 中央《决议》对“文革”的定义两句对、一句错 阎长贵:关于“文化大革命”的评述是《决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关于“文革”的定义又是《决议》“文革”部分的核心观念。《决议》关于“文革”的定义是这样说的: “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阎长贵曾担任过江青的第一任秘书,在“文革”时被打成反革命坐了八年秦城冤狱。 这个定义虽然仅有42个字,但它的职责和使命重大,因为出自中共中央的正式决议,它又是回答对“文革”评价的根本性质问题,内涵深刻、内容丰富,是具有政治权威的结论,需要和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所谓“文化大革命”“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这是叙述历史事实。它首次由《五一六通知》提出:“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和发动的这场文化大革命”。毛泽东本人对这点也毫不隐讳,他不止一次地用更通俗的语言说:“火是我自己烧起来的。”(1966年国庆节在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对李宗仁说,见《毛泽东与国民党爱国将领》)他在1966年10月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说:“文化大革命这个火是我放起来的!”已经被选为接班人的林彪在这次会议上也说:“这个运动从头到尾是主席发动的,主席领导的。” 所谓“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内乱”是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定性,“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这是承认“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这种危害后果,人们还经常使用“浩劫”或“十年浩劫”来表述。 以上所说“文革”定义的两层意思,或定义的两个短语,在多数人中没有什么争论;而“文革”定义的另一层意思,或“定义”的另一个短语,即所谓“被反革命集团利用”,其争论就多了。谁都知道,所谓“反革命集团”就是指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和所谓“江青反革命集团”。所谓“文革”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就是说“文革”中的所有坏事都是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打著“文革”的旗号和名义做的,“文革”的灾难都是他们造成的,他们是“文革”的罪人。当然,亲自发动和领导“文革”的毛泽东也要担负责任,那只不过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犯错误”而已。这就是“文革”定义的这层意思,或这个短语(“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的真正含义。 这个关于“文革”的定义,符合文革的历史实际吗?能够说服人和站得住吗? 已故文革史专家王年一先生在2004年5月12日一封信中谈到《决议》关于“文革”的定义时说:“胡乔木说‘(毛泽东)为林彪和江青所利用’,太讲政治实用性了,不太符合事实。汪东兴在接受苏采青采访时说过:毛一生英明,明察秋毫,从不上当受骗。”“说毛为林、江所利用,并无根据。‘文革’的‘伟大战略措施’都是毛作出的,无一是林、江作出的。……林、江在文革中确实做了坏事,但都是在毛的‘伟大战略部署’下做的。‘文攻武卫’也是响应毛的号召。毛要武装左派100万,才有‘文攻武卫’一说。至于抓个保姆,抓个厨师,只是小打小闹,并不决定‘文革’的走向。江在打倒刘少奇的问题上做了不少手脚,但是打倒刘是毛下的决心,不能归罪于江。” 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的吴法宪也说:“‘文化大革命’中,在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央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迫害的问题上,毛泽东及周恩来应当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毛泽东是决策者,而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说我们几个人(指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就是包括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在内,对此都不是说了算的。”(见《吴法宪回忆录》下卷,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978页) 显然,把“文革”及其所造成的灾难的责任都推给林彪、江青(或者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在“文革”中,毛泽东对江青的利用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批判吴晗的《海瑞罢官》,是毛泽东点燃“文化大革命”的第一把火,这件事是背著第一线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和邓小平等——实际上即背著中央,利用江青到上海通过张春桥组织姚文元做的。这把火点得有些失利,受到他没想到的抵制。毛泽东的性格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不做、二不休”,决心发动“文革”的毛泽东,又出新招。这就是,他利用江青懂点文艺,叫她去找林彪,所谓“请尊神”,召开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发表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这是毛泽东发动“文革”很重要的一步棋——也是把江青送上政坛的关键一步棋,这样使江青在他发动的“文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就是使江青在“文革”中更好地为他所利用。 毛泽东为了发动和开展“文革”成立了代替中共中央书记处(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中央文革小组,作为领导“文革”的专门机构,并任命江青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第一副组长(并一度任代组长),实际上是叫江青掌控中央文革小组,这是在“文革”中毛泽东对江青最大的利用。 毛泽东在“文革”中对江青极其信任,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他1966年7月8日给江青写信讲“黑话”(毛泽东语),和1967年8月4日又给江青写信,提出给左派发枪,武装左派等,这封信通过江青向政治局传达,以在全党、全国贯彻执行。而江青也不负毛泽东的厚望。江青作为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急先锋,是他最直接、最密切而又始终如一的合作者和支持者。毛泽东关于“文革”的每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不论是如前面所说的组织批判《海瑞罢官》,还是起草“文革”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五一六通知》,还有打倒刘少奇、打击林彪、“批林批孔(批周公)”以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都充分利用了江青,而江青也都是积极响应和千方百计地变著花样去做,所以毛泽东称赞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特别是批判刘少奇、批判林彪都立有大功。 当然,毛泽东对江青也有不满的地方,也不时地批评她,甚至还让政治局开会批评她,但他对江青的批评是“恨铁不成钢”、“小骂大帮忙”——这从他告诉邓小平等人对江青“我看问题不大,不要小题大做”的话语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毛泽东从来没有要打倒江青,而江青对毛泽东也是忠贞不二,始终如一的。在说到江青和毛泽东的关系时,江青在特别法庭的辩护词《我的一点看法》中对著广大听众公开说:“……你们借助国家名义,拼凑了一个特别法庭,给我罗织了一大堆罪名,这些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古代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你们搞的就是这个伎俩。现在你们逮捕我、审判我,就是要丑化毛泽东主席……现在整的是毛主席。我的家乡有句老百姓的话:‘打狗看主面’。就是说打狗还要看主人的面子。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们打。在毛主席的政治棋盘上,虽然我不过是一个卒子,不过,我是过了河的卒子……”(王文正口述、沈国凡采写《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277页)江青辩护词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你们哪里是审判我,是审判毛主席! 江青说“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条狗”,这话虽不雅,却是江青和毛泽东关系的真实写照。毛泽东对这条“狗”在“文化大革命”中是充分利用了的,并且很是爱惜——惺惺相惜。而江青作为毛泽东的“狗”,一方面常常“狗仗人势”,同时,她也是始终忠诚于其“主人”的,直到她1991年自杀都没有说过一句不利于毛泽东的话。 再从另一角度来看看《历史决议》关于“文革”的定义中,所谓毛泽东“被反革命集团利用”。 我们姑且对“反革命集团”的说法不提出疑问,但却要问:这两个“反革命集团”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和形成的?对这个问题凡经历过“文革”的人恐怕都知道,在“文革”前并不存在什么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我们看看官方正史的说法(《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5月第一版,303、304页)—— “林彪反革命集团”:是“通过文化大革命而逐步发展起来的……1967年夏通过‘五一三’事件和成立军委办事组,林彪集团初步形成。1968年‘杨、余、傅’事件后,黄永胜任总参谋长兼军委办事组组长,林彪集团得到进一步发展。”1971年9月13日后,“林彪集团宣告覆灭”。 “江青反革命集团”:“1969年4月,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72年9月,当时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的王洪文调到中央工作,成为以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核心成员,‘四人帮’初步形成。” 一个是在文革大动乱的1967年夏才“初步形成”,而到了1971年9月13日就已经“覆灭”(而文革在此后还持续了整整五年),一个是在1972年9月才“初步形成”(而文革在此前已经开展了整整六年),既然如此,说毛泽东发动的“文革”被他们利用,在逻辑上显然是说不通的。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如果有、如果是的话,那也是在“文革”中产生和形成的,是“文化大革命”的结果和产物;现在把“反革命集团”和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并列起来,甚至还要说它先于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这是明显违背历史事实的。打倒刘少奇(包括批判他建国就开始推行的“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是“文革”主要和基本的内容,如此说来,是毛泽东利用反革命集团打倒反革命刘少奇,还是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打倒反革命刘少奇?这种逻辑的混乱,“文革定义”的提出者和制定者将怎样做出令人信服的和合理的说明呢? 修一部中国共产党的信史,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前进和兴旺发达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保证,而大量事实表明,这还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任务。 《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的解释最好笑 朱正:中共历史上有两个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一个是1945年在延安做的,另一个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一个,1981年做的。延安那个《决议》,现附在毛选第三卷后面了。那个《决议》很明显就是毛泽东要反对王明过去在党内的权威,为建立自己的权威而起草的,所以历史上所有的错误都是王明他们的,所有的正确都是他的。它实际上就反映了毛的观点。 1981年的《决议》是邓小平为树立他自己的权威,树立他在党内领导的合法地位。所以所有的错误都是“四人帮”他们的,所有正确的都是他的。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他是毛的爱将,毛的主要助手,毛的许多错误他都有份,所以最后这个《决议》对毛要有所肯定。但是又不能完全肯定,为什么呢?邓小平在反对“两个凡是”的时候说过:“如果按照那个‘两个凡是’,我就不能恢复工作了。”所以“两个凡是”是必须否定的。这就形成了这个决议的第一个亮点:就是对毛所谓“三七开”,可以讲毛泽东的功与过了。过去只有人讲毛泽东的功,没人讲毛泽东的过。所以说这实际上是批毛的开始,以前私下里大家对毛的议论就很多,但是可以公开地写文章发表来讲毛泽东的失误或者错误,这是从这个决议开始的。 邓小平在“文革”中,是除刘少奇以外的第二个打击目标,所以他也必须否定“文革”。决议提出“彻底否定文革”,否定这一空前浩劫,深得民心,也是它的一个亮点。在这个《决议》通过以后,至少在学术界,特别是研究近代史、党史的人,就可以比较公开的彻底批判“文革”了。 朱正 但是谈到毛泽东功过的划分,所谓“三七开”,我倒想起一个比喻。我看到蓝英年先生翻译的莉季娅回忆录,里面引用了阿赫玛托娃的一句话说:“斯大林是一个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所以我说毛泽东,他诗词还是写得很好的。邓小平说的“三七开”,意思是三分过、七分功,老百姓是不是承认毛有三分功,恐怕都很难说。毛泽东最后总结他自己的历史是“这一生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情是把蒋介石赶到几个小岛上去了,一件事情就是搞了一个文化大革命”。我觉得他把夺取了全国政权和“文化大革命”相提并论是很有意思的,意思是没有第一件事情,就不可能有第二件事,第一件事情就为“文革”的开始准备了剧场,准备了舞台。因此回过头来看,他取得政权,对中国人民究竟是福祉多还是灾难多,值得考虑。假如他真正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幸福,这是他的一个胜利;假如他取得全国政权以后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这个事情还是不是一个成绩? 还有,这个《决议》对毛泽东的辩护,最好笑的就是对毛泽东思想的解释:毛泽东本人的思想可以不算是毛泽东思想,别人讲出来的主意可以算是毛泽东的思想——这完全是概念的游戏。他们为了给毛泽东辩护已经到了一种理屈词穷的地步,搞文字游戏。我看过中直机关四千人讨论决议的会议简报,那些发言,有很多很精彩。比如薛暮桥,我只引他的一句话:“49年以来,我们没有做对几件事”。我觉得这就不是犯了多少错、几几开的问题,照薜暮桥的这个说法,就是有过无功了。那么像大跃进饿死数以千万计的人一类的事,就不止是有过而且是有罪了。而这个决议对于“八大”以前的事情却采取全盘肯定的态度。例如对农业合作化、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等都是全部肯定的。这就不是一种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了。特别是今天,过了30年之后,我们有了开放改革的经验以后,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那个时候对工商业的改造,把一些守法的、规规矩矩的资本家都打垮了,现在与时俱进,出现了新生的资本家(现在资本家还可以入党哩!),可就不那么讲规矩了。在农村里,现在也看不到当年农业合作化的痕迹了。所以说这个决议讲的这些成绩并不符合事实。 再讲一下“反右派”斗争,我自己就是“右派分子”,有切肤之痛。我在上述会议简报上看到,在讨论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发表要彻底否定“反右派”的意见,这个意见后来没有被采纳。决议里说:“反右”“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邓小平解释“反右”为什么必要的话更有趣,他说理由就是“有的右派杀气腾腾”。“杀气腾腾”指谁呀?当年报纸上讲的,就是人民大学的葛佩琦嘛。葛佩琦当时就写信给《人民日报》,要求更正,他说我不是这么说的,结果没有更正。后来葛佩琦死了,开追悼会,新华社报道,党籍给他恢复了,说他是地下党,做了很多有益于党的工作,等等。那么,把葛佩琦的案子翻过来以后,还有哪一个“右派分子”说过要“杀共产党”呢?没有呀。邓小平就是以一个错误的案例为根据,以一篇失实的报道为根据,就说“有的右派杀气腾腾”,就说“反右派”斗争是必要的。决议里面说整风的时候有少数“右派分子”起来反党、反社会主义——现在99%以上的右派分子被“改正”以后,那当年究竟还有谁真的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呢? “反右派”斗争的后果是什么呢?《决议》上说是“扩大化”,就是有多少知识分子、有多少党的朋友即爱国人士、有多少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让他们吃了多少年的苦头。只看到打击了多少人,这样来评价“反右派”斗争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到位的。为什么呢?解放以后,从土改杀地主开始,所有的运动都要打击人(没有不打击人的运动),可是在打击人的同时并没有说要打击这些人的思想和主张。“反右派”斗争则不同,不仅要把持有某种主张、某种见解的人打成“右派分子”,而且要把他所持有的这些见解打成“右派观点”、“右派言论”,作为一种敌对的思想来批判。现在看来,很多当年“右派分子”的言论,比如说,法学界提出的独立审判、无罪推定,现在都写进法律,成为正确的主张了。经济学界提出的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当年也是受到批判的“右派”言论!当时上海批判的一个“右派分子”高方,他提的一个主要观点是讲现在中国还不具备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就是说中国经济发展还不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所谓生产力标准问题。这个观点一提出,当时就批判了。这个报道登在上海《新民晚报》上,毛泽东看了,叫胡乔木转载到《人民日报》去,这就表示毛泽东也同意批判。后来十三大报告和十四大报告,都谈到了所谓“初级阶段”的理论,不就是这个生产力标准的问题吗?还有当年批判过“引进外资”,说是“卖国主义”,现在谁有本领引进外资谁的功劳就大嘛。所以我觉得,“反右派”斗争最大的灾祸不仅是打击了多少人,这些人只是这些政治主张的载体,打击他们就是为了要打击这种主张,就是要把这些主张作为“谬论”、作为敌对的言论来批判,实际上就是把中国的民主化、现代化、法治化的进程大大地向后推了。今天就应该这样来评价“反右派”斗争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 这个决议还故意回避了很多重要的历史问题。比方说,1955年的“肃反”运动。这个“肃反”运动,我也是“肃反”对象。运动的规模有多大,偏差有多大,现在不用我来说,胡乔木提供了证词。胡乔木在1957年7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上写了一篇社论,题目是《在肃反问题上驳斥右派》。我很感谢他写了这篇社论,因为他提供了官方的数字,提供了这个运动规模有多大,偏差有多大的证据。社论上说肃反运动有四大成绩(第四个成绩是无法计量的,就是“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和识别能力”,这个我不知道提高了多少,不能说什么)。第一个说是清查出了81000多名反革命分子;第二个说是有19万余名反革命分子在运动的威慑之下,投案自首了。第三个说的是,弄清楚了130多万人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可以放下包袱,好好工作了。这一条是什么意思?很显然,就是给130多万肃反对象写出的结论是“你不是反革命分子”,换句话说,就是有130多万的错案,批斗、折腾了一年。据他说“抓对了”81000多,即便如此,也不到6%,肃反中的错案率高达94%强!1955年的肃反运动总可以算是建国以来的一大公案吧,可是这个《决议》中间一字不提,不光是《决议》,后来那个《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一书,也是胡乔木最后终审定稿的,也是一字不提。 所以,我觉得这个《决议》实际上是很不到位的。如果要弄清楚这些问题,恐怕要有第三个《历史决议》。但是因为前两个《历史决议》都是在历史的转折点做的,第一个是在由王明时代过渡到毛泽东时代,第二个是邓小平取代“四人帮”的时候,现在做第三个《决议》,我觉得时机还不够成熟。 《历史决议》,是关于历史问题的政治决议 萧冬连: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十卷里面,关于《历史决议》专门写过一章,五六万字。我认为,《历史决议》应当这样定义:它是一个关于历史问题的政治决议。讲的是历史问题,但它是一个政治决议。我之所以说它是“政治决议”,有三个意思。 第一个意思,它是为了解决当时急需解决的政治问题做出的一个决议。邓小平想要用一个决议来结束党内党外对历史问题议论纷纷的局面,以便集中全力搞建设。起初,邓小平并不想急著做这件事。最早在1978年11-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有人要求重新评价“文化大革命”和重大历史事件。邓小平说,不要匆忙做决议,因为时间越远越看得清楚。他甚至说,有些事情留给下一代去解决。真实的考虑可能是,邓小平感到事情比较复杂,急于触动敏感话题,很难达成一致认识,还会招来许多麻烦。但不久邓小平就改变了想法。那是因为叶剑英1979年9月30日有一个建国30年的讲话,这个讲话对30年历史有一个总的评价,已经涉及到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邓感觉到是不是可以把它做一个蓝本,在这个基础上搞出一个决议来。也就是说,有了叶的讲话,邓比较有底了。另一方面,按照邓力群的说法,这个30年讲话出来以后,不但没有统一思想反而议论更多了,对毛的评价,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争论很大,要统一思想还是要搞一个决议。邓小平还有一个想法,要不做这个决议,对“文化大革命”没有基本评价,国外的投资是不会进来的。因为外面猜测中国的政局是不是又是一个周期,所谓周期就是不断的反覆嘛!三中全会也可能不过就是历史上不断反覆的一个周期而已,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返回到过去了。所以,邓说不能等,国际上在看你能不能拿出一个决议来。历史决议达到目标没有呢?从以后的情况看,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目标。尽管并没有完全统一党内的思想,但的确从此冷却了对历史问题的议论,不过决议也限制了人们进一步对历史的反思。 从政治上看,《历史决议》要解决的是一个双重合法性问题。一个是三中全会路线的合法性。邓要推行他的路线,必须要作出符合共产党意识形态的解释,证明你搞的这一套是社会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更为根本,就是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这当然是现在的说法,当时的说法是“三信危机”,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危机,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危机,对共产党的信任危机)。要解决这两个问题,不是没有矛盾的。比如说,要确认三中全会路线的合法性,当然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过去的一些错误政策,因为你搞的这些东西过去都是当作修正主义批判的呀。不批判过去“左”,你现在就是“右”。然而,否定“文化大革命”,就要解释一个“非毛化”问题。当时国内国外都有一种议论,说邓要搞“非毛化”,国内甚至有人议论邓是“非毛化”的头子,邓决不愿背这个名,不愿当中国的赫鲁晓夫。他必须把高举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抓到自己手上。从更深层政治考虑,对毛的批评也不可能彻底。如果对毛否定过多了,等于把共产党过去的30年否定了,抹黑共产党,也把自己否定了。因此邓反覆讲,要“宜粗不宜细”,要“恰如其分”。坚持把确立毛泽东历史地位作为最核心的一条原则,不论有多少人提出多少意见,邓毫不让步。当然不只是邓,陈云与邓完全一致,黄克诚等多数老一代领导人都是这种考虑。 还有一个附带的问题,就是通过对《决议》稿的讨论解决华国锋下台的问题。也许这不是最初的考虑,但至少事实是这样。事前还没有经过高层讨论,就已经把第四个阶段,把华国锋的错误写到《决议》讨论稿里面去了,而且准备直接拿到四千人中间讨论。华国锋不同意才把这一段拿下了。华的理由很正当,因为中央政治局还没讨论。然而,在四千人讨论前,邓力群就把风放了出去,说《决议》稿讲了华八条,一条功绩,七条错误。林涧青在四千人讨论会上也讲了这个情况。林涧青一说,大家就起哄了,说华“你一个人有什么权利拿掉这一段啊?”四千人一起哄,起到了“逼宫”的作用,那四五千人可是囊括了几乎所有重要领导干部啊!在四千人讨论时,什么问题都有分歧,唯独在华国锋问题上几乎没有分歧。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个人为华说了公道话,他说当初华国锋上台大家还是拥护的嘛,邓小平向中央写信也表示“衷心拥护”嘛。其他人基本上一边倒。华国锋这个人是一个弱势领导人,换成其他的强势领导人,他是主席,是第一把手,下面谁敢说这个?当然了,不做决议,邓也可以采取其他办法把华的问题解决了,但《决议》正好起到了这么个作用。 第二个意思,《历史决议》对中国改革特别是经济改革的作用还是正面的。《决议》通过重新阐释毛泽东思想给实践留下了较大空间。 《决议》并没有直接提改革、开放,实际上它也不能够对正在进行中的经济改革做出结论,当时看不清楚,尽管大家说要改,但怎么改,实际上谁都没看清楚。但是,《决议》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实际上是开了口子的。我们看,中国30年改革实践没有止步于《决议》。即使从党本身的文献看,也已经大大超越了《决议》。首先一个是所有制的提法,《决议》讲的是,国营和集体两种公有制是“基本的经济形式”,后来提“公有制为基础”,后来提“公有制为主体”,后来提“公有制为主导”。它是一个不断往后退的过程,这可以说是“与时俱进”,也可以说是“顺势而为”。《决议》只讲了个体经济是必要补充,没有提到是否允许私人经济存在,当时还没有私人经济。现在私营、民营经济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所以在中共十五大的提法中,私营、民营都包涵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了。再比如,《决议》的提法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后来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来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你不承认也得承认,这就要在理论上重新阐述、重新说明,你想坚持过去的说法也坚持不住了。再比如 “三个代表”,实质就是要允许资本家入党嘛!过去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先锋队”,“三个代表”的提出对党的性质作了重大修改。这也是“与时俱进”,社会结构变了,共产党要扩大它的基础。所以实践没有止步于《决议》,不可能说《决议》说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决议》没有说的就不能做。当然,邓小平的基本思路是很清楚的,在政治上控制,在经济上放开。经济上你怎么搞都可以,他没有划定一个界限。邓小平开始就说,关键就是要发展生产力,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什么都可以试,都可以闯。就是不断往前走。他八十年代也讲不能两极分化,不能出现百万富翁。但这是一个经济现象,经济规律,一旦放开了不可能不出现,你挡不住的,当然邓也没有挡呀,经济上放得很开,但在政治体制上卡得比较严。 第三个意思,“历史决议”与历史研究应当有区隔。用“历史决议”为历史研究划定界限,我认为是很荒唐的事。历史研究是不可能做“决议”的,如果可以做“决议”的话,那还要历史学干什么呢?要历史学家干什么呢?我记得有句话说,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因为时代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视角,同一件历史事件,不同时期可以作出不同的解读。这很正常,历史的魅力就在这里。我认为,做历史决议与搞历史研究所要遵循的原则不一样,做决议首先考虑的是政治需要,是政治可接受性,比如说“宜粗不宜细”,“恰如其分”。这个分寸怎么掌握?分寸就是政治上的可接受性,或者如当时胡乔木说的,要找到一个“最大公约数”。搞历史研究“宜粗不宜细”怎么研究呀?从科学研究的要求看,应当是越细越好,因为历史的真相往往就隐藏在细节之中。历史研究也不可能去寻求最大公约数,而是要还原历史真相。当然,完全还原不可能,但你至少应当朝这个方向努力。现在当代史研究已经大大超出了《决议》。从“镇反”、“三反五反”、土改、过渡时期总路线、“肃反”、“三大改造”、“反右派”、“大跃进”、三年困难、“四清”、“文革”、林彪事件等等,都有很多研究、很多观点出现。我认为是一个好的趋势。 (原载《新史記》第6期) 相关文章: 知情人谈81年中共《历史决议》起草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