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案、但斌案、聂树斌案……哪一起冤案背后没有“坏人就该被暴打”的思维?这种思维为刑讯逼供的大行其道提供了心理和民意的土壤。不敢说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冤假错案,但绝对敢说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八成以上的重大冤案,就没有佘祥林案、但斌案和聂树斌案
老高按:我对“论敌=敌人,敌人=坏人,坏人=非人”,所以“论敌=非人”这种思维,一直深恶痛绝。在这种思维下,论敌不被当成人,而是畜生、虫豸、臭狗屎,自然怎么处置都行,怎么解气解恨怎么来,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我还记得,一位大学教授,听到一位老人对毛泽东有非议,上去就是一个耳光。
上面所说,是在讨论问题的场合。而在现实生活中,让我更感到恐怖的是类似的思维飞跃:“犯错=犯罪,犯罪=罪人,罪人=坏人,坏人=非人”,所以“犯错=非人”!也就怎么解气解恨怎么来!
(当然,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上面这个逻辑只适用于陌生人。对熟人,适用的是另一种逻辑,前一段时间中国报刊就报道了这样一个事例:两人开车发生冲突,矛盾激化,拳脚相加,但后来发现二人竟然是甥舅!于是后悔不迭,化干戈为玉帛。
2015年的春天,中国戾气冲天,暴力事件层出不穷,警察开枪击毙上访者,男驾车人暴打开霸王车的女司机,幼童在路边突遭陌生人毒打……种种暴行令人发指!固然其中有一些事件有官方处置失当,激化矛盾这一关键因素,但是民间在错误逻辑认知基础上的负面情绪,也非常值得重视。尤其令我感到愤慨的,还不是这些事例本身,而是网民们热烈支持暴力行为的言论,让我更感到不寒而栗。由这些言论,包括对贪官恨不得千刀万剐、对恶吏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的情绪,总是让我不由得想起1966年“文革”前夕的社会气氛,感到这种情绪,实在酝酿着又一场动乱。读到刘太刚的文章,深获我心,转载于此,请各位深思!
我们究竟在赞美一种什么样的欺凌和暴力?
——为四川女司机说句话
刘太刚,共识网
01
五月初的中国,网络上弥漫着一股暴戾之气。
那个因开霸王车而惨遭暴打的四川女司机,自从行车劣迹和开房记录被扒出之后,其网络形象瞬间逆转:从先前万众声援的对象骤变为千夫所指——绝大多数发表评论的网民都转而对暴打该女司机的行为赞赏有加,认为此女活该挨打。在此舆情反转的背景下,那位施暴的男司机反而成为许多网民眼中为民除害的英雄,甚至有人留言要为他送一面锦旗。
显然,导致舆情反转的关键在于涉事女司机先前的行车劣迹和开房记录——这使女司机从无辜被殴的弱女子变成了一个坏人。而坏人就该被以暴制暴,所以打得好,活该挨打。甚至有些网友还觉得男司机打得不够狠,应该更狠些,甚至“直接打死”或“直接撞死”。
在这起舆情反转事件的背后,反映出很多同胞有着这样一种思维:坏人就该被暴打,甚至该往死里打。
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思维。一个人只要被贴上坏人的标签,对他的凌辱就可以没有任何底线。这样的社会,实际上还在文明社会的大门之外徘徊。
对坏人的过度惩罚,实际上是施加于坏人身上的非正义。如果允许甚至鼓励这种对坏人的非正义,那么好人也难以避免这种非正义的戕害。当充满正义感的民众为施加于坏人身上的非正义欢呼喝彩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为驱逐正义的非正义而喝彩。当正义黯然退场、非正义大行其道的时候,你以为好人能够幸免于难?在非正义的眼中,只有惹得起和惹不起之分,而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在正义已经黯然退场的社会,坏人好人都将遭到非正义的无情碾压。
更为不幸的是,面对非正义的无情碾压,真正的坏人有更强悍的对抗能力和逃避能力,而好人往往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同样,强势群体对非正义有着更强的对抗能力和逃避能力,而弱势群体往往束手无策、坐以待毙。
因此,如果正义的阳光无法照射在坏人身上,好人更会生活在非正义的阴影之中,尤其是好人中的弱势者。
令人吊诡的是,为非正义降临于坏人身上而喝彩狂欢的大多都是弱势者。正是凭借这些人数众多的弱势者的喝彩,非正义从惩罚少数坏人开始,名正言顺地登堂入室,结果使更多的好人惨遭蹂躏。
这样,允许非正义施加于坏人身上,最终的结果就是引狼入室。少数坏人可能会被强制兑现恶有恶报的因果律,但更多的好人却也难免成为非正义的无辜牺牲品。
02
很多人之所以赞同坏人就该被暴打的思维,是因为坏人就该受到惩罚——不惩恶不足以彰显正义,恶有恶报才是正义。但赞同这种思维的人往往忽略了这样一点:对坏人的惩罚只有和坏人所做的恶相匹配才符合正义——这也是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的精要所在,而小恶大罚或非程序惩恶之类的过度惩恶本身也是一种恶。为这种恶唱赞歌,不仅背离了正义,而且往往还重创了正义。
事实上,能对小恶实施大罚或非程序惩恶的人,或者比被罚的小恶更恶,或者比实施小恶的人更强。遭暴打的川籍女司机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无论是行车记录还是开房记录,都表明遭暴打的女司机绝非省油的灯。但这样的坏人在那个男司机面前简直就弱爆了:被人从车上拖出来当街爆打之后,很快被戴上了一顶莫须有的官二代的帽子——政法委书记的女儿,其过往的行车劣迹和开房记录等隐私资料全部被扒出来并晒到网上,几天后自己言辞恳切地发出一封彻底认怂的道歉信——不仅明确表态“不愿男司机张先生和他的亲人也遭遇同样的境遇”(指被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所伤害的境遇),并“恳请大家到此为止”(即不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而且还申明“就我的家人、朋友为了维护我而做出的不当言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
行车记录所展现出来的那个没素质的女司机哪去了?道歉信所展示出来的女司机完全是一个高素质的国民表率——遇事只思己过、挨打不念他非——即便被打成了那样、扒成了那样,仍然还宽宏大量地为施暴者求情,甚至为此不惜“狠扇”自己和老爸的脸——老爸前几天还言之凿凿呢:绝不接受张先生的道歉,坚决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和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
显然,女司机素质境界的无厘头蹿升不太可能是她本人认识提升的结果。比较合理的一个解释是,她遇到了一种她根本就惹不起的势力,这种势力之大使她和她的家庭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不仅不敢再眦(zi)扭(niu),而且还要腆着脸为施暴者求情!
一个小暴发户的女儿算什么?别以为你是女的,家里又有点儿糟钱,就可以上房揭瓦了。老子想打你就打你,打你打到视频那样;打完你还要扒了你,扒你扒到开房记录;然后,你还要老老实实地写一份自扇耳光的道歉信,谁让你惹着老子的。
谁恶?谁更恶?至此不是一目了然吗?
令人无语的是,欺负一个有过错的女人到这种地步,居然还赢得了网络上喝彩不断!
03
正义通常显现于对好人的抚慰,但却往往死于对坏人的非正义。不能保证坏人免受非正义的惩罚,往往也难以保证好人幸免于非正义的蹂躏。
明朝有个有名的太监叫刘瑾。史载刘瑾利用明武宗的信任,专擅国政、害人无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人。最终恶有恶报,被皇帝以谋反罪判处凌迟3357刀。行刑后割下的肉被人以一文一块的价钱买走吃掉。似乎不这样不足以彰显对坏人的惩处。
在明朝的末期,抗清名将袁崇焕横空出世。尽管袁崇焕为抗清保明立下了不世之功,但在皇太极离间计的忽悠下,崇祯帝以和刘瑾同样的罪名——谋反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据传袁被割3543刀,和坏人刘瑾所挨的刀数也相差无几。而且,和刘瑾的死后际遇一样,民众争食袁崇焕被凌迟割下的肉,以表达对逆臣国贼的愤恨。
坏人刘瑾被凌迟处死,明朝的坏人仍然不绝如缕;伪坏人袁崇焕被凌迟处死,明朝再也无人能够抗拒满人和叛匪的铁骑。香火传承200多年的大明,至此踏上了香消玉殒的不归路。
刘瑾和袁崇焕,这两人殊途同归的命运,昭示了非正义是如何从报应坏人瞬身到肆虐好人的:先把好人变成坏人,然后再肆意地施暴。
可见,非正义只管施暴,根本不管坏人和好人之分。那种寄望非正义只施暴于坏人身上的想法,是一种不打折扣的癔想。
04
也许明朝的故事太久远了,新中国的好人该不会像袁崇焕那样悲催吧?
有这种的想法的人,新中国史不绝书的案例会提醒你抛掉幻想。
改革开放前的案例多得不胜枚举。在那些冷酷无情地对待阶级敌人的革命者中,不知有多少人后来被别人当作阶级敌人,从而受到了同样冷酷无情的对待;那些抓住别人的小辫子把人往死里整的人,不知又有多少人后来被别人抓住了辫子而被置于死地。这类悲情案例的主人公,下有无数善良淳朴的普通群众,上有首倡毛泽东思想的国家主席和开国大元帅。
即便在改革开放后,同样的悲剧也还在上演。
佘祥林案、但斌案、聂树斌案,哪一起冤案的背后没有“坏人就该被暴打”的思维?这种思维为刑讯逼供的大行其道提供了心理上的土壤和民意的土壤。我不敢说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冤假错案,但绝对敢说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八成以上的重大冤案,绝对敢说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佘祥林案、但斌案和聂树斌案。
当全社会都被这种“坏人就该被暴打”的思维所蛊惑的时候,据说感受到了危险的国家主席曾想用宪法来保护自己。显然,当宪法保护不了普通公民的时候,也保护不了万民之上一人之下的国家主席。同理,当正义不能在坏人身上兑现的时候,也别指望它会在好人身上兑现。当我们为一种不正义的惩恶高唱赞歌的时候,我们实际上也是在为不正义充血——我们的赞美声越响亮,不正义的满血复活就越指日可待。
看到网络上满是为女司机被暴打被人肉的遭遇而点赞的声音,我真的想问一句:我们究竟在赞美一种什么的欺凌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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