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智愚與作者的美醜有關係嗎?作者相貌靚麗,一派胡言就能被奉作字字珠璣?長相平庸,真知灼見就該被棄如敝屣?討論歷史話題是非,不是搞選美比賽。不就其觀點對錯、論據真偽、邏輯正誤來駁斥對手,竟憑空論證批評者的動機是吃醋?
老高按:上個星期五(9月8日)我轉貼了一篇六神磊磊的文章,調侃王芳的《抵制電影敦刻爾克,是一個民族的自覺和自重》,可以榮膺“全年最蠢文章獎”。網友讀者們反響強烈,跟帖數直線上升。 王芳文章之荒謬之愚昧,白紙黑字,應該是無可爭議、無可辯護了吧?我要是位民族主義者,也會在心裡痛責這位女歌手:不好好唱你的歌,寫這種文章丟人現眼,給我們“愛國主義”抹黑!——你當然有你的言論自由,有你發表看法的權利,但你在家裡對着丈夫怎麼蠢,都是自家私事,可能你丈夫正欣賞你的蠢,覺得你蠢得可愛極了,甚至傾倒於你聰明過人呢!別人無從置喙;但你別公開發表出來呀!你公開呼籲、敦促讀者大眾跟你一樣愚昧(獲得一千多位至少同樣愚昧、很可能還更加愚昧者的響應——當時點讚者一千多,現在可能就更多了!),那麼比你智商高的人出來說你蠢,讓我們“愛國主義者”乾瞪眼乾着急,只能感嘆: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怎麼幫你爭、怎麼為你辯? ——真的“無可爭議、無可辯護”? 我這麼想,恰恰就犯了江核心所批評的“圖樣圖森破”(Too young, too simple)的毛病——儘管我早就“不樣”不年輕。 看看我那篇轉貼文章後面的跟帖吧!我服了!我承認,我對有些人一心墮落、突破底線的決心,缺乏思想準備——我現在很後悔,前天刪掉了不少重覆的、骯髒的、惡毒人身攻擊的跟帖。應該讓它們留着示眾才對。 最雷倒了我的,是跟帖中有網友精通反敗為勝、絕處逢生之術,綜合運用“三十六計”。例如,有人憐香惜玉熱度爆棚,一口咬定,王芳文章的批評者,是嫉妒王芳年輕靚麗!其人兩次三番貼出王芳的照片,來證明她是多麼光彩照人、多麼讓人醋意大發,所以才寫批評文章和批評跟帖,將王芳“打翻在地,臉上再踩上一隻女人憤怒的小腳:呸,你也配長成這樣?”(該帖原話) 這位網友(或這類網友)的審美觀我就不去評論了,對於孰美孰丑,本是見仁見智,張三認為王芳其人美若天仙,李四可能認為矯揉造作、慘不忍睹。令我十分詫異的是,這根本就不屬我們討論的範圍,評論一篇文章的智愚,與作者的美醜有關係嗎?作者相貌靚麗清純,她的一派胡言就能被奉作字字珠璣嗎?反過來,作者長相平庸甚至怪異,他或她的真知灼見就該被棄如敝屣嗎? 我們是在討論歷史課題是非,而不是搞選美比賽。不就其觀點的對錯、論據的真偽、邏輯的正誤來駁斥對手,竟去“比較”論辯雙方長相如何,憑空論證批評王芳者的原始動機是吃醋——我的天!如果說這暴露了您的無聊,是不是太輕描淡寫、避重就輕了? 順便再提一筆:這位網友還打抱不平:“一個普通的婦女,出點常識錯誤,當成多大的對手來打。”讓我笑掉大牙!照此邏輯,那,江澤民不是對一個“普通的”女記者大發雷霆嗎:“圖樣圖森破,拿衣服!”習近平不是對“普通的”網民、微博微信用戶動輒如臨大敵,冠以“妄議中央”的“罪名”刪貼、封殺,甚至拘禁嗎?他們又把對方“當成多大的對手來打”?這難道不是更值得您追究、譴責嗎? 我想起前些時讀過一篇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杜駿飛的短文《微博掐架定律》,轉載如下,與大家共勉。說是“微博掐架”,其實更準確地說,應該是“網上掐架”——我們在博客上遭遇的爭論,不都可以印證這些定律嘛。
微博掐架定律:一個關於網絡社會心理機制的素描
杜駿飛,壹讀
(作者系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網際網路的“掐架”,距離人類理性討論有多遠?這一幅網路社會心理的眾生相和流民圖,你,能看得明白嗎?
1、分歧倍增定律:如果雙方觀點有分歧,那麼,每一次掐架之後,分歧都將倍增。 2、鏡像定律:那個喜歡與你掐架、且你也喜歡與他掐架的人(人群),通常與你(你們)頗為相似。 3、排斥第三方定律:掐架只會有正、反方;如果出現任何第三方,那麼他將會同時被正反方誤以為是對方。 4、題材因果定律:如果掐架的題材是老題材,掐架的結果仍會是老結果。 5、題材循環定律:如果掐架的題材是新題材,那麼,掐架將使它回到老題材。 6、心境定律:如果你看見掐架,說明你需要掐架;如果你經常看見掐架,說明你喜歡掐架。 7、心境定律逆定律:如果你看不見掐架,那就沒有掐架。 8、分貝定律:掐架雙方中分貝更高的一方,通常更為不自信。 9、活躍度定律:對於一個給定的主題T,掐架中發言最為活躍的參與者,通常對T的發言權最少。 10、分岔定律:對於一個給定的主題T,掐架都將會儘可能快的導向一系列與T無關的討論。 11、耗散定律:一場掐架的耗散率,決定於雙方的體力而非腦力消耗的程式。 12、熱力學第九定律:觀眾的熱度與掐架的深刻程度成反比,與掐架的新鮮度成正比。 13、Narcissus(水仙)定律:相較於真理,掐架者無疑更喜歡自己。 14、Echo(回聲)定律:掐架者通常不能正常說出想說的話,而只能不斷的重複別人的言語——包括對手的錯的言語。 15、Moebius(莫比烏斯)定律:越有能力掐架者,越不願意掐架;越不願意掐架,就越沒有能力掐架。 16、測不準定律:對於大多數的掐架,我們無法測量其討論文字的價值。 17、測不準第二定律:對於大多數可以測量的掐架文字,我們無法測量文字作者的真實立場。 18、測不準第三定律:對於大多數可以測量其立場的掐架者,我們無法測量他在第二天的態度轉變。 19、羊群定律:一場掐架中,觀眾最終所採取的立場通常會與他所認為的大多數保持一致。 20、人數定律:一般來說,掐架人數越多,掐架越沒有結果。 21、切貝雪夫大數定律:但當掐架人數成為成為一個大數時,掐架將很快分出結果,但是其結果只匹配常人心智,而非創見或真知。 22、修辭定律:如果爭論演化為掐架,那麼其原因一定不在觀點,而在修辭。 23、軍規定律:如果你發生線上掐架,而非理性的討論,那或許不是語言能力不足,而是大部分的線上討論根本不適合於任何人的理性表達。
高看(每日一圖,與文無關。九月圖片主題:古鎮)

德國巴伐利亞州的Kempton小鎮,很有底蘊。
近期圖文:
肯定能獲2017網上最蠢文章獎的大作 民國國旗為何從十八星旗變成五色旗 在“政治正確”背後:為什麼取捨這麼難 文武集團兩方對案回憶武漢“七二○” 自由自由,多少詭辯和悖論假汝以行 名人故居:進入美國人文歷史的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