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家情報副總監、曾任美國中央情報局(CIA)高級情報官員的約瑟夫·R·德特拉尼(Joseph R. DeTrani)今天 (5月19日) 在《華盛頓時報》發文指出:“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保持不變,穩定與友誼將有助於中美解決問題”: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習近平在最近於北京舉行的美中峰會上明確表示,如果台灣問題處理不當,可能導致“極其危險的局面”。 習近平表示,圍繞台灣問題發生“衝突甚至戰爭”,可能危及世界兩大經濟體之間的經濟關係。 川普總統(Donald J. Trump)在中國受到了熱情接待,雙方就貿易與經濟問題以及阻止芬太尼前體流入美國的必要性進行了良好討論。伊朗戰爭以及朝鮮半島局勢發展也在討論之列,但習近平關注的重點是台灣問題。 1971年10月,當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會見周恩來總理,為尼克松總統訪華作準備時,周恩來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首先討論並解決台灣問題,同時接受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僅僅數月之後,在1972年2月尼克松訪華並會見毛澤東主席期間,雙方簽署了《上海公報》。公報中,美國承認,海峽兩岸所有中國人都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公報進一步指出,美國不挑戰這一立場,但重申其希望台灣問題由中國人自己以和平方式解決。 在美國於1979年1月1日正式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之後,美國國會通過了《台灣關係法》,以確保台灣問題能夠以和平方式解決。其宗旨被定義如下:“明確表明,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是建立在台灣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預期之上;任何試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未來的行為,包括抵制或禁運,都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令美國嚴重關切。” 1982年7月,里根總統向台灣與國會作出保證,美國並未放棄台灣。他表示,美國堅持通過和平方式解決與中國之間的分歧。 里根通過“六項保證”正式確立了美國對台灣的這一承諾:美國沒有設定終止對台軍售的具體日期;沒有承諾就此類軍售與北京進行協商;沒有承諾修改《台灣關係法》;沒有改變美國對於台灣政治地位的立場;既不會施壓台北與北京談判,也不會擔任調解人。 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始終一致:支持中國與台灣之間問題的和平解決,同時美國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銷售。 台灣領導人賴清德一直表示,台灣願意在“平等且有尊嚴的基礎上”與中國展開交流與合作。但由於中國提出嚴格前提條件,雙方一直沒有展開交流。 相反,中國一直在台灣周邊海域與空域進行常態化巡邏與大規模軍事演習。最近一次大規模演習重點聚焦於反介入、區域拒止以及封鎖行動。 習近平曾多次表示,中國希望和平解決與台灣之間的問題,但保留使用軍事力量實現統一的權利。“維護台灣海峽和平穩定,是中美之間最大的共同利益。” 希望中國將會繼續通過和平方式解決與台灣有關的問題。事實上,確保美中關係中的戰略穩定,對於兩國以及全球社會都十分重要。正是這種穩定——以及友誼——才能讓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在諸多問題上展開合作,包括戰爭、糧食短缺、核擴散、禁毒與反恐,同時確保貿易與經濟問題繼續促進兩國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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