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文章评论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5 11:57:16 |
|
|
铊,可不是嘛,finally!我明白了鲁迅确有道理: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见仁见智,见粪见P……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5 11:48:32 |
|
|
谢谢令狐冲关注! 铊就是重金属?呵呵,失敬了。我这人眼拙,别人一换马甲,我就认不出来啦,常常“相见不相识,笑问何处来”。 |
|
|
|
作者:铊 |
|
留言时间:2011-02-15 11:14:11 |
|
|
yes, finally, you can understand a bit---"我这个历史业余爱好者,只能改行当“掏粪工”了!" |
|
|
|
作者:令狐冲 |
|
留言时间:2011-02-15 09:42:24 |
|
|
再顶老高关于黄万里的好文!
又:高伐林笔战重金属,好玩,好看!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5 08:43:03 |
|
|
铊,你可真逗。照你的理论,女儿写父母的回忆录“就是一堆P”,那么,儿子写父母的回忆录自然也同理啦,夫人、女婿、儿媳乃至七大姑八大姨写的,也自然“就是一堆P”啦。
那么,部下写的呢?秘书写的呢?警卫写的呢?学生写的呢?他们还能不说上司、首长、老师的好话?肯定,也“就是一堆P”! 那么,自己写自己?他能写自己的负面言行吗?能不文过饰非吗?更“是一大堆P”!
那么,关于某人的回忆录,只剩下了由对手、政敌来写?你肯定又厉声喝叱了:他们怎么能客观!要袁世凯来回忆孙中山,要蒋介石来回忆毛泽东,要林彪来回忆邓小平,要赵紫阳来回忆李鹏……肯定满篇谎言,全是贬低、歪曲、掩盖、捏造!也“是一堆P”!
那么,还剩下谁能写回忆录呢?没啦!到处都是一堆堆P!我这个历史业余爱好者,只能改行当“掏粪工”了! |
|
|
|
作者:铊 |
|
留言时间:2011-02-15 07:40:56 |
|
|
高伐林,我很怀疑,依你的糊涂加顽固,你的“三湘巨贪”谭照华10年冤案昭雪,"他儿子谭敬潇的证词"一例中, 他儿子又是代理人,不是什么证人.
若是法庭让一个人的儿子做证人, 和坤都能是民族英雄, 你不是常想为汪精卫翻案吗? 你若找汪的老婆陈壁君做证人, 哈哈, 事就成功了.
可惜, 法厅没你那么傻.
"邓毛毛写《我的父亲邓小平》、孔东梅接受专访谈父母和“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
高伐林, 我问你,你以上提到的书写的东西, 你信么? 你若信, 你还用在这里费劲搞你的历史么?
高伐林, 我问你,你以上提到的书写, 别人信么? 伊萍信么? 兰冠云信么?鄙视五毛等人呢? 甚至你的好友枫苑梦客星辰的翅膀信不信?
我高诉你, 那些书, 我连看的愿望都没有! 在我这个拥共积极分子眼力, 哪些书就是一堆P.
你既然不信邓毛毛自己写她爹,孔东梅自己写他姥爷, 你却信黄肖路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自己写自家的黄万里,你还不容别人怀疑(其逻辑). 你不觉得你糊涂么?
你若不觉得你糊涂, 这才说明你真的糊涂了.
不过,你不用怕. 糊涂到底也是一种人格. 人活的是一种追求. (古人云,人活一口气,是然). 老高,你大胆地往前走(反正你也对别人没大妨碍).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5 03:45:14 |
|
|
铊,是你要求我举例:“你能找到一个例子,一个女儿出厅为其父辩护,而把其父从被控的罪名中洗出来的么”?我随手给你找到两例:女儿向法庭为父辩护,提交的证词把其父从被控的罪名中洗出来。
你这里又提出,女儿的身份须不是别的,只能是证人!我不想再给你补充就在今天中国报刊刚报导的一个案例了:“三湘巨贪”谭照华10年冤案昭雪,他儿子谭敬潇的证词,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你知道吗? 因为我若举了,你肯定会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儿子的证词?那不算数!得是女儿的证词!
呵呵呵,黄万里从未被告上公堂,我的博客也并非法庭。回到我的问题吧,怎么一直不见你回答?——邓毛毛写《我的父亲邓小平》、孔东梅接受专访谈父母和“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瞿独伊写《我的好爸爸瞿秋白》、李特特上电视介绍父母李富春、蔡畅……(此刻我想起更多感人的好文章:李星华回忆父亲李大钊,罗点点回忆父亲罗瑞卿,陶斯亮回忆父亲陶铸……)你是否仍然坚持你所说的“女儿,说自己的父亲好,没嘛意义. 若说自己的父亲是禽兽,还见些效”?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5 03:44:04 |
|
|
发帖发现发重了,于是删去一个,不料又删错了,将“铊”的帖子删掉了。好在为了答覆“铊”,我拷贝了一份,这里原样补上,并向“铊”致歉!
作者:铊 留言时间:2011-02-14 16:57:42 哈哈, 老高, 你真是高. 你该不是不知道何为证人,何为代理人吧?
"女儿为父亲上庭洗冤"-----这是代理人.
"1935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奥西茨基的女儿向法庭申诉为其父平反“叛国罪”---这又是代理人.---至少你这题目就是代理人.
哈哈, 你的老眼也不好使哈. 你自己贴的东西,竟然不看: "当日,作为父亲的法定代理人,...."--------父亲的法定代理人!
"与父亲并肩申冤的种种艰辛与不易....."--------代理人, 当事人.
你也是反共反糊涂了的一个. 诺大年纪, 为反共,弄的你是证人和代理人都搞不清.
女儿可以为其父亲的案件出庭作证----当女儿是其父的不利方证人时.如证明其父对其儿时性虐待.----这样的案子,好象你这个历史学家可以找到.
女儿为其父亲的案件出庭作为对其父亲有利的证人作证,并能帮起父洗冤的----你还要重新找. 你找的两个都是代理人案例,不是证人案例.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8:33:38 |
|
|
铊,我是不懂法律,但我愿意学习法律。否则,在有批评者摆出法律内行的架势来吓唬我时,岂不是毫无招架之功? 你的律师“曾经说过,‘法律上的东西,很多是不一定的’”是忽悠你呢,不信你问问他,女儿能否为父亲当证人,看他怎么说? 如你所说:真谈法律,我可能还不如你。你对我说“你能找到一个例子”,尽管很忙,对法律又懂得很少,还是就女儿为父亲上庭洗冤的历史案例,给您写两句吧:
你既然懂法律,想必知道1935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奥西茨基的女儿向法庭申诉为其父平反“叛国罪”中所起的作用吧。 再举个你应该更熟悉的中国例子,见中国大陆《廉政瞭望》杂志2007年3月12日《女大学生为“贪官”父亲雪冤》。文章最后说: 2006年6月15日,法院开庭举行了姜希忠申请国家赔偿一案的听证会,姜希忠向法庭提供了多达1014份总计2396页的书证。当日,作为父亲的法定代理人,姜宏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她哭诉了自己多年来与父亲并肩申冤的种种艰辛与不易,眼前浮现出10年来一幕幕悲凄画面……还好,她用自己10年的青春岁月,终于换来了清廉父亲的清白之身。(引文完)
还有一篇文章你也不妨去看看,既然你懂法律,或许你能去驳他一驳:
《女儿开博为父正名不如上庭辩护》 2010年01月20日,来源:《新京报》 |
|
|
|
作者:铊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7:51:51 |
|
|
哈哈, 高伐林, 你不是研究历史的么? 怎么又研究法律去了呢? 你知道么? 我的律师曾经说过,"法律上的东西,很多是不一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上有官司可打的原因.
若是法律如此简单,一个业余历史爱好者看三两眼,就能搞定一个案件或争执的对错,这世界上还有花钱去输官司的傻瓜么?
高伐林, 你是历史爱好者. 法律不是你的强项.真谈法律, 你可能还不如我. 所以, 你就不用搬什么片言只语的法律文件来滥竽充数了.
你若搬宪法,还劳动人民当家做主呢,你是劳动人民,你就做主---你说话全国人民就应该听,你的意见,全国人民就应服从呢.
笑话!
高伐林, 你是历史爱好者,何不从历史入手呢? 你能找到一个例子,一个女儿出厅为其父辩护,而把其父从被控的罪名中洗出来的么?
以你的COMMEN SENSE, 一个女儿千句万句说他的父亲是好人,好好人,大大大好好人. 陪审团大法官会听她的么?
是的,一个女儿有颂扬他爹的全力,甚至有把他爹夸成河神江神,人类救星的权力.但你别忘了我们读者的权力:我们有权利认为她的话还不如一个(省一字)!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7:15:36 |
|
|
可能还有读者会对马寅初和清华的关系有疑惑,我在文章中用括弧加了个注。多谢ArMao提醒!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6:38:17 |
|
|
铊,不知您所说的“法厅上, 亲戚是不能做证人的”有何根据? 中国《法治与社会》杂志有骆永兴专文介绍“证人制度”,称“现在世界上各国都倾向于不对证人资格做严格限定”。我查《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01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作为证人的资格。”第602条规定:亲身知情的人才能作为证人。 而中国《刑事诉讼法》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中美两国的法庭上,都没有亲戚不能做证人一说。如果您有根据,请告知以解惑。
法庭上女儿是否能为父亲当证人,姑且不论。即或真有这种限制,我的博客不是法庭,也不受此限。莫非您认为毛毛写《我的父亲邓小平》、孔东梅接受专访谈“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瞿独伊写《我的好爸爸瞿秋白》、李特特上电视介绍父母李富春、蔡畅……都是“女儿,说自己的父亲好,没嘛意义. 若说自己的父亲是禽兽,还见些效”?
女儿介绍和评价父亲,听众、读者有权利决定采信还是不采信。但是女儿无疑有介绍和评价父亲——包括颂扬父亲——的权利。 |
|
|
|
作者:高伐林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6:34:52 |
|
|
多谢铊、ArMao和MustaphaK诸位关注并留言!
答ArMao:一般人都知道马寅初与天津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渊源,但是老一辈清华人则还会提起:他是清华学校1911年的津贴生。 查清华大学档案馆校内网-清华档案信息网-档案专栏-名人档案,在“清华校友中的院士”这一栏目中,您可以看到专设了马寅初的词条。 |
|
|
|
作者:MustaphaK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4:26:21 |
|
|
“要是听了我父亲的意见,中国哪至于有这么多失地、贫困的人口,哪里会有这么多请愿、抗议的事件?”
哇, 这句话有点自信过度, 她还不如干脆说 “要是听了我父亲的意见,中国人就再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早就是个完美社会了。”? 快拿纸巾,有点恶心的感觉了。
不过黄销路这句话没说错:"...最可怕的毁灭中国的力量,不是从外头来的侵略者,而是糟蹋大好河山的自己人啊!"
她为何没想到这就是为何她老爸的话没有被采纳的原因?当然, 现在就看美国政府会不会采纳那个黄大仙的后人的意见了。毕竟仙人后也能为美国献计献策, 说不定听了黄销路的意见,美国也不会破产了。 呵呵。 |
|
|
|
作者:ArMao |
|
留言时间:2011-02-14 00:50:31 |
|
|
高兄: 贵文刚看了个开头,只知道马寅初原是北京大学校长,本科是现天津大学的,不知道与清华有何瓜葛,迷惑中。 |
|
|
|
作者:铊 |
|
留言时间:2011-02-13 22:32:33 |
|
|
"不听马寅初的话,中国多生了几亿人; 不听梁思成的话,中国拆了一座老北京; 不听黄万里的话,中国毁了一条母亲河!"
----都是扯(省一字)
1. 多生的几亿人,事实证明,(可能)很有必要.没有多生的几亿人,就没与廉价劳动力,就没有中国的今天. 2一座老北京,破城墙,能吃,能住,能跑车? 好看不能做老婆!---有得有失!
3. "不听黄万里的话,中国毁了一条母亲河!"----------有那么严重么? 你就吹吧!连吹了三篇了,还没吹够?
法厅上, 亲戚是不能做证人的.
女儿,说自己的父亲好,没嘛意义. 若说自己的父亲是禽兽,还见些效.
看到西方不少罪犯的家人谈起罪犯时,在家人的嘴里和眼中,罪犯也都是可爱地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