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智愚与作者的美丑有关系吗?作者相貌靓丽,一派胡言就能被奉作字字珠玑?长相平庸,真知灼见就该被弃如敝屣?讨论历史话题是非,不是搞选美比赛。不就其观点对错、论据真伪、逻辑正误来驳斥对手,竟凭空论证批评者的动机是吃醋?
老高按:上个星期五(9月8日)我转贴了一篇六神磊磊的文章,调侃王芳的《抵制电影敦刻尔克,是一个民族的自觉和自重》,可以荣膺“全年最蠢文章奖”。网友读者们反响强烈,跟帖数直线上升。 王芳文章之荒谬之愚昧,白纸黑字,应该是无可争议、无可辩护了吧?我要是位民族主义者,也会在心里痛责这位女歌手:不好好唱你的歌,写这种文章丢人现眼,给我们“爱国主义”抹黑!——你当然有你的言论自由,有你发表看法的权利,但你在家里对着丈夫怎么蠢,都是自家私事,可能你丈夫正欣赏你的蠢,觉得你蠢得可爱极了,甚至倾倒于你聪明过人呢!别人无从置喙;但你别公开发表出来呀!你公开呼吁、敦促读者大众跟你一样愚昧(获得一千多位至少同样愚昧、很可能还更加愚昧者的响应——当时点赞者一千多,现在可能就更多了!),那么比你智商高的人出来说你蠢,让我们“爱国主义者”干瞪眼干着急,只能感叹: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怎么帮你争、怎么为你辩? ——真的“无可争议、无可辩护”? 我这么想,恰恰就犯了江核心所批评的“图样图森破”(Too young, too simple)的毛病——尽管我早就“不样”不年轻。 看看我那篇转贴文章后面的跟帖吧!我服了!我承认,我对有些人一心堕落、突破底线的决心,缺乏思想准备——我现在很后悔,前天删掉了不少重覆的、肮脏的、恶毒人身攻击的跟帖。应该让它们留着示众才对。 最雷倒了我的,是跟帖中有网友精通反败为胜、绝处逢生之术,综合运用“三十六计”。例如,有人怜香惜玉热度爆棚,一口咬定,王芳文章的批评者,是嫉妒王芳年轻靓丽!其人两次三番贴出王芳的照片,来证明她是多么光彩照人、多么让人醋意大发,所以才写批评文章和批评跟帖,将王芳“打翻在地,脸上再踩上一只女人愤怒的小脚:呸,你也配长成这样?”(该帖原话) 这位网友(或这类网友)的审美观我就不去评论了,对于孰美孰丑,本是见仁见智,张三认为王芳其人美若天仙,李四可能认为矫揉造作、惨不忍睹。令我十分诧异的是,这根本就不属我们讨论的范围,评论一篇文章的智愚,与作者的美丑有关系吗?作者相貌靓丽清纯,她的一派胡言就能被奉作字字珠玑吗?反过来,作者长相平庸甚至怪异,他或她的真知灼见就该被弃如敝屣吗? 我们是在讨论历史课题是非,而不是搞选美比赛。不就其观点的对错、论据的真伪、逻辑的正误来驳斥对手,竟去“比较”论辩双方长相如何,凭空论证批评王芳者的原始动机是吃醋——我的天!如果说这暴露了您的无聊,是不是太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了? 顺便再提一笔:这位网友还打抱不平:“一个普通的妇女,出点常识错误,当成多大的对手来打。”让我笑掉大牙!照此逻辑,那,江泽民不是对一个“普通的”女记者大发雷霆吗:“图样图森破,拿衣服!”习近平不是对“普通的”网民、微博微信用户动辄如临大敌,冠以“妄议中央”的“罪名”删贴、封杀,甚至拘禁吗?他们又把对方“当成多大的对手来打”?这难道不是更值得您追究、谴责吗? 我想起前些时读过一篇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杜骏飞的短文《微博掐架定律》,转载如下,与大家共勉。说是“微博掐架”,其实更准确地说,应该是“网上掐架”——我们在博客上遭遇的争论,不都可以印证这些定律嘛。
微博掐架定律:一个关于网络社会心理机制的素描
杜骏飞,壹读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际网路的“掐架”,距离人类理性讨论有多远?这一幅网路社会心理的众生相和流民图,你,能看得明白吗?
1、分歧倍增定律:如果双方观点有分歧,那么,每一次掐架之后,分歧都将倍增。 2、镜像定律:那个喜欢与你掐架、且你也喜欢与他掐架的人(人群),通常与你(你们)颇为相似。 3、排斥第三方定律:掐架只会有正、反方;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那么他将会同时被正反方误以为是对方。 4、题材因果定律:如果掐架的题材是老题材,掐架的结果仍会是老结果。 5、题材循环定律:如果掐架的题材是新题材,那么,掐架将使它回到老题材。 6、心境定律:如果你看见掐架,说明你需要掐架;如果你经常看见掐架,说明你喜欢掐架。 7、心境定律逆定律:如果你看不见掐架,那就没有掐架。 8、分贝定律:掐架双方中分贝更高的一方,通常更为不自信。 9、活跃度定律:对于一个给定的主题T,掐架中发言最为活跃的参与者,通常对T的发言权最少。 10、分岔定律:对于一个给定的主题T,掐架都将会尽可能快的导向一系列与T无关的讨论。 11、耗散定律:一场掐架的耗散率,决定于双方的体力而非脑力消耗的程式。 12、热力学第九定律:观众的热度与掐架的深刻程度成反比,与掐架的新鲜度成正比。 13、Narcissus(水仙)定律:相较于真理,掐架者无疑更喜欢自己。 14、Echo(回声)定律:掐架者通常不能正常说出想说的话,而只能不断的重复别人的言语——包括对手的错的言语。 15、Moebius(莫比乌斯)定律:越有能力掐架者,越不愿意掐架;越不愿意掐架,就越没有能力掐架。 16、测不准定律:对于大多数的掐架,我们无法测量其讨论文字的价值。 17、测不准第二定律:对于大多数可以测量的掐架文字,我们无法测量文字作者的真实立场。 18、测不准第三定律:对于大多数可以测量其立场的掐架者,我们无法测量他在第二天的态度转变。 19、羊群定律:一场掐架中,观众最终所采取的立场通常会与他所认为的大多数保持一致。 20、人数定律:一般来说,掐架人数越多,掐架越没有结果。 21、切贝雪夫大数定律:但当掐架人数成为成为一个大数时,掐架将很快分出结果,但是其结果只匹配常人心智,而非创见或真知。 22、修辞定律:如果争论演化为掐架,那么其原因一定不在观点,而在修辞。 23、军规定律:如果你发生线上掐架,而非理性的讨论,那或许不是语言能力不足,而是大部分的线上讨论根本不适合于任何人的理性表达。
高看(每日一图,与文无关。九月图片主题:古镇)
德国巴伐利亚州的Kempton小镇,很有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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