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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于光遠前妻被紅軍烈士軍長的女兒迫害致死
   

  成千上萬平民生命有危險,政府知道什麼人在什麼地方,有能力有辦法解救而刻意不救。這是什麼政府?領導人要負什麼責任?這樣的政府行為今天人們能接受嗎?如果數十年前這樣的行為今天不被批判而是被歌頌,是不是默許同樣行為再發生?


  老高按:前幾年讀到網上不脛而走的于光遠大女兒於小紅的回憶《白花丁香樹》,昨天又重讀于光遠另一個女兒於小康的文章《孫歷生和害死她的董光苔》。這篇文章早在2013年由愛思想網發表,但當時我讀到沒有太注意,是最近與好幾位熟悉于光遠的老學者交談,得知於的家庭變故的原委和身後留下的若干疑點,再讀此文,不免感嘆,感到也有必要讓更多讀者了解。
  孫歷生(1934—1968),就是于光遠的前妻。1951年,17歲、尚是中學生的孫歷生結識中共中央宣傳部高級幹部于光遠,不久後與於結婚。在反右中,孫在黨校以“批評黨領導”等原因被定為“右派”,開除黨籍,輾轉南苑數個勞改農場。于光遠雖受到組織壓力,但繼續與孫保持夫妻關係。1958年秋冬,孫歷生和于光遠離婚,1959年1月產下三女。孫歷生1960初再婚,年底又生一女兒。
  文革中孫歷生慘遭折磨,1968年文革“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被關在女三中校內。家屬被告知:孫歷生7月12日自殺身亡,但死因遭到各種質疑。
  董光苔是什麼人?她的父親是紅軍第一方面軍紅五軍團總指揮董振堂(當時紅一軍團總指揮是林彪,紅三軍團總指揮是彭德懷),後為紅五軍軍長。經歷過多次血戰。在西路軍打通河西走廊時,血戰高台、寡不敵眾而陣亡。馬家軍將他的頭顱割下來,掛在高台縣城東城樓上示眾。他的死,後來中共黨史工作者在研究中列出四種說法:一、中彈後跌下城牆犧牲;二、中彈後跳下城牆或突圍中帶傷雙槍射擊敵人時用最後一顆子彈自殺殉職;三、負重傷後讓警衛幫他結束自己的生命;四、被敵人殺害。一般認為,第一種可能性最大。
  董振堂死後,毛澤東、徐向前、鄧小平、葉劍英等領導人用各種方式表示悼念,塑像樹碑,建立陵園、紀念堂和紀念亭。1958年,周恩來指示,把董振堂的遺孀賈明玉接到北京,在北京展覽館路分給兩套住房給她和女兒董光苔。
  董振堂與國民黨、馬家軍殊死拼殺流盡最後一滴血,但他的“紅二代”女兒董光苔,雖然在1966年“紅八月”時也受到衝擊,卻又扮演了迫害他人致死的角色,怎能不令人深思、再思、三思!


  孫歷生和害死她的董光苔

  於小康,民間歷史,轉自《新三屆》、愛思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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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歷生

  (一)孫歷生的悲劇始於她14歲

  小時候我曾抱怨媽媽孫歷生亂說話成了右派。姐姐小紅在《白花丁香樹》裡回憶媽媽,記得爸爸于光遠後悔讓媽媽去黨校。而我責怪爸爸1957年時流連東歐不回來保護媽媽。這些說法看法,其實都是童稚之言,不得要領。
  孫歷生是個熱情的北平進步學生,14歲加入共產黨,也許對北京和平解放有微不足道的貢獻,說不上功績。那時北京市民心向共產黨的很多,連我毫無政治傾向的姥姥、姥爺都曾為被警察追捕的進步學生開過門打掩護。
  像孫歷生這樣的進步知識分子,她和黨的短短緣分,是她在反右和文革中的遭遇的根源。因為毛澤東對地下黨員在建國後的既定方針是:“降級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如果你是被逐步淘汰的對象,反右時人在不在黨校,說什麼不說什麼話,丈夫在不在身邊,有什麼大關係?而文革說到底,是“人民的幸福”來源於專政對象的痛苦。沒有專政對象還得造出幾個來,何況有過記錄的右派,既使是錯劃的。
  為什麼他們要被淘汰?我沒研究過黨史,不會解釋毛澤東的宏圖大略。我只知道母親孫歷生所以是進步學生,是因為她有文化會獨立思考,勇敢直率,嚮往自由。也許這些特性恰恰是她註定要被淘汰的原因。

  (二)董光苔害死孫歷生

  孫歷生的死,直接的責任人是董光苔。1967年初解放軍“支左”部隊由馬營長領導進駐北京女三中,“三結合”的“革命委員會”負責人是原女三中副書記董光苔。董光苔領導的女三中,繼續了該校從紅八月開始的整人打人的惡行,使女三中最終成了北京學校里的文革重災區。
  在母親非正常死亡的文革中期,女三中還逼死了另一個女老師方婷之,逼瘋了一個男老師盛荃生。董光苔迫害了大批教職員,有名的故事是體育教員孫瑞英被她打成“反革命”,僅僅因為她做針線活時把針插在毛主席像外的白紙邊上。董也要間接地為一些老師家屬的死亡負責。這樣的人在文革後一直沒失去權力,在清理“三種人”時安然無恙。只是由於她在女三中民怨太大,被調換了個地方後繼續做領導。
  董光苔已經死了。董光苔對我母親之死的個人責任是不難推定的,即使不提及母親有被“他殺”的巨大嫌疑。完全可以歸責到董光苔的有非法關押、誣陷、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甚至有人見證說孫歷生當時解下來時尚有氣息而董不許救治。可惜因為我們沒有及時收集控告董光苔的人證物證,追訴期過了。即使中國以後放寬對“反人類”罪行的追訴期,我們手裡有再多證據也不能把董光苔拉進法庭當堂對質令她伏法了。
  董光苔以“文革受害者”自居,以“紅八月”受過迫害為由拒絕承認她害人的事實。在我看來,受過迫害並不能洗白一個人踐踏他人生命的罪過;害過人,也不能成為被別人摧殘凌辱的藉口。這是一種“兩不互相否定”吧。文革中發生的殘酷迫害事件,只能一個事件一個事件地分析。在法律的基準上,聚焦在被害人的基本人權被侵犯,聚焦在害人者反人類的行為。不要東拉西扯,混淆是非。
  從反右到文革之前,媽媽的生活是痛苦的。即便不再被勞改,她也天天受精神折磨,寫不完的檢查交待不完的錯誤。那些直接間接明里暗裡迫害她的人,在文革中也自己受到迫害。即使對這些人,我依然為他們悲慘的下場萬分悲哀。無論如何,文明社會應該有一個“不能無法無天地踐踏人的基本權利”的底線。

  (三)董光苔是特權時代的產物

  董光苔害人時已年過35歲,不是頭腦沖昏的未成年人。和那時大多數中學老師校長不同,她不是普通家庭出來的知識青年,而有幸是她那個年齡段不多見的紅二代,頂有烈士子女的光環。她的青少年經歷據說很坎坷,曾在困窘中度過一段時間。1958年,周恩來安排她母親來京和她團聚,確認了她母親是董振堂遺孀,給了她們住房。董在文革前已經是校長沙坪之下的女三中第二領導。
  在文革中,董光苔得到了平民百姓沒有的“可以活命”的私授特權。這個黨和領袖特別開恩賜予她的特權,後來演變成她對別人生殺予奪的實際權力。她無節制地濫用她的權力向平民施虐,對施恩於她的權勢表示忠誠,把一個小小的女三中搞成了人間地獄。她的烈士子女光環也使得她逃脫了文革後被追究手上平民鮮血的罪責。
  孫歷生不是董光苔唯一加害的人,但她和孫歷生的恩怨反映了她的人品。女三中老教師們記得,母親早年對董光苔多方照料,董受到孫歷生的恩惠,舉止就像她的跟班。母親懷姐姐和我時,上下台階董光苔都會主動地攙扶她。可是,1958年她們的地位發生了巨大的改變,母親變成了“右派”,而董光苔的烈士子女身份卻得到了確認。
  董光苔的身份改變以後,不僅仇視孫歷生,也仇視其他知道她根底的老師。這種怨恨來源於一點:這些人知道她沒有發達之前的窘態,因此他們都罪該萬死。董光苔這樣的人品在任何時代都不會是好人,而文革把對權力的所有制約取消,董光苔毫無顧忌地整人報復,給她治下的教師學生帶來了夢魘。
  我不放過董光苔,不接受她也有被迫害過因而是受害者可以不擔責的開脫,不接受“人性本惡從來如此”的是非不分解釋,不接受要受害人和施害者共同承擔責任的胡言。董光苔害死孫歷生有罪。給她無制約的權力來害人的權威有罪。

  (四)我逃脫了董光苔的魔掌

  一個月前,我給北京市第77中學寫了封感謝信,原因也和董光苔有關。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時,我在北京景山學校四年級,那時才10歲。1967年底“複課鬧革命”時,我應該上初中。因為父親于光遠被整,我沒有回景山學校。女三中離姥姥家最近,也是孫家女兒們一向去的中學。按道理,我應該在那裡上初一。那麼,我就會在女三中里親眼看着母親被鬥爭批判罰跪關押毒打。在董光苔的控制下,我很難想象我的遭遇是什麼。幸運的是,有人幫助我去了離家很遠的77中學而不是女三中。
  我至今不知道我是如何逃脫董光苔的魔掌的。我寫信給77中學,也是想揭開這個謎,找到當年救了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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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歷生的三個女兒。

  (五)毛主席下旨,董光苔放生

  在腥風血雨的紅八月里,母親孫歷生和董光苔有短短時間共同被關在牛棚。和母親這種庶民右派不同,董光苔有着特別的機遇。故事的很多細節是董光苔自己告訴文革研究者王友琴教授,後來被其他女三中老師們證實。我是小時候聽我姥姥講的,而她是從我媽媽處聽說的。甚至有董光苔的遠房親戚發貼說過此事。細節雖有出入,故事梗概一樣:
  在紅八月里,董光苔和女三中十幾個教職員一起被關押在學校多日。沙坪校長被打死以後,董光苔的母親,烈士董振堂的遺孀賈玉明給毛主席寫了信,通過解放軍總政治部的關係,把信遞了上去。由於這種特殊途徑,毛澤東收到了信,並作了批示。批示是總政治部來人向女三中紅衛兵開會傳達的。董光苔因此從勞改隊釋放,並且很快被三結合了。
  一個細節我沒有搞清楚:放生董光苔具體是在紅八月的哪一天。賈玉明找毛主席是在沙坪8月20日被打死之後。董家親戚另外說是在董被關押在校七天之後。為什麼我在意一個日期?因為我想知道在董光苔被放生之後,還有多少北京學校的教職員傷殘死去。因為政府對這些人的死傷有無法脫逃責任,受害人和親屬有權要求政府賠償。
  董光苔的故事說明了三件事:第一,最高權力在那時知道有一批學校教職員在紅衛兵手裡,生命危在旦夕。第二,那時並不存在紅衛兵“失控”的現象:解放軍來個人開個會,人就放了。第三,放生董光苔,不放生其他人。不是不能救,是不想救。
  想一想:成千上萬的平民生命有危險,什麼人在什麼地方是政府知道的,有能力有辦法解救而刻意不救。這樣的政府是什麼政府?政府領導人要負什麼樣的責任?這樣的政府行為今天的人們能接受嗎?如果47年前這樣的行為今天不被批判而是被歌頌,是不是默許同樣的行為再發生?

  (六)向前看

  雖然董光苔已死,我對清查沒有水落石出的文革冤案和追究文革時的個人責任的態度並沒有變。如果這僅僅是一家一戶的恩怨,我可以放下。放不下是因為我認為反右和文革的謊言不被揭穿,可怕的根依然活着,不知道哪天又會發出邪惡的幼芽。反思反右和文革,就是為了往前走向前看,這是造福後代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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