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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三峽工程是否危害環境,該由誰舉證? 2011-05-30 15:42:15
  長江三峽工程對環境是不是造成了、或者正在造成危害,該由誰來承擔舉證的責任?該由三峽工程的策劃者、建造者,還是該由三峽工程的質疑者、反對者?按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白紙黑字,是應該由前者拿出三峽大壩沒有、並且不會造成對環境的危害的證據


  我在博客上發出《提起三峽工程,人們就會記起黃萬里》一文,推薦郭玉閃《三峽工程的代價》(原載中國大陸“共識網”)的長文,有不少網友跟帖,其中有人質問:
  三峽(工程)有沒有引起或正在引起世界範圍的、還是中國國家範圍的、還是中國地域範圍的災難,沒有確切的證據。……請你拿出世上哪個國家受到了中國三峽(工程)引起的災害證據。

  我當然拿不出來這種證據。但是面對這種振振有詞的質問,忽然生出一個念頭:究竟是該由誰來承擔舉證的責任?該由三峽工程的策劃者、建造者,還是該由三峽工程的質疑者、反對者?

  經過一番查詢,查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次會議通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四條第三款,明確載明了在類似三峽大壩這樣的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見: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210.htm)

  也就是說:不應該由舉報者
承擔三峽大壩造成了環境污染和損害的舉證責任,而應該由建造三峽大壩的一方來舉證,證明三峽大壩並沒有造成環境污染和損害!

  
那麼,依此類推,雖然我們今天並不是訴訟,而是爭論,但比照這一條款,是應該由我來質問三峽大壩的策劃者、建造者,以及上述質問我的網友:
  三峽工程有沒有引起或正在引起世界範圍的、還是中國國家範圍的、還是中國地域範圍的災難?請你拿出三峽大壩不可能引起災害的證據!

  本來想就這個問題寫一篇短文,正巧有位好朋友推薦給我一篇署名為“蚩尤血”的文章,原刊發於“凱迪網絡”,比我講得更清楚。這裡將這篇文章全文附後。感謝“蚩尤血”!另外,提請讀者注意:他的文中有幾個鏈接,其中有一篇署名為“江鳥又現”的文章《用良心和科學看住三峽》,特別值得細看。但因為該文非常長、有大量示意圖和表格,轉載比較麻煩,請讀者移步前往。


關於三峽大壩討論中“舉證責任”問題的澄清

蚩尤血,原載“凱迪網絡”


  近來各媒體上關於三峽大壩對環境影響的討論中興起一股極端荒謬荒唐的、令人哭笑不得的妖風。那就是:要求反對三峽大壩方提供三峽大壩對環境有危害影響的確切證據。比如:《環球時報》的社論“唾沫洗禮,三峽大壩逃不掉的課”(http://energy.people.com.cn/GB/14719612.html),又比如貓眼的帖子“反對三峽大壩的人都是科盲!我鄙視你們”(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502381&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等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例子。
 
  對於這種顛倒是非黑白,無知者無畏的輿論妖風。接受過美帝博士生學術訓練的蚩尤血不得不做出以下澄清:

  1.根據科學決策過程中的“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原則, 應該是修建三峽大壩方有絕對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大壩的修建對環境沒有影響或者有好的影響。而不是相反地要由反對修建大壩方提供證據來證明大壩的修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這是因為:是修建三峽大壩方改變了歷史自然狀態(三峽上本沒有大壩),所以“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毫無疑問是主張修建三峽大壩方必須承擔的。

  2.從歷史上看,在三峽大壩是否應該修建的論證階段,當法定論證專家組中(注意哦:不是法定專家組成員以外的其他科學家哦!)有9名專家拒絕在論證報告上簽字時(“三峽工程論證9專家拒絕簽字”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7500937),如此重大的工程就應當停建,緩建。因為其潛在影響巨大,決策過程必須把風險降至極低,絕對不能允許忽視反對意見,尤其是來自法定論證專家組中的意見。如果不能明確證明這9名專家的反對意見是錯誤的,三峽就不應該修建。請再次注意:必須明確證明這9名專家的反對意見是錯誤的。就算到今天,有人敢說這9名專家的反對意見被明確證明是錯誤的嗎?

  3.主張修建三峽大壩方提供證據的義務應該包括:允許反對方有平等的權利組織起來對三峽大壩的環境影響進行公開的、全面的調查,不受一切(政治上的、法律上的、組織上的、經費上的、人手上的、媒體上的……)限制,不受一切騷擾,不受一切壓制。在數據、事實、信息方面反對方應該享有修建三峽大壩方的無條件支持(凡主張修建三峽大壩方能獲得的信息數據,反對方必須可以同樣完全地獲得)。在經費方面反對方應該享有主張修建三峽大壩方一定的支持,比如,反對方可以要求做一定的實地考察(field study)、數據收集(data collection)、物理實驗(experiment) 和模擬計算(simulation),經費應由主張修建三峽大壩方承擔,理由同“舉證責任”)。而不是用各種非法手段壓制、封鎖反對方的調查取證、公開討論和意見發表。

  就算今天,有人敢說黃萬里先生和張光斗當年享有同樣的調查論證、討論發表權嗎?直至今天,有人敢說今天的反對三峽大壩方和今天的支持三峽大壩方享有同等的調查論證、討論發表權嗎?有人(如《環球時報》)高叫三峽大壩“已經修成”,是“即成事實”,暗示“不可改變”。即使假設這種說法不錯(其實是錯的),難道對待反對三峽大壩方的態度(允許反對方今天有平等的權利組織起來對三峽大壩的環境影響進行公開的、全面的調查,不受一切限制,不受一切受騷擾,不受一切壓制)也是“即成事實”,“不可改變”嗎?

  4.反對修建大壩方在重重阻擾下搜集的證據(只是其中一例)見貓眼超過70萬人瀏覽的熱帖《用良心和科學看住三峽》(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424706&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蚩尤血要向“江鳥又現”、“挑剔者”、“liuyi0100”等網友致以最高敬意。對於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的“公共空間”理論(Public Sphere)而言,我實在想不出有比他們的這個帖子更好的實例。黃萬里先生肉身雖死,黃萬里精神不死,中國脊梁仍在,這個帖子就是明證。

  5.根據那些要求“反對者提供三峽大壩有害的證據”的人對科學決策過程中“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的無知無畏和混淆黑白,美國博士生蚩尤血做出以下嚴格證明:他們這些貨色(《環球時報》社論的主筆,吳吳發AD,tp4920網友等等)根本不懂得什麼是“科學”。他們應該回去老老實實接受基本的科普訓練,而不該在媒體上發文指導別人“講科學”,來網上叫罵別人是“科盲”。

  結論:
  歷史上三峽工程修建的論證過程,乃至今天關於三峽工程“功過是非、何去何從”的討論,不光是有“科盲”的問題,甚至還有“法盲”的問題。

  備註:
  感謝ccaacc網友在提供的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 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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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1-06-01 16:34:55
另外,一昧指責攻擊,難道你們不能多看正面積極方面,不能給黨貢獻一點建設性的建議嗎?不能一分為二嗎?

比如說,鄱陽湖成了草原,好哇!綠草如茵,建立公社牧場,養牛放羊嘛。洞庭湖盛產碩鼠?請台灣廠商投資,精製《洞庭牌》人造牛肉乾,即使不便行銷世界,出口朝鮮當特供保健食品,換回高麗參附帶鮮血友誼,抓革命促生產,都忘記啦?
回復 | 0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1-06-01 16:16:39
退一萬步,你們拿不出美帝日本沒有搞反革命破壞的確切證據,我們放過你們。洞庭湖鄱陽湖幹了,又咋樣?我們寧要革命的三峽電,不要反革命的兩湖水。不就是兩壺水嗎?!

高伐林們,投降吧!
回復 | 0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1-06-01 15:42:13
這個世界上本來有許多基本常識,可是當人們要用揮動紅寶書的手或者轉動沙發躺椅的屁股來思考的時候,常識不但沒有意義,而且任憑你咋整,都不符合這些人的革命思維邏輯與常識。

比如說這樣的革命常識:
當第一個甚至第N個核電站修建的時候,因為這核電是黨的革命事業,任何對核電安全擔心與質疑的人,都是你們必須提供我們還在準備要建設的核電站對環境或者他人已經造成危害後果的確切證據!並且,美帝日本等反動國家的還不算數!因為人民中國不是美國日本,我們建設的水電核電是革命的水電核電,因此是偉大光榮正確的水電核電!

至於現在已經看到提出指證的那些三峽與周邊災害的關係,當然是你們這些反革命必須證明你們自己的清白,坦白交代這些災害災變是不是境內外反革命的破壞搗亂!洞庭湖和鄱陽湖乾枯無水,一定是三峽大壩擋住的嗎?美帝日本不會在湖底下挖條暗渠,把水偷到地球那一邊去嗎?

你們老實交代!坦白從寬。
回復 | 0
作者:中山博 留言時間:2011-05-31 23:26:54
一段湖邊實播:

雷運學告訴記者,2000年監利同樣遭遇大旱,但當時長江可以提水,也不用看“上游的臉色”是否泄流放水。“如果這次長江有水可提,旱情會輕得多。”雷運學說。
  程剛說,這個自然規律被打破,是過去從未出現過的。但按照目前的形勢發展,桃花汛有可能成為一種記憶。果真如此,包括洪湖在內的許多水系防旱防汛設施、調度方案都需要重新制定,或許會改寫長江中下游的水利狀況。
  其實,不光是洪湖,長江中下游數個大型淡水湖,近期水位均告異常。
  中國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近年來面積同樣逐年縮減。旱情籠罩下,它的頹勢越發明顯:大片洲灘裸露乾枯,置身其中,如同走進大草原。當地漁民李進說,看到現在洞庭湖的樣子,不少女人嚇得嚎啕大哭。
  中國第一大淡水湖鄱陽湖湖面大規模枯萎,僅為2010年同期的1/10,也幾成草原;
  洪澤湖水位下降至死水位,淮河江蘇段水位降至同期歷史上記載水位的最低值……
  今年夏天,這些長江流域重要的湖泊,集體遭遇生死浩劫。

而一江之隔的洞庭湖,今後的情況也許更糟。

  時下,正是洞庭湖蘆葦生長的最佳時期,往年到這個時候,蘆葦長得有一個成人高,但目前洞庭湖大面積洲灘裸露在外,蘆葦沒有了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生長情況岌岌可危。連鎖反應由此出現:蘆葦變旱田,魚蝦蟹難以存活,漁業經濟受損在所難免,遷徙洞庭湖的越冬候鳥同樣成為“受害者”。
  專家預測,如果6月汛期來臨較慢,將會給洞庭湖區的田鼠提供充足的由洲灘向內垸遷移的時間,那麼6月底到7月極有可能爆發致命的鼠害。
  人的一舉一動,深刻影響着大自然,也為自己埋下禍根。程剛說:“很多自然現象,儘管目前無法證明是人為所致,但也許有一天大自然就會更嚴厲地報復,讓人類刻骨銘心。”
黃萬里老師言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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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過路 留言時間:2011-05-31 05:46:17
三峽造成的問題溫影帝為了要錢也不得不說了,你為什麼選擇性失明?

你這種人,就是一個自覺自愿的五毛。別人給你冷屁股,你也要貼上你的熱臉。什麼玩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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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過路 留言時間:2011-05-31 05:41:48
香椿樹不要在這裡放屁了。

黃萬里反對三門峽,其意見不被周恩來等人接受,最後他萬不得已說,如果實在要修必須留排沙口,周恩來以其一貫相對謹慎的行事方事同意了。這事難道怨黃萬里嗎?不修的意見為什麼不被採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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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樹 留言時間:2011-05-31 03:36:17
另外,黃萬里在三門峽問題上並非那麼無辜,三門峽水庫實際上採納了黃萬里的建議,也就是預留了排沙口,可是當時計算能力太差,排沙口太小(也不排除黃老是故意的,畢竟是國民黨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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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樹 留言時間:2011-05-31 03:25:37
如果我說三峽引起美國龍捲風, 三峽要不要去舉證說沒有? 在現代文人眼裡這不是不可能,聽說過蝴蝶效應吧.三峽比蝴蝶大多了.
炒作三峽者現在是選擇性無視各種科學證據. 共產黨可能幹過很多壞事,但是,三峽是一個好工程.
黃萬里高估三峽卵石沉積超過百倍,還拿出來炒作不地道

送交者: 香椿樹 2011月05月31日03:20:5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回 答:高伐林:三峽工程是否危害環境,該由誰舉證? 由 高伐林 於2011-05-30 15:42:15

並且,長江卵石輸送量是美國人研究的結果,記者民運影帝都選擇性地看不見。

黃萬里反對三峽的三個理由(沒有第四個)第一條就是卵石淤積, 美國人估算每年75萬噸,黃萬里估算1億噸, 黃萬里預測水庫蓄水10年卵石將淤積毀掉重慶碼頭, 快到10年了,扯淡不是?

黃說三峽不能抗洪,原理來自卵石, 卵石理論破產,不能抗洪也就是扯淡了

黃說三峽發電成本太高,不如階梯電站,可是,修三峽的理由是長江洪水每年都吞噬生命,毀滅家園,先修三峽的決定不是成本,而是防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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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5-30 17:05:38
現在還該討論誰舉證?當務之急是補救了吧?
全人類只有一個地球,決定在長江三峽造水庫的人,該追究他們的反地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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