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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激辯薄熙來案庭審,各種看法打擂台 2013-08-27 16:19:05
  這位數十年總以風流倜儻形象示人的男主角,真要憑藉他的雄辯英才,以及最後這一枚苦悶自白、悲涼陳述的催淚彈,實現“鹹魚翻身”?人們開始相信,“平西王”確實是個目光遠大的政治家,只不過毀在紅杏出墻的“瘋女人”手裡。甚至一些法律專家都不得不承認,這一招劍出偏鋒的絕地反擊,分明是上上策


  老高按:薄熙來案庭審五天,吸引了所有華人的眼球,無數人發表了精彩紛呈的觀感。我參加幾個party,爭辯的焦點也就是薄案庭審。編稿寫稿之餘,也隨手記錄下一些讓人眼界大開的評論,網友實在有才!——我這裡說的,主要還不是諸如草根網民這一類的妙語連珠:
  “選老婆一定要慎重啊。父親決定起點,女人決定終點。”
  “薄督唱紅,原來因為厭綠!”
  “觀眾說是宮鬥劇,導演說是律政劇,主角說是革命英雄劇,看到最後居然是狗血家庭倫理肥皂劇!”
  “一開庭本以為是《三國》,後來發現卻是《紅樓夢》,再審下去,直接變成《金瓶梅》了!”
  這一類多展現口才急智,宣泄一時情緒。我更關注的,是評論家從各個角度的分析。靠譜不靠譜,就見仁見智了。例如,何頻先生斷定:薄熙來反駁、翻供,就着了當局的道兒,落入圈套;再例如,有人堅信:薄熙來翻供,本身就是當局預料到的、是設計好的劇本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推進劇情必不可少的一幕……
  下面我摘選一束評論,即使刪除其中彼此重複的段落,篇幅也很不少。


薄熙來與當代政治
趙楚,作者博客  2013-08-23

     1、

  ……人們應該思考,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他一步一步爬到後來的高位,其妻子、客卿和走狗能為害十多年,這不是偶然的;文革和歷史未能徹底清算的政治環境、法治闕如和監督聲音被強力打壓的專政手法、權威喪失和小政閥割據的大局,這是產生薄的豐盛理論和現實土壤。薄是個2012年的中國現實,也是現實的中國。

  2、

  造就薄熙來式野心家和罪犯的社會條件主要有三條:一是以天潢貴胄自居的權力持股人,他們視權力攫取為唯一人生意義,自認為為掌權而生,對權力有天然的拜物教情結;二是漫長極左紅色政治所培養的巨大的大小投機家和文革餘孽,發起和再造新文革是他們的基本目標,並試圖通過這一途徑奪權上位,他們與薄成了互相需要和上下互動的力量;三是現有制度下以億萬計投訴無門、生活無望的普通人群。前兩者把觸目驚心的文革以及紅色歷史罪行包裝成解民倒懸的桃花源,讓後者飲鴆止渴。更直白來說,對於廣大民眾,一旦對公義絕望,任何渺茫和虛無的希望都會成為緩解燃眉之急的止疼劑。

  3、

  作為在薄熙來打黑如日中天時期開始寫文章抵制薄的人之一,但今天薄的下場絲毫沒有使我感到安慰,在薄的無數真假擁躉中,除了張宏良、司馬南、孔慶東、韓德強一類極少數政治浪人和新文革陰謀家,對支持薄的普通民眾而言,是長期沒有法治和民權的水深火熱現實使他們對薄抱不切實際的熱望,而普遍的社會絕望從來是滋生法西斯新文革妖孽的沃土。這是擁薄者長期為文革辯護的理由之一,也契合中國公眾根深蒂固的聖明皇權和聖君賢相期待。這種悠久的文化與社會心理空氣既是長期缺乏現代法治和社會規則的原因,也是其產物,是今天討論薄的問題時不能迴避的眼前現實,也不會隨薄的垮台而一夜消失。

  4、

  對於普通中國人而言,不要把薄的成敗看成一樁茶餘飯後的宮廷權鬥演義故事,人們應該嚴肅思考:打黑的那種無法無天書記專政、唱紅那種顛倒黑白的歷史扭曲灌輸、表面高調唱盡背後壞事做絕的岳不群+左冷禪人格,以及視人命如草芥的殘忍,權臣走狗為所欲為、窮奢極欲的囂張,這一切在當代都是普遍的,不是薄治下的重慶所獨有的。薄垮了,但大中小的薄還多得很。大快人心的歡慶不能代替嚴肅和痛苦的反思,不然一切都會照舊,沒有薄的薄世界就會長久存在,並令國家和人民繼續承受其禍害。

  5、

  很值得深思的一點是:薄自己文革中做過狗崽子,目擊其父兄家人及叔伯一代如何在極左法西斯專製鐵蹄下遭受非人迫害,可這樣一個人一朝權在手,不僅沒有對文革及其發動者反其道而行之,而是變本加厲,模仿文革的發動者的理念與手法,這種為了滿足無邊權力欲,不擇手段,不講基本原則是非的政治風格,儼然已是一種普遍當代政治風氣。這種不講原則的政治,非人性的政治,不正派的政治,正是薄言行最大的特色,也是當代中國政治特色。這是公信蕩然無存的根源。

  7、

  薄在重慶大展充滿文革色彩治理,這一直是包括我本人在內的批評者對他最不以為然之處,但今天當其垮台,我們應該追問:在比他更高階的當局公然、悍然宣布五不搞和充滿新冷戰思維的大環境下,面對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和叢生的新老社會問題,大小主事者重返極左和向後看的政治路線不是必然和自然的嗎?所以薄的失敗不僅是他個人、新極左路線的失敗,也是中國當代總體政治停滯乃至失敗的一部分,這是不應該在認識上切割,切割不了的。


極權人格與薄熙來之敗
童之偉,共識網·思想者博客


  看來薄熙來先生貪污受賄兩個罪名,按現行法律已完全能夠成立,至於濫用職權的罪名,我確信即使沒有薄谷開來女士的謀殺案,檢控方在唱紅打黑也中能夠找到綽綽有餘的罪證。從執政黨的一個政治局委員跌入牢獄,這不能不說是薄先生人生的大失敗。
  薄熙來先生出身在革命元勛家庭,個人形象風流倜儻,做事舉重若輕,能言善辯,且資歷完整,當屬中國一流治國理政的人才。但這樣一個人,在當今中國為什麼會從權力的頂層一頭栽下來成為階下之囚呢?其原因值得深思。當然,說到這裡,人們往往習慣於從體制和社會兩方面找原因,這樣看問題當然很有道理。但同時我也覺得,薄先生個人獨特的人格類型,也是造成這種悲劇的一個原因。具體說來,導致薄先生悲劇的最大內在因素,恐怕要歸咎於他的極權人格。
  順便說一句,過去社會心理學界談專制人格談得比較多,沒有討論過極權人格。極權人格與專制人格有聯繫也有差別,可以把極權人格視為專制人格的登峰造極形式。極權人格是一種偏執的心理傾向,在富於民主法治傳統的社會,它難以產生危害。但是,在缺乏民主法治傳統的社會,如果一個人屬於極權人格類型而又掌握公共權力,其對社會對自我的危害性就會釋放出來,其所掌握的公權力愈大,對社會對自我造成的危害就會愈烈。中共毛前主席是極權人格者的典型。與毛比較,薄先生的極權人格傾向似乎更為突出。我認為,正是薄先生隨着地位上升而危害不斷增大的極權人格把他引向了失敗之路。
  我們不妨看看極權人格的主要特徵與薄熙來先生敗落過程的具體關聯:
  極權人格的第一個特徵,是完全容不得民主,不論是本來意義的民主還是引申意義的民主。所以,極權人格人士往往不講民主則已,講則必將其扭曲為民粹,以民粹取代民主。薄先生民粹主義的典型表現,是他不自覺地將社會撕裂為“老百姓”與非“老百姓”,動輒以“老百姓”代表的名義做自己想做的事。君不見,薄先生當權的重慶抽象地把“老百姓”捧上天,但卻同時又隨意把許多無辜公民一個個抓去勞教、關押、刑訊逼供。
  極權人格的第二個特徵是蔑視基本人權,甚至漠視最起碼人道要求。重慶打黑過程,刑訊逼供、踐踏基本人權之嚴重,在歷史上是罕見的。薄先生縱容的很多踐踏人權的做法不僅在改革開放新時期是罕見的,即使文革時期中國多數地區也沒有那麼嚴重。
  極權人格的第三個特徵,是容不得任何不同看法或異見。我們看到,薄先生當權時期的重慶,任何人不敢對薄先生和唱紅打黑及其具體做法公開發表一點點批評意見,否則,他們就難免勞教或大牢伺候。在那時的重慶,公民批評國家機關及其官員等憲法確認的基本權利,被薄先生和他的親信下屬剝奪得乾乾淨淨。
  極權人格的第四個特徵,是在人際關係中斗字當頭,小而言之與同事斗、上級斗,大而言之挑動官與民斗、窮與富斗。薄先生愛斗是出名的,當市長與市委書記斗,當省長與省委書記斗,當部長與直接領導關係據說也夠嗆。最要命的是當政治局委員和重慶市委書記時不僅把前任領導任職時的重慶說成近乎“萬惡舊社會”,還不斷變相與中央分庭抗禮,另搞一套。至於薄先生利用民眾仇官仇富推動的官與民、貧與富斗的事例,就更多了。薄先生在重慶的很多言行,其實就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搞以階級鬥爭為綱。
  極權人格的第五個特徵,是醉心於推行權力意志。極權人格人士推行權力意志,最高的“境界”是讓治下的國民、居民都整天為着自己的想法轉,薄主導的唱紅運動屬這方面的典型。推行權力意志還可以表現為把自己的意志通過行政系統貫徹到社會生活的細微末節中去,重慶全市種銀杏樹、讀“經典”等具體安排,是這方面的例證。
  極權人格的第六個特徵乃逆我者亡,順我者昌,睚眥必報,毫不含糊。薄先生從前對待姜維平,後來對待黎強與對待王立軍,看起來形成不同的兩極,但其實所遵循的原則是一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一度對他唱紅、黑打發表過批評意見的那些人,都害怕他掌握更大權後會進行致命反噬,因而不惜豁出命來與他抗爭。薄很不明智地把一些原本無意與其為敵的人逼成了他的敵人——這怎麼能成就大事業!
  極權人格的第七個特徵,是反法治。極權人格官員對待一切規則,都以自己的需要為轉移任意取捨,決不尊重憲法法律。薄熙來先生在其它地方怎麼當官我不十分了解,但他在重慶對待憲法法律,已遠非遵守或不遵守的問題,而是把拋開憲法法律辦事當作了他貫徹權力意志的“寶貴經驗”。他是改革開放以來破壞國家法制最嚴重最持久的地方大員。
  極權人格的第八個特徵,是對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的渴求不可抑制。為了獲得權力、尤其是最高權力,極權人格官員往往會背離一切常理、違反一切規則,且從早到晚忙乎,樂此不疲。這方面的情形,薄熙來先生在重慶那幾年的活動,可算最好的實例。他的很多做法,在外人看來屬於瘋狂的舉動,絕對不利於他實現自己的目標。但明眼人知道,他那些言行是受到了自己特定人格類型的驅使,難以自我抑制。
  極權人格的第九個特徵,是為了追逐權力而行為失落底線。這是最可怕的,所有人都害怕。例如,關注重慶事態發展的人們都知道,重慶打黑中不少被打者依法罪不至死,但卻被薄先生推動的法外努力,判了死刑並被立即執行。人的生命最寶貴,為留人性命,可以謀求法外開恩,但絕對不可以謀求法外奪人性命——這是人道主義的最高道德命令,不意薄先生竟然違反了。
  極權人格的第十個特徵,是好大喜功。關於好大喜功,石扉客先生的文章《演員薄熙來》寫得很到位,這裡不贅述。薄先生的好大喜功,不是一般的好大喜功,他的好大喜功發展到了令其既不惜勞民傷財、又不顧上下左右感受的程度。


薄熙來的法庭表現非常拙劣
華爾街日報


  薄熙來案庭審結束後,曾經因替重慶“涉黑案”被告人辯護而身陷囹圄的李莊接受了《華爾街日報》採訪。

  華爾街日報:您對薄熙來的法庭表現有什麼評價?
  李莊:薄熙來的法庭表現非常出色,當然這是在外行人眼裡來看,他的煽情能力很好。在大連和重慶的那幾年,他矇騙了很多善良的民眾,由此可見一斑。法庭上的表現就可以讓人看出他是一個誘惑性和煽動性極強的人。
  但是,在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法律人士眼裡,他這樣的表現是非常拙劣的。所以,我在微博里一再說,外行人是看熱鬧,內行人是看門道,就是指他在法庭上的表現漏洞百出,前言不搭後語,問題的關鍵他始終是在迴避,淨說一些不着邊、不着調的話。
  華爾街日報:您對本案的相對公開審理有什麼評價?
  李莊:這個審判的公開性不用說了,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中國法制史上空前的,但是不是絕後的,現在還不敢說。更重要的,我認為這是一個風向標或者里程碑式的事件,能夠給各級人民法院開一個好頭。可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上任以後,新的司法改革的一個標誌性信號。因為它做到了全過程的庭審筆錄對外開放,而且很多標點符號和錯別字都沒有修改。足見什麼呢?就是沒有來得及,一休庭馬上公布,幾萬字的稿子不大可能有那麼多人去審,或者再重新修改,這說明很公開、很透明。
  當然,法庭的規模不可能滿足成千上萬的人去旁聽,中國也沒有那麼大的法庭。所以我講過,碰到重大的案件,將來可以在比如體育館啊、劇場啊,這樣能夠容納更多的人去旁聽的地方審理。因為民眾現在的法制思想、法律意識都很強,都在不斷提高,為了讓更多的人去旁聽,應該改到一個更大的場合審理。

  華爾街日報:您為什麼認為薄熙來可能會上訴?
  李莊:對照薄熙來在重慶的所作所為,他在法庭上的發言非常滑稽可笑。他說,希望法庭不要聽控方的一面之詞,因為公檢法要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冤假錯案。但他在重慶的做法,是與之大相徑庭、背道而馳的,他自己可能也會覺得非常滑稽可笑。
  關於是不是有二審,看他那個勁頭,應該是有。看目前他那種翻供的高亢態勢,只要判他一年,估計他可能都要上訴。當然也不排除他在演戲,極力壓低自己的罪惡感或者是罪行,給民眾或者給法庭來看。
  他可能採取的是一種在菜市場買菜的那種討價還價策略。比如說,你這把韭菜,要價一塊錢,我給你還價到一毛錢,你給我還價到五毛,我再給你還價到一毛五。
  但是他的翻供,給法律界人士留下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看一下偵查筆錄大家就知道了,他在偵查階段,字裡行間流露出他是真誠虔誠悔罪的。但是外行人看不到,只是看到他在法庭上的表象,而不認真看他偵查階段的筆錄。


薄熙來不僅是個好演員
章立凡,FT中文網


  “薄案”開審的消息傳出後,不斷有媒體問我對此案的預期。我說:以我對薄熙來性格的分析,本案最大的懸念,將是他會否當庭否認控罪。果不其然,濟南中院首日庭審印證了我的猜想:已成階下囚的薄熙來當庭翻供,不卑不亢敗中求勝,將自己塑造成一位“失敗的英雄”,令公眾刮目相看。
  性格決定命運,官方宣傳中一再強調他“六親不認”的桀驁個性,結果一語成讖。驚人之舉的背後,既有革命教育造就的英雄情結,也展現了紅色家族的傳統政治謀略。當年紅衛兵高乾子女中,就流傳一則信條:“政治鬥爭無誠實可言”。在這場法庭戲中,教育背景也發揮了重要作用。薄熙來上大學讀世界史,沒多久便轉行改讀國際新聞專業研究生,兩個專業影響到他一生的成敗。
  這位紅二代“帥哥”與官場上多數怕記者的官僚不同,很懂得運用媒體經營自己的公眾形象,彰顯治下的政績,造勢的成功,一度使其成為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薄熙來學習歷史不到位,或許導致了他後來的挫敗:一是他在主政重慶期間“唱紅打黑”,操弄民粹極左為“文革”招魂,違背了歷史潮流;二是他為問鼎最高權力,以超越法律的鐵腕開路,“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權鬥手法激起了“官憤”,犯了樹敵太多的官場權謀大忌。
  但薄熙來畢竟是念過歷史專業的政治二代,身為中國毛左的旗幟性人物,他深知這場審判將是自己在歷史舞台上的謝幕演出。如果遵守協議認罪,無論刑期長短,都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死亡,與殺死其本人差別不大。為此有必要作最後一搏,樹立自己的歷史地位。新聞專業素養和政壇作秀技巧,令他能夠抓住全球媒體聚焦最後機會,嫻熟地為自己翻盤。
  後毛澤東時代的權力鬥爭,一般不採取你死我活、家破人亡的毛氏鬥爭方式;給對手留命,也是給自己和家人留後路。從審判江青、林彪集團到審判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其共同點是剝奪自由不取性命,以肅清政治影響力為限。其異同點則有二:一是整肅陳希同、陳良宇雖有權鬥背景,但並非最高權力之爭,採取經濟控罪方式足以結束其政治生命;二是同為爭奪最高權力之爭,對四人幫和林彪集團直接採用政治控罪,而處置薄熙來則採用了對付二陳的手法,以經濟控罪取代政治控罪。
  控方的優柔和輕信,導致了庭審的戲劇性逆轉,不僅重創了早已備受爭議的司法公正,新領導反貪腐決心的高調宣傳也將大打折扣,即將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前途未卜。薄熙來的謝幕演出,如同給台前幕後的支持者們打了雞血,不僅進一步撕裂了社會,或許還有機會繼續撕裂高層,引發新一輪的權力鬥爭。無論最終是否按預定方案宣判,此案對未來歷史進程的影響將十分深遠。
  好演員要死在舞台上,薄熙來不僅是個好演員,還是個狠角色。儘管不贊成他的政治路線,但在鑑賞演技的層面,我也算個“薄粉”。


薄熙來為何甘願“抗拒從嚴”?
章立凡,共識網·思想者博客。FT中文網2013年8月27日首發


  薄氏夫婦旨趣不同,一個愛權,一個愛錢。薄熙來竭力強調:他對妻子的斂財不甚知情也不關心,或許有其真實的一面。了解薄熙來的人都知道,他喜歡權力和美女,但對金錢興趣不大。以中共的特權體制,有錢不是萬能的,有權才能擁有一切。
  薄熙來案的實質是政治審判而非司法審判,要害不是貪腐和濫權,而是爭奪最高權力。高層出於穩定執政地位大局的考慮,以貪腐控罪替代了政治控罪;而貪腐控罪又避重就輕,以免引發公眾對體制性腐敗的廣泛聯想。起訴策略上的投鼠忌器和優柔寡斷,使被告獲得了背水一戰的餘地和機會。
  開審前我曾對多家媒體指出,薄在庭上可能有驚人之舉。控方或許以為,輕判可以換取薄熙來的認罪,力圖將此案對體制的負面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這是太不了解他毫無底線的性格了。庭審首日,薄氏有備而來當庭翻供,迅速打亂控方陣腳。劇情脫離腳本的突變,令無數觀眾大為亢奮。庭審從預定的兩天延長到五天,也反證了控方的措手不及。
  畫虎不成反類犬,尷尬的官媒當晚基本失聲,新聞聯播隻字未提薄案,足見事先擬定的通稿已全部作廢。次日官媒重整隊形萬炮齊轟薄氏,給人一種干預司法的強烈印象。由於長期缺乏公信力,公眾習慣於同情被官媒攻擊的人。薄熙來一貫善於利用媒體造勢,儘管他曾肆無忌憚地破壞法制,而官方宣傳反倒令他更像一名司法不公的受害者。
  薄案庭審落幕,從法庭展示的證據鏈來看,由於薄谷開來對腐敗財產的實際占有和兩人之間的夫妻關係,他幾乎沒有可能脫罪,反倒可能因翻供導致“抗拒從嚴”。那麼,薄氏冒着重判的風險否認控罪,目的究竟何在呢?
  薄熙來本質上是一個為權力而生、為權力而死的人。若當庭認罪,無論刑期長短,都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死亡,苟活餘生的意義不大。薄也永遠是一個攪局的人,當下即便輸在法律,他也力爭贏回政治。在提起訴訟的前夕,年邁的前最高領導人高調讚揚了現任最高領導人,或暗示黨內各派已就薄案達成了某種共識。薄氏力圖用翻供阻斷“棄子”交易,而在法庭最後陳述中,他平緩地運用體制內語言向高層喊話,仍試圖爭取支持和同情。
  薄熙來的賭注,是押在未來5-10年間中國可能發生的政治巨變上。他必須否認所有控罪,才能保住東山再起的元氣。因此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甘當痛哭流涕認罪的可憐蟲,而是力圖將自己塑造成“失敗的英雄”,以保持“薄粉”隊形,提振士氣。若上述中期押寶不中,致其在生命有效期內不能出獄,這場審判仍可作為歷史舞台上的謝幕演出,將自己樹為中國毛左的精神領袖,保持長期歷史地位。


從薄熙來和徐明對話談談現在官場文化
汴梁牛二,出處不詳

  最近幾天,大眾的焦點是薄受審。與大眾而言,薄表現的不卑不亢,確如人言,是個狠角色。作為一個做企業的,我的感覺是,薄在庭審上和證人的對峙,倒是活脫顯示出了現在官場和商場的眾生相。由此倒想起的一些事情,有不吐不快的衝動。
  首先,看看薄和徐明的質詢:

  薄熙來:你對薄瓜瓜的支持,給他報銷機票、信用卡、電動平衡車,跟我講過沒有?
  徐明:沒有。
  薄熙來:你自己有沒有什麼時候對我說過尼斯房產的事?
  徐明:我剛才已經表示過了,一是在你家餐桌前的那個情形,再就是商務部。
  薄熙來:除此之外還有沒有?
  徐明:沒有。
  薄熙來:我曾經任何時候給你提過關於尼斯的事沒有?
  徐明:沒有。
  薄熙來:你對我提過嗎?
  徐明:沒有。
  薄熙來:在瀋陽看幻燈那次,你在旁邊,薄谷開來有沒有跟我提過那個房產的大小?
  徐明:沒有。
  薄熙來:價值多少錢?產權關係談了沒?
  徐明:沒有。
  薄熙來:薄谷開來在辦尼斯房產的過程,你聽她說哪個情節給我說過?
  徐明:沒聽說過。
  薄熙來:商務部見我之前,過去的兩年你和我單獨說過尼斯的事情沒有?
  徐明:沒有。

  這段對話,是對現在官場和商人之間的交易表現的活靈活現。平心而論,中國近二十年來,法制進步還是明顯的,法網日趨嚴密。我入行初期,在90年底中早期,哪些商人為了一個單子直接提一箱子錢去公關領導的事情極為常見,但是現在在大中城市基本已經絕跡。商人們對政府官員,特別是高級政府官員的公關,早已不是這種赤裸裸的交換。具體表現在,行賄者從官員的周邊和日常生活着手,採用潤物細無聲的方法予以各種協助。這種利益輸送從來不需要官員立刻做出回報,同時也根本不需要官員明白接受(當然官員是知道的)。就像上文的對話那樣,徐明針對薄這一級別的官員,根本不需要說我給你多少錢啦,我替你做多少事,所謂一切盡在不言中。實際上薄後來在商務部見徐明一次,說一句“你對他們的好我都記着”,這已經是非常給面子的話了。大多數情況下,官員會表現的完全不知道這回事。
  在政府官員這塊,對這一行當也駕輕就熟,最突出的表現就是所謂“圈閱”。這件事畫個圈表示我知道了,我不說支持,也不說反對,但是每個經過政府機關歷練的下屬都能夠明確知道領導的意見是什麼。比如今天徐明打個報告給大連市政府說要做個什麼事,明天人家在薄家吃飯了,不用薄說話,也可以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所以,要說薄真的和徐明交換了什麼,哪就是徐明用20年的利益輸送,換取了對大連乃至遼寧上上下下官員的威懾能力。薄根本不用給徐明打什麼招呼批什麼文件,只要徐明能夠保持在薄家的順暢的出入,就足以換取巨大的利益了。你說薄不知道徐明為他們家花了錢那是胡扯,但是薄是否真的給徐明什麼好處,還真沒有。在現有的權利體系下,根本就不用他親自下手。從這點上看,薄不是貪婪的人,他負有極大的政治雄心和使命感,錢對於他來說並沒有大的意義。只是他已經習慣了享受權利帶給他的呼風喚雨的能力,甚至認為讓這些商人能夠進入他的廳堂就足以抵消他們付出的金錢了。同時,對於徐明來說這點還真的是正確的,徐明要的並不多,就是這個和他關係密切的名頭,對於一個商人來說就足以產生巨大的利益了。
  薄從來沒有想到,這一點也會被人當做貪腐的武器。當然這是地地道道的貪腐,只是在中國的環境下,讓人產生一種不真實感。
  說到這裡,最近廣東移動的老總徐龍落馬是通信圈裡面的一件大事,一般認為他是被廣東移動計劃部的孫煉供出的。實際上,孫煉是盡人皆知的徐龍的嫡系,他的權利就來自於人們認為“孫的意思就是徐龍的意見”,所以在廣東移動可謂說一不二。
  但是孫煉做了什麼?實際上他還真的沒有自己動手做什麼。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幾個廠家投標一個大單,我算是一個業內專家參與評標。當時H廠家準備的很好,技術規範滿足極佳,演示效果很好。而Z廠家,幾百頁的標書,從而到尾就兩個字“滿足”。技術部門對其深惡痛絕已經決定殲滅之。最後評標之前有個15分鐘的講標會,H廠家講完了之後,Z廠家開始講,正在這時,孫煉神奇的出現了,坐在哪裡一言不發聽了15分鐘,然後就走了。只這麼一出現,立刻挺H派的技術部門丟盔棄甲,形式立馬逆轉。評標的時候毫無疑問的Z廠家中標。這件事件孫煉沒有說什麼,也沒有打任何招呼,更沒有直接干預招標組評比。但只這麼一下,就足以扭轉乾坤。
  所以,在當前中國體制內,對上級的心理揣摩如此細緻的情況下,薄還真的不需要直接關照徐明什麼。


薄熙來確實是栽在女人身上,不是一個,而是兩個
看山,明鏡網


  本來在十八大上極有勝算的薄熙來,可以說是栽倒在兩個女人身上。
  第一個女人即薄熙來自己披露的“外遇”。多年前發生的這起外遇,看似與今天的事無關,其實這是一個重要源頭。由於外遇,谷開來攜子出走,才有了後來薄瓜瓜留學國外、進而有了被海伍德威脅的可能;由於外遇,薄熙來對谷開來心存愧疚,因此放鬆了對她的要求,才有了此次庭審披露的受賄、貪污等情節發生。這些情節除唐肖林賄案事實存疑外,其他都是已經發生、客觀存在的事實,差別只在薄熙來是否知情。薄本人未必知情,但由於他放鬆了對谷開來的要求,一定程度聽之任之,從而導致事件發生,這點應該沒有疑問。從庭審現場表現看,也有可能存在這種情況:有些事薄熙來是知情的,但他沒有留下足以作為罪證的明顯表態,官方為了死證,串通證人包括谷開來,製造了一些不利於薄的偽證,目的是為了在“公開”審判時,呈現的黑白更加分明——因為在預案中,薄熙來本應該是老老實實欣然認罪的,所以不必擔心他起而揭穿。沒想到庭審時薄熙來全面翻供,反而抓住這些破綻,大占上風。
  第二個女人當然是谷開來。谷開來此人,頗有小聰明,卻無大智慧,感性多於理性,偏偏又自以為是,掌控心極強。海伍德威脅薄瓜瓜後,谷開來本來可以直接將薄瓜瓜召回,休學一年,一切等十八大後再說。但谷沒有這麼做,原因可能是外界傳言的谷、海之間有私情之事屬實。谷開來害怕海伍德在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後,會以公開兩人間的曖昧關係相要挾。這個時候,谷開來與薄熙來的關係已經修復,這是她最害怕薄熙來知道自己私情的時候,她不想讓兩人間蒙上一層無法驅散的陰影。同時她也知道,此時正是十八大前的關鍵時刻,應盡力避免一切麻煩。
  本來,在這件事上,她的最佳選擇是:一方面將瓜瓜召回,一方面與海伍德談判,穩住海,一切留待十八大後再說。雖然海伍德有很大可能已被倒薄派收買,不可能被谷開來穩住,但當時的谷開來並不知道這一點(否則她就更不應該殺人)。谷開來沒有嘗試這種相對柔和、穩妥的處理方式,而是在她絕對信任的王立軍誘導下,認為自己可以完美地解決問題,一了百了:幹掉海伍德,終止一切麻煩,包括麻煩的線索。
  “11.15”案件發生後,發現王立軍背着自己在掌握證據,谷開來的詫異和憤怒可想而知。但她沒有接受上一件事的教訓,反而繼續自以為可以掌控局面、可以獨自處理好一切。她動用力量反查王立軍及其心腹,似乎完全沒有想到:這個世界上並非只有重慶一個地方,薄熙來更非是沒有對手,想要他倒下的人多着呢!把王逼急了,王難道不會另投門第嗎?她此時失去主動,其實已沒有了與王立軍放手決裂的資本,可惜她在心理上不願承認這一點,反而沉浸在思維慣性中,誤以為自己還占有優勢、王居於劣勢。從事件的後續發展看,此時的王立軍,很可能已投向倒薄一方。王立軍後來得到的刑罰,明顯出人意料的輕,遠不是一個“檢舉立功”可以解釋的。此次王立軍在庭上說,自己不但是薄熙來案的證人,而且是受害者。這是胡扯。官方在審理王立軍案時和後來的宣傳中,都有意混淆了王立軍在谷開來殺人案中扮演的角色——他不是什麼先包庇、然後因覺悟而啟動調查的瀆職者,而是參與、主導了整個殺人事件的教唆犯和同謀。即使不計較他是否是最後的兇手,其罪行也比谷開來更嚴重。僅僅是追究他這一罪行,刑期就應該不止15年。所以,有理由推測,他實際上早已另有靠山,“11.15”案後他的一切舉動,都是在別人的指導下進行的,並且得到了免責的保證。
  王立軍費盡心思叢恿、誘使谷開來殺人,一方面是為了抓住薄熙來把柄與其討價還價,另一方面或許也早就有爭取“立功”、另投一方的打算。谷開來完全跌入其彀中。發現被騙的谷開來,最佳選擇是與王立軍談判,幫他分析:你自己也是同案犯,此事上兩人是一根繩上的螞蟻,事情捅出去對誰都不好;雖然薄的對手希望看到這一切,但他們也不可能公開庇護同案犯,最多幫你減少刑期而已;所以,王最好的出路依然是站在薄、谷一方,將事件按病故處理,只要挺過十八大,一切就好辦了——但是,谷的妄自尊大使她覺得在自己受到愚弄後絕不能罷休、絕不能咽下這口氣;她自以為的高人一等也讓她不可能在吃了啞巴虧後還放下身段,於是,谷、王走向對抗,局面終不可收拾。
  當谷開來殺人、王立軍起異心均成為事實後,薄熙來在十八大上的滑鐵盧已不可避免。無論是薄的地位還是其權力範圍,都沒有給薄熙來提供不受損失地處理這兩大危機的手段。薄的權力和權威都來自體制和權力程序,薄不可能在權力程序之外處理王立軍,否則,只能製造出更多的王立軍。這時的薄熙來,相對較好的一種選擇是,與對手達成妥協,接受一種榮譽性的半退休安排。但薄的性格和年齡都註定了,他不會作此選擇,於是就有了現在的審判。即使薄在此次庭辯中大獲全勝,也改變不了早已確定的判決;即使薄延續了自己的政治聲望,這種聲望在現行的權力規則下對薄的幫助也不大,只能等待未來大變。而以薄的年齡,很難等到這一天。
  綜觀整個事變,薄可以挽回勝算的時機,僅在“11.15”之前,而不在“11.15”之後。在此之前,薄本人犯了兩個可以修正的錯誤,從而導致悲劇發生。一是過於信任王立軍,沒有從權力制衡出發,在公安系統內部安排對王的制衡,而是全面放手讓王干,偏聽偏信。這也符合薄的性格,這種性格決定了薄熙來只能攻不能守,只能進不能退,只宜為將不宜為帥。二是如前所述,因愧疚而對谷開來放鬆了要求,甚至一些方面聽之任之,助長了谷開來的妄自尊大和膽大妄為。綜合多個渠道的信息看,谷開來在重慶也很跋扈,其出事是遲早的,只是大小而已。


沒想到薄熙來這麼清廉
看山,明鏡網


  ……通過庭審時各種細節的披露、以及控辯雙方激烈交鋒,相信任何一個還存留起碼理性的人都能看出,如果官方還能找到薄熙來在經濟方面的其他把柄,決不可能是現在這種表現,絕不會讓自己陷入目前這種狼狽窘境;薄熙來也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理直氣壯。庭審進行到今天,即使起訴書所列舉的薄熙來罪狀樁樁屬實,他也大大顛覆了我心目中對這個等級官員的印象——在我的認知中,很少有官員擁有薄熙來這麼大的權力,貪慾卻如此不“旺盛”。
  何況,即使僅依據目前公開披露的庭審記錄,也已經可以作出推斷:檢控方所列舉的貪腐事實,基本上都只是谷開來瞞着薄熙來獨自進行的。在昨日最後的法庭辯護階段,薄熙來發出了自此次庭審以來最雄辯有力的聲音(就庭審記錄的公開部分而言):“之後十年穀開來一直在瞞着我,她費盡心機、屢遭挫敗,甚至怒氣衝天,最後鋌而走險。這十年有任何一個環節谷開來向我說過什麼嗎?和我商量過什麼嗎?請我幫過什麼嗎?所有的情節一概沒有!這合理嗎?真有什麼困難她應該和我商量商量,她幹嘛不跟我商量商量?我是她丈夫啊,我是知情人啊?有無數情節和機會。谷開來費這麼大勁,為什麼不找我商量?直至尼爾·伍德和德某某出現,她寧肯找王立軍和徐明說,但就是對我守口如瓶,案卷中沒有任何一點顯示我知道這些事情。這不讓人奇怪嗎?我總應該比谷開來權力大一點吧?能力、辦法多一點吧?如果我知情,她跟我商量商量我再改上幾筆,再跟郭某某以某種方式通個信息,把握不是更大嗎?但這個事沒辦成,多可惜啊?”——這一系列反問,以一種無可辯駁的邏輯力,一下擊穿了我心中最後殘存的困惑,就像八百多年前那次著名的審訊中,當獄卒剝下岳飛的上衣,突然袒露出他背上“精忠報國”的四個大字一樣。確實,如果谷開來將困難、將瓜瓜受到的威脅告訴薄熙來,絕不可能發生後來系列事件。至少無論如何,也用不着谷開來一個弱女子自己動手去操刀殺人!如果薄熙來早就知情,谷開來幹嘛每當遇到麻煩總是瞞着他,以致於麻煩越來越大,直至最後不可收拾?正因為谷開來從一開始就是瞞着薄熙來的,她遇到困難才不敢找薄,只能和她一直沒瞞的王立軍商量,從而被王立軍帶入圈套之中。此前有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在薄熙來這樣的人身上,會發生妻子殺人這麼荒誕的事?這是因為他們不了解薄熙來夫妻之間的真實狀況,不知道這一切都是谷開來瞞着薄熙來進行的,不相信薄熙來會被谷開來蒙在鼓裡。通過庭審,還原了真實的薄熙來,還原了他身上的背負之重、委屈之深,還原了他一心撲在工作上、不顧家庭、不圖金錢的清正形象。
  想通這一切後,我的心情無法平靜。我承認自己被震撼了。我沒有想到,從金縣到大連到瀋陽到北京再到重慶,這個人竟然就真的一直這麼乾乾淨淨着,當今中國還真的可以有這樣的人存在!公訴人指責他“狡辯”頑抗到底,而我還是第一次看到,一個負隅頑抗的“貪官”,居然沒有被指控“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罪”。身為貪官,他不是應該到處都有房產,銀行大筆存款,家裡很多外匯、黃金和珠寶嗎?這一切東西都在哪裡?沒有,檢控方拿不出任何這方面的證據,除了那一棟明顯與薄熙來本人無關的法國別墅。……在了解了如此多的震撼性信息後,我不能不尊他為“聖人”。再聯想薄熙來到重慶後,不到三年即大治,獲萬民擁戴,民間“挺薄”之聲至今不絕,這樣的人,不是聖賢是什麼?雖然在歷史上,我們這個民族從來就不缺少這種人;但在每個時代,這種人實在太少了!
  然而,公眾最關注的,顯然不是薄熙來發言中的雄辯性,而是他披露的桃色新聞。對於谷開來與王立軍的私情,我一點也不感意外。以前在網上看到一個事:某人請某官員朋友吃晚飯,吃完飯後朋友就一定要回家,說因為晚上忙於應酬,連市長都被戴綠帽了,現在他們這些人晚上都不敢不回家——這是中國一些為官者的悲哀。像薄熙來這樣一個工作機器,做他的妻子更不容易。谷開來感覺空虛寂寞、想尋找其他的感情寄託,這都可以理解。但這個人確實太膽大妄為,薄熙來對她的容忍也確實太多了。
  聽完薄熙來自辯,我陷入這樣一種糾結中:理智上,我並不希望薄熙來翻案,只希望他獲得輕判,很快出獄。習近平上任半年多來的一系列舉措,已經相當程度上贏得了我的認同。我希望中國就沿現在這個方向走下去,如此才可能有希望走出一條活路。我不希望看到,本來就力量單薄的良性健康力量,還發生激烈內鬥。但情感上,當我看到這個我原來絕沒有想到能夠在今天中國官場出現的英雄人物,這個既是絕世天縱之才,又是難得清正之士的人,卻要被他所傾心效力的國家投入監牢時,我實在難以抑制心中悲傷。
  這一次濟南庭審,雖然缺陷、限制不少,但能夠做到這種程度的公開、透明,讓控、辯雙方相對平等地博弈爭鋒,於中國而言確實已頗不容易。但是,現在下結論也為時過早,因為判決還沒有出來。此案的判決,必然影響人們對司法程序的最終評價——如果官方隨便找幾個人作個證,就能判定另一人有罪,這樣的國家誰也無法自證無罪,每個人都是不安全的;掌握權力的人想定誰的罪,就可以定誰的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審最後,公訴人特別指出:薄熙來沒有檢舉他人等“立功”情節——此前,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曾困惑:薄熙來已經被整得這樣了,為什麼他還不把手中掌握的其他人黑材料拋出來?現在結論應該出來了,答案就是沒有,薄熙來手中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東西。他是一個直道而行的英雄,怎麼會玩這個?他似乎認定了,只要一心一意干好工作,他就能最終贏得黨心、民心的認可。現在看來,民心他擁有了,黨心卻天高難問。像他這樣的英雄,在今日中國註定孤獨,註定悲劇,註定倒下。
  我現在已將薄熙來視為僅次於鄧小平的當代政治人物。鄧小平是偉人,卻不是英雄;薄熙來是英雄,卻不是偉人。眾所周知,宣傳材料上的英雄未必是真的英雄;但法庭審訊出來的英雄,卻必定是真正的英雄。對於這樣的英雄,如果他註定要被判決有罪,我願意替他坐牢,把牢坐穿。


媒體札記:審薄話外音
徐達內,英國FT中文網

  在薄熙來案一審結束的這個晚上,石扉客輾轉反側、夜不能寐。將近凌晨2點,他終於忍不住到微博上一抒胸臆:“理解各種無聊和看熱鬧的心情,但總是不由自主地厭惡這種八卦式的解讀與玩鬧。這麼重大而嚴肅的新聞,過去幾年間的血雨腥風,數以千計的冤獄,無數人的家破人亡,就這麼輕輕翻過去了麼?”
  也難怪。對這位在揭批“紅色重慶”方面不遺餘力的媒體人來說,從昨天午後一直沸騰到子夜的那些咯咯笑聲,實在是讓他有些“恨鐵不成鋼”,擔心娛樂化的調侃解構再一次沖淡了沉重的反思。
  可是,民意不可違,人民群眾就是最愛與八卦“如膠似漆”。雖說這齣30年一遇的政治大戲已經令數以億計的觀眾目不轉睛,但終究還是苦情三角戀的橋段最為喜聞樂見,從庭審記錄中得知薄熙來聲稱王立軍暗戀薄谷開來後,不僅是那些時政新聞愛好者興奮異常、奔走相告,連家庭婦女、星座高手、情感專欄作家也都被驚呼聲吸引了過來,圍觀這齣在落幕之際搖身一變成為家庭倫理劇的翻轉大片。
  一個充滿文藝青年范的段子更是惹得億萬網絡圍觀者哈哈大笑:“立軍這一生是完整的,他完成了大多數人都希望完成的兩件事情: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和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
  連本不該如此嬉皮笑臉的新浪官方微博賬號@頭條新聞,也奮不顧身地轉發《網友另類解讀薄熙來案件》:“因為愛情。現在看來整個故事的脈絡已經非常清晰了:所有的男主角都為谷開來傾倒,徐明是心甘情願不求回報的買單王,立軍求愛不成由愛生恨投奔敵國魚死網破,尼爾追求過於熱情奔放被立軍和開來聯手湮滅。唯一無辜的原配男主角在法庭抗辯的最後階段才講出這個淒絕的愛情故事,令眾法官不禁唏噓悲傷”。
  而那位過去數十年總以風流倜儻形象示人的原配男主角,也正是憑藉那段感人肺腑的苦悶自白,以及最後陳述時的悲涼感傷,贏得了不少同情分,不時有微博聲稱,在各自所做的即時調查中,對薄熙來印象轉好的觀眾占了大多數——他們開始相信,“平西王”本來確實是一個前程遠大的政治家,只不過毀在了“瘋女人”手裡。
  甚至,包括一些此前曾判斷“狡辯無用”的法律專家,都不得不承認,薄熙來這一招絕地反擊看似劍出偏鋒,卻分明是上上策。@刑訴毛立新點出公訴方“阿喀琉斯之踵”:“在證據鏈條上,薄案的關鍵點有兩個:一是在貪污、受賄罪上,如何證明被告人‘知情’。主要依賴谷的證言,稍顯稍弱。二是在濫用職權罪上,如何證明被告人的行為(‘一巴掌’等)與危害後果(‘叛逃’等)之間的因果關係。對此,‘多因一果’可能更符合實際。被告人和辯護人抓住了要害”;@謝佑平更是五體投地:“薄之所將男人最痛的一面呈現給法庭,旨在否定本案關鍵證人的證言,進而使本案證據體系不完整,達到法院無法定罪的目的。從法學原理上講,證人證言需要品格證據支持,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證人的品格有問題,法庭一般不應採納該證人所做證明。薄最後指明王與谷偷情,目的是通過其品格否定其證言,高!高!”
  難不成,薄熙來真的要憑藉他的雄辯英才,以及最後這一枚催淚彈,實現“鹹魚翻身”?
  此時,中南海那邊,不置可否。
  堅持等到庭審全部結束,央視新聞聯播昨晚得已首次獲准播送此案消息。標題為“薄熙來案一審開庭結束,法庭宣布依法擇期宣判”,共計3分09秒,解說詞中的過程描述方式源自新華社電稿:“隨着審判長、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敲響法槌,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經過近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今天下午1點04分,一審結束……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詢問了證人,並就相關事實和證據發表了質證意見。被告人薄熙來對指控的主要事實,多以‘與我無關’‘印象模糊’等進行辯解,不承認指控,但沒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實的證據。辯護人就證人證言的真實性、相關證據的合法性等發表了質證意見。公訴人對此作出回應,明確提出檢查機關向法庭提交的相關證據,來源清楚、提取合法、內容真實,結合全案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構成犯罪。法庭辯論階段,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宣讀了公訴意見書,被告人薄熙來作了90分鐘的自行辯護,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意見。辯論終結後,法庭保證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後陳述的權利。被告人薄熙來作了最後陳述。隨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承認薄熙來案庭審之公開透明遠超期待,是“全民普法講座”,是“對中國法學教育的集中檢視”,但,這會不會是“司法特供”,是執政者基於特殊目的、針對特殊案件的一次破例?人們將信將疑。
  比如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看完“控辯雙方荷槍實彈”的五日庭審,他的心裡也全是矛盾:一方面更堅定了對“庭審並非事先安排的‘演戲’,至少被告人事先未參與“排練””的信心,另一方面始終相信“審判公開未必與判決有必然聯繫,法庭有可能讓控辯雙方放開辯論,但判決仍然是事前的安排”;一方面期待“薄熙來案審判公開將形成示範效應,為各級各地法院樹立司法透明的榜樣”;一方面又嘲笑“倘若像有些人那樣,據此聲稱,從薄熙來案公審感受法治中國的力量,則純屬自作多情。此案只是一起個案,如此而已”。
  賀衛方既是中國最有影響力的法學教授之一,也是薄熙來“重慶模式”最堅定的批評者之一。昨晚,他通過新浪發表《薄案審理點評》,讚賞之間同樣難掩猜忌:“令人欣慰的是,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沒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法庭表現出很好的中立性。從該法院官方微博所展示的庭審過程看,公訴人、辯護人都有很職業化的水準,尤其是被告人自我申辯的權利得到了相當程度的保護。儘管對於民眾和媒體旁聽的自由還是有明顯的限制,但是,最令人意外的是,法院通過微博把庭審中的基本情況都顯示出來。從文字數量與庭審時間的比例看,有所篩選,但似乎大多數法庭言辭都發布出來了。這在同類案件中是史無前例的。當然,能夠這樣公開不會是濟南中院自己決定的。決定的力量來自何方,其初衷是什麼,目前尚無法判斷”。
  按照賀教授的分析,“僅僅從法院微博所發布的信息觀察,庭審的缺陷還是有一些”:“濟南檢察院所起訴的犯罪範圍受到了紀委的約束,這樣公訴與審理的範圍都不是從嚴格的法律標準而劃定的”;“正由於公訴人和合議庭法官無從完全嚴格依據純法律準則起訴和審理,所以當法庭質證和辯論中出現一些應該抓住的情節與問題時,法官和檢察官卻未予深究”;“王立軍等幾位證人親自到法庭作證,並接受被告人與律師的面對面的質詢,與合肥審理谷開來和成都審理王立軍相比,這是濟南審判的一大亮點。不過,也有一些缺陷。例如該出庭的絕大多數證人還沒有出庭,所有出庭的證人都是控方證人,辯方證人無一出庭,甚至法庭展現的書面證據也沒有對被告人有利的。我們有理由追問:在庭審之前,律師是否進行了廣泛的證據獲取?另外,薄熙來在法庭上明確地說他曾兩次申請谷開來出庭作證,但審判長以刑事訴訟法第188條不能強制親屬出庭作證的規定為由拒絕了,只是現場播放谷作證的視頻。但是,本條所保護法益是親屬之間的倫理關係價值。既然谷已經同意通過視頻作證,那是否出庭只是技術差異,況且她不出庭帶來的後果是,涉及被告人罪與非罪的諸多事項無從反覆對質”;“相對於本案所涉及到的如此複雜的情節,整個庭審時間還是太短”。
  沒錯,賀衛方不願放過的尼爾向薄瓜瓜索1400萬英鎊中介費,也是很多薄熙來反對者追問之處,雖然庭審已經結束,他們還是對法庭“避重就輕”耿耿於懷。
  一段經由@頭條博客推薦的答問,更是全無喜色。據稱來自律師斯偉江。就是他,當年在代理李莊案時,面對重慶說出“正義不在當下”的名言,如今,也仍對“漏罪”心有不甘:“案發並不是因為有受害人控告……而是以非常戲劇性的內訌方式來實現,更多的是因果報應,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薄王在重慶違反法治做法的受害者很多沒有被平反和補償,因此,薄王在重慶的很多惡行沒有被清算。只能說正義只實現了部分”。
  在專題《本土律政劇<日薄西山>的進步意義》中,新浪提要感嘆“高官與富商之間的權錢來往,是一道觸目驚心的廉政課堂”;無獨有偶,財新網今晨所刊自家評論《薄案中的政商套利模式》,亦是沿着這個通過庭審記錄發現的“潛規則”在前進:“薄熙來與薄谷開來在公域與私域裡各行其是,在其間進行錢權套利的則是徐明等暴富的豪商,這種看似‘公私分明’的風險切割,最終難逃法律責任……在官商關係層面,為打破上述套利模式,既要堅持法治,有腐必治,‘刑可上大夫’,更要在治本的層面建立嚴謹的防腐制度安排,其中,在官員的權力制衡、親屬迴避和財產公開等方面,都可進行較細緻的制度設計,從而掐斷湧向官員的黑金暗流。正是在在這個意義上,可將薄案的公開審理的‘庭審記錄’,視為反腐的公開教程”。
  而作為人民日報子報,《環球時報》這篇《薄熙來案,用依法審理回答各種猜測》也獲得了人民網新華網央視網今晨首頁同步推薦的待遇。
  文章以“公開審理也有邊界”回應了對“電視台現場直播”的要求,強調庭審過程“從西方國家的角度看也是無可挑剔的”:“必須指出,目前網上有些說法散發了或多或少的‘政治氣息’,如認為薄熙來將被‘輕罪重判’,或者相反,認為他將被‘重罪輕判’。前一種說法無視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犯罪的事實,至今仍宣揚他被‘冤枉’了。後一種說法則立足於沒有事實依據的猜想,編造嫌疑人比起訴書所列證據多得多的罪行,試圖以此證明中國今天仍是‘刑不上大夫’的社會。兩者觀點看似南轅北轍,卻都無視事實與法律,對薄案做出夾帶個人私貨的‘輿論審判’。但審判的公正只能同案情事實相對應,而不能向任何人的主觀願望屈從。還有一些人通過境外輿論平台編排此案的各種‘縱深故事’,營造可能激發無數想象的神秘氣氛。這些演繹旨在形成對中國體制的殺傷力,他們編的每一個故事都猶如一顆‘政治子彈’。然而所有這一切都是圍繞薄熙來案產生的泡沫。互聯網大大降低了這些泡沫產生的成本,但它改變不了泡沫的性質和它們終將一一破滅的規律”。


不批毛,何批薄?
佚名,出處不詳

  網上段子言:
  一名高級幹部以唱紅打黑維持權威,本人常年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助手叛逃,妻子被判死緩。——說的不是薄熙來,請問是誰?
  有趣的是,對中國政治十分熟悉的人,也往往一下子被問倒。歷史苦心地提醒世人,世人仍不悟。與毛澤東相比,薄熙來犯下的罪行小巫見大巫。薄用打黑斂財,製造高壓氣氛。毛是明目張胆地打擊健康力量,摧毀民族的先進生產力和文化傳統。1949年以來的政治運動,毀掉多少精英,讓農民淪為農奴。
  而今薄坐在受審席上,毛作為薄的樣板死去三十多年,畫像還懸掛國家殿堂天安門城樓上,屍體還陳列在天安門廣場,供人敬仰。
  與薄熙來不同,毛坐擁國家資產支配權,為了個人稱雄世界的野心,在數千萬人死於飢餓的時刻,下令將運送救命貨物的船隻中途調轉船頭,送到阿爾巴尼亞。這個小小的例子,說明他隻手遮天,朕即國家,連貪污都犯不上。他為王30年的中國,多少民族災難,都必須由他負最主要責任。其罪過罄竹難書。
  薄熙來擎起毛的大旗,多少在學習毛的做派。一方為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不過,比起他之瘋狂與霸道,草菅人命,薄簡直是位賢君。
  不批毛,中華民族建立不起是非觀;沒有是非觀,只能玩遊戲,政治鬥爭的遊戲,薄熙來玩輸了,不是時不我待,而是谷開來倒是把江青比下去了。
  沒有是非,法治只是奢談。
  沒有是非,文化沒有根基。
  沒有根基的民族,如何崛起?
  要批薄,先要檢討重慶現象,追根究底,正本清源。
  黨要放下毛的包袱,難矣;
  民眾亦要反思,亦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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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3-09-04 16:42:42
多謝皇城根兒、秋念11、百分之一、阿妞不牛、blinders、pokemon123、richard6001、潤之毛、bubai、jianghaimin4諸位前來發言,豐富了我的認識。各位發表看法,也如我的標題,也是在這裡“激辯薄熙來案庭審,各種看法打擂台”。

阿妞不牛最後一段讓我不解:說我選的“基本都是右派自由派,卻沒有薄熙來支持者和毛派的代表”。難道看山的兩篇文章,不都表達了“薄熙來支持者和毛派的代表”的看法嗎?
尤其是第二篇文章《沒想到薄熙來這麼清廉》,看山說:
“我承認自己被震撼了。我沒有想到,從金縣到大連到瀋陽到北京再到重慶,這個人竟然就真的一直這麼乾乾淨淨着,當今中國還真的可以有這樣的人存在!”“在了解了如此多的震撼性信息後,我不能不尊他為‘聖人’。”
他尊薄熙來為“聖人”,應該夠格被稱為“薄熙來支持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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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3-08-28 21:38:24
挑剔一下老高。這裡轉貼的評論,雖然有不同角度,分析也各有千秋,但基本都是右派自由派,卻沒有薄熙來支持者和毛派的代表,因此這裡的評論,也就不是真的打擂台。
不過真正的薄粉毛派,恐怕除了行口號,也能難找到有理性的深刻的代表作吧。比如孔慶東司馬南之類,他們此刻有本事能耐為薄熙來做謀士參謀甚至法律顧問嗎?這也是薄熙來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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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anghaimin4 留言時間:2013-08-28 11:37:16
很多人只是就“三項指控”評論,而忽略了最基本的事實:當局投鼠忌器、避重就輕、有意掩蓋了薄熙來更嚴重的罪行。當局仁慈寬厚換來的是被薄熙來玩弄。正在上演“農夫與蛇”的悲劇。
趙楚的分析客觀、中肯、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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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ubai 留言時間:2013-08-28 07:15:02
趙楚:"造就薄熙來式野心家和罪犯的社會條件主要有三條:"

還沒說兩句話就扣上大帽子,還奢談什麼“現代法治和社會規則”,什麼是“野心家”,能定義嗎?這是典型的文革語言。“罪犯”也言之過早,法庭宣判之前頂多是嫌疑犯,中國的宣傳機器說他是罪犯那是黨的特權。擺出學者姿態,談嚴肅問題,最好有點學者的功底,至少有點學養,就怕受了幾年西式教育,又不能融會貫通,不中不西,不今不古,半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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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潤之毛 留言時間:2013-08-28 06:33:27
博主的分析可圈可點。
但我們這些第一代處在生活風口浪尖上的移民弟兄,確實沒有時間消費太過冗長的分析。簡單地說吧,這次薄倒台,完全是自作孽。管不好自己的老婆,攏不住自己的手下,有什麼資格充當領袖人物?說白了,他連當年老毛的一個腳趾頭都不如。修身養性齊家治國平天下,最起碼的,沒做到。這樣的人讓他領導一個國家,有點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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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chard6001 留言時間:2013-08-28 06:21:36
人真是惡毒啊! 別人有難, 看熱鬧, 落井下石, 故意造謠, ..... 卑鄙.
仔細看清楚:
薄說王單相私, 谷不同意, 王不能自拔而絕望, 因而叛逃.....
這叫戴綠帽, 別人喜歡你老婆, 你就戴綠帽了?!

做人要厚到, 不要惡毒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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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kemon123 留言時間:2013-08-28 02:49:48
薄二薄這個題材,的確激發了無數文人的想象空間,創作了高消費性的娛樂作品。但是大家都避開了第一最危險的話題:‘唱紅’。權貴階級資本主義走到今天,是不是需要修正?吊絲賤民,對貧富懸殊以促進發展的容忍何時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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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inders 留言時間:2013-08-28 02:38:19
老高呆着有色眼鏡轉載,陰德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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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3-08-27 23:12:26
但沒想到薄熙來這麼清廉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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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3-08-27 23:09:27
謝謝阿妞,轉載的這些評論都非常糟糕。。。我腦子突然蹦出4個字。。。。群魔亂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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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3-08-27 20:37:45
謝謝老高,轉載的這些評論都非常精彩,從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薄案以及審判的政治與社會意義。
趙楚的評論,七條條條深刻。但是正因為深刻,這就有點陽春白雪,一般老百姓很難領悟理解,而因為一般老百姓很難領悟理解,黨中央也就不當回事。
童之偉的分析也獨到。極權人格,確實是薄熙來的本質特徵。但是,他的分析雖然獨到,結論並不到位。他認為薄熙來的極權人格導致了他的敗落。如果在中國政治中極權人格導致敗落,怎麼解釋毛澤東的成功?只能說薄熙來在擁有極權人格這個在中國政治博弈的必備條件時,還欠缺其他的條件,因此沒有具備成功上大位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個必要條件,至少還要有如老毛那樣的超凡智力老謀深算,陽謀陰謀兩面嫻熟老到,周恩來那樣的隱忍奸猾,鄧小平那樣的審時度勢韜光隱晦等等。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胸腔要夠大,能夠完整安放得下自己的狼子野心,不要總是把它掛在外面。
這裡摘引的《環球時報》評論,很精彩:它幾乎和盤托出了這個審薄“正劇”的黨中央的戲本的根本:
“還有一些人通過境外輿論平台編排此案的各種‘縱深故事’,營造可能激發無數想象的神秘氣氛。這些演繹旨在形成對中國體制的殺傷力,他們編的每一個故事都猶如一顆‘政治子彈’。然而所有這一切都是圍繞薄熙來案產生的泡沫。”
這就是說,薄案要審判成為新黨中央立威,標榜司法公正,表示反腐的決心,同時絕對不能傷害黨的任何偉光正歷史與形象。即使全民愚樂一番也無所謂。至少到目前來看,無論薄熙來這位主演,還是法庭的配角,還是國內觀眾的喝彩甚至嬉鬧,都是符合黨中央預期笑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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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時間:2013-08-27 18:06:20
中國的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官場文化” 寫得非常好,非常真實,按法理對付這種官場文化下的
腐敗非常難。中國要想打擊這種腐敗,就得把受賄罪的定罪充分和合理
的發揮。

應該說薄熙來案就是打擊收這樣受賄賂一個機會。那就是作為政府官員,
如果你知道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或者你知道你家庭財產與收入不相符,如
果你不加以阻止,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家屬,表明你“容忍”家人非法收受
他人財物這種行為, 有意識不作為,這也構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就是
說“裝糊塗”也有罪,因為“裝糊塗”是一個有意識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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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3-08-27 18:04:56
浪評大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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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城根兒 留言時間:2013-08-27 17:44:48
老高別來無恙。

此次世紀大戲,最讓讀者過癮的有兩個。一個是,國家機器都是當權者個人的家奴,尤其是地方大員。中央還真控制不了地方。另一個,在邏輯上薄熙來把自己與謀殺和貪污受賄撇得越清越遠,就等同於把自己這受審者和現任的審判者拉得越近。中央那幫子有幾個對自己家屬的所為“知情”的,特別是在關鍵的時候? 他的無辜不正是中共最高權利集團廉政的翻版嘛,精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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