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尊重個人利益,不承認人的最低道德標準,而要求只以殉道精神和犧牲精神來實踐道德,其結果並不可能使人們趨向道德,而是使人們背離道德。人們就可能只說道德的話,而不做道德的事;甚至只說道德的話,只做不道德的事。道德不能有榜樣,特別是政府,不能以功利目的樹立道德榜樣
老高按:最近讀到署名“莫天”的一篇短文《樹立“榜樣”,為何常使人背離道德?》,他文中轉敘的幾個典故,像《世說新語·賢媛篇》那個故事,孔子批評弟子子貢的善行,過去我讀到過,但當時沒有細想其中似乎有點“彎彎繞”的道理:對做出道德善行的人,為什麼不應當作為號召人們學習的典範?
這次莫天的文章所說的道理,比較清楚,直接衝擊了我過去很長時間秉持的思路——我曾經是中共體制內的一名宣傳工作人員,曾十分敬業地投入“樹立榜樣”“發現和宣傳典型”;而且中國經典中,不是也充滿了“見賢思齊”這樣的教誨麼?但此文讓我結合我自己的經歷和中共治下數十年來的宣傳,進一步深思。近期中文網站上關於英雄宣傳真偽和功過的爭論極其激烈,我也有話想說,似乎與這篇文章所講的道理,多少有些關聯。
然而,莫天講的這番道理對嗎?他對孔子的看法的詮釋是否符合原意?孔子的這一見解,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是否正確?萬維有許多研習哲學和倫理學的高人,敬請各位指點!
樹立“榜樣”,為何常使人背離道德?
莫天,愛思想網
《世說新語·賢媛篇》記載這樣一則故事:有趙氏女人嫁女兒。女兒臨走時,母親囑咐女兒,到了夫家勿為好事。女兒反問,那能不能做壞事。母親嚴厲地說,好事都不能做,怎麼能做壞事。
這故事困擾着我很久。不能做好事,不能做壞事,那麼做什麼呢?很多年後終於明白了趙氏女人的良苦用心。她是要女兒做好本分之事。一個女人嫁到夫家的本分之事大約是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勤儉持家。這些都是本分之事,不是好事。一個女人能做到這些本分之事已經很好了,不必再超出這一標準做什麼好事。
一來,本分之事都做不好,又談何好事。比如醫生不好好為難患者服務,在某個特殊的日子到大街上為人們量血壓,這就叫好事,而且要大張旗鼓宣傳。公務機關,門難進,臉難看,推諉扯皮,卻樹立若干標兵先進道德榜樣,到處宣講。本分之事不做,號稱做好事。這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一個社會的好人好事,道德的榜樣越多,可能恰好證明這個社會的不道德。
春秋戰國時,各國都欲爭霸天下。為了爭霸天下就要增強國力,那時人口的多寡是衡量一個國家國力的重要標準。於是各國出台了許多增加人口的措施。魯國有一條規定;無論誰在別國發現魯國人做了奴隸,可以花錢將他贖回來,魯國政府再將所花費用補償給當事人。
孔子的學生子貢是一個商人,他很富有。他在鄭國發現了一個魯國人淪為奴隸,就花錢將他贖回出來,帶回了魯國。他為魯國做了一件好事,魯國政府按照規定將他贖奴隸的錢補償給子貢。子貢卻表示,不要這筆贖金了,為國家做了貢獻,這樣他又為魯國做了一件好事。魯國政府就將曾子樹為榜樣,號召人們向他學習。
孔子聽說這件事以後,嚴厲地批評了子貢的行為,也批評政府的做法。孔子認為無論子貢還是魯國政府的做法都對魯國有百害而無一利,是極端不道德的。
為什麼孔子對這樣一件看上去對國家很有益的事情卻提出嚴厲批評呢?
當魯國因為子貢的行為而將他樹立為榜樣之後,就會出現以下這些現象:
一、如果一個並不富裕的人在別的國家看見一個魯國人淪為奴隸,本來他可以花錢將奴隸贖回來,再得到政府的補償。他自己沒有損失,對國家卻是有利的。即便是一個貧窮的人,他也可以借錢先將人贖出來,回國以後得到政府的補償,再將贖金還給人家就是。他們這樣做,即對國家有利,自己也沒有損失什麼。本來這是皆大歡喜的結果。可是,現在有了子貢這個榜樣,事情就不同了。如果再發現魯國人淪為奴隸,在贖還是不贖的問題上,他們可能要猶豫不決,最後很可能放棄行動,不再贖人了。因為,當他們付出了代價贖出了奴隸以後,回國向政府要贖金的時候,社會輿論或政府就會以子貢這個榜樣來衡量要求他們。社會輿論也會說,你怎麼不向子貢學習?人家都沒要補償,與曾子相比你的覺悟太低了。出人意料的結果是;他們做了對國家有益的事情,卻被認為是沒有覺悟的,甚至要遭到譴責。在這種要麼金錢損失、要麼道德譴責的兩難選擇和雙重壓力之下,他們就會放棄對國家有益的行為了。
二、那麼很富有的人呢?就像子貢這樣富有的人,本來錢財並不是問題,但他們也不一定贖人了。因為,即便他們很富有,可是人的天性都是自私的,他們不想白白損失一筆錢財。本來可以將人贖回來,再得到政府的補償,自己沒有損失,卻對國家有利。現在他們卻因為子貢這個榜樣的存在,不敢貿然贖人了。可想而知,如果他們去向政府要贖金,社會輿論和政府自然又會用子貢來衡量他們的行為;你們跟子貢一樣富有,本來就不缺這一點錢,人家都不要贖金,你們怎麼還要呢?結果,他們也面臨着金錢損失和道德譴責的兩難處境。既然如此,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為了避免麻煩和損失,放棄是最好的選擇。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於子貢這個道德的榜樣,人們不再關心魯國人是否淪為奴隸了,也不會再費勁巴力地將他們贖回來了。就是看見了,也可能假裝看不見。因為,在要麼金錢損失,要麼道德被譴責的進退失據的情況下,放棄是最好的選擇。子貢的行為,以及魯國將他樹為榜樣,破壞了道德規則,混淆了道德觀念,對魯國有百害而無一利。所以孔子才嚴厲地批評這種做法。
魯國政府出於功利的目的樹立子貢這個榜樣,本來就不是道德的。因為,道德不能有功利目的,有了功利目的就變為不道德了。魯國這種樹立榜樣的作用是為了讓人們都像子貢那樣作出自我犧牲,損失個人的利益,而只對國家和政府有利。這種做法不但與道德實踐相違背,也與國家存在的目的相違背。因為稱霸和富強的目的是為國民謀利益的,現在卻要從國民那裡攫取利益。而且這種攫取是以樹立道德榜樣的形式進行,要求人們都要有自覺的殉道精神和高尚的自我犧牲精神。表面上看上去十分正當,而且堂皇,擺出的是道德高尚正確的威嚴面孔。其結果是卻將民眾推入道德譴責和利益損失的兩難境地,他們在心理上不免尷尬和猥瑣,也使人們喪失了道德判斷能力和道德的價值標準。
因此,從道德實踐上來看,這樣做對魯國對民眾有什麼益處呢?可以說毫無益處。子貢該做的是本分之事,政府該做的也應該是本分之事。超出這個標準之後,就很有可能導致不道德。
另外,人們在道德上,更容易接受於己無損,於他人有利的行為。這本身就是道德的底線,也是高尚的道德,應該加以承認和尊重。道德與個人利益並不是矛盾的,而是統一的。個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個人就得不到尊重,這樣的道德榜樣,是最不道德的。
如果不尊重人們的個人利益,不承認人的最低道德標準,而要求人們只以殉道的精神和自我犧牲的精神來實踐道德,這就違反了人的天性。其結果並不可能使人們趨向道德,而是使人們背離道德。人們就會放棄起碼的道德標準和底線,人們可能只說道德的話,而不做道德的事。甚至相反,只說道德的話,也只做不道德的事。因為人們完全放棄了道德的可能性。這是最可怕的結果。
可見,道德是不能有榜樣的。特別是政府,不能在道德上以功利的目的樹立榜樣。否則,榜樣的結果,不是使人們更趨向道德,而是正好相反,是使人們背離道德。
目前,我國的道德狀態大概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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